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舍問小民哥,「如果台灣與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那麼台灣人拿的中華民國護照,為什麼可以在世界各地走透透呢?」
小民哥肯定地說,「因為台灣是美國的附屬地,台灣是美國的保護地,你不知道嗎?」
「美國國會所通過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 TRA),是屬於美國的國內法;台灣人與美國人都已經接受“台灣與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台灣是美國的附屬地”與“中華民國是美國的附屬機構”等的事實,否則《台灣關係法》怎麼會至今仍會存在呢?」
「基於這個事實,我以為與其台灣人現在推動進入聯合國,還不如台灣人現在推動加入美國聯邦;台灣人很清楚,只要美國承認台灣的地位,就等於全世界各國都承認台灣的地位,台灣有必要經常花大把銀子買小邦交國與活動入聯合國嗎?」
200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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