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2009

Hugo: 鱷魚法官與鱷魚的文化社會


在美國的某家裡,一位來自台灣的媽媽在看介紹鱷魚的節目,她的小女兒看見鱷魚在咬動物的血腥鏡頭時,尖叫了起來說,“這太殘忍了!”;那位媽媽立即轉台看另外的華語節目。

此時,電視台在播報台灣的新聞,“在某十字路口,某車將救護車撞翻了,法官判撞救護車的車司機無罪,因為該車擁有路權。……某老婆婆搭台北公車,老婆婆上車後,還沒來得及抓好扶手,車便開了,老婆婆因此摔斷了腳,法官判公車司機無罪,因為法官認為所有搭車者,應該知道台北路況並不好,容易引起公車顛坡,搭車者有責任即時抓好扶手……!”

她的小女兒看了後,又更大聲與非常氣憤地尖叫了起來說,“這太可怕了!台灣的法官居然認為,權利是自己的,責任是別人的!這是什麼樣的恐怖文化社會呀?”

那位媽媽搖搖頭氣憤地說,“那些心中沒有主耶穌基督之愛的人,他們如何能理解‘Supernatural love of charity,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Caring for other people, Self-government, self-control, Self-responsibility, Self-directed morals’等理念呢?”

2009-6-12(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