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014

台灣的基督福音大復興行動

台灣的基督福音大復興行動


榮耀的大使命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


聖經記載,先知以利亞在迦密山,按照雅各子孫支派數目用了12塊石頭築壇;以利亞在獻晚祭時,耶和華降下火來,以利亞因而得勝,以色列眾人除滅了數百位拜假神的巴力先知。(列王紀上18:20-45


基督徒侍奉神時,要建好祭壇,準備好祭物,等待神降下火來,這火就是神的恩典與大能,足以改造人心與消滅黑暗的世界,如此基督徒才能因主而得勝。


人類要提振經濟,必須有基督福音大復興運動作根基;因為基督福音大復興可以有效建立人的信仰與道德,使人願意努力工作與創造更高貴的價值,來榮耀神。


左派思想謀殺了台灣:1949年後,台灣人長期被國民黨黨國教育成左派思想的奴,台灣充斥著「左派大政府與高稅收意識」的官僚體系與文化。


在這種普遍左派人士執政的情況下,台灣人是用選票來「毀滅自己的自由與剝奪自己的幸福」,來將自己變成「永遠的奴隸」。


在這種普遍左派人士執政的情況下,年輕人也用選票來「燒毀自己的房子」與「殺死自己的孩子」。


這些左派政客用「大政府與高稅收制」來讓年輕人沒有經濟能力供房與養育孩子,台灣已經走向了「少子化的社會」,最終「台灣將被外來移民所佔領與統治」。


台灣人被這些吃人的左派思想所統治,台灣人是用選票來長期豢養這些政客,來謀殺自己未來的希望與發展前途。


台灣人需要要建立「基督的價值理念文化」,來剷除這種讓台灣人「永恆墜入自我擁抱災難與毀滅的詛咒」,來拯救台灣人脫離這種「永恆回歸奴隸與苦難的命運」。


台灣人應該透過基督福音的智慧來建構全新思維的「靈性復興」,學習耶穌的樣式來認知個體人的自律(Individual self-government)與個體人的道德責任(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等意識。


個體人可以透過聖經的教導來認知自己是擁有「神的特質」(Image of God),是「神所創造的榮耀尊貴的人」,是「神的兒女」,是擁有「神所賜予的絕對不可被侵犯的尊嚴與權利」(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是「A King(耶和華是King of kings),如此才能真正建立自由人的理念與精神(The concept and spirit of a free man)


台灣人經由這些個體意識(Individual concepts)的覺醒,來建構完整的個體人自律與道德責任意識,個體人才能成為一自由人(A Freeman)


「個體人需要學會向神感恩」與「個體人可以透過努力工作與創造價值」來榮耀神,這樣才能使台灣未來能成為亞洲最幸福與富裕之國。


成為自由人(A Freeman)的七大要素


1,個體人需要認識神的智慧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與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他的謀士?誰先給了他, 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 倚靠他,歸於他。 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箴言 2:6)


2,個體人需要專心仰賴耶和華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這便醫治你的肚臍,滋潤你的百骨。(箴言 3:5-8)


大衛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撒母耳記上 17:45)


3,個體人需要行自律與神的義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 6:8)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16-23)


4,個體人需要了解神是人力量的來源: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4:13)


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所以地雖改變、山雖搖動到海心,其中的水雖匉訇翻騰、山雖因海漲而戰抖,我們也不害怕。(詩篇46:1-3)


5,個體人需要學會凡事向神獻上感恩: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對你們的旨意。(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


應當一無罣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立比書4:6)


6,個體人需要有主的靈才能獲得自由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後書3:17)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歌羅西書3:15)


7,個體人要用行為與工作來榮耀神: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6-7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


一個人必須能夠充分認識「神」與「從神創造而來的個體意識」,如此他才能成為一真正的自由人(A Free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