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邪靈帝國:龍文化與甲骨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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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美龍文化的基因
在龍文化圈裡,那些拜龍者,他就是拜蛇者,他就是該隱之靈的後裔,他就是迦南之靈的後裔,他就是埃及之靈的後裔。
在龍文化圈裡,那些拜龍者,他就是寧錄之靈的後裔,他就是蘇美文化之靈的後裔,他就是以自我為中心者,他就是龍的傳人,龍的傳人就是污鬼邪靈。
蘇美人的文化元素與黃帝的文化元素,是如此地相同,這絕非是偶然的;黃帝很可能來自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他很可能是興建城與巴別塔的寧錄的後裔。
寧錄的後裔是蘇美人,黃帝很可能將蘇美人的拜龍文化傳入了東亞大陸;黃帝繼承了蘇美人的祭祀、占卜、禱告、祭鼎、巫人、巫醫、曆法、宮殿、音樂等文化。因此東亞大陸文化傳承了許多蘇美文化的基因。
黃帝的後裔,包括了堯、舜、禹、商的始祖契、周的始祖契后稷(姬棄)、秦的始祖少昊氏,漢的始祖劉邦(劉姓源自堯的後裔劉累)等;他們都是黃帝龍文化的繼承者,他們都是拜龍者,他們都是龍文化的傳人。
●屬污鬼的龍文化在台灣
在後儒共時代,東亞大陸人,他們可以將台灣視為「屬龍文化民主化的活化石」;這有助於他們對自己進行深度的反思,這也有助於他們自己避免風化成為如同台灣一樣的活化石,那是絕對有毒的活化石。
東亞大陸人如今是儒粹共專制政治下的邪靈,台灣如今是屬龍文化的民主選舉政治下的邪靈;兩者都是邪靈,其差別是前者是穿著漂亮的草鞋者,後者是穿著假皮的皮鞋者。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拜偶像的台灣人,他們靈裡早已接納了污鬼;這些污鬼使台灣所有的宗教、文化、哲學、思想、風俗、文字、語言、文學、教育、政治、音樂、歌曲、繪畫、藝術等,都受到嚴重的污染了。
這如同在台灣,那些致癌的毒醬油與致癌的蘇丹紅毒辣椒,它們早已全面性地滲透進入所有的餐廳與街頭小吃裡了;這致癌的毒醬油與毒辣椒不就是源於人性之惡嗎?這人性之惡不就是源於龍文化的基因?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經常鼓勵人來台吃各地美食者,他們不就是要人與癌症為友嗎?那些經常鼓吹「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者,他們不就是要人與拜污鬼者為友嗎?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拜偶像的台灣人,他們將原本是美麗之島的台灣,變成了污鬼之島、拜廟之島、拜邪靈之島、黑道之島、黑金之島、詐騙之島、貪婪之島、仇恨之島、暴力之島。
那些拜偶像的台灣人,他們因此被污鬼所綁架與轄制,他們因此淪為藍綠大戰的魔鬼;他們因此成為藍綠互相仇恨與惡鬥下的犧牲品。他們需要基督之愛的來洗淨其身上的邪靈意識,否則他們如何能走出這充滿了罪惡的牢籠?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拜偶像的台灣人,他們喜好「燒香、拜佛、拜廟、祭假神、迎假神、拜假神、選舉造勢、崇拜貪腐政客」。
在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那些東亞大陸人,他們拜毛殭屍與拜瑪門等偶像;台灣人與東亞大陸人一樣,他們都是拜偶像者,他們具有人格上的兩面性;這人格上的兩面性,就是原始神的兒女的面目與拜偶像後的屬邪靈的面目。
那些總是說「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台灣人具有人情味、對人友善、對人熱情與善良」的人;他們說的都是事實,因為台灣人的確有此神的兒女本質與面目。
然而,那些拜偶像的台灣人,他們還隱藏著另一面目;當你與他們有巨大利益衝突與關係破裂時,他們就會立即爆發出了屬邪靈的本質與面目。
這豈是偶然發生的事件?這不就是污鬼的真面目?這不就是污鬼的化妝術?這不就是污鬼在做工嗎?
在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與台灣,那些拜偶像、受邪靈轄制與屬污鬼者,他們要如何做,他們才能完全地除滅他們心中的污鬼與邪靈?
唯有神的寶劍「神的話語」才能除滅他們心中的污鬼與邪靈;只要他們願意完全地拋棄龍文化、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那麼神的寶劍「神的話語」就能除滅他們心中的邪靈。
唯有神的寶劍「神的話語」完全地除滅他們心中的污鬼與邪靈後,如此他們才能能恢復神的兒女的本質與面目;如此他們才能定睛仰望神、跟隨基督、進入天國與得著永生。
●迦南的靈代表淫亂
在龍文化圈裡,人離棄神悖逆神,人心因此邪惡與腐敗了;人的靈魂裡充滿了拜偶像、拜邪靈、邪惡、淫亂、謊言、仇恨、嫉妒、暴力、活人祭、殺戮等意識。
在龍文化圈裡,充滿了亡魂的怨恨與哭聲,那些亡魂生前所經歷的所有災禍與苦難都是他們自找的,也都是他們自編自導自演出來的戲碼;他們要為自己的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負責任,他們自己的罪惡必懲治他們。
那麼迦南的靈是如何地發展出來的?那麼迦南的靈的根源是什麼?人類應該要如何左,他們才能轉換迦南的靈成為聖靈呢?
挪亞與他三個兒子閃、含、雅弗共四人,此四人和他們的妻子都在方舟上(因此,方舟上一共有 8 個人。
那麼挪亞、閃、含、雅弗等四人的妻子是誰呢?這四位妻子是否有迦南人的基因呢?有人認為挪亞的妻子是拿瑪,有人認為含與挪亞的妻子發生了亂倫的關係,有人認為迦南是含與挪亞的妻子經由亂倫生出來的,這些都有待更進一步地考證。
創世記 4: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Tubalcain),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Naamah)。
創世記 9:20-27
挪亞做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篷裡赤著身子。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做奴僕的奴僕。」 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做閃的奴僕。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篷裡,又願迦南做他的奴僕。」
利未記 18:7-8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申命記 22:30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
創世記 49:4
但你放縱情慾,滾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汙穢了我的榻。
利未記 18: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創世記 35:22
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魯本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
創世記 37:2
雅各的記略如下。約瑟十七歲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他是個童子,與他父親的妾辟拉、悉帕的兒子們常在一處。約瑟將他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
創世記 49:4
但你放縱情慾,滾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汙穢了我的榻。
申命記 27:20
『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們!』
以西結書 22:10
在你中間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有玷辱月經不潔淨之婦人的。
阿摩司書 2:7
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哥林多前書 5:1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利未記 20:11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從這些經文可知,「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應該是指「含與挪亞的妻子上床了」,因此挪亞才會如此地憤怒地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做奴僕的奴僕。」
迦南受到了咒詛,迦南的靈因此生出了邪惡與淫亂的人類文化;迦南的靈的後裔,他們如何能擺脫「為他弟兄做奴僕的奴僕」的命運?
迦南的靈所生出來的後裔,他們若不回轉歸向神;那麼他們如何能蒙神的喜悅、祝福、保守、恩典與應許?
約翰福音 14:23-24
耶穌回答說:「如果有人愛我,他就會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會愛他,而且我們將要來到他那裡,並且在他那裡安置我們的住處。
從這經文可知,人類唯有全心全靈地遵基督的命令,如此他才能得著基督的內住,如此他才能得著聖靈的內住,如此他才能除滅自己心中的邪靈,如此他才能成為在聖靈裡的新造的人與結出聖靈的果子。
●儒教圈裡的憲政悲歌
約翰福音 8:44
你們屬於你們的父——魔鬼,並且想要隨你們父的欲望去做。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不站在真理之中,因為他裡面沒有真理。他說虛假之事是出於自己的本性,因為他本來就是個說謊者,並且是說謊者之父。
耶利米書 2:19
你自己的惡必懲治你,你背道的事必責備你。由此可知可見,你離棄耶和華你的神,不存敬畏我的心,乃為惡事,為苦事。」這是主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啟示錄 18:6
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報應她,用她調酒的杯加倍地調給她喝。
啟示錄 14:10
就要喝神憤怒的酒,就是混合在神震怒之杯中那沒有稀釋的酒。他將要在聖天使們面前、羔羊面前,在烈火和硫磺中受折磨。
啟示錄 21:8
唯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從這經文可知,那些殺人作惡的人,都必飲神大怒的酒;他們未來如何能不被神拋入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呢?
