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憲政的危機”對“絕對的權力與絕對的腐敗”說,「台灣的總統可以酬庸一萬多個官位與掌握五千多個國營企業的資源,他如何能同『絕對的權力與貪腐』切割呢?」
“絕對的權力與絕對的腐敗”提出了意見,「如果台灣的執政黨與在野黨,不聯手推動『真正的民主教育、制定美國式的憲法、歸還國民黨黨產、實行三權分立政治、第四權獨立與道德化、獨立司法、廉政公署、陽光法案、陪審團制、縮小總統權、任用國際性的專家與高道德者的政治、反對黨國政治、反對酬庸政治、反對集團性貪腐政治、反對財團政治、反對黑金政治、反對政黨之間的交易政治、尊重隱私權、小政府制(Limited power of the government、Small government)、無干涉主義的自由放任市場經濟(Laissez-faire market economy、Laissez-faire capitalism) 、無干涉主義的自由放任教育制度(Laissez-faire education)、全面廢除國營企業制、反對不合理的大福利制』等的憲政體制,那麼台灣人如何能化解這憲政危機呢?」
2008-3-22(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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