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曾在獄中說過,“在長期以來,當然是爲了更有利於維持你們的極權統治與愚民政策,也是出於嚴重的封建唯心思想和盲目的偶像崇拜雙重影響下的深刻奴性,你們把毛澤東當作披着洋袍的真命天子,竭盡一切努力在室內外將他加以神化,運用了一切美好詞藻的總彙與正確概念的集合,把他裝扮成仿佛是獨一無二的偶像,扶植人們對他的個人迷信。”(林昭獄中上訴人民日報書)
林昭曾在獄中說過,“這怎麽不是血呢?陰險地利用我們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着我們的善良、單純的心與熱烈、激烈的氣質,欲以煽動加以驅使。而當我們比較成長了一些,開始警覺到現實的荒謬、殘酷,開始要求我們應有的民主權利時,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慘痛無己的迫害、折磨和鎮壓。怎麽不是血呢?我們的青春、愛情、友誼、學業、事業、抱負、理想、幸福、自由,我們之生活的一切,這人的一切,幾乎被摧殘殆盡地葬送在這污穢、罪惡、極權制度的恐怖統治之下。這怎麽不是血呢?”(林昭的血書)
林昭曾在獄中寫過《血與自由的獻祭》詩,“將這一滴注入祖國的血液裡,將這一滴向摯愛的自由獻祭。揩吧!擦吧!洗吧!這是血呢!殉難者的血跡,誰能抹得去?”
林昭(1932年12月16日-1968年4月29日)之死,代表了東亞大陸在共產黨專制統治下非常重要的三點意義,即“否定崇拜毛澤東”、“否定共產黨政權的合法性”與“Figh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freedom, and human rights with the Holy Spirit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等意識,這三點意識仍然是2009年至今東亞大陸人所普遍嚴重缺乏的理念意識!
林昭以血來充分體現“Figh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freedom, justice, and human rights”與堅持“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理念的道德行動,是多麼地勇敢與令人敬佩?
1989年5月23日,余志堅,喻東嶽和魯德成等三人,自主與自發性地在天安門城樓進行“污損毛澤東畫像”事件;他們還同時在天安門城樓兩側,張貼兩幅大型的標語:“五千年專制到此可告一段落;個人崇拜從今可以休矣。”
他們三人的具體行動,將1989年的民運提高到“否定毛澤東”與“反專制”的層面,這明顯是1989年六四民運所不能達到的理念層次;這種反毛與反專制的道德行動,是多麼地勇敢與令人敬佩?
2005年6月12日,余志堅在“五‧二三事件真相”一文裡,提到了“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問題”,他說:現在,很多人都記住了我們張貼在天安門城樓兩側的兩幅大型標語:五千年專制到此可告一段落;個人崇拜從今可以休矣。我們的行動意在喚醒民眾,必須重新評價毛澤東,必須徹底否定毛澤東,只有這樣,才能推進中國的政治民主化進程,從而最終實現憲政民主制度。我們一直認為,天安門城樓的毛澤東像完全是專制的象徵,它的存在是對全體中國人民的極大侮辱和嘲弄。毛澤東對中國人民犯下的罪惡太大了,太多了,完全是罄竹難書!毛澤東思想是人類一切自由思想的死敵,他的幽靈依然在神州大地肆虐無忌!在此,請允許我鄭重提議:將天安門廣場的那座棺材建築中的“木乃伊”遷走!將其改造為“中國文革博物館”!陳列相關歷史文物,讓中華民族之每一分子咸來反省和懺悔,以此警示國民,告誡子孫,勿忘“文革”國恥!不再重蹈覆轍!
據新聞報導,2007年5月19曰上午,洛杉磯追求和捍衛自由人士,陳凱 、Henry 張、郭樹人在Almabsor Park舉行燃燒共產黨黨旗與毛像儀式,他們並在當天發表聲明,希望人類能普遍認識﹕中共黨旗就是納粹國旗,就是蘇共黨國旗。毛澤東代表的中共政權,作惡多端,導致8000萬人非正常死亡。它強制推行一胎化,進行文革、四五、六四、天安門大屠殺,迫害基督徒、法輪功、民主正義人士、維權人士、弱勢人士等,導致2006年8萬7千件的人民抗暴事件。種種嚴重罪行,上述死亡人數,已超過20世紀兩次世界大戰所有非正常死亡的總人數,他們希望此次的行動,可以幫助世人燒掉心中虛擬的恐懼與毛像。這種反毛與反共的道德行動,是多麼地令人敬佩?
據新聞報導,在2007年12月26日的毛澤東誕生115周年,魯德成與支持大陸民主的朋支在加拿大卡加利共產黨總領事館門外舉行示威,配合美國洛杉矶的民運朋友同日舉行聲討毛澤東滔天罪行的抗議活動。他們手持“毛澤東是當代中國災難的罪魁禍首”、“殺害八千萬同胞的元凶”和“MAO--CULPRIT OF 20th CENTURY HUMAN CATASTROPHES IN CHINA”的巨型橫幅、兩張塗污的毛像和一面中華民國國旗,並敲打大鼓助威。魯德成並宣讀“清算毛澤東宣言”,然後示威人士一起高呼口號,並將毛像燒掉,象徵大陸人民送走以毛爲代表的共産黨獨裁殘暴政權的決心。這種反毛與反共的道德行動,是多麼地令人敬佩?