儒教圈裡的憲政悲歌,它應該是從1913年3月22日宋教仁被殺死後開始響起;宋教仁是東亞大陸百年來唯一為「主張三權分立憲政」而死者,1百多年來已不再有這樣的人了。
孫文殺宋教仁與發動討袁戰爭,他不就是是東亞大陸第一位毀憲亂政的人?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凱宣布稱帝,他不就是東亞大陸第二位毀憲亂政的人。
這兩人都極端藐視法律,他們不懂的尊重憲政,他們的權力野心導致了東亞大陸各地區混亂的軍閥戰爭。他們不就是代表儒教龍意志的展現?這不就是儒教龍意志反對憲政的本質嗎?
那些拜偶像者,他們不配擁有奠基在「敬畏神與事奉神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他們注定只能在龍文化的王權政治下永恆地俯伏跪拜掌權者與甘願做奴隸的人們。
宋教仁(1882-1913年3月22日,31歲),字鈍初,號敦初,筆名漁父。出生於湖南桃源,他曾留学日本法政大学 、早稻田大学;他是中華民國初期第一位倡導責任內閣制的政治家,擔任過華興會和同盟會的主要領導,他是國民黨的主要籌建人。宋教仁與
1912年3月11日正式公佈的《臨時約法》,共7章56條,它是由宋教仁起草的文件;它是經臨時參議院三讀通過的約法;它是東亞大陸歷史上第一個獲得參議院公認的三權分立的憲法性文件,依據此約法將形成憲政國。
1913年3月20日,國民黨代理理事長的宋教仁,他在上海北站遭槍擊;3月22日不治身亡。
1911年11月9日,宋教仁與湯化龍一起擬定了《鄂州約法》;它是東亞大陸歷史上第一部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為原則的政治根本法。
宋教仁與湯化龍,他們兩人都是民國初期主張憲政者;他們兩人憲政的思想深度,遠高於屬流氓政客與憲政騙子的孫文思想水平。
孫文是喜好空談主義與學說的騙子;宋教仁與湯化龍是了解「三權分立憲政」者,孫騙子如何能容這兩人存活於人間?
湯化龍(1874年11月27日—1918年9月1日),字濟武。湖北蘄水人,他曾赴日本法政大學留學,他在日本發起成立了法政學交通社。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全國大選後正式成立參眾兩院。湯化龍當選眾議院議長。
1918年9月1日,湯化龍在加拿大維多利亞中華會館附近街頭,被孫文的殺手王昌所殺。
宋教仁被暗殺後,孫文重新奪回了對國民黨的掌權機會,他還因此藉口發動了「二次革命」來走軍國主義的路線,他徹底地將東亞大陸的憲政殺死了,如此孫文就可以「不動搖他的根本計劃」;如此孫文就可以繼續走一黨獨裁、效忠領袖、軍事建國等的儒粹法西斯政治了。
自宋教仁被殺後,東亞大陸與台灣的司法就死了,完全地死在歷屆最高掌權者的手裡了;自宋教仁死後一百多年了,東亞大陸與台灣依然沒有讓司法獨立向前移動過一步。
這一百多年來,東亞大陸與台灣人仍然一直被黨國政治所綁架、轄制、攻擊、壓迫與奴役;東亞大陸與台灣人仍然一直被儒教王權政治所鞭笞、虐待、侮辱、踐踏與毒害。
《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兩偽憲法至今都依然持續堅決地抵制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憲政;這兩偽憲法至今都依然持續地讓黨國政治領導司法與檢察系統;這兩偽憲法至今都依然持續地讓司法永遠無法獨立。
那麼殺宋教仁的幕後主要兇手是誰呢?他們不就是那專講儒教道統的孫文與那專愛拜孔廟的袁世凱嗎?他們不就是讓東亞大陸斷送三權分立憲政的劊子手嗎?
這兩位拜龍的污鬼,它們如何能容許一點微光火種出現在東亞大陸?它們如何能容許「主張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分立」的宋教仁存活於世界?
那拜龍文化的袁世凱、孫文、蔣介石、毛澤東,他們不都是拜龍文化者嗎?他們不都是以自我為中心意識者?他們不都是被儒教大一統意識綁架與轄制者嗎?
這些拜龍文化者,他們不都是儒教豢養出來殺人魔王?他們不都是建構儒教帝國政權的儒粹嗎?他們不都是儒粹法西斯政權的推手嗎?他們不都是以儒教大一統意識來反對三權分立憲政的惡龍嗎?
這些拜龍文化者,他們不都是終生蔑視法治與憲政者嗎?他們不都是奉行「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思想者嗎?他們不都是終生追求「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與崇尚「權謀詭詐與坑蒙拐騙」的毒龍嗎?
我並不認為宋教仁的三權分立憲政思想是成熟的、穩重的、定型的、有效的與完善的;我也不認為宋教仁的憲政思想等同於「奠基在敬畏神與事奉神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思想。
但是他的憲政思想卻是ㄧ微小的火種,它不同於儒教的大一統意識,它不同於儒粹的帝國政治;它是有可能被未來一群有基督信仰者所逐漸地點燃成火炬的。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各省紛紛響應。12月29日,孫中山被17省代表在江蘇省江寧府推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以16票當選中華民國首任臨時大總統,這種選舉如同是選村長的規模。
孫文當選臨時大總統後,章太炎反對孫文,他說,「論功應屬黃興,論才應屬宋教仁,論德應屬汪精衛。」;他完全不提孫文。
1912年1月1日,孫文在南京宣佈就職中華民國首任臨時大總統,建立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2月13日,孫文向參議院辭職,並推袁世凱為大總統。2月14日,參議院接受孫文的辭職書。
1912年2月15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舉行第2任臨時大總統選舉;共17省參加,袁世凱得17票,當選中華民國第2任臨時大總統,並於3月10日就職。
1912年2月20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舉行臨時副總統選舉會;選舉結果,全體17票都投給黎元洪。黎元洪當選中華民國第2任臨時副總統,並於3月10日就職。
1913年3月22日,宋教仁(1882年4月5日—1913年3月22日)被暗殺。那些涉及暗殺宋教仁的人,他們阻礙了東亞大陸三權分立的憲政,他們全部都沒有好下場,都慘死於非命。
宋教仁被暗殺真相:孫中山命令陳其美派人暗殺的,陳其美派手下親信應桂馨進行;江蘇駐滬巡查長應桂馨與內務秘書洪述祖共同策劃殺人,收買殺手武士英殺了宋教仁。
宋教仁被暗殺後,應桂馨與武士英將所有責任推給了北洋政府;其中隱瞞了陳其美與孫文是幕後主謀的事實。
孫文是誰?
1904年,孫文在夏威夷加入洪門致公堂,並組織「支那暗殺團」; 民國成立之後,「支那暗殺團」雖然宣佈解散,但它卻暗地成為國民黨御用的暗殺工具。
孫文建立了支那暗殺團後,他屬下的殺手有陳其美、黃興、朱執信、汪精衛、蔣介石、應桂馨、王昌;他們刺殺了宋教仁、湯化龍、陶成章、黃遠生、方聲濤(未成)、李燮和(未成)、徐寶山、夏瑞芳、鄭汝成、陶駿保等異己。陳其美後來因此遭受報應而被暗殺身亡。
黃遠生(原名黃為基,字遠庸,筆名遠生,1885-1915年12月25日),江西九江人,他在1912年創辦和主編《少年中國》周刊,他曾任上海《時報》、《申報》駐北京特約記者。
記者黃遠庸曾說,「孫中山只是國民黨掛名領袖,實際主持者乃代理理事長宋教仁」、「國民黨之改組也,實系鈍初(宋教仁)一人主持」、「宋實為國民黨政界運動之中心」。黃遠庸如此說,孫文如何能容忍他存活於世界?
