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前總統的貪務與洗錢案,台灣長老教會裡的資深代表劉秀華對媒體發言表示,「如果他不對的話,你要關他、要殺他,要燒他、刮他隨便你。……人在做、天在看,不要用律師的地位去跟人辯護,這我最不欣賞,不要這樣,就算你都對也不需如此。」
阿傻提出了意見,「耶穌基督從來就不肯放棄一個罪人(Sinner),從來就不肯對任何一個罪(Sin)妥協;一個教會裡的發言人,怎麼可以講出如此的話呢?」
「耶穌基督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God。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4-40);如果一個教會的牧師將『閩南種族沙文主義與必須要由閩南人執政的意識型態』放在『耶穌基督的愛人如己的誡命』之上,如果一個教會的牧師穿著牧師服卻公然『勸人說謊』與『作假見證害人』,如果一個教會裡的發言人公然『放棄救罪人的責任』,這不就是教會的沉淪與墮落嗎?」
2008-9-4(Hugo’s,http://blog.roodo.com/hugoli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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