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2024

加爾文是說謊與殺人的魔鬼

🌹加爾文是說謊與殺人的魔鬼 8/2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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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魔鬼正在統治世界,那麼魔鬼是用什麼樣的謊言來讓神的旨意暗昧不明與迷惑人心?


基督的跟隨者,他必須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他必須定睛跟隨基督與活出基督的生命。


凡是試圖讓人無法「全心全靈地敬畏神、遵神的話語、跟隨基督、活出基督的生命」的思想,不論它們闡釋得多麼地迎合人心與美好,它們都是出於魔鬼,它們都是應該受到詛咒的。


那麼魔鬼是用什麼樣的謊言來阻止人「經常向神認罪與悔改」與「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那麼魔鬼是用什麼樣的謊言來阻止人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呢?


約伯記 38:2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


馬太福音 16:6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要提防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


申命記 4:2 


我命令(command)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命令才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出埃及記 20:25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工具,就把壇汙穢了。


利未記 10:1-2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命令(commanded)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歌羅西書 2:8 


你們要當心,免得有人用哲學和虛空的妄言把你們擄去;那些是出於人的傳統,出於世界的原則,而不是出於基督。


加拉太書 1:9 


我們先前說過,現在我再說:如果有人向你們傳講的福音,與你們先前所領受的不同,他就該受詛咒。


腓立比書 3:8 


不但如此,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損失,因為我把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看為是至高無上的。我為基督耶穌損失了一切,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馬太福音 7:15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


路加福音 17:2 


對他來說,就算脖子上拴著大磨石,被丟到海裡,也比他使這些卑微人中的一個絆倒更好。


約翰福音 8:44 


你們屬於你們的父——魔鬼,並且想要隨你們父的欲望去做。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不站在真理之中,因為他裡面沒有真理。他說虛假之事是出於自己的本性,因為他本來就是個說謊者,並且是說謊者之父。


馬太福音 16:23


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旦,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馬太福音 23:13


經文士和法利賽人哪,你們這些偽善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在人的面前封閉了天國。你們自己不進去,也不讓正要進的人進去。


啟示錄 21:8 


但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人,他們的份就在燃燒著烈火和硫磺的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亡。


從這些經文可知,凡是說謊與殺人者,他就是魔鬼;凡是以人的理論酵神的話語者,他就是敵基督。


加爾文用人的觀點來建立其五點要義,這不就是屬世界文化的行為?人豈可以凡火獻祭神呢?人豈可以用鑿成的石頭築獻祭神的壇?


人的觀點如何能等同於神的話語?人豈能用人的神學理論來酵神的話語呢?人豈可以增減神的話語來事奉神?


約翰福音 5:39-40


你們查考經文,因你們以為從中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其實這經文就是為我做見證的。可是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哥林多後書 3:6 


他也使我們能夠做新約的僕人——不屬於律法條文,而屬於聖靈;因為律法條文帶來死亡,而聖靈卻賜予生命。


從這些經文可知,人必須定睛跟隨基督,他豈可隨從他人?人必須住在基督的話語裡,他豈可住在人的神學裡?人必須接受基督的真理與光,他豈可接受魔鬼編造的謊言呢?


加爾文主義的本質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年7月10日—1564年5月27日,享年55歲)是法國著名的宗教改革家、神學家,新教的重要派別──改革宗(或稱歸正宗、加爾文派)的創始人。他是日內瓦新教的教皇,他實則是殺人的暴君。


加爾文增減神的話語後建立了自己的神學理論,即加爾文主義;加爾文主義的理論卻悖離了基督的命令「要愛鄰人如己」;加爾文主義的目的在阻止人「經常向神認罪與悔改」與「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


加爾文的五點要義,它偏離了神的話語,它要人接受其理論而躺平與等待基督的救恩,它要人要人接受其理論而無所作為與成為神的揀選者;它要人死在其理論裡,它不要人到基督那裡來得生命,它是異端,它應該受到詛咒的!


為什麼基督與基督的門徒會為傳揚福音與真理而死,而加爾文在日內瓦卻可以在五年內藉著其權柄殺了57個人與驅逐了76人?


