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2008

Hugo: 半世紀以來台灣獨立運動的誤區(小小説)

大紅火鶴問黑面琵鷺,「我主張台灣現在應該公投入聯,你支持嗎?」

黑面琵鷺提出了意見,「你喜歡阿Q式的精神勝利與精神自慰法嗎?你想先穿鞋,然後再穿襪子嗎?在台灣人還沒建立『台灣國』之前,你就想先推動『入聯』嗎?」

「『台灣國』必須先於『入聯』;『台灣國』必須取代『中華民國政權』後才能完全等於『台灣』;『台灣國』最好能在台灣人積極進行『幫助大陸人民推翻共產黨的一黨專制』與『幫助大陸各地區人民民主與自由化』後才『入聯』;我所謂的『入聯』,是指『台灣國』可以選擇『加入聯合國』、『推動與加入新聯合國』(先廢除專制與寡頭政治的聯合國,新聯合國只允許民主與自由化的國家參加,採行美國聯邦式建立世界聯邦)、『加入美國聯邦』、『加入大英國協』(Commonwealth of Nations)、『推動與加入亞洲聯邦』(United States of Asia,USA) 、『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NATO)、『推動與加入世界公約組織』 (World Treaty Organization,WTO)等,不是嗎?」

「再者,『台灣國』應該由台灣民間來推動與建立,而不是由『中華民國執政黨』來推動與建立,否則長期保護『中華民國政權』的美國政府,如何能面對『承認一中』與『同意中華民國執政黨推動台灣國活動』、『大陸共產黨政權藉故升高台海危機』、『大陸共產黨政權以北韓與伊朗問題為威脅,要求美國政府對中華民國政權施壓』等現階段政治複雜與矛盾性的問題?」

「基於美國政府同大陸共產黨政權簽署的『三份聯合公報』與1979年4月10日美國政府簽署的『台灣關係法』等立場,你『中華民國執政黨』如何能面對美國保護主反對『中華民國執政黨推動台灣國活動』的意見?基於美國文化尊重『民意、言論自由、人民選擇權利與人民自決』等的傳統,你美國政府如何能反對『由台灣民意所推動與建立的台灣國』?」

「台灣人可以學習大陸共產黨在1931年11月7日江西省瑞金搞『國中國』與『兩國制』的模式,也就是在『中華民國』裡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模式,如果台灣人真心想建立『台灣國』,那麼還等甚麼呢?」

「上述『台灣國』的建國模式,東亞大陸各地區亦可以完全採用,不是嗎?我建議東亞大陸各地區的新國家,從『號召徵求建國義工與組織各部門義工』(非官位) 、『宣布建國宣言』(如採行美國《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1620》、《維吉尼亞權利法案,The 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1776》、《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6》等的內容與形式)、『開始依法核發國家的身分證與護照』、『公開徵求建國方案』(如採行美國憲法與憲政模式)等工作做起,你的看法如何?」

2008-3-12(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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