孫文有陳其美為其殺人特使,如同蔣介石有戴笠為其殺人特使;國民黨是搞暗殺起家的,這不就是國民黨的暗殺人基因嗎?
1919年10月10日,孫文在上海法租界改組而成立中國國民黨;其前身為興中會、中國同盟會、國民黨、中華革命黨等。
孫文是東亞大陸政治恐怖主義的締造者,孫文所創立的中國國民黨因此是靠搞暗殺起家的;那些曾經參與政治殺人事件的作惡者,他的惡必懲治他自己,他如何能不被審判與懲罰呢?
1913年7月,英國《泰晤士報》駐華記者莫理循專訪黎元洪,在談及孫時,黎說:「世人對孫逸仙有錯誤的認識。在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中他根本沒做什麼實際的工作。他返回中國時,革命已經結束。除了一些道聼塗説的模糊印象外,我幾乎沒有聽說過他這個人。除了聽到一些他的煽動性演說外,我也不知道他的政治觀點。我對他的認識只有這麼多,我認為他是個空想家。南方黨(或共和黨)決定以南京為首都建立一個名義上的政府。此舉是為了在道義上影響國內外視聽。他恰好到了上海,做了名義上的總統。當時真正的革命領袖找各種理由拒絕臨時大總統的職位,因為他們認為這一職位不會存在很長時間。孫逸仙離開中國時間長,與這裏的任何勢力均無關聯。他在國外名氣很響,因此他似乎適合這個位置。我從未聽說他對革命工作提供過什麼實質性的幫助。他的名聲在很大程度上是虛構的。」
孫文後來被吹捧成為中華民國的國父,那完全是蔣介石的設局;其目的是「建立中華民國政權的統治合法性」與連結「蔣介石是中華民國的總統」,其本質是一場騙局。
陳其美是誰?
陳其美(1878-1916年),字英士,號無為,浙江吳興人,他是青幫頭目,辛亥革命初期陳其美與黃興是孫文的左右手;孫文稱陳其美是「革命首功之人」與「吾黨唯一柱石」。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時,陳其美心中的建國功臣排序,應該是「孫文、黃興、陳其美」。
1913年2月,國民黨在國會選舉大勝後,宋教仁崛起;國民黨內的聲望排序竟然變成了「宋教仁、孫文、黃興、陳其美」。此時,孫文與陳其美如何能不對宋教仁起殺心?
陳其美策劃暗殺了袁世凱的心腹大將鄭汝成;袁世凱為報復,他指示江蘇的馮國璋除掉陳其美;馮國璋交辦其侍衛長張宗昌執行,張宗昌曾是陳其美的老部下,他熟悉陳其美,他因此策劃暗殺了陳其美。
1916年6月6日,陳其美(1878-1916年5月18日)死後不到一個月,袁世凱因尿毒症死去,時年57歲。1925年3月12日,孫文死於胰臟癌,時年59歲。
陶成章公布了《孫文罪狀》
1909年11月,當時南洋的同盟會員李柱中(李燮和)、柳聘農、魏蘭、沈鈞業、陳方度、胡國梁等人;他們在新加坡《南洋總匯新報》發表《七省同盟會員意見書》,又稱《南洋革命黨人宣布孫文罪狀傳單》。
這《七省同盟會員意見書》,即所謂的《孫文罪狀》;他們委託陶成章將此意見書帶往日本東京,他們要求當時同盟會的「總庶務」黃興發佈。
他們在此意見書裡發表了孫文3種14項罪狀;他們認為同盟會成立之初,孫文本無一分功勞,在兩廣、內地,亦無一分勢力,全憑大言謊話,騙得總理職務,就職後營私謀利,將大量募款攫為己有,在香港、上海銀行,居然存款20萬元之多。
他們指責孫文獨霸籌款,支援起義軍和《民報》不力,造成革命事業失利;他們指稱孫文「殘賊同志」、「蒙蔽同志」、「敗壞全體名譽」等3種罪狀;他們要求開除孫文總理之名與改選同盟會總理。
1912年1 月14日凌晨兩點,蔣介石奉陳其美的命令,在上海法租界的廣慈醫院槍殺了陶成章。蔣介石從不為此殺人事向神認罪與悔改。
1912年1 月15日,孫文又開始了殺人者哭被殺者的演戲,他致電上海都督陳其美說,「陶君抱革命宗旨十餘年,奔走運動,不遺餘力,光復之際,陶君實有鉅功,猝遭慘禍,可爲我民國前途痛悼,法界咫尺在滬,豈容不軌橫行,賊我良士,應由滬督嚴速究緝,務令兇徒就獲,明正其罪,以慰陶君之靈,以洩天下之憤。總統孫文。」
註:在辛亥革命前,陶成章與陳其美二人就已彼此仇恨了。1911年在上海的一次會議上,陳其美為了籌集滬軍軍費,他向陶成章要求分用南洋華僑捐款,陶回答說:「你好嫖妓,上海盡有夠你用的錢,我的錢要給浙江革命同志用,不能供你嫖妓之用。」
當時陳其美憤怒地伸手掏出手槍要殺陶成章,還好旁邊有人阻止,這才避免了流血。在辛亥革命的前與後,陳其美經常出入五馬路群玉芳妓院,蔣介石亦隨行;1912年蔣介石甚至還納了該妓院妓女姚冶誠為妾,他們兩人都是當時上海的流氓人渣。
註:1912年時,蔣介石是陳其美的部下殺手,他當時混跡上海的小流氓;他在陳其美帶領下,十分沉迷於風塵,多次前往妓院尋歡作樂,蔣在日記中多次記錄此事。
1922年,35歲的蔣介石由於炒股失敗,他欠了一身債;蔣介石去找黃金榮進行下跪拜帖儀式,黃金榮解決他的債務後並贈送蔣介石旅費大洋200元,並且鼓勵他去廣州。
蔣介石後來提拔了陳其美的兩侄子「陳果夫及陳立夫」;蔣介石使這兄弟成為了國民黨的要員。
洪述祖是誰?
袁世凱任命的內閣總理兼內務總長趙秉鈞,洪述祖是內務秘書。
1913年2月,國民黨在國會選舉大勝後,國民黨代理事長宋教仁將要接替趙秉鈞出任內閣總理,進行組閣。
趙秉鈞(1859-1914年,55歲)授意洪述祖(1855年—1919年,64歲)去辦事,洪述祖到達上海後,見到了他的上海灘舊友、青幫成員、江蘇駐滬巡查長應桂馨。
洪述祖許諾應桂馨在殺了宋教仁後,會「獎勵現金五十萬元,授二等功勳」;應桂馨因此安排兵痞出身的武士英殺了宋教仁。
1919年3月27日,當時袁世凱已死去了三年,北洋政府大理院判洪述祖死刑;4月5日在北京西交民巷京師看守所,對洪述祖執行絞刑。
當時由於洪述祖過於肥胖,脖頸支持不住身體重量,扯斷頭頸,屍身落地,鮮血直噴。這不就是神對他的罪的罰嗎?
註:洪述祖的曾孫是洪金寶。
應桂馨是誰?
應桂馨(1864-1914年,50歲),字夔丞,他是辛亥革命的元勳,也是青幫大佬;在1912年7月,青幫、洪門、公口等幫會,他們在上海聯合發起與成立了「中華國民共進會」,應桂馨是會長。
陳其美時任滬軍都督府都督,應桂馨任職滬軍都督府諜報科長;那麼應桂馨與孫文的關係如何?
武昌革命爆發後,孫文自海外歸國到上海;孫文從到達上海一直到南京參加總統選舉,應桂馨全程負責所有接待與保衛孫文的工作。
孫文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應桂馨被命為總統衛隊司令,他後來改調任南京總統府庶務科長;由此可知,孫文與應桂馨的關係。
應桂馨與陳其美交情很深,桂馨雖然假意投靠袁世凱,但實則是暗中聽命於陳其美;應桂馨同洪述祖、趙秉鈞的那些通信,它都是出於陳其美的計謀,其目的是要大眾將殺宋教仁的幕後主導者指向袁世凱政府。
武士英是如何死的?