在1553年的10月27日,加爾文判決西班牙醫生邁克爾·塞爾維特斯(Michael Servetus)燒死在火刑柱上,因他反對「嬰兒洗禮」和「三位一體教義」。


1546年2月13日,加爾文寫信給他的朋友日內瓦的牧者法雷爾(William Farel)說:「塞爾維特斯最近給我寫了一封信,信中還附了一長串他的妄想,並信誓旦旦地吹噓說,我將會看到一些驚人的、聞所未聞的東西。如果我同意,他願意來這裡。但我不願為他的安全擔保,因為如果他來了,我絕不會允許他活著離開,只要我的權力有用。」


"Servetus lately wrote to me, and coupled with his letter a long volume of his delirious fancies, with the Thrasonic boast, that I should see something astonishing and unheard of. He offers to come hither, if it be agreeable to me. But I am unwilling to pledge my word for his safety, for if he shall come, I shall never permit him to depart alive, provided my authority be of any avail."- Letter to Farel, 13 February 1546


這封信的日期是在塞爾維特斯被逮捕的前7年;這證明了加爾文早有謀殺塞爾韋特斯的意圖。


約翰一書 3:15 


凡是恨自己弟兄的,就是殺人的,而你們知道:凡是殺人的,就沒有永恆的生命住在他裡面。


創世記 9:5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馬太福音 26:52 


耶穌就對他說:「把你的刀收回原處!因為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啟示錄 21:8 


唯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人,他們的份就在燃燒著烈火和硫磺的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亡。


馬可福音 12:30-31


「你要以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要愛鄰如己。』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約翰福音 15:12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馬太福音 5:44 


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敵人,為那些逼迫你們的人禱告。


從這些經文可知,基督要求其門徒要愛鄰人如己、彼此相愛、愛敵人、不可拿刀殺人;那麼神會容許加爾文用殺人的方式來傳福音嗎?神何時賜給了加爾文殺人的權柄?


說謊與殺人者編造的神學


加爾文用其五點要義建立其世界的王的權威,他成為了日內瓦新教的教皇,他因此得著了世界的榮耀;然而,他如何能以世界的榮耀來事奉神與榮耀神?


加爾文坐在教皇的位置上,他可以逼迫人,他何須為義受逼迫?他可以殺人,他何須愛敵人與幫助敵人得神的拯救?


馬太福音 5: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是蒙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雅各書 1:12 


忍受試煉的人是蒙福的;因為他經過考驗以後,就要得到生命的冠冕,就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


彼得前書 4:14 


你們如果因基督的名受責罵,就是蒙福的,因為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住在你們身上。


凡是聽從加爾文的人,加爾文就認為他們是聖徒、被神揀選者、永久蒙神保守者、得著神的恩典者、得神拯救者。


凡是不同意加爾文主張的人,加爾文就會視他們為異端;加爾文就會殺他們或刑罰他們,例如,處火刑、被砍頭、被監禁、受虐待、受、酷刑、被驅逐離開日內瓦等。


凡是接受加爾文主義者,他必會吃進加爾文驕傲的靈;他會將所有的反對者視為異端,他會用各種方法摧毀反對者;為什麼會如此呢?


加爾文主義是屬說謊與殺人者的神學,它裡面隱藏著「該隱殺亞伯的靈」;這不就是加爾文主義是屬魔鬼的原因嗎?


那位支持加爾文主義的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年11月10日—1546年2月18,享年62歲),他曾說:「即使你每天犯一百次姦淫與犯下同樣多的謀殺罪,罪惡也無法將你從他(基督)身邊奪走。」。


“Sin cannot tear you away from him [Christ], even though you commit adultery a hundred times a day and commit as many murders.”  


凡是支持加爾文主義者都會認為他已得救,他何必還要「向神認罪與悔改的心」與「全心全靈地遵神的命令」?加爾文主義使人永遠地死在自己的無知與罪裡,如此他未來如何能不被神拋入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呢?


加爾文是日內瓦新教的教皇,他不是謙卑的神的僕人。他視自己大於基督,他可以決定人的生死;加爾文終生並未為這些殺人罪與害人罪向神認罪與悔改。基督何時同意其門徒可以「用殺人與刑罰人的方式來傳福音」?


