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命運,就像“漢人與漢文化”的命運一樣,屬於“旋轉的木馬”;所謂“旋轉的木馬”,就是永遠在原地打轉而無法前進的木馬,不是嗎?
高雄市的“公投護台灣,加入聯合國”大遊行,本來可以成為台灣人對內與對外宣示住民主權的活動,本來可以成為台灣人建國的活動,本來可以成為“台灣國誕生”的活動。
但是,這個遊行活動,卻被異化成為“中華民國2008年選舉前哨戰”與“中華民國現任總統重現光環”的活動,卻被綁架成為“中華民國政客互相謾罵”與“中華民國政客玩弄政見”的活動,這是多麼可悲與侷限的結果?
台灣人想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只有兩個選擇方案。第一,是“排匪那我”案,即“驅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席位,以中華民國的席位取代”,此方案,台灣僅屬於中華民國的一個“省”,台灣人願意接受嗎?第二,是以“台灣國加入聯合國”案,如此台灣人“必須先推翻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國”,台灣人願意站起來行動嗎?
“台灣人建國”與“台灣國加入聯合國”,是兩個不同的獨立命題;前者是後者的必要條件,後者並不是前者的必要條件,這點好像有許多人弄不懂,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因很簡單,“中華民國的民進黨”,已成為“中華民國的執政黨”; “中華民國的民進黨”,一方面要享受“中華民國的執政黨”的權、錢、利,另一方面又要騙取“支持台灣獨立者”的選票,因此民進黨用“公投護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口號來遊行,卻放棄了應有的“推翻中華民國,以台灣國加入聯合國”的政治訴求,民進黨是不是很擅長移花接木的技術?它是不是一個十分巧思的騙子?
“台灣人建國”,必須由人民來推動,絕對不能讓“中華民國的政黨與政客”來掌控,否則便失去了其合法性與正當性,也很難讓國際社會所認同,不是嗎?
你看,每一次的“台灣人建國運動”,都被“中華民國的政黨與政客”所控制,成為“中華民國的黨派與政客利益鬥爭”下的犧牲品,不是嗎?台灣人何時會徹底地覺醒呢?
“台灣人要建國”,首先必須先成立“台灣國”,以“台灣國”與“中華民國”進行鬥爭,就像1931年11月7日大陸共產黨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定首都為“江西省瑞金”、“頒佈了憲法”、發行“貨幣”、制定“國旗”等一樣,並且應該立即籌備與進行全民公投與立憲,如果你不這麼做,那麼怎麼算是真的開始建國?如果你不這麼做,台灣人如何能明確與積極地配合呢?
你看,這一次的遊行活動,“中華民國政客”考慮的是政治利益與選舉奪權,“中華民國總統”考慮的是政治光環與死皮賴權,連著名的貪腐第一家庭成員都來了,他們想用這次的遊行活動來漂白?來將功抵罪嗎?台灣人怎麼會容許這種事不斷地發生?台灣人怎麼會容許這群“中華民國的政客”來主導這次活動?台灣人怎麼會墮落到這種地步呢?
2007-9-15(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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