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眼貓頭鷹對白頭鷹說,「台灣的司法越來越進步了!以偵辦『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支費』案為例,『總統、副總統、第一夫人、總統府秘書長、總統府副秘書長、總統辦公室主任、總統府會計兼出納、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執政黨黨主席、在野黨黨主席、市長、副市長』等指標性的政治人士,都被列為司法偵辦的重要對象,這是不是台灣司法獨立的證明?」
白頭鷹不同意地說,「以對象選擇性的偵辦形式,算什麼司法獨立?這不就是『使用單音節圖像文字的人典型的思考模式』嗎?」
「你為什麼不全面性地偵辦『現任6千5百多位行政首長、歷年來所有的總統與行政首長』?你為什麼不全面性地研究『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支費』的存廢或修改等問題?你為什麼不全面性地檢討『合理憲法、司法獨立、三權分立、法律教育、法律道德教育、陽光法案、廉政公署、杜絕酬庸政治、杜絕財團政治、杜絕人情文化、杜絕紅包文化、杜絕買票文化、杜絕賄選文化』等的基本憲政問題呢?」
2008-3-28(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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