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耶穌為主
羅馬書10:9-10宣告:「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你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你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這些經文有力地概括了救恩的過程,但它們與聖經的完整教導密不可分,即真正的信心是透過遵守上帝誡命的生活來證明的。承認耶穌為主不只是言語上的問題,更是充滿愛、順服、忠於上帝旨意的生活。
在新約聖經中,使徒保羅(羅馬書1:1)、彼得(彼得後書1:1)、雅各(雅各書1:1)、猶大(猶大書1:1)和約翰(啟1:1)都稱自己為「douloi」--耶穌基督的奴僕。
這個身分並非象徵性的;它反映了他們全心全靈地致力於遵守基督的誡命,並在凡事上成就祂的旨意。他們承認「耶穌是主」,這由他們順服耶穌而活、受苦和死亡的方式所證實。
彼得的一生展現了認罪的代價。在馬太福音26:69-75中,彼得因懼怕三次不認耶穌。但在悔改之後,他成為了一位勇敢的福音傳道者,最终為基督而死。
彼得的轉變教導我們,真正的認罪不是靠一時的言語來證明的,而是靠一生的忠誠——即使面對迫害也是如此。正如耶穌所教導的:「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馬太福音10:32)
創世記22:1-18中亞伯拉罕的故事進一步表明,真正的信心與順服密不可分。當神命令亞伯拉罕獻上他愛子以撒時,他毫不猶豫地順服了。
亞伯拉罕願意獻上以撒,表示他愛神勝過愛自己的兒子。這順服神的舉動是他信心的明確證明。
加拉太書3:6和雅各書2:23都肯定:「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並且「他得稱為神的朋友」。亞伯拉罕的信心並非被動;他積極地遵守神的命令——即使這需要他放棄他最愛的事物。亞伯拉罕順服神的行為顯示神在他心中佔據首位。
正如雅各書2:21-26所教導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亞伯拉罕成為信心之父,不僅因為他內心相信,更因為他將這種信念付諸行動,並遵從神的話語。他對神的愛體現在他願意付出最大的個人代價來遵守神的命令。
羅馬書10:9-10呼籲我們不要膚淺地認信,而要全心全意地順服。真正說「耶穌是主」就是要活出遵守神誡命的生活,就像亞伯拉罕選擇愛神勝過愛自己的兒子,也像彼得最終承認基督,直到死。
唯有全心全靈的愛神、遵守耶穌的教導、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完全理解並行在羅馬書10:9-10的真理中。這是一種完全地順服神與遵神旨意的行動,它透過完全地敬畏神、愛神、跟隨神、遵行神旨意來證明其信心,這才是真正得救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