辛亥革命時,武士英曾任滇軍下級軍官,後被遣散;他流落至上海,他因此與幫會首領應桂馨認識。
1913年3月20日,武士英和陳玉生、吳乃文、張漢彪等人同到上海火車站;武士英開槍暗殺了宋教仁。除他們四人外,還有馮岳君也參與了行刺行動。
武士英(1891-1913年,22歲)被捕後,他承認自己是殺宋教仁的兇手,武士英的真名是吳福銘。
武士英被引渡到法庭後,他被關押在上海海運局滬軍六十一團的軍營中;武士英在監獄吃了應桂馨友人送來的食物後立即死亡。滬軍六十一團是滬軍都督陳其美的老部隊改編。這應該是陳其美安排的殺人滅口行為。
應桂馨是如何死的?
宋教仁被殺後,重大涉案的嫌疑人應桂馨被逮捕關押在上海監獄,那麼他為什麼後來卻可以逃獄?
1913年7月26日,上海申報報導,「地方檢察廳所屬之模範監獄,自製造局戰事起後,因禁有宋案要犯應桂馨,外間有應黨將圖刦獄之說,故由陸軍第六十一、三十七兩團各派部兵兩連,協同原有駐防之守衛隊實行防護……二十四日夜一時……該監各犯大起擾亂……應桂馨首先出獄而去,維時目睹者甚多。」
這應該是陳其美協助應桂馨逃獄,除了當時陳其美的軍方勢力,誰能做到呢?
在二次革命失敗後,1913年底,應桂馨公開向北京政府發出請求「平反冤獄」的通電,他說「宋教仁是主謀內亂之人卻死有餘榮;武士英為民除害反冤沈海底」;他向袁世凱要求實踐「毀宋酬勛」的諾言,他向袁世凱「索要現金50萬元,而且還要求授予他勳二位,兩者缺一不可。」
這不就是二次革命後,孫文利用應桂馨去打擊與陷害袁世凱的手法嗎?袁世凱如何能公然地接受應桂馨的如此索求,那不是等於他向世人認了殺宋教仁的罪嗎?
袁世凱安排了四個彪形大漢追殺應桂馨,應桂馨發現後,他立即搭火車逃往天津;當火車開到廊坊附近時,應桂馨在車廂中被京畿軍政執法處人員郝占一和王雙喜亂刀砍死。京畿軍政執法處直屬於大總統袁世凱,因此應桂馨應該是袁世凱下令殺死的。
宋教仁如何評價孫文?
1907年2月,孫文與黃興因採取何種旗幟而發生了激烈爭執,孫文說:「我當年在南洋鬧革命的時候,幾萬人托命於此旗下,你要想毀棄的話,就先把我給毀棄了先!」 黃興當時憤怒地說要「脫同盟會籍」。
宋教仁是華興會主要成員,他一直支持黃興,宋教仁在聽當天的日記中認為黃興憤怒的原因,「蓋孫文素日不能開誠布公,虛懷坦誠以待人,做事近乎專橫跋扈,有令人難堪處故也。」
1908年11月23日,宋教仁说:「像孫逸仙那樣的野心家做領導人,中國革命要達目的,無論如何也是不可能的。」
1910年12月,宋教仁與日本朋友串戶真左樹的談話中说:「孫逸仙已是落後於時代的人物,不足以指導革命運動。」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後;1911年12月25日,孫文返國抵達上海。1911年12月29日,十七省代表在南京召開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選出孫文為臨時大總統。
1911年12月,武昌革命爆發後,宋教仁並不歡迎孫文的返國,當北一輝從上海到南京去勸說他擁護孫文時,宋教仁生氣地說:「老兄你也學日本浪人的那一套嗎?你的大元帥主張誤了事,黃興的優柔寡斷又誤了事,孫中山的空想再來誤事的話,革命將怎麼辦呢?黃興食言不來也無所謂,我有兵力,決不允許孫派的人踏進城門一步!」
1912年12月13日,宋教仁演講時說,「無論是孫的勢力或是康的勢力,都難望得到永遠存續。到國會終於開設時,肯定會有新人物出現,代表漢族抵制滿族,這是必須的趨勢。」
1913年2月,東亞大陸首次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進行國會選舉。國民黨所得議席最多,宋教仁因此預備將出任內閣總理。
1912年8月25日,在北京湖廣會館,宋教仁主持召開了五政團聯合的國民黨成立大會;宋教仁在會場懸掛了五色旗,這突出五族共和,並淡化了孫文主張的種族革命。
此次大會通過了宋起草的《國民黨政見宣言》與政綱;宋教仁在宣言中借鑒了美英經驗,他指出「一國政黨之興也,只宜兩黨對峙,不宜小黨分立」。
1913年2月19日,宋教仁在上海發表演講,他堅定地主張「三權分立的憲政」,這完全地與孫文的五權憲法不同;宋教仁主張英國的責任內閣制,孫文主張美國的總統制;宋教仁主張定都北京,孫文主張定都南京。
註:孫文不了解美國的總統制是建立在「三權分立憲政下的總統制」;孫文的總統制是「總統轄制五院」,五院是總統的御用工具,五院無法監督總統的濫權與貪腐,孫文的總統制就是皇帝制的代名詞。
註:1912年,孫文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於清帝退位後赴明孝陵,祭告明太祖朱元璋;孫文在北京病危時遺囑要求葬於南京紫金山,後來建成中山陵,蔣介石繼承了孫文的遺志定都南京。
二次革命失敗後,1913年7月,孫文在日本要改組國民黨為中華革命黨,要求入黨時要按指紋,並且要宣誓服從孫文的命令;黃興不同意孫文如此地搞個人崇拜活動,他因此拒絕加入;黃興為了避免雙方繼續爭論,他離開了日本,遠走美國。
陳其美支持孫文,陳其美對那些不贊成加入中華革命黨的同志大肆攻擊,這造成了黃興很大的傷害,當時的李烈鈞、陳炯明、柏文蔚、熊克武等軍人深為其抱不平。
1916年10月31日,黃興住院時,因胃出血,吐血而死,時年42歲;黃興去世前,唐紹儀曾去看望他,黃興握著他的手說,「中山負我!」
1923年11月,孫文在廣州演講時說,他特別強調自己當年不甘心被「宋教仁、黃興等一般舊革命黨人」所制。
那位自認為是孫問接班人的戴季陶,他在《三民主義之哲學的基礎》一書裡更是以背叛革命、背叛黨魁的道德罪名對宋教仁實施政治清算。
戴季陶在書中說,「用丟了革命性和主義的一群政治勢力集團為基礎,去與反革命的官僚妥協,以圖在短時期內掌握政權。公平的批判起來,革命黨的第一個罪人,實在是桃源漁父!」
宋教仁為何被殺?
在1912年8月25日,宋教仁以同盟會為基礎,他主導協商合併了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共和實進會等四個政黨,創立了國民黨。因此當時國民黨內最高聲望的是宋教仁,宋教仁的聲望已取代了孫文。
在1912年8月25日,國民黨成立後,孫文雖被選為理事長,但卻沒到任。
1912年9月9日,袁世凱授予孫文全權統領開辦全國鐵路事宜,他任命孫文為「全國鐵路督辦」,為了徵集外資,總部設於上海。
1912年10月3日,孫文抵達上海,開始籌辦公司;10月14日,中國鐵路總公司於上海正式成立。孫文自此離開了國民黨的權力核心。
宋教仁是當時國民黨代理理事長,他代替了孫文領導國民黨投入了參眾兩院選舉;1913年2月,宋教仁領導國民黨贏得了大選,他因此取得了組閣的資格。
宋教仁曾在國會大選獲勝後的演說裡主張「實行內閣制,削減總統的權力」。宋教仁主張「責任內閣制」,這與孫文主張的總統制不同;宋教仁主張憲政,要求行政、立法、司法分權;這與孫文主張總統制下的五權憲法不同。孫文如何能容忍宋教仁的政見?
