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2011

Hugo: “公”與“義”是“東亞武力掌權者實行暴力拆遷”的思想基礎

在東亞大陸的某暴力拆遷現場,有兩污鬼(Mark 5:9; Mat 12:43; Mark 1:26; Luke 4:31-37; Luke 4:41)拿著“甲骨文”在說中華鬼化,A污鬼指著“甲骨文”的字對B污鬼說,“你看,這甲骨文的‘公’從‘八’(分)從‘口’(器皿),代表‘王有權分配奴民所擁有的財產’,代表‘普天之下之物,莫非王物’,代表‘王權消滅私有財產’;這甲骨文的‘義’從‘羊’從‘我’,代表‘將羊獻給我族(‘王’代表‘我族’)就是義’,代表‘普天之下之物,莫非王物’,代表‘王權擁有天下所有的財產’,不是嗎?”

B污鬼說說,“這‘屬拜邪靈符咒的甲骨文’與‘源於甲骨文的漢文字’,不就是‘武力掌權者’用來‘騙人、奴人、踩人、殺人與吃人’的工具嗎?”

2011-6-27(Hugo Liberalitas:http://hugolovelordjesuschrist.blogspot.com/)

Ps, 甲骨文的“我”象“三連戈”之形,代表“殷人部族威儀的儀仗武器”,象徵“殷人部族的標誌”,“殷王”(大巫王)代表“殷人部族”,因此甲骨文的“我”代表“我族”而“王”也代表“我族”(群體意識);甲骨文的“王”象“斧鉞”之形,代表“武力掌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