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尊嚴”對“人的選擇權利”氣憤地說,「甲骨文的『家』,從『宀』從『豕』」(豕是豬),代表養豬的圍欄,對於統治者而言,『人』與『豬』何異?『人』有什麼人的尊嚴可言?」
“人的道德良心”對“人的選擇權利”氣憤地說,「甲骨文的『宰』,從『宀』從『辛』」(辛是戴刑具者),代表關犯人的屋子,對於統治者而言,『犯人』與『待宰者』何異?『犯人』有什麼人的尊嚴可言?」
“人的生命價值”對“人的選擇權利”氣憤地說,「甲骨文的『牢』,從『宀』從『牛』,代表關養牛的圍欄,對於統治者而言,『關牛』與『關人』何異?『被關的人』有什麼人的尊嚴可言?」
“人的道德責任”對“人的選擇權利”氣憤地說,「甲骨文的『安』,從『宀』從『女』,代表關女奴的屋子,對於統治者而言,『女奴』與『豬、犯人、牛』何異?」
“人的選擇權利”也氣憤地說,「這種將『人』等同於『獸』的文字,這種完全『藐視人的尊嚴、藐視人的權利、踐踏人的尊嚴、踐踏人的權利、否定人的尊嚴、否定人的權利』等的文字,這種完全認同於『統治者非人化的意識、壓迫者非人化的觀點、奴役者非人化的立場、統治者將人視為私有財產的意識、統治者將人與獸不分的意識、統治者將生命與物質不分的意識』等的文字,是不是早該廢棄不用了?」
2008-2-12(Hugo文集,http://hugoliu.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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