北一輝為何說陳其美是幕後策劃殺宋教仁者?
宋教仁的機要秘書北一輝(日本人),他在其《支那革命外史》(1913年)一書裡認為,暗殺宋教仁的主犯是上海黑道頭目陳其美,從犯是袁世凱和孫文兩人。
北一輝認為孫文殺害宋教仁的動機是:一、孫、宋二人過往有嫌隙。二、孫、宋二人政治理念不同。三、宋教仁架空了孫文的權力。」
為什麼孫文與袁世凱都想要除去宋教仁?
當時袁世凱與孫文兩人意見對立,宋教仁為了避免內戰,他希望排除袁、孫二人,推行政治改革;這不就是袁、孫二人都想要除去宋教仁的原因?
宋教仁案發生後發生了什麼?
宋教仁案發生後,袁世凱下令限期破案,並懸賞萬元捉拿兇手。在1913年3月21日,宋教仁被殺後的次日,有兩個學生向巡捕房報案。
他們説:「有一位和我們同住鹿鳴旅館的房客武士英(原名吳福銘)因為窮,所以向我們借錢。我們問他打算怎麼還錢?武士英說:『我做完一筆殺人買賣就還你們錢!』本來我們以為武士英只是在嘴炮,誰知道在宋教仁被刺當晚,武士英就找我們說自己有錢了,並且隔天就離開旅社。」
在3月23日,有位古董商王阿發到英租界巡捕房舉報:「大約一周前,巡查長應桂馨曾拿出一張人像照片,要我暗殺照片上的人,我沒敢答應;但後來我發現應桂馨當初拿的人像照,就是宋教仁!」
孫文在宋教仁被暗殺後,做了什麼事?
1913年7至8月間,那位早已經遠離了國民黨決策中心與遠渡日本的孫文立即回國,孫文借宋教仁案集結了革命派,並發動了二次革命,即「討袁之役」;然而二次革命歷時了三個月,便被北洋軍所擊潰,孫文想要藉此奪回總統大位的夢碎了。
二次革命失敗後,袁世凱強迫國民黨與國會解散;1913年10月6日,袁世凱經國會選舉,正式當選中華民國總統。
上海巡捕房如何定宋教仁的暗殺案?
根據上海巡捕房查獲的證據,宋教仁的刺殺案是由應桂馨策劃、武士英執行,所以巡捕房逮捕了應桂馨與武士英。
陳其美如何將責任推給袁世凱,讓袁世凱背全部的黑鍋?
1913年3月22日,宋教仁被殺;時任滬軍都督府都督陳其美在三天內破了案,並抓獲了應桂馨與武士英。陳其美的目的是要透過他們兩人的口供,將謀殺案的主謀全部推給北洋政府與袁世凱。
當時應桂馨被監禁在獄中,後來陳其美幫助了他越獄。
宋教仁法學背景
1905年6月,宋教仁入讀日本法政大學。宋教仁留學日本法政大學,他要推廣憲政理念,發展純粹的政黨政治,極力推崇議會制度;他主張由國會多數黨領袖任內閣總理,負起政治責任,組成責任內閣;由此先制憲,再依法選舉總統。
宋教仁是國民黨中最早提出行政、立法、司法分權者;宋教仁的憲政學識遠高於袁世凱與孫文,這樣的人必然被嚮往大總統位置與總統權獨大的袁世凱與孫文所除滅。
袁世凱想要總統權獨大,他更想要當皇帝,他怎麼可能容許司法來查辦總統?孫文也想要當大總統,他的五權憲法就是要總統權獨大,總統直轄五院,總統是皇帝的代名詞,他怎麼可能容許三權分立的憲政?
孫文的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是儒教大一統意識與法學糟粕組合的拼裝車,是文抄公所炒出來的思想大雜燴;他的思想極為混亂而無基本的基督憲政概念,這思想至今還在荼毒台灣人的政治文化、意識、邏輯與制度。
孫文的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它們就是魔鬼的議程;它們就是魔鬼要統治人的議程;它們就是魔鬼用來建構「儒粹法西斯的政治」的邪書。
它們就是魔鬼用來建構黨國獨裁與專制政治的藍本;它們就是魔鬼用來反三權分立憲政的謊言;它們就是魔鬼用來阻礙司法獨立的工具。
它們就是總統有權無責與總統權獨大的思想;它們就是總統直轄五權,總統就是現代的皇帝,總統就可以成為現代的希特勒;它們就是台灣政治永恆走向動亂與不安的根源。
●永恆回歸濫權與貪腐的政治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台灣在《中華民國憲法》、「儒粹的黨國政治」與「撒銀子式的選舉政治」結構下,台灣無論是中國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其執政黨就是濫權與貪腐政治的代名詞。
台灣的濫權與貪腐政治,可以作為後儒共時代,東亞大陸各地區人的參考借鏡;人類若沒有基督真理與光的照耀,那麼他們如何能擺脫永恆回歸濫權與貪腐的政治呢?
1996年3月23日,中華民國在台灣舉行了歷史上第一次的公民直接選舉總統、副總統。在此日之前,中國國民黨政權在台灣一直是濫權與貪腐政治的代名詞。
在此日之後,國民黨繼續在台灣執政;從1996年5月20日-2000年5月20日,中國國民黨政權依然是濫權、黑道黑金與貪腐政治的代名詞。
2000年5月20日,台灣迎來了第一次政黨輪替政權,民進黨成為了執政黨;從2000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20日,民進黨政權依然是濫權與貪腐政治的代名詞。
2008年5月20日,台灣迎來了第二次政黨輪替政權,中國國民黨成為了執政黨;從2008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0日,中國國民黨政權依然是濫權與貪腐政治的代名詞。
2016年5月20日,台灣迎來了第三次政黨輪替政權,民進黨成為了執政黨;從2016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民進黨政權依然是濫權與貪腐政治的代名詞。
為什麼台灣實行民選總統政治後,執政黨依然是濫權與貪腐的代名詞?因為台灣實行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儒粹的黨國政治」與「撒銀子式的選舉政治」,這樣憲政與政治架構下的執政黨,它如何能不是濫權與貪腐的執政黨?
● 儒教的拜鬼與拜權力文化
凡是拿香拜廟、拜鬼、拜偶像、拜權力者,他就是與魔鬼簽約者;他就是出賣靈魂給魔鬼者,魔鬼會因此給他名利權位,但是他最終必須必須獻祭自己的生命與靈魂給魔鬼。
例如,孔丘69歲喪獨子孔鯉、「嬴政49歲死,其子胡亥殺了嬴政子女33人,胡亥24歲自殺」、「支那暗殺團首領孫文59歲死於膽囊癌、胰腺癌與肝癌,孫文妻子們喪夫」、蔣介石一門六寡、毛澤東57歲喪長子毛岸英等。
這些惡者,他們活著時充滿了痛苦,這不就是拜鬼者必須獻祭自己與其家人嗎?殺人者如何能逃脫神的詛咒與降災?
表面上,孫文與蔣介石是基督徒,但是他們兩人與毛澤東都是殺人魔王;他們三人都是吃儒教毒文化的拜權力偶像者,他們早就將自己的靈魂出賣給了魔鬼,否則他們怎麼可能會做出那麼多的惡事?
註:蔣介石詛咒,一門六寡:宋美齡、蔣方良、蔣孝文的妻子徐乃錦、蔣孝武的妻子蔡惠媚、蔣孝勇的妻子方智怡、蔣介石之孫章孝慈的妻子趙申德。
●儒教龍文化裡的貪腐污靈
儒教的教主孔丘,他周遊列國,其目的是千里求官、求權力、求名聲與求富貴;那些後代的追隨者儒生,他們也喜好求官、求權與求富貴,其目的是要成為人上人與追求富貴。這樣的人如何會追求神的國與義呢?
