2003年3月11日,胡錦濤對臺工作談了四點意見:一是要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二是要大力促進兩岸的經濟文化交流;三是要深入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四是要團結兩岸同胞共同推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2005年3月4日,胡錦濤對發展兩岸關系提出四點意見:第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第二,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第三,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第四,反對“臺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
2005年4月29日,胡錦濤就發展兩岸關系提出四點主張:第一,建立政治上的互信,相互尊重,求同存異;第二,加強經濟上的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第三,開展平等協商,加強溝通,擴大共識;第四,鼓勵兩岸民眾加強交往,增進瞭解,融合親情。
2005年5月12日,胡錦濤就當前改善和發展兩岸關系提出四點看法:第一,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確立兩岸關系和平穩定發展的政治基礎;第二,推進兩岸“三通”,開創兩岸經濟交流和合作的新局面;第三,早日恢復兩岸平等對話和談判,求同存異、擴大共識;第四,增進相互理解,密切兩岸同胞的感情。
2005年7月12日,胡錦濤就當前發展兩岸關系提出四點看法:第一,共同促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第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第三,堅決反對和遏制“臺獨”;第四,切實照顧和維護臺灣同胞的切身權益。
2006年4月16日,胡錦濤就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提出四點建議:第一,堅持“九二共識”,是實現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第二,為兩岸同胞謀福祉,是實現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根本歸宿。第三,深化互利雙贏的交流合作,是實現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有效途徑。第四,開展平等協商,是實現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必由之路。
在2007年10月15日,胡錦濤談到了四點意見:第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第二,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第三,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第四,反對“臺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
2008年5月28日,胡錦濤與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會談時談到了四點意見:國共兩黨和兩岸雙方應該共同努力,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第一,要建立互信,這對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至關重要。第二,要擱置爭議。第三,有了互信,再加上擱置爭議,雙方就能夠求同存異。第四,通過交流和協商不斷累積共識、共創雙贏。
2008年12月31日上午,胡錦濤提出了六點意見(胡六點): 第一,要確保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第二,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第三,弘揚中華文化,加強精神紐帶。第四,加強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第五,維護國家主權協商涉外事務。第六,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胡錦濤認為,當前最重要的大事是要確保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要確保和平發展,就要實現三個宏觀的“有利於”:一,有利於兩岸同胞加強交流合作、融洽感情,有利於兩岸積累互信、解決爭議。二,有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共同繁榮。三,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
胡錦濤認為,落實在具體的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方面來看,這是建立更加緊密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進程,好處很多,也有三個具體的“有利於”:一,有利於臺灣經濟提升競爭力和擴大發展空間。二,有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發展。三,有利於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
由以上的共產黨宣傳資料可知,不論胡錦濤說什麼鬼話,其基本的核心思想只有一個,那就是堅持“一個中國”,那就是堅持“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那就是堅持“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那就是堅持“臺灣的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就是認定“台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的動武對象”。
如此,所謂的CECA或ECFA,不就是臺灣在承認“一個中國”為前提下的協議?所謂的CECA或ECFA,不就是臺灣想要成為被關進籠子裡的鳥?所謂的CECA或ECFA,不就是第二個《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所謂的CECA或ECFA,不就是臺灣想要成為第二個Tibet的協議?所謂的CECA或ECFA,不就是臺灣想要出賣主權的協議嗎?
2009-3-6(Hugo Liberalitas:http://blog.roodo.com/hugoli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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