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2008

Hugo:民主之神像與自由女神像

“大熊貓”問“老鷹”說,「六四事件已經過去19年了,為什麼我們只能用眼淚與感嘆來紀念六四,而卻不能用六四的精神來推翻共產黨呢?」

“老鷹”提出了意見,「六四只是共產黨的反對黨運動,它並沒有產生『捍衛自由與正義的精神』,也沒有產生『剷除邪惡的精神』,不是嗎?」

「六四運動時期,廣場上的『民主之神像』,據說是『她是以女性為造型,穿著希臘式的長袍,垂至足踝,雙手擎著火炬揚向右上方,面孔朝前,正視著天安門外的巨型毛澤東像;她目光遠眺,嘴唇緊抿,神情堅定,頭髮竟然還向左側飄揚,表現出揚著火炬向前的動感』。但是當『沒有了群眾與掌聲』,當『油』用完時,她手上的火不就會熄滅了嗎?」

「美國的『自由女神像』(Statue of Liberty),又稱『自由照耀世界』(Liberty Enlightening the World),她穿著古希臘風格的服裝,頭上的冠象徵世界七大洲及七大洋的七道尖芒(也象徵耶穌頭上的荊冠)。女神右手高舉象徵自由的火炬,左手捧著刻有1776年7月4日的《獨立宣言》書(也象徵《聖經》),腳下是打碎的手銬、腳鐐和鎖鏈。她象徵著自由、掙脫暴政的約束,她頭上、手上與腳上都有『耶穌基督的信仰與光能』,她手上的火怎麼可能會熄滅呢?」

「沒有『Spirit of Liberty』,人類還談什麼『Democracy』?美國的獨立運動與憲政文明,有『耶穌基督的愛與正義的信仰』為基礎,大陸的六四運動,有什麼『信仰與力量』為基礎呢?」

2008-6-7(Hugo’s,http://blog.roodo.com/hugoli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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