《論語·述而篇》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論語·子罕》 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匵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
《論語·為政》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
《論語·憲問》 子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論語·里仁》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論語·子罕》 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論語·子罕》 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
《論语·述而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論語·學而》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
從上述孔丘的話語可知,孔丘的心中所思念的是求富、求干祿、求沽之、求當君子(有權者)、求上達(求權力)。
孔丘的心中所思念的不就是「求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嗎?孔丘的心中所崇尚的不就是「權謀詭詐與厚黑術」嗎?這樣的人如何能不成為濫權與貪腐者呢?
孔丘的求官、求權、求上位與求富貴等意識,這代表他是拜瑪門偶像者,他就是瑪門養的污靈;後代的追隨孔丘者儒生,他們也都是拜瑪門者,他們也都是瑪門養的污靈。
那些拜瑪門偶像者,他們是貪婪者;當他取得權力後,他怎能不貪財、受賄、行賄與貪腐呢?那麼那些儒生不就因此促進與彰顯了儒教圈的貪腐史嗎?
儒教圈裡的《二十六史》,其本質是「帝王偽造史,帝王宮庭史,帝王掌權史,政權爭奪史,戰爭殺戮史,王朝腐敗史,也是官吏貪污史」。
《論語· 泰伯第八》:子曰,「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論語•述而篇第七》;子曰,「富貴如可求,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
《論語• 為政篇第二》: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
《子罕》 :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匵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
《詩經·碩鼠》記載,「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
《左傳》記載,「諸侯貪冒,侵欲不忌」、「大夫多貪,求欲無厭」、「政以賄成」。
《國語》記載,「驕泰奢侈,貪欲無藝」、「以賄成事」。
《論衡.問孔》:「然則孔子不鬻車以為鯉槨,何以解於貪官好仕。」
唐代白居易《杜陵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鈎爪鋸牙食人肉?」
晚唐曹鄴 《官倉鼠》,「官倉老鼠大如鬥,見人開倉亦不走。」
宋朝宋真宗的《勵學篇》說:「富家不用買良田,書中自有千鐘粟。安居不用架高堂,書中自有黃金屋。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自有顏如玉。出門莫恨無人隨,書中車馬多如簇。男兒欲遂平生願,五經勤向窗前讀。」
宋朝《包拯集·卷2·包孝肅奏議·選舉·請先用舉到官篇》記載,宋仁宗時,包拯說:「幅員至廣,官吏至眾,黷貨暴政十有六七。」
宋朝《跨鼇集·卷19·上皇帝萬言書》,李新對宋哲宗說:「廉吏十一,貪吏十九。」(指廉吏只有十分之一)
宋·洪咨夔《狐鼠》,「不論天有眼,但管地毛皮。」
《明史·鄒緝傳》記載,翰林侍講鄒緝,於永樂十九年(公元1421年)上疏明成祖朱棣說,「貪官污吏,遍布內外,剝削及於骨髓。」
明代時期編寫的兒童啓蒙書《增廣賢文》記載,「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清代吳敬梓的《儒林外史》説:「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喻世明言.卷三九.汪信之一死救全家》:「驅除這些貪官汙吏,使威名蓋世。」
《兒女英雄傳》第八回:「此外有等貪官汙吏,不顧官聲,不惜民命。」
儒共國盛行說,「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無官不貪。」
台灣諺語,「做官若清廉,食飯著攪鹽」;客家諺語,「衙門錢,一陣煙,一世做官三世冤。官清馬瘦,官貪民窮;死人不知扛棺苦,貪官不知百姓窮;閻王不嫌鬼瘦,貪官不顧民窮。」
從這些文字訊息可知,儒教圈的文人拜瑪門,他們求官、求權與求富貴,他們因此很容易成為飢餓難耐而又貪婪不已的貪腐鬼。
●儒教龍帝國蠶食法
台灣是儒教龍文化的活化石,屬儒教龍文化的後裔,他們爭奪台灣主權的方式,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帝國蠶食異地的方式嗎?
台灣原屬南島種族居住的地方;他們同閩南人、客家人與1949年後來自大陸的人等毫無關係。
這些外來的移民,他們霸佔了台灣,他們是「鳩佔鵲巢」者,他們不斷地對外聲稱自己的主權;他們有的聲稱「他們要台灣獨立」,他們有的聲稱「台灣自古屬於中國」,他們有立場如此地聲稱嗎?
這些外來的移民,他們驕傲自大,他們稱臺灣原住民為「番」;他們內心裡根本不尊重台灣原住民的尊嚴與權利。
這些外來的移民,他們自認為代表台灣,他們之間互相在爭奪台灣的主權;他們之間發明了「本土政權」與「外來政權」等名稱,他們不承認原住民擁有台灣的原始主權。
這些外來的移民,他們忘記了誰才是擁有土地的主權者?那麼誰才是擁有土地的主權者?答案是創造土地的神。人要在土地上建立政權與國,他們怎麼可以不先取得土地主權者的同意呢?
對於屬原住民的迦南七族而言,約書亞帶來的以色列人是外來政權;對於創造土地的神而言,罪惡滿盈的迦南七族是不配住在迦南之地的人,他們不配自稱是本土政權。
神有權讓約書亞帶來的以色列人居住在迦南地;神有權讓約書亞的外來政權取代當時的迦南住民的本土政權;神有權讓悖逆神的北國以色利與南國猶大滅亡;當北國與南國滅亡後,神有權讓其它外來的帝國政權統治與佔領迦南地。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地區立國。那麼這以色列政權能以「聖經契約」來攻擊與驅逐那些在1948年之前居住巴勒斯坦地區的原住民嗎?
那些不敬畏神與不遵神命令者,他們不配居住在神造的土地上;無論他們是外來政權或本土政權,他們都不配居住在任何神造的土地上。
實際上,這1948年成立的以色列政權是羅斯柴爾德家族政權;羅斯柴爾德家族是屬撒旦一會的人,那麼羅斯柴爾德家族政權不就是撒旦政權嗎?
那麼這撒旦政權有權假借「聖經契約」來住在迦南地嗎?神會容許這撒旦政權在此地建立第三聖殿與住在神的應許之地嗎?神會容許這撒旦政權在烏克蘭實行「新耶路撒冷計劃」(New Jerusalem Program)嗎?
神會容許這撒旦政權推行與實現《錫安長老會紀要》(The Protocols of the Elders of Zion)嗎?神會容許這撒旦政權用《錫安長老會紀要》來擴張其領土與統治世界嗎?
唯有「敬畏神與遵神旨意」的人,他們才有權成為神造的土地裡的住民;他們才能得到神的授權在土地上建立政權與國。例如,早期歐洲來北美洲的清教徒,他們在美國建立政權與國,神並沒有讓美國印地安人在美國建立政權與國。
唯有能夠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的政權與國,它才有神的授權在土地上持續其政權與國;否則神有權打碎滅絕其政權與國。例如,現在的美國人離棄神與悖逆神,神未來如何能不打碎滅絕其政權與國?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閩南人、客家人與1949年後來自大陸的人等,他們以儒教龍文化污染了這美麗的地方;這導致了台灣成為了儒教龍文化圈的一部分,美麗而充滿了自然之美的台灣因此被這毒文化所污染了。
這些不敬畏神與不遵神的話語的人,他們有什麼權利在台灣建立政權與國?他們有什麼權利自稱是本土政權,而稱他人為外來政權?
●尊重住民自決的權利
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邪惡與腐敗的儒共帝國政權即將崩潰;那麼東亞大陸各地區的人,他們應該如何地思考後儒共時代的問題?
他們必須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否則他們如何能擺脫儒教邪靈文化與政治的轄制?否則他們如何能擺脫永恆回歸王朝專制的悲慘命運?
他們必須接受基督真理與光,否則他們如何能倚靠聖靈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否則他們如何能建立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的國?
龍文化與龍政治以人的自我為中心,它不尊重人的選擇權利;它以自己的意志強加在他人身上,它要以專制來轄制人,這不就是魔鬼要控制人的邪惡行為嗎?