魔鬼總是要誤導人,魔鬼要人只談論神的恩典與應許,而不讓人向神認罪與悔改、遵神的旨意,如此他就會永遠成為掛名的基督徒,如此他就會永遠死在世界裡,如此他就會失去走天國與永生的機會。


加爾文用這五點要義來取代基督的話語與基督的教導,他用人的神學理論來增減基督的話語;他成為了世界的神,他讓世人死在他的神學理論裡,他是敵基督。


神學院裡販賣加爾文主義的毒品


人類的神學院經常是專門培養敵基督的地方;現代眾多的神學院專門教學生神學知識,它們不幫助學生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神命令,它們也不幫助學生靈魂得救。那麼這樣的神學院不就是專門生產敵基督的機構嗎?


現代眾多神學院的教授,他們專教加爾文主義,他們的學生專學加爾文主義;教授與學生都崇尚殺人者加爾文的神學,他們都在傳揚罪人加爾文的神學。


神學院裡的教授、教會裡的牧師、神學家、解經家、基督徒,他們怎麼可以成為傳揚「說謊者、殺人者與罪人的神學」者?那麼他們不就成為魔鬼的後裔了嗎?


這些學生如今大都成為了各新教教會的牧師,那麼這些新教教會能不沈淪與墮落嗎?那麼這些教會能不飲神大怒的酒嗎?


基督徒的主人是基督,那麼基督徒怎麼可以隨意增減神的話語?那麼基督徒怎麼可以傳述自己編造的神學理論,而不唯獨傳述神的話語?


宇宙的距離是400億光年,人的思想與神的思想差距豈止400億光年?人豈可用人編造的神學思想來解釋神的話語?人豈可用用人編造的神學理論來表述神的真理?


人只能用神的話語來了解與詮釋神的話語,這不正是「以經解經」應有的原則嗎?那些喜歡用人的思想來解釋神的話語者,他們不就是專門將神的話語異化成為世界文化的賊嗎?


約翰福音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要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 3:36


凡相信(believes)子的人有永生,凡拒絕(rejects)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翰一書 5:12


那有了神兒子的,就有了這生命;那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這生命。


申命記 13:4 


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他,遵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他,緊靠他。


從這經文可知,主耶穌基督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人必須要全心全靈地敬畏他、遵守他的誡命、跟隨他、事奉他、榮耀他,否則他如何能進入天國與得著永生呢?


加爾文的五點要義,它可以概括為首字母縮略詞 TULIP([ˋtoo.lip]),即鬱金香;加爾文用TULIP來建立自己的權威,他以此來取代神的話語與地位,他以此來成為日內瓦的教皇。


T 代表完全墮落;U 代表無條件揀選;L 代表有限的救贖;I 代表不可抗拒的恩典;P 代表聖徒永久蒙保守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加爾文主義如同是魔鬼,它以世界的觀點來詮釋神的話語;然後,魔鬼用此曲解的神的話語來迷惑基督。


基督的跟隨者,他在面對魔鬼的謊言時,他必須要學習基督的回應方式;基督從不與魔鬼進行辯論,基督用神的話語回應魔鬼,如此魔鬼如何能不完全地潰敗與逃亡呢?


以下是加爾文主義者曲解神的話語,他們引述的經文都是屬神的話語,但是他們會用世界文化的觀點來扭曲這些屬神的話語,這不就是魔鬼在曠野時對基督曾使用的方式嗎?


以下是加爾文主義者曲解神的話語,基督的跟隨者,他完全可以用神的話語來回應魔鬼異化神的話語的詭計。


第一章,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


加爾文主義認為因著亞當的墮落,所有人都完全敗壞(total depravity),因此他們無法憑自己的力量行善或尋求神,他們沒有能力相信或接受救恩。


然而,加爾文的觀點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


人雖然是敗壞的,但是人並非全然敗壞的。神按其特質(image of God)創造了人類,神創造人是完美的;人只是悖逆神與吃了禁果,他們因此敗壞了,但是神賜給人的自由意志依然存在,這不就是人有可能接受神的救贖的依據嗎?


人仍有自由意志,他可以透過決志跟隨基督來尋求神,他仍然有機會因此得著救恩;人若是全然敗壞的,那麼人怎麼可能有機會接受基督與得著救恩呢?


