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父原為一
在約翰福音10:30,耶穌勇敢地宣告:「我與父原為一。」
這句話直接肯定了基督的神性以及祂與父神不可分割的合一。宗教領袖們立刻意識到了其中的含義,並激烈地回應,因為他們說:「你既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約翰福音10:33)
耶穌所說的並非僅僅是意誌上的一致,而是一種本質的、永恆的存在合一。這真理貫穿整本新約聖經。約翰福音1:1告訴我們:「起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然後在約翰福音1:14:「話語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多馬復活後承認:「我的主!我的神!」(約翰福音20:28),而耶穌沒有責備他,這進一步肯定了耶穌作為神化身的身份。
保羅在歌羅西書2:9中強調了這一神聖的現實:「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腓立比書2:6也強調了這一點:「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此外,耶穌在約翰福音5:19中宣告:「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這顯示了一種完美的神聖和諧——在意志、目的和本質方面永恆的統一。
唯有那些與神有深厚關係的人才能真正領會約翰福音10:30的奧秘──那些全心全靈地愛主、遵守耶穌誡命、遵行天父旨意的人。
正如哥林多前書 2:14 所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要明白耶穌與天父原為一,就必須與永生的神相遇-這相遇並非單憑智力,而是藉著愛、順服和屬靈的啟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