例如,在後儒共時代,東亞大陸各地區與台灣是否是分立的國,或者是合一的國,這應該由在後儒共時代各地區的住民投票決定;這不就是人應該尊重住民自決的權利嗎?
從人必須遵守基督愛人的命令觀點,現代「國」的內涵,不就是一群人共同美好意願的結合嗎?現代「國」的成立意義,不就是在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與「按神的旨意彼此相愛」嗎?
●儒共帝國將殖民台灣的模式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儒教龍文化已變身成為了儒共帝國;儒共帝國以鐵血統治與殖民東亞大陸各地人,儒共帝國屠殺與滅絕了東亞大陸各地所有的反抗者與反抗勢力。
現在的儒共帝國,它想要再繼續擴張領土,它要統治與殖民台灣,它所用的謊言口號是「兩岸同屬中國」、「兩岸同屬炎黃子孫」、「歡迎台灣回歸祖國」、「中國要統一台灣」、「台灣必將回歸祖國」等。
如果儒共帝國真的統一台灣後,那麼儒共帝國會對台灣採行什麼樣的統治與殖民模式,是香港模式,還是維疆模式?前者被《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所轄制,後者成為了世界最大的奴隸集中營。
自1996年3月23日開始,台灣住民採行了直接選舉總統;這樣的台灣人,儒共帝國如何能對他們實行絕對的一黨專制統治?
邪惡的儒粹共產黨法西斯政權,它若軍事侵略與佔領台灣,你覺得它對台灣人會採用「留島不留人」的政策,還是採行「建立維疆集中營洗腦模式」、「對圖博人經常發動流血鎮壓模式」、「推動香港23條立法而面對群眾遊行抗議模式」?
如果儒共帝國統治台灣,它絕不會用採行香港模式、圖博模式或維疆模式,那樣的統治成本太高了,也太費事了;合理的推測,它會採行1962年王震大屠殺維吾爾人模式,然後再大量地移入儒共奴人口。
按照儒教帝國的統治規律,儒共帝國統治台灣的唯一方式,就是「留島不留人」,他還會有其它的選擇方式嗎?
1949年,國民黨政權敗逃到台灣;如果沒有美國對台灣的持續支援與保護,台灣早就被儒共帝國所吞併了。然而,有多少台灣人會因此感謝神對台灣人如此的慈愛與恩典呢?
神的意念高於人的意念,未來的儒共帝國必然會崩潰,未來的東亞大陸人命運也完全地操控在神的手裡;如果東亞大陸人不放棄拜儒教與不回轉歸向神,那麼神將會如何地審判與懲罰他們呢?
神的道路高於人的道路,未來台灣人的命運完全地操控在神的手裡;如果台灣人不放棄拜偶像與不回轉歸向神,那麼神將會如何地審判與懲罰他們呢?
●不可崇拜邪靈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台灣早已成為了拜邪靈之島。例如,台中南投竹山紫南宮是一座土地公廟,主祀福德正神;它每年大年初一會發送錢母,每年都會有超過10萬人去排隊參拜與領錢母,排隊隊伍通常超過8公里。
根據紫南宮的資料,紫南宮以借發財金聞名,每年借金約4億元,還金則達7億元;例如,某人借300元,後來還了340萬元;另一人借600元,後來還了290萬。
這些出賣自己靈魂的拜邪靈者,他們因拜邪靈而得利,他們如何能不成為邪靈的奴隸?神未來如何能不懲罰他們的拜瑪門之罪呢?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充滿了拜邪靈龍的活動與儀式,那麼撒旦是如何地鼓動「吃儒教龍文化的人」去拜龍、拜邪靈、拜鬼與拜偶像呢?那麼撒旦是如何地透過設立一些慶祝活動來使人成為魔鬼的兒女?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有「過年」的節日,其日期為農曆的正月初一;它起源於殷商,殷商人在歲末年頭立春時,以殺牲畜來祭神、祭祖的慶祝活動。
殷商時期的神不是耶和華而是撒旦,因此殷商人的「祭神、祭祖」就是「祭鬼」。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傳說有「年」,「年」不是滅命天使而是滅命獸;「年」也叫「夕」,是吃人的猛獸,因此儒教龍文化要人「過年」與「除夕」。那麼哪吃人的猛獸,它不就是害人的撒旦與獸嗎?
那麼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要如何地「過年」與「除夕」呢?他們以什麼樣的方式來慶祝這「拜年偶像」的節日呢?
他們必須團聚家人在一起來守歲與抵抗年獸;他們還會「在門口貼上紅春聯」與「在家門口燃起篝火,放爆竹」,以此來驅趕年獸。
他們「過年」時,會祭祖(即祭鬼)、迎神(即鬼)、拜廟、穿新衣戴新帽、拜年、發紅包與討紅包、殺猪割年肉、吃年糕與發糕、吃長年菜、包餃子(形狀像元寶,帶來財氣)、貼紅春聯、貼福字、放鞭炮、舞龍舞獅等。
他們除夕會「祭祖、拜地基主、圍爐、守歲、吃團年飯」;大年初一會「祭拜天地眾神、到廟宇上頭香與出門拜年」;大年初三會祭祖;大年初四會安太歲與點光明燈;大年初五會迎財神與趕五窮;大年初六會開市與安排舞龍舞獅;大年初九會祭拜天公。
這些不就是魔鬼模仿以色列人出埃及前的逾越節儀式,但實則是換上相反的內容,其目的不就是要人褻瀆神、離棄神、悖逆神與挑戰神?
魔鬼設立此節日的目的不就是要人拜鬼與慶祝獸嗎?這些不就是屬龍的兒女在拜撒旦與慶祝撒旦的活動嗎?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有「元宵節」,其日期為農曆的正月十五;「元宵節」時,慶祝者會點燈祭佛;道教者則會慶祝天官大帝的誕辰日,即三界公。儒教慶祝者會舉行舞龍燈、掛花燈與彩燈、猜燈謎、提燈籠夜遊、吃湯圓、放天燈(鬼燈)、燃燈放焰等活動。」
「元宵節」時,他們會點燈祭佛、慶祝天官大帝的誕辰日、舉行舞龍燈與放天燈(鬼燈);他們這不就是在拜鬼嗎?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有「清明節」,「清明節」就是「掃墳節」;其日期為春分後的第15天,即4月4日至6日之間其中1日。
「清明節」源於周代帝王將相的「墓祭」之禮;「清明節」是傳統祭祖節日,因此它是祭祀、祭祖與掃墓的節日。這不就是「祭祖拜鬼」的日子嗎?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有「端午節」,其日期為農曆的五月初五;它是古代吳越族拜龍的節日。那麼此節日代表什麼意義?
此節日有「祭龍、拜龍、祭江、祭河神、划龍舟祭龍、拋粽子祭龍、拜鬼(祭伍子胥,祭屈原,祭拜祖先)、行巫術(辟邪祈福)、貼符圖驅邪(張貼五毒符與午時符)、見青(將艾草、菖蒲掛在門口,以趨吉避邪)、喝雄黃酒與灑雄黃酒、灑石灰水、吊香包、製作龍頭與龍形的獨木舟」等活動與儀式。
魔鬼設立此節日的目的與本質就是拜龍;拜龍就是拜魔鬼。神如何能容許神的兒女拜龍?那些拜龍者不就是龍的兒女?那些拜龍者不就是魔鬼的兒女嗎?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有「中元節」,「中元節」就是「鬼節」,其日期為農曆七月十五日;那麼這日是祭祀什麼的日子?
