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理之河旁,猶太大祭司對螢火蟲說,“在‘十字架、荊棘的冠、六寸長的大釘子(用釘子釘,先釘手,再釘腳,釘子並非釘在手掌上,因爲手掌承受不住身體的重量會撕裂,劊子手將長釘釘入腕骨間一個狹窄空隙,解剖學稱之爲德斯托寬隙)、4或5條鑲有尖刺鉛粒的皮條帶合成的鞭子(此鞭子將讓受鞭刑者皮開肉綻,肌腱與內臟盡現)’前,耶穌居然還堅稱自己是‘The Christ, the Son of God’(Matthew 26:63-64),還堅持‘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的信念(Matthew 20:28),他是不是不要命的瘋子呢?”
螢火蟲提出了意見,“這個世界會有這樣子的瘋子嗎?”
2009-9-4(Hugo Liberalitas:http://hugolovelordjesuschrist.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