神知道人的敗壞,神要幫助人,神早就安排好了救贖人的計畫。


1,魔鬼使用支持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創世記 6:5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以賽亞書 64:6 


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惡(iniquities)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耶利米書 17:9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羅馬書 3:12 


他們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羅馬書 3:10-12


正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領悟的, 沒有尋求神的。 人人都遠離了正路, 一同成了無用的; 沒有仁慈的, 連一個也沒有。


約翰福音 5:40 


可是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2,回應魔鬼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申命記 30: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使徒行傳17:27


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


以賽亞書1:18


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歌羅西書 1:14 


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約翰福音 14:23-24


耶穌回答說:「如果有人愛我,他就會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會愛他,而且我們將要來到他那裡,並且在他那裡安置我們的住處。


從這些經文可知,人並非全然敗壞的,人仍有自由意志,人有選擇順服或悖逆神的能力,人有尋求神的能力,人的行為仍有可能蒙神悅納。


雖然人是有罪的,但神仍然願意饒恕與潔淨人;神安排基督上十字架代贖全地人的罪,使人有機會與神和好、接受光、尋求神、潔淨自己、親近神、事奉神、榮耀神;神因此容許人可以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人雖然無法自救,但他可以因著接受基督而得神的拯救;人接受基督就是人遵守基督的命令。


凡是能遵守基督的命令者,他就是接受基督者,他就能得著聖靈的內住;他就能因此住在愛子裡,他就能因此得著神的拯救了。


第二章,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selection) 


加爾文提出了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selection) ;加爾文主義認為神在創世之前已揀選了某些人得著救恩,而祂的揀選不是基於祂預知人的任何信心、行動或回應。


然而,加爾文的觀點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


1,魔鬼使用支持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使徒行傳 13:48 


外邦人聽了這話就感到歡喜,不住地榮耀主的福音,凡是被預定進入永恆生命的人都信了。


羅馬書 8:29-30


因為神預先所知道的人,神也預先定下他們和他兒子的形像相似,使他兒子在眾多弟兄中做長子;而且,神預先所定下的人,神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使他們得榮耀。


羅馬書 9: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喚人的主。


以弗所書 1:4-6


就如他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毫無瑕疵。他在愛中,照著自己心願的美意,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著兒子的名份,歸於他自己,歸於他恩典榮耀的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特別賜給我們的。


以弗所書 1:11-12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2,回應魔鬼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馬太福音 4:17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回轉!」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界,甚至賜下他唯一獨特生的兒子,凡持續相信他的人,會持續不致滅亡,持續得到永恆的生命。


約翰福音 8:51 


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人如果遵守我的話語,就絕不見死亡,直到永遠。


以弗所書 1:4-6


就如他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毫無瑕疵。他在愛中,照著自己心願的美意,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著兒子的名份,歸於他自己,歸於他恩典榮耀的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特別賜給我們的。


提摩太前書 2:4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理(truth)。


馬太福音 23:37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


彼得後書 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回轉。


G 3341: μετάνοια-metanoia;發音met-an'-oy-ah;change of mind, repentance;名詞。


從這些經文可知,神希望所有人都能回轉得救,而不是只有特定的人得救;耶穌的救恩是向全地人提供的,而不是僅向選擇的一部分人。


基督說「凡持續相信他的人,會持續不致滅亡,持續得到永恆的生命」,因此人只要持續地相信基督,他就能持續地得著永生;持續地相信基督就是持續地接受基督,持續地接受基督就是持續地遵守基督的話語至死。


基督說「人如果遵守我的話語,就絕不見死亡,直到永遠」;因此凡是遵守基督的話語者,他就是蒙神揀選者,他就是蒙神拯救者,他就能得著永生。


《以弗所書 1:4-6》經文裡說,「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著兒子的名份,歸於他自己,歸於他恩典榮耀的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特別賜給我們的」。


凡是遵守基督的話語者,他就是在基督裡新造的人,他就是在基督裡預定被揀選的人;他就是在基督裡預定得著神的恩典的人。


神預定人們可以藉著耶穌基督得救,而不是預定某些人成為被揀選者。否則基督何必要傳福音?