2007年8月5日,陳凱發起“奧運自由長跑”,他身穿有中英“真理、正義、自由、尊嚴”字樣的T恤衫,從洛杉磯、舊金山、到加拿大的溫哥華,再到紐約、華盛頓DC,澳洲墨爾本、悉尼、德國柏林、到臺灣,連續走了四個大洲十個城市。他在自己的博客清楚地提到了,“喚醒你沈睡的良知!不自由,毋寧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等的重要理念概念。這種充分認同“Figh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freedom, justice, and human rights”與“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理念的道德行動,是多麼地令人敬佩?
2008年7月1日,共產黨的87歲生日(1921年7月1日,中國共産黨成立),楊佳在上午9時40分,拿著20多厘米長的單刃剔骨刀,以個體人為主體與冷靜預謀的方式,來主動對共產黨的警察機器發動攻擊;並且以此行動,來徹底地否定共產黨政權司法的合法性。這種具有“Figh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freedom, justice, and human rights”與“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意義的行動,是多麼地勇敢與令人敬佩?
上述的事件與活動,都是幫助東亞大陸人逐漸走向“否定共產黨政權合法性”、“推翻共產黨非法政權”、“將共產黨送上審判臺”、“清算共產黨所有的罪行”、“追究共產黨所有的殺人罪行”等理念的光。
上述的事件與活動,都是幫助東亞大陸人逐漸走向認知與認同“Individualism, Liberalism, Spirit of Liberty, Self-control, Self-government, Self-responsibility, Self-directed morals, Self-enforced orientation, Freeman”等理念的光。
上述的事件與活動,都是幫助東亞大陸人逐漸走向認知與認同“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they are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理念的光。
上述的事件與活動,都是幫助東亞大陸人逐漸走向認知與認同“Figh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freedom, justice, and human rights”與“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等理念的光。
但是,為了使上述的事件與活動,能夠更理念純粹化與更符合“Individual, Individualism, Liberalism, freeman”理念,你必須非常謹慎地使用某些漢文字與概念,你必須避免被“漢文化、漢傳統、漢種族、漢祖宗、漢集體主義、漢等級、漢種族統治中心、漢文字、漢語言”等病毒文化所污染。
例如,“中國、中國人、中華、中華民族、政府、政治、上訴、祖國、人民與國民”等,都是代表“大漢種族中心、專制、集體主義”的概念名詞,都是“大漢種族沙文、大漢種族中心、大漢種族統治中心、大漢種族專制、大漢種族集體主義、大漢種族大一統”等病毒的宿主名詞。
事實上,“鄒容、孫文、蔣介石、毛澤東、謊言、暴力、專制、中央集權、奴役、壓迫、大一統戰爭、詛咒與苦難”等,都是“中國、中國人、中華、中華民族、政府、政治、上訴、祖國、人民與國民”等代表“大漢種族中心、專制、集體主義”概念意識的必然產物!
因此,當你反“鄒容、孫文、蔣介石、毛澤東、謊言、暴力、專制、中央集權、奴役、壓迫、大一統戰爭、詛咒與苦難”等時,你怎麼可以不先反“中國、中國人、中華、中華民族、政府、政治、上訴、祖國、人民與國民”等概念意識?你怎麼可以用“中國、中國、中國人、中華、中華民族、政府、政治、上訴、祖國、人民與國民”等概念意識,來反“毛澤東與專制”呢?
再如,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民主”來表述“Democracy”?漢文字的“民主”本意是“為民之主”、“為民作主”與“Anti-democracy”,甲古文的“民”本意是“奴隸”,甲古文與漢文字的“民”永遠是相對於“王、官、統治者”的概念;漢文化並沒有接受“All power from the people”與“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理念的基礎道德意識與可能性,因此在漢文化的社會裡談“民主”時,必定會走向“以武力建立所謂的民主專政”與“以武力建立假民主的一黨專政”,近百年來的東亞大陸不都是如此嗎?
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自由”來表述“Freedom”與“Liberty”?漢文字的“自由”本意是“放縱”、“Anti-freedom”與“Anti-liberty”,甲古文的“自”本意是“鼻子”與代表“自我”的意志,甲古文與漢文字的“自”並沒有《十誡》的制約,甲古文與漢文字的“自”並沒有“Self-control, Self-government, Self-responsibility, Self-directed morals”的內涵,因此在漢文化的社會裡談“自我的意志”,不就是等於談“放縱”、“Anti-freedom”與“Anti-liberty”?近百年來的東亞大陸不都是如此嗎?
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平等”來表述“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的理念?漢文字的“平”就是“剷平”(具有“軍事武力與暴力”的內涵),漢文字的“等”就是“等級”(具有“儒家等級意識與等級倫理”與“下服從上”的內涵) ,漢文化並沒有接受“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理念的基礎道德意識與可能性,因此在漢文化的社會裡談“平等”時,必定會走向“以武力解決社會階級問題”與“以武力重組社會階級”的道路,必定是“以武力創造新的統治或特權階級”,近百年來的東亞大陸不都是如此嗎?
