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008

Hugo: 臺灣政府掛一漏萬的全民減稅政策

臺灣黑熊對黑面琵鷺說,「據說臺灣政府明年要全民減稅,但是臺灣政府並沒有全面『廢除累進稅率、刪減租稅優惠、大幅提高個人
免稅額、取消部分扣除項目、取消繁雜的稅收優惠等』不符合正義精神的稅制與採行『單一稅』(The Flat Tax),也不懂得『愛沙尼亞(Estonia)、立陶宛(Lithuania)、拉脫維亞(Latvia)、俄羅斯(Russia,2001)、塞爾維亞(Serbia)、烏克蘭(Ukraine)、斯洛伐克(Slovakia) 、牙買加(1986)等國,是如何透過實施單一稅率而促使經濟全面快速成功的經驗』,它們還在『閉門造車』與『摸著石頭過河』嗎?」

黑面琵鷺也提出了意見,「全面『低稅制』(Low-tax regime) 與實行『單一稅』(The Flat Tax),如果不配合全面推動『減少政府花費與支出(不要拿人民的錢搞利多政策)、減少政府規模(大量裁機構與人員,政府裁員總比企業裁員好)、廢除大政府制(無能、無效率、無效益、家長制、官僚、貪腐、坑錢、高稅制等的同義詞)、實行小政府制(Minarchism,Minimal statism, or Small government,即小僕人制,僕人不能高過國家主人,維護法律與捍衛司法正義)、重大國家工程採行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進行(避免政府無能、無效率、非專業掌控、官商勾結與貪腐)、廢除或轉賣所有國營企業(國營企業是官僚、無效益與腐敗的根源)、廢除全民健保制(避免該相關機構各種貪腐、坑錢與債留子孫,讓健保制健康化)、廢除遺產稅及贈與稅(取消此不合裡地重複課稅制;避免企業逃避此稅而將資金與財產轉移國外)、政府積極不干預政策(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政府是麻煩的製造者,政府不是解決問題者)、縮小總統權限(少數無知的官僚,怎麼比得上台灣商界與專業領域的百萬大軍)、三權分立制(Separation of the Three Powers)、司法獨立(大外商與資金才會來台投資)、設立廉政公署(實行司法釣魚制,有效阻絕各類貪腐)、陽光法案、陽光政治、陪審團制(須有真正民主教育配合,避免法官濫權誤判與貪腐)、制定防止賄賂條例法(如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自由競爭經濟(Laissez-faire Economy)、讓全世界的富商來台投資(可以避稅,低稅制的優點,劫富濟貧會趕走富商)與帶動台灣的經濟(富商會帶動經濟,但司法獨立與政府不貪腐才有可能)、臺灣的瑞士楚格(德語:Zug;低稅制地區)化(使台灣成為全世界富商與資本投資的天堂)』等政策,那麼它如何能真正地達到全面性的經濟快速成功呢?」

2008-10-15(Hugo Liberalitas:http://blog.roodo.com/hugoli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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