耶穌願意拯救耶路撒冷的人,但他們自己選擇拒絕;神給人選擇的權利,神要人承擔其選擇的責任,而非僅僅是神單方面的揀選。否則基督何必要人接受其真理與福音?


主耶穌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回轉,這不就是證明「神願人人都回轉與得救」嗎?這不就是證明「神預定某些人成為被揀選者」是錯誤的嗎?


第三章,有限的贖罪(limited atonement)


加爾文提出了有限的贖罪(limited atonement);他認為基督為「神所揀選的人」而死,而非為所有人,耶穌不是為所有人而死,只為那些預先得救的選民而死。


然而,加爾文的觀點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


1,魔鬼使用支持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以賽亞書 14:24 


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


約翰福音 10:1 


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那不從門進入羊圈,卻從別處爬進去的人,是賊、是強盜。


羅馬書 8:32


神既然沒有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所有的人捨棄了他,難道不會把萬有也連同他一起賜給我們嗎?


加爾文認為基督為「神所揀選的人」而死,而非為所有人。然而,凡是遵神旨意的人,他就是神所揀選的人。神所揀選的人豈限定在支持加爾文主義者呢?


馬太福音 1:21


瑪麗亞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將要把自己的百姓(his people)從他們的罪(sins)中拯救出來。


加爾文認為基督要將「自己的百姓」救出,而不是所有人。然而,凡是遵神旨意者,他就是神的百姓。神的百姓豈限定在猶太人呢?


約翰福音 10:11 


我就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棄自己的生命。


加爾文認為基督「為自己的羊」捨棄自己的生命,而不是所有人。然而,凡是遵神旨意者,他就是基督的羊。基督的羊豈限定在支持加爾文教義者呢?


使徒行傳 20:28


聖靈立你們做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以弗所書 5:25 


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棄了自己。


加爾文認為基督為「牧養神的教會」捨棄自己的生命,而不是所有人。然而,凡是遵神旨意的教會,他就是牧養神的教會。牧養神的教會豈限定在加爾文主持的教會呢?


2,回應魔鬼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界,甚至賜下他唯一獨特生的兒子,凡持續相信他的人,會持續不致滅亡,持續得到永恆的生命。


約翰福音 1:29 


第二天,約翰看見耶穌向他走來,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sin)的!


彼得後書 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回轉。


約翰一書 2:2


他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希伯來書 1:3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加拉太書 1:4 


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哥林多後書 5:14-15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提摩太前書 2:4-6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理。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獻上自己,替所有的人做救贖的代價;在所定的時候,這事要被見證出來。


希伯來書 2:9


唯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難,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從這些經文可知,基督遵了旨意上十字架受死,他以其寶血來為「全地人贖罪」,而非為「對特定選民或預定得救的人贖罪」。


經文裡指出:神愛「世界」,因此基督的救贖對象是全人類;神願意「萬人」得救,並且基督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


經文裡指出: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這代表他的死是為所有人,而不僅僅是為選民;神不願「有一人」沉淪,而是希望「人人」回轉。


從這些經文可知,基督的血是為救贖全地的人,不是特定的人,人若接受基督就必得救。


基督獻上自己生命是為所有的人做救贖的代價;凡是願意遵行基督命令者,他就是接受基督的人,他就是基督的羊,他就是基督揀選的人,他就必蒙基督的救贖。


第四章,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加爾文提出了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加爾文認為神的恩典對那些被揀選者是不可抗拒的。


加爾文認為當神對人施行拯救時,沒有任何人或力量可以阻止他,那個人必然會被引導歸信基督,最終神會使他們回應與接受救恩。


然而,加爾文的觀點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


1,魔鬼使用支持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羅馬書 8:30 


而且,神預先所定下的人,神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使他們得榮耀。


羅馬書 8:29


因為神預先所知道的人,神也預先定下他們和他兒子的形像相似,使他兒子在眾多弟兄中做長子。


羅馬書 8: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使徒行傳 13:48 


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話語,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約翰福音 6:37 


凡是父賜給我的人,都會到我這裡來,而到我這裡來的人,我絕不丟棄。


約翰福音 6:44 


如果不是派我來的父引領他,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還要使他復活。


約翰福音 10:16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把他們帶來,他們會聽我的聲音,並且合成一群,同歸一個牧人。


2,回應魔鬼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馬太福音 23:37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這城殺害先知們,又用石頭砸死被差到她這裡的人!我多次想聚集你的兒女,像母雞把自己的小雞聚集在翅膀下,可是你們不願意!


