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2008

Hugo: 歐洲經濟共同體與申根公約vs.美國境內的共同市場與自由移民法

熊貓對白頭鷹說,「歐洲有『歐洲經濟共同體』與《申根公約》(Schengen Agreement) 。《申根公約》規定成員國相互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一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目前歐洲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24個,這對各國旅遊者而言,是不是很方便?」

白頭鷹提出了意見,「在美國憲法架構下,美國50 States不用費力地推動『歐洲經濟共同體組織』、『歐洲共同市場條約』、《申根公約》等,就有了上述相同的功能;亞洲後共產時代,如果亞洲人能夠『全面採行美國式的憲政』與『建立United States of Asia(USA)、Constitution of United States of Asia』(亞洲聯邦),那麼亞洲也可以與美國一樣,可以擁有『亞洲共同市場與自由移民法』,也不用另外推動類似歐洲的《申根公約》了,不是嗎?」

2008-3-30(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