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地震時,有一位中學教師拋下了學生獨自逃生,有一位網友問這位教師,「你為什麼不先救學生而卻自己逃跑?你內疚嗎?」;這位教師說,「天災當前誰都沒經驗,法律沒規定老師要救學生!我沒故意做錯什麼,為什麼要內疚?地震死那麼多人,我也很傷心,但地震不是我造成的,我無須內疚。」
那位網友提出了意見,「如果『法律』可以完全取代『人的良心』與『人的道德』,那怎麼會有這麼多層出不窮的『人禍』與歷年來無數的『自然災害』呢?如果東亞大陸人不信仰『耶穌基督愛的福音』與遵守『十誡的絕對正義意識』,那麼制定再多的『法律』,有啥子用呢?」
2008-6-1(Hugo’s,http://blog.roodo.com/hugoli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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