希伯來書 10:26-27


要知道,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如果還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被保留下來。只保留了對審判的可怕等待,和那將要吞滅敵對者的嫉恨之火。


希伯來書 10:28-29


任何拒絕摩西律法的人,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見證,就得不到憐憫而死,何況一個人踐踏了神的兒子,把那使自己成聖的立約之血看做是俗物,又侮辱了恩典的聖靈,你們想想,這個人難道不該受更厲害的懲罰嗎?


使徒行傳 7:51


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


羅馬書 5:18


由此可見,藉著一次的過犯導致了所有人的定罪;照樣,藉著一次的義行給所有的人帶來永生的 稱義。 


羅馬書 5:19


就是說,藉著一個人的悖逆,眾人怎樣都成了罪人;藉著一個人的順從,眾人將怎樣成為義人。


羅馬書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馬太福音 7:21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入天國;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從這些經文可知,基督遵天父旨意上十字架受死,他為全地人流血贖罪,任何人只要接受基督寶血,他就能得著救恩,他就能進入天國;接受基督寶血就是遵基督的命令。


救恩是神賜給全地每一個人的恩典,人必須憑著對神的信心接受這救恩;他的信心裡必須有遵基督命令的行為,否則他如何能得著基督的救恩?


經文裡說:「得知真理」的人,他仍然可以選擇離棄與拒絕神的恩典。人有自由意志,他當然可以接受或拒絕神的恩典,他當然可以拒絕神的呼召與命令了。


耶穌想聚集耶路撒冷的百姓,但他們不願意,因為他們抗拒神的恩典;這證明了神的恩典並非不可抗拒。


神的選民猶太人,他們中有許多人一直在抗拒神的恩典,神因此滅了北國以色列與南國猶大,如此何來「不可抗拒的恩典」?


凡是全心全靈地遵基督命令者,他就是接受基督的人;凡是接受基督的人,他就是神預先所定下將在基督裡得救的人,他就必須遵神的旨意行義。


第五章,聖徒永久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Christians)


加爾文提出了聖徒永久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Christians)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Once saved, always saved,簡稱OSAS)等觀點。


加爾文認為真正的信徒一旦得救,他便永久蒙神的保守,他便永遠不會失去救恩。


然而,加爾文的觀點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


1,魔鬼使用支持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約翰福音 10:27-28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並且我賜給他們永恆的生命,他們絕不會滅亡,直到永遠。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手中奪走。


約翰福音 10:29


我父,就是把他們賜給我的那一位,他比一切更大。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父的手中奪走。


羅馬書 8:37-39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那一位,我們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事實上,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統治者、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有勢力的、是高處的、是深處的,或是任何別的被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分開,這愛是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的。


腓立比書 1:6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以弗所書 1:13-14


在基督裡,你們也聽從了真理的話語,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並且信了基督,就蒙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那是我們承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所買來的產業得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贊。


約翰一書 5:13 


我把這些事寫給你們信神兒子之名的人,好讓你們知道:你們有永恆的生命。


2,回應魔鬼此觀點的聖經經文:


希伯來書 10:26-27


要知道,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如果還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被保留下來。只保留了對審判的可怕等待,和那將要吞滅敵對者的嫉恨之火。


哥林多前書 9:27


我要克制自己的身體,叫身體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馬太福音 24:13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希伯來書 6:4-6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美善話語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卻背棄了真理,就不可能再次更新以至於回轉了。因為他們親自把神的兒子再次釘上十字架,公然羞辱他。


約翰福音 15:1-2


我就是真葡萄樹,我父是園丁。所有屬於我而不結果子的枝條,他就除掉;而所有結果子的,他就修剪乾淨,好讓它結出更多的果子。


羅馬書 11:22


所以看哪!神的仁慈和嚴厲——對墮落的人,神一定是嚴厲的,但是對你,如果你留在他的仁慈中,神就是仁慈的;否則,你也將被砍下來。


提摩太後書 4:7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該跑的路程,我已經跑盡了;當守的信心,我已經持守了。


