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2007

Hugo: 「公義與公理」的內在義涵混淆性本質

「公」字裡怎麼會有「Individualism」與「Liberalism」?「公」字裡怎麼會有「Absolute moral、 Absolute truth、Absolute beauty、 Absolute good」?「公」字裡怎麼會有「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公」字裡怎麼會有「All man have natural human rights」?「公」字裡怎麼會有「尊重人的尊嚴」與「尊重人的選擇權利」?因此,「公」字裡怎麼會有「義」與「理」呢?

漢字的「公」從「八」(同「分」) 從「皿」,指多數人來分配就是「公」,即多數人說了算,這代表崇尚「多數人決定論」與「集體主義」的思維意識。

漢字的「義」從「羊」從「我」(從雙「戈」,代表我部族),指把羊給我部族就是「義」,即「我族中心主義」,即武力說了算,這代表崇尚「絕對暴力」與「我族中心主義」的思維意識。
漢字的「理」從「王」(代表統治者)與「里」聲,指統治者的意見就是「理」,即統治者說了算,即有權力者說了算,這代表崇尚「王權」與「權力」的思維意識。

如此,漢字的「公義」怎麼可能等於「Justice」或「Righteousness」?漢字的「公理」怎麼可能等於「Universal truth」或「Absolute truth」?

想用建立在認同「專制、封建、邪惡與集體主義」意識的「漢文字」概念,來理解建立在認同「Individualism、Liberalism、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Absolute moral」等理念的「英文字」概念,這如何可能?

正如同,用「為民之主」的「民主」來代表「Democracy」;用「放任的自由」(「自」即「鼻子」,代表「唯我中心主義」)的「自由」來代表「Freedom」;用「兩條腿的人」的「人權」來代表「Human rights」;用「剷平等級」(然後「建立新等級」)「平等」來代表「建立在認同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的「equality」;用「以法治人」的「法治」來代表「Rule of law」,這怎麼可能?

沒想到至今竟然還有人,想用「代表貧困與落後的漢字」來翻譯西方的哲學與思想著作,想用「代表無抽象思想與邏輯概念的漢字」來理解西方的抽象思想與邏輯概念,想用「代表反科學與邏輯的漢字」來研究西方的科學思想與科學理論,想用「代表反道德與理性的漢字」來理解西方的文明與理念,這些人應該醒醒了!

2007-12-18(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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