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2008

Hugo: 台灣黨外運動的未完成的歷史使命與精神黨產(對話錄)

“台灣高山杜鵑”對 “台灣原生杜鵑”說,「如果台灣民主有什麼值得令人尊敬的事情,那就是『1986年9月28日民主進步黨成立之前的黨外運動』,而不是現在『由民主進步黨與外來政權所妥協合作』的『假民主憲政與選舉政治』,不是嗎?」

“台灣原生杜鵑”肯定地說,「台灣黨外運動的理念,應該包含有『愛台灣人與愛土地』、『不向權力低頭』與『推動台灣民主化』等的本質;所謂『愛台灣人與愛土地』、『不向權力低頭』與『推動台灣民主化』,應該包含有『守護台灣』與『推動民主憲政革』等的目的性;因此,台灣黨外運動的未完成的歷史使命與精神黨產,應該就是『守護台灣』與『推動民主憲政革』的理念,不是嗎?」

「自從民主進步黨成為外來政權的執政黨後,它便被異化成為第二個貪腐與大政府的國民黨,它便被異化成為『榮享權力的滋味』與『向權力低頭』的政黨;不僅如此,民主進步黨還與中國國民黨一同成為貪腐共犯結構的份子,一同成為台灣的外來政權,一同站在台灣黨外運動理念價值的對立面,就是『民主進步黨本來要去抓鬼,後來卻被中國國民黨的鬼所抓去』,不是嗎?」

「以台灣現階段歷史的立場,所謂的『守護台灣』,應該就是反對『國民黨的親共路線、一中、國共的九二共識、大陸共產黨對台的導彈威脅、大陸共產黨的反分裂法、黨國政治、酬庸政治、財團政治、買票與賄選政治、人情政治、黑金政治、黑道政治』與『全盤去漢文化、全盤去漢歷史、全盤去漢文字、全盤去漢語言』等重要的任務,不是嗎?」

「以台灣現階段歷史的立場,所謂的『推動民主憲政革』,應該就是推動『民主與自由的教育、制定美國式的新憲法、縮小總統權力、三權分立的憲政、司法獨立、廉政公署、陽光法案、小政府與大社會、全面廢除國營企業制、廢除國營的全民健保制、廢除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別費案、追討國有財產與國民黨黨產』與『全盤基督福音化、全盤十誡道德律法化、全盤美國憲政化、全盤Laissez-faire Capitalism、全盤Laissez-faire economic system、全盤Laissez-faire education、全盤使用美式英化』等重要的工作,不是嗎?」

「這些屬於台灣人與土地的重要歷史任務與工作,過去的民主進步黨(DPP)與中國國民黨(KMT),都做不了,未來哪一個政黨能做呢?如果哪一個政黨能做,那麼它有可能成為未來台灣人所寄望的執政黨,否則台灣人也可以考慮用選票來支持新的台灣國執政黨,不是嗎?」

2008-3-26(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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