從這些經文可知,得救是持續地遵基督的命令與跟隨基督的過程,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保羅說「我要克制自己的身體,叫身體服我」,這代表基督的跟隨者要時刻地治死自己的肉體與專注為主做工,他必須跟隨基督走十字架的道路,他必須尊主為大與持守對主的信心,否則他有可能失去得救的資格。


保羅說「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如果還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被保留下來」,這代表信徒得知真理後,仍有可能再次犯罪,且將面臨審判。


從保羅的話可知,得救並不是一次性的事件,而是須要對主有持久的「信心與遵神旨意行為」;從保羅的話可知,「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錯誤的觀點。


人必須持續地靠著基督與持續地屬基督的羊,他才能持續地得救;持續地靠著基督與持續地屬基督的羊就是持續地遵守基督的命令至死。


那些不結果子的枝條,神就會除掉它,因此那些不遵神旨意行義者,神必除滅他們。


加爾文提到了「聖徒」,這暗示他可以決定誰是「聖徒」;然而,聖徒與得救者唯有神能決定,不是梵蒂岡教會或加爾文教會可以決定的。


加爾文設定此教義,其目的在建立自己有權決定誰是聖徒與得救者,這不就是他能成為日內瓦教皇的原因?


3,什麼是「我的羊聽我的聲音」?


那些不明白「我的羊聽我的聲音」的人,他們不參與屬靈的戰爭,他們不向神認罪與悔改,他們不遵神的旨意行義,他們不向萬民傳福音,他們不幫助萬民成為基督的門徒,他們不跑該跑的路程。


那些不明白「我的羊聽我的聲音」的人,他們自認為是聖徒;他們自認為自己永久蒙神的保守;他們自以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他們如何能不死在世界裡?


約翰福音 10:27-28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並且我賜給他們永恆的生命,他們絕不會滅亡,直到永遠。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手中奪走。


在這經文裡,有四個概念正好對應下列四主題經文,如下:


(1),基督的羊


路加福音 14:26-27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凡是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 10:37-38


那愛父親或母親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於我;那愛兒子或女兒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於我;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屬於我。


從這些經文可知,唯有愛基督大過於愛自己生命的人,他才能成為基督所定義的門徒,因此人類大部分的神學家、解經者、牧者、基督徒等,他們都不算是基督的門徒,這也包括了加爾文。


檢證一個人是否是基督的門徒,其方法很簡單,那就是他是否認真地對待與遵行上述兩經文;如果他連討論上述兩經文都沒興趣,那麼他們怎麼可能全心全靈地遵行呢?


(2),聽基督的聲音


馬太福音 16:25 


因為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將失去生命;凡為我的緣故失去自己生命的,將尋得生命。


(3),基督認識他們


馬太福音 7:21-23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入天國;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在那一天,有許多人會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說預言,奉你的名驅趕鬼魔,奉你的名行了很多神蹟嗎?』那時候,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離開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


(4),他們跟著基督


馬太福音 16:24


於是,耶穌對他的門徒們說:「如果有人想要來跟從我,他就當否定自己(deny himself),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然後跟從我。


那些以世界文化解經者,他們會如下地認為:「基督的羊」是指「教會裡的基督徒」;「聽基督的聲音」是指「聽從牧師講道的基督徒」;「基督認識他們」是指「牧師認識他們」;「他們跟著基督」是指「他們跟著牧師」。然而,真是如此嗎?


從這些經文可知,基督說「我的羊」是指「那些基督大於愛自己的生命的人」;他必須愛自己的生命,他必須持續至死,他不可以中途離棄基督,如賣主的猶大。


基督說「聽我的聲音」是指「遵基督的命令至死」。「基督認識他們」是指「他們持續至死地行天父旨意(do the will of my father)」。「跟隨基督」是指「他們否定自己、背起自己十字架、跟隨基督至死」。


聽從與跟隨基督的本質是「與主同活、與主同死、為主而死,為主而死」。


加爾文與加爾文的信徒們,他們真的能了解這四主題經文的意義嗎?加爾文的「聖徒永久蒙保守」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理論,它們同這四主題經文的思想差距,何止400億光年?


