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臺灣人不推翻與唾棄ROC的憲政體制,那麼臺灣就永遠無法擺脫沒有選擇權利的命運,那麼臺灣就永遠無法擺脫沒有自決權利的命運,那麼臺灣就永遠無法擺脫被決定者的命運,那麼臺灣就永遠無法擺脫奴隸的命運,那麼臺灣就永遠無法擺脫苦難的命運,不是嗎?
ROC的憲政體制,代表威權時代的政治,代表崇尚權力意識的家長制,代表大政府與政府處處干預型的政治,代表反普世自由化的政經憲政,代表容忍國營企業的貪腐政治,代表容忍國民黨所創造的左派政治,代表容忍反三權分立與司法獨立的政治,代表容忍政府干預自由開放市場的經濟,代表容忍總統權過大制的政治,代表容忍行政權控制司法權的政治,代表容忍僕人可以決定主人命運的政治!
ROC的憲政體制,,代表容忍國民黨的非法擁有黨產,代表容忍國民黨的操控媒體,代表容忍國民黨所建構的大中國式的意識教育,代表容忍國民黨所建構的大中華結構的病毒文化,代表容忍ROC綁架臺灣主權,代表壓抑臺灣人的主體意識,代表壓抑臺灣人的自決意識,代表壓抑臺灣人的主權意識!
在ROC的憲政體制下,臺灣的當權者可以充分地使用政府機器,來「壓迫人權、侵犯言論自由、濫用司法、司法迫害反對者、濫用警察權、圖利財團、政策綁樁、阻礙陽光法案、阻礙司法獨立、掩護集團性貪腐、掏空國庫、掏空經濟、掏空主權」等;臺灣的當權者也可以透過上述13種方式,來謀取權力的連任與延續。由此可知,「ROC憲政體制的本質,根本就是吃人的怪獸」!
在ROC的憲政體制下,當權者為了建立官商勾結結構與獲得更多的政治獻金,不惜以政策或政治手段圖利財團;當權者為了獲得更多的政治獻金、賄絡與選票,不惜縱容國營企業的貪腐與坑錢,不惜進行各種的政策綁樁與坑錢政治,不惜以假的劫富濟貧名義來「劫富劫貧濟財團」,不惜以假的釋放利多政策來作「形象工程與掩護貪腐」,不惜以假的擴大內需經濟與補貼政策來作「面子工程與掩護貪腐」,不惜以舉債與築債台政策來掩飾政府無能,不惜以各種假的利民政策來愚民與搬空國庫,不惜以各種混亂的擾民政策來宣示權力!
在ROC的憲政體制下,當權者為了鞏固統治者地位,不惜縱容壓迫人權、侵犯言論自由、濫用司法、司法迫害反對者、濫用警察權、用錢收買媒體工具、阻礙陽光法案、阻礙司法獨立、政策掩護集團性貪腐等!
在ROC的憲政體制下,你如何能談推動「民主理念與信仰教育、廢除大政府制、廢除所有國營企業(拍賣所有國營企業,以其所得讓台灣免稅三年)、廢除全民健保制、縮小總統權限、三權分立制(Separation of the Three Powers)、司法獨立、實行陪審團制(解決法官貪腐與無公信力問題;須先進行全面教育與指導)、設立廉政公署、陽光法案、陽光政治、全面實行小政府制(政府裁員要比企業裁員好)、減少政府支出、制定防止賄賂條例法(如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實行單一稅(Flat Tax)、全面低稅制(Low-tax regime)、廢除遺產稅及贈與稅(取消此不合理地重複課稅制,避免企業逃避此稅而將資金與財產轉移國外)、減少所有將導致貪腐與坑錢的公共建設(積極推動以BOT方式讓民間參與公共建設)、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Laissez-faire Economy、Laissez-faire education、Laissez-faire Expertism(僕人與人才無國界,用人唯德才能) 」等與「反共親美」的正義路線呢?
在ROC的憲政體制下,有層出不窮的政府僕人濫權與貪腐事件,例如,國營企業的貪腐與坑錢、全民健保機構的貪腐與吃錢、政府控制民生物資的貪腐與吃錢、政府控制大宗物資的貪腐與吃錢、政府向人民主人的大規模舉債等、政府以政策來建行綁樁政治;對於這些層出不窮的貪腐政治,作為土地主人的臺灣人,你還能夠繼續容忍下去嗎?
現在臺灣,不論是縣市長、民意代表、立法委員選舉,還是總統選舉,都是屬於花大錢的選舉方式,那些職業政客能夠擁有足夠的選舉經費,他們靠的是什麼呢?那些職業政客能夠靠足夠的政治獻金當選,他們會是什麼樣的人呢?如此,你如何能杜絕候選人當選後不大撈錢、貪腐與酬庸呢?還有那些選舉時,接受選舉招待、受禮與收賄的選民,他們也是臺灣貪腐政治的共犯份子,不是嗎?
因此所謂的「臺灣民主政治」,不就是「人情政治、買票政治、酬庸政治、利益交換政治、財團利益政治、官商勾結政治、撈錢政治、家長制威權政治、坑矇拐騙政治、權謀詭詐政治、假大空政治、追求權力名位政治、追求榮華富貴政治、追求升官發財政治、勝者為王政治」等的變態綜合體?
茲舉「龜兔賽跑」為例,烏龜在樹下睡了63年,兔子慢了兩年後才起跑,結果兔子還是比烏龜早了61年到達目的地。日本自1947年接受美國式的憲法,61年(2008年)後已成為人類的文明之國;臺灣自1945年接受ROC的憲法,63年(2008年)後竟然還在辛苦地舉行「野草莓運動、街頭運動、教授絕食靜坐」等「鳥籠抗爭」,竟然還在經常大規模發動人民向人民的僕人「乞討人權與自由」,這是臺灣人唯一的選擇嗎?
臺灣人,只要你願意徹底地思考台灣外來憲政的結構性問題,只要你能徹底地認知你是被ROC綁架的人,只要你能徹底地認知你是生活在ROC籠子裡的人,只要你能徹底地認知你才是土地的主人,只要你能徹底地認知這塊土地需要你,只要你能徹底地認知只有你才能拯救這塊土地,只要你能徹底地認知只有你才能決定這塊土地的未來命運,只要你願意徹底地覺醒與站起來,如此臺灣的未來才能有希望與光明,不是嗎?
2008-11-15(Hugo Liberalitas:http:/ blog.roodo.com/hugoli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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