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2007

Hugo:讓「人性的善」與「對土地與人的愛」展現出來

人的存在,應該是一種有意義的精神價值;然而,人類有許多的專制與類專制文化,它卻要讓人成為一種徹底無意義的虛無存有。

這種專制與類專制文化,它一直設法剝奪人的選擇權利,它一直設法剝奪人獨立自主的權利,它一直設法壓抑人的自由夢想與創造權利,它一直設法否定「人的尊嚴、人的價值、人的意義、人的權利與人的責任」,它一直設法剝奪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它一直設法使人變得愚癡,它一直設法使人變成仇恨的載體,它一直設法使人變成某種族文化與主義的工具,它一直設法使人變成某專制文化與政權的工具,它一直設法使人變成某派系勢力與利益團體的籌碼,它一直設法使人變成奴隸;這樣邪惡與不道德的文化,人類是不是應該勇敢地站起來揭發與抵制它?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專制政權」透過「對人植入種族主義、等級意識、仇外意識與專制文化等基因」的方式,來閹割「人性的善」與分離人「對土地與人的愛」,從而建立被統治者對統治者「絕對效忠」與「絕對服從」之意識,並且使人失去「基本的人性與道德」與「基本的邏輯與抽象思考等判斷能力」,最後被異化成「專門維護統治者特權與利益的捍衛者」與「成為統治者專屬的奴隸與私有財產」。

「專制文化的基因」,包含有統治者「絕對的謊言」、「絕對的暴力」、「絕對的等級制意識」、「絕對的排外意識」、「絕對的王權擴張意識」、「絕對的王權統治意識」等本質,這種文化基因,如何能讓人展現出「人性的善」與「對土地與人的愛」?

《聖經》中指出「唯有真實(真理)可以使你自由」,人類唯有「說真話」才能讓人「擺脫謊言」,才能讓人「擺脫恐懼與虛無」,才能讓人「活在真實之中」,才能讓人「活得自由」,不是嗎?

《聖經》中指出「人必須愛人如己與愛敵人」,《聖經》也體現了高度的「犧牲之愛」與「捨己之愛」的理念,這不就是對抗統治者「絕對暴力」的精神量,因此原本屬於「奴隸階級」的「基督徒」,能以三百年的時間推翻了「羅馬的帝國」與「希臘的奴隸制」,沒有「愛」,如何可能?

試想,國民黨與共產黨爭政權,彼此取得政權後,是如何殘忍地壓迫與屠殺異己?這種「絕對維護統治者政權與利益」的意識與行為,似乎永遠無法超越「對異己的仇恨意識」;這與二戰後美國「幫助敵國日本建立民主憲政與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強國」與「幫助敵國德國建立民主憲政與成為世界第三大經濟強國」,這與美國近年來無條件地花費巨資與大量派遣人力幫助「阿富汗與伊拉克」重建國家,是如何地不同?沒有「基督之愛」如何可能?

《聖經》中「造物主平等地造人」與「耶穌平等地對待人」,與《美國獨立宣言》裡「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了他們若干不可讓渡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等理念,不就否定了「專制統治者所編織的特權與等級制意識之謊言」的合法性?

所謂的「中華文化」,總是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態,不與華同」、「四方之民皆禽獸也」、「夷狄豺狼也,夷狄禽獸也」、「漢賊不兩立」、「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嚴華夷之辨」、「嚴華夷之防,為春秋大義」、「貴華夏,而賤夷狄」、「內華夏,外夷狄」、「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戎狄無親而貪,不如伐之」、「聖王之制,施德行禮,先京師而後諸夏,先諸夏而後夷狄」、「萬方來朝,四夷賓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夷狄戎蠻鬼子,非人也,必討之」、「對異族的仇恨與征服意志」、「對異族的帝國殖民意識」、「對異族的奴役與漢化意識」、「興漢室,剿滅蠻夷異邦」與「狼子野心,是乃狼也」等概念,來排斥與仇恨所有的異族與異己,來統治與壓迫所有的異族與異己,這樣變態與病態的文化,如何能敉平不同的族群仇恨?如何能建立「超越種族的對土地與人的愛」?

什麼樣的文化,能夠幫助人展現出「人性的善」與「對土地與人的愛」?能夠幫助人建立「超越種族仇恨的對土地與人的愛」?能夠幫助人建立「超越種族利益的對土地與人的愛」?除了強調「愛人如己與愛敵人」的「基督之愛」外,其它的文化如何可能?

2007-12-25(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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