結論


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基督的跟隨者,他必須辨識魔鬼的謊言;魔鬼總是用世界的觀點來解釋經文,並以此來誤導人與迷惑人。


加爾文用加爾文主義來誤導人與迷惑人,他為什麼要編造如此明顯違背神的話語的謊言呢?這不就是魔鬼要殺人靈魂的目的嗎?


魔鬼要人以世界的觀點來專注「神的慈愛、祝福、恩典與應許」,魔鬼不要人專注在「得著神的慈愛、祝福、恩典與應許」的前提條件。那麼魔鬼如此做的目的為何?


人要「得著神的慈愛、祝福、恩典與應許」的前提條件,就是「人要經常向神認罪與悔改」與「全心全靈地遵神的話語」;前者可以幫助人潔淨自己與不死在世界裡,後者可以幫助人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人是敗壞的,他要經常向神認罪與悔改,如此他才不會死在自己的慾望裡、死在罪裡、死在世界裡,如此他才能分別為聖、持守聖潔、成為聖潔;人必須要全心全靈地遵神的話語,如此他才能聽命於基督、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加爾文用加爾文主義的謊言作為其宗教統治的工具,他以此來取代基督的作為人的老師與中保地位;加爾文要人崇拜他與跟隨他,他不要人唯一地遵行基督的話語、順服神、跟隨神、事奉神、榮耀神。


加爾文要以人的權柄代替神的權柄,他可以決定誰是聖徒、基督的羊、蒙神揀選者、蒙神保守者、得神拯救者;他可以決定誰該被驅逐、誰該接受火刑。


加爾文如此做,他因此成為了日內瓦新教的教皇;日內瓦人以加爾文王,日內瓦人因此不以基督為王了。


加爾文是殺人的魔鬼,他在五年內藉用權柄殺了57個人,驅逐了76人。他並非奉神的旨意殺人,而是但憑己意殺異見者。


加爾文不遵守基督的命令「愛鄰人如己、彼此相愛、愛敵人、為敵人禱告」,他不幫助異見者得救,他卻要殺死異見者。


1564年,加爾文罹患重感冒,他患高燒與咳血,他於5月27日病逝於日內瓦;他活了55歲。


創世記 6: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詩篇 55:23 


神啊,你必使惡人下入滅亡的坑,流人血行詭詐的人必活不到半世,但我要倚靠你。


從這些經文可知,神必使惡人下入滅亡的坑,流人血與行詭詐的人必活不到半世,半世就是60歲。這不就是神只讓加爾文活了55歲的原因嗎?


「加爾文神學」生出了「成功神學」與「恩典神學」;它們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人「不要向神認罪與悔改」與「不全心全靈地遵神的話語」。這不就是魔鬼的騙局與詭計嗎?


加爾文用「聖徒永遠蒙保守」與「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理論,來讓人以為即使「殺人與犯罪不願意悔改」與即使「沒有遵神旨意的行為」,他也不會失去救恩;這不是欺騙人與推人進火湖的做法嗎?


如此那些接受加爾文神學、成功神學與恩典神學的人,他們如何能不死在世界裡?他們如何能不同天國與永生隔絕。這不就是魔鬼要永遠地統治世界與世人的詭計嗎?


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基督的跟隨者,他必須要完全地定睛在基督的話語,他怎麼可以花費時間學習人的神學、知識與話語,而不晝夜思想神的話語與全心全靈地遵行基督的命令呢?


那些愛世界的基督徒,他們愛自己的生命大於愛基督,他們不定睛在遵行神的話語;那麼他不就是不屬於基督了嗎?那麼他不就是被神棄絕了嗎?那麼他不就同天國與永生隔絕了嗎?


那些愛世界的基督徒,他們愛自己的生命大於愛基督,他們不定睛在遵行神的話語;他們若不盡快回轉歸向神,那麼他們如何能逃脫未來的火湖之刑呢?


感謝主,讚美主,榮耀歸主!神的話是我腳前的燈, 是我路上的光;神的話可以幫助我們走天國的道路與獲得永生。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