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2011

Hugo: “法” vs. “Rule of law”

在中華文化的大糞坑裡,有兩“儒蛆”用其“糞腦”在研究漢文字的“法”,A儒蛆對B儒蛆說,“《韓非子.有度》說,‘故當今之時,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國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則兵強而敵弱。故審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則主不可欺以詐偽;審得失有權衡之稱者,以聽遠事,則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輕重。今若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若以黨舉官,則民務交而不求用於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國亂。以譽為賞,以毀為罰也,則好賞惡罰之人,釋公行,行私術,比周以相為也。’;《韓非子•五蠹》說,‘今先王之愛民,不過父母之愛子,子未必不亂也,則民奚遽治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為治也。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勝其法,不聽其泣,則仁之不可以為治,亦明矣。且民者,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這‘法’是‘王法’,這‘法’是‘專制之法’,這‘法’是‘Rule by law’,這‘法’不是‘Rule of law’,不是嗎?”

B儒蛆說,“毛蛇說,‘法律非仗恃強力作爲後盾,則不能達到其目的’、‘要人治,不要法治’、‘民主就是為民作主,我們就是愚民政策’、‘我就是紅色皇帝’、‘不能靠法律治多數人’、‘沒有憲法的社會,是最好的社會’、‘和尚打傘,無法無天’,這‘法’就是我撒但教(儒教)用來反‘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they are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Human dignity and human rights are God-given’(All Human Beings Are Created in the Image of God; 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 come from God, not from government)、‘Spirit of Liberty’(2 Cor 3:17; John 18:36; James 4:4)、‘An individual/Freeman’(Individual dignity, integrity, love, justice, liberty, moral responsibility and rights)、‘Government is a servant of the citizen, the citizen is not a servant of the government’、‘Constitutional Republic’(America is a Constitutional Republic, America is not a Democracy, or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Separation of three powers and counterbalance’(the legislature, executive, and judicial branches)的工具,不是嗎?”

2011-8-15(Hugo Liberalitas:http://hugolovelordjesuschrist.blogspot.com/)

Ps 1, 毛澤東的《在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的講話》說,“法律非仗恃強力作爲後盾,則不能達到其目的。”(《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358——359頁),此語類似毛澤東所說的“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大躍進運動期間,毛澤東說,“要人治,不要法治。”

Ps 2, 1958年8月21日,毛澤東在北戴河協作區主任會議上說,“公安法院也在整風,法律這個東西沒有也不行,但我們有我們這一套,還是馬青天那一套好,調查研究,就地解決問題……不能靠法治去治多數人,民法、刑法那樣多條記得了?……憲法是我參加制定的,我也記不得。韓非子是講法治的,後來儒家是講人治的。我們的各種規章制度,大多數,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們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決議,開會,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來維持秩序。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開會有他們那一套,我們還是靠我們那一套……”

Ps 3, 中共建國之初,毛澤東說,“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將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汙無度,胡作非為,而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麼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李自成。國民黨是這樣,共產黨也會是這樣” ;毛澤東又說,“你們獨裁!可愛的先生們,你們說對了,我們正是這樣!”(論人民民主專政)、“我們不是官僚主義,我們是專制主義。” 、“民主就是為民作主,我們就是愚民政策。”(蘇共二十大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講話)、“一千一百萬幹部組成一個統治集團,統治六億人民,幹部就是官,官者,管也,我就是紅色皇帝。”、“領導就是干預,要對一切進行干預。”(南寧會議講話)。

Ps 4, 1961年,在秦皇島召開的一次座談會上毛澤東主席說: “世上本無事,洋人自擾之。沒有憲法的社會,是最好的社會。中華五千年,從來沒有憲法,也沒見什麽損失嘛!漢唐強盛,有憲法嗎?滿清準備玩憲法,結果亡的更快。教訓是深刻的嘛!可我們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憲法,以爲憲法就是治國安邦的靈丹妙藥,企圖把黨置於憲法約束之下。我從來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憲法,我就是要破除這種憲法迷信。國民黨有憲法,也挺當回事,還不是被我們趕到了臺灣?我們黨沒有憲法,無法無天,結果不是勝利了嗎?所以,迷信憲法的思想是極其錯誤的,是要亡黨的。我們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也是歷來不主張制定憲法的,可是,建國後,考慮到洋人國家大都制定了憲法,以及中國知識分子還沒有完全成爲黨的馴服工具的情況、人民群衆還受國民黨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慘國情,爲了爭取時間,改造和教育人民群衆,鞏固黨的領導,還是要制定憲法的嘛。制定憲法,本質上就是否定黨的領導,在政治上是極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爲之的情況下,我們一定要化害爲利,最大限度的縮小憲法的約束,堅持黨的領導。當然啦,將來如果有一天,條件成熟了,有人提議廢除憲法,永遠不要制定憲法,我會第一個舉手的,不舉手的肯定是國民黨。……”

Ps 5, 1970年,毛澤東對前來大陸的埃德加•斯諾說,“我是無法無天,叫'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沒有頭發,沒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