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人權”來表述“All men have natural human dignity and rights”的理念?漢文字的“人”就是“兩條腿的獸”,漢文字的“家”就是“豬棚”,漢文化並沒有接受“All men have natural human dignity and rights”理念的基礎道德意識與可能性,因此在漢文化的社會裡談“人權”,就是必定是談“豬權”,就是必定是談“豬的吃飯權”,就是必定是談“豬的生存權”,必定是“統治施捨給豬的恩惠”,近百年來的東亞大陸不都是如此嗎?
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權利”來表述“Rights”的理念?漢文字的“權”就是“Power”,漢文字的“利”就是“Advantage, Benefit, Interest, Profit”,漢文化並沒有“Absolute moral、Absolute truth、Absolute beauty、Absolute good”與“Self-control, Self-government, Self-responsibility, Self-directed morals”的基礎道德理念與意識,因此在漢文化的社會裡談“權利”,它的“權”(Power)如何能不成為奪“利”(Advantage, Benefit, Interest, Profit)的工具?那不就是“人人當強盜”與“人人不擇手段奪利”的概念?近百年來的東亞大陸不都是如此嗎?
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法治”來表述“Rule of law”的理念?漢文字的“法治”就是“統治者以法治人”、“統治者以法制人”與“Rule by law”,漢文化並沒有接受“Limited power of the government”與“Citizens are not subordinate to the government”理念的基礎道德意識與可能性,因此在漢文化的社會裡談“法治”,必定是“有權力者說了算”,必定是“無權者不能說話”,必定是“有權力者可以操控法律”,必定是“有權力者可以決定法律”,近百年來的東亞大陸不都是如此嗎?
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政治”來表述“politics”的概念?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政府”來表述“Government”的概念?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政策”來表述“policy”的概念?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政令”來表述“Government decree”的概念?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政權”來表述“Regime”的概念?甲骨文的“政”從“正”從“攴”;“正”就是“征”、“兵臨城池”與“Conquer”,“攴”就是“持棍棒打人”與“進行暴力的行為”,因此“政”隨時可以變成“暴政”與“苛政”,你只能祈求“仁君”與乞求“仁君行仁政”。
漢文化並沒有接受“All governments derived their power from the people and that the government itself was based on a social contract.”(John Locke)理念的基礎道德意識與可能性,因此在漢文化的社會裡談“政治、政府、政策、政令、政權”,也必定是“有權力者說了算、無權者不能說話、有權力者可以操控法律、有權力者可以決定法律、有權力者可以權壓人與以法害人、有權力者可以決定無權者的選擇與命運”,近百年來的東亞大陸不都是如此嗎?
你怎麼可以用漢文字的“國家”來表述“State”與“Country”的概念?漢文字的“國家”代表“國與家不分”、“國與家一體化”與“家天下”的概念,就像“黨國政治”是“黨與國一體化”、“黨與國不分”與“黨天下”的概念;這種“國與家不分”、“國與家一體化”、“家天下”、“黨與國一體化”、“黨與國不分”與“黨天下”的混亂情形,近百年來的東亞大陸不都是如此嗎?
在上述的反毛與反共活動中,竟然有人手持“中華民國國旗”,難到他們不知道“領袖崇拜意識、大陸災難的罪魁禍首、殺害數千萬同胞的元凶”都是“大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代表“大漢種族中心與集體主義”概念意識的必然產物嗎?難到他們忘記了1949年東亞大陸人為什麼要將“中華民國”(代表貪污、腐敗與專制)趕出大陸的原因了嗎?
未來的東亞大陸,應該是在東亞大陸人全盤認同“Individualism, Liberalism, Spirit of Liberty, Self-control, Self-government, Self-responsibility, Self-directed morals, Self-enforced orientation, Freeman”、“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they are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Figh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freedom, justice, and human rights”與“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等理念的基礎上,徹底地拋棄“大漢種族沙文主義、大漢種族集體主義、大漢種族統治中心主義(中華)、大漢種族中央集權主義、大漢種族世界中心主義(中國)、大漢種族化主義、大漢種族大一統主義”等意識。
未來的東亞大陸,應該是以“全盤的《聖經》、《十誡》、主耶穌基愛的福音等道德理念文化”與“已經基督福音化的英文”,來完全取代“漢文化、漢靈魂、漢傳統、漢種族意識、漢祖宗意識、漢崇古意識、漢集體主義意識、漢等級意識、漢種族統治中心意識、漢大一統意識、漢文字、漢語言”等病毒文化;東亞大陸人也應該接受“The English language shall be the official language of all Independent States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sia”的理念。
未來的東亞大陸,應該是以“全盤的《聖經》、《十誡》與主耶穌基愛的福音等道德理念文化”,來充分認知“The Power of Personalization”、“Individual spiritual power”、“Individual spiritual growth and liberalization”、“The spirit of Freemanl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The integrity idea of Freemanl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等理念,來建立東亞大陸各地區的“Independent States”與逐步創立“亞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sia)。
2009-6-7(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