儒教有四大鬼節:清明節(為春分後的第15天)、中元節、重陽節(農曆九月初九日)、寒衣節(農歷十月初一),這四者都是祭祖(祭鬼)的大節日。
儒家在中元節祭祀祖先;道教在中元節祭祀亡者靈魂,讓囚徒餓鬼當時解脫;佛教稱此日為「盂蘭盆節」(簡稱盂蘭節),在此日舉行「盂蘭盆會」,擺天席施食餓鬼,法師誦經作法超度亡魂。
《道經》載:「七月十五日,中元之日,地官校勾搜選眾人,分別善惡……於其日夜講誦是經。十方大聖,齊詠靈篇。囚徒餓鬼,當時解脫。」
佛教稱此日為「盂蘭盆節」(簡稱盂蘭節);《佛說盂蘭盆經》:「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道教有三元節,這是指三官大帝的聖誕之日,三元節即「上元節(正月十五日)、中元節(七月十五日)、下元節(十月十五日)」等合稱。道教中的天官、地官、水官大帝又稱『三界公』;它們源自上古時代天子祭天、祭地和祭水的信仰。
從這些訊息可知,儒教、佛教、道教等都以「中元節」為祭拜鬼的日子;神如何能容許神的兒女參加祭拜鬼的活動?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有「中秋節」,它起源於周代帝王的祭月、拜月;其日期為農曆八月十五日。此日是月圓之日,因此有「中秋賞月」的習俗。
戰國時代儒生成書的《禮記》記載,「天子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此「朝」與「夕」代表祭祀,即「周天子在春分日祭日,秋分日祭月」。
戰國初期儒者成書的《國語》記載,「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於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敎民事君。」
初刊於光緒32年(1906年)的《燕京歲時記》記載,「春分前後,宮中寺廟皆有大臣致祭,世家大族亦於是日致祭宗祠,秋分亦然。」
從這些訊息可知,從周代至清代,「中秋節」是祭月的日子;祭月就是拜光體偶像,「中秋節」不就是拜月偶像的日子?
創世記 1:1-3
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創世記 1:14 -19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做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約翰福音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人,絕不會在黑暗裡行走,卻要得到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 1:14
話語(Word)成了肉身,住棚(dwelt)在我們中間。我們看到了他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的獨生子的榮耀,充滿了恩典和真理。
G 4637: σκηνόω-skénoó;發音skay-no'-o,/skēnoō/,斯吉納'歐;to have one's tent(帳篷),dwell(住所);動詞。
撒迦利亞書 第14:16
所有來攻擊耶路撒冷列國中剩下的人,必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
以賽亞書 9:2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瑪拉基書 4:2
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
從這些經文可知,先有光,後來才有光體,人應該認識光而不是拜光體;拜光體就是拜偶像,人若拜偶像,他如何能得蒙神的拯救?
耶穌是世界的光,這光能照耀那些住在死蔭之地與龍文化裡的人,這光能醫治他們靈裡的虛空,這光能引導他們走義路;這光能帶給那些住在黑暗世界裡的人的盼望。
耶穌是世界的光,他在住棚節誕生,耶穌在逾越節那天的中午被釘十字架;住棚節也預表了基督的再來,因為耶穌將在住棚節時再來。
住棚節與中秋節日期相近,例如。2021年9月21日是住棚節,也是中秋節;按猶太曆,猶太人一天是從日落開始的,因此9月20日日落時即為9月21日的開始,即是住棚節了。
在末日決戰之後,神仍然會給那些攻擊耶路撒冷的列國餘民恩典,讓他們來聖城耶路撒冷過住棚節,這代表他們認識神、持守真理、為神所接納、得著神的應許與回天家了。
「住棚節」是「耶和華的節期」中唯一允許外邦人參加的一個節期;「住棚節」預表了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都能因著用神同住而得蒙神的拯救。
「住棚節」預表了「將有一大群人(a great multitude),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大聲呼喊說:救恩屬於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屬於羔羊!」
「住棚節」也預表了「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
在末日決戰之後,那些列國的餘民會到聖城耶路撒冷與以色列人一起守住棚節;也一起紀念「神帶領以色列人經過曠野與經歷住棚的日子,他們後來才能進到流奶與蜜之地的迦南。」
那些列國的餘民與以色列人,他們能與神同住,這是神給人多麼大的恩典?這是神與人之間多麼美好的景象?
當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將慶祝「中秋節」改為慶祝「住棚節」、將「拜光體」改為「敬畏基督之光」、將「拜月」改為「敬拜基督之光」與將「賞月」改為「讚美基督之光」時,他們才能認識光而不再拜月偶像了。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有「重陽節」,它起源於唐德宗所制定的「三令節」之一,它自此成為正式節日;「三令節」即農曆二月一日爲「中和節」,與三月三日為「上巳節」,九月九日為「重陽節」。
「重陽節」有「登高祈福、拜神祭祖及飲宴祈壽」等習俗;其日期為農歷九月初九,由於《易經》中「九九」兩陽數相重,故名「重陽」。
「重陽節」拜神祭祖,那不就是「拜鬼節」嗎?這不就是魔鬼為人所制定的「拜鬼節」嗎?
那麼聖經是如何地教導人不要慶祝鬼節、拜鬼、拜龍與拜偶像呢?以下的經文可供參閱:
出埃及記 20:2-6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出埃及記20:4-6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申命記 18:10-14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做完全人。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以賽亞書 42:8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啓示錄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從這些經文可知,神不喜悅人拜偶像、拜鬼與行邪術;神必審判與懲罰那些拜偶像、拜鬼與行邪術者。
人一旦交鬼、拜鬼、拜死人(祭拜鬼)、拜龍、拜邪靈、拜偶像與行邪術後,他就等於向魔鬼出賣自己的靈魂,他的靈就會被魔鬼擄去,他就會成為罪等奴隸,他就會死在世界裡。
那麼神的兒女豈可以慶祝鬼節、拜鬼、拜龍與拜偶像呢?那麼那些慶祝鬼節、拜鬼、拜龍與拜偶像者,神未來如何能不將他們拋人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 變色龍的基因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吃了儒教者,他們會變成「變色龍」,因為他們「以自我為中心」;他們因此會「唯我獨尊」與「唯利是圖」,他們因此會為了利益而成為會變形變色的「變色龍」。那麼「變色龍的哲學」是什麼呢?
屬魔鬼的孔丘就是變色龍,孔丘創建了「變色龍哲學」,「變色龍哲學」就是毒化人靈魂的毒品;孔丘與其弟子用這些毒品,將那些吃儒教龍文化者異化成為了一群承傳變色龍基因的變色龍,即屬邪靈的兒女。
孔丘創建了「變色龍哲學」,即「儒教與儒術」;「儒術」即「變色龍術」、「中庸術」、「蛇術」、「魔鬼術」。
「中庸術」裡沒有「耶和華的十誡」的內涵;它主張「人必須永遠無絕對的道德原則與立場,他可以隨環境與情勢作利己的改變」。
魔鬼的使者儒教徒稱「兩點的中間」為「中道」,即「中間路線」與「中間道路」;然而,「中道」並不等於儒教徒所說的「正道」,「耶和華的十誡」才是屬「神的正義道路」。
魔鬼用「相對道德與意識」來建立「中道」與「正道」意義;魔鬼甚至用「大中至正」來詮釋「中道」與「正道」的意義,它以此來傳承《尚書·洪範》裡「無偏無黨」的謊言意涵。魔鬼為什麼要如此地做呢?
魔鬼要如此地做的目的,它就是要人不要定睛在「耶和華的十誡」,它就是要人離棄神與悖逆神,它就是要人與神隔絕,它就是要人死在世界裡;它就是要人不要遵行神旨意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孔丘的「中庸術」就是「執兩用中、執中守利、折中致和、因時制宜、隨時處中、恪守中道、從容中道、凡事居中、進退有度、明哲保身、察顏觀色、牆頭草、順風倒、隨機應變、見風轉舵、順水推舟、通權達變、審時度變、說兩面話、兩面討好、兩面不得罪人、當兩面人、逢迎拍馬、與時俱進、不偏不倚、調和折衷、高度妥協、無過無不及、恰如其分、恰到好處、止於至利、四毋(子絕四)、無可無不可、無適無莫、權術與謀術」等污鬼術。
孔丘的「變色龍哲學」,其中包含了「儒教」與「儒術」;「儒術」即「中庸術」,如下;
《論語·子罕第九》:子曰,「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論語·子罕第九》: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
《論語・述而第七》: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論語·子罕第九》:子曰,「吾有知乎哉?無知也。有鄙夫問於我,空空如也,我叩其兩端而竭焉。」
《論語· 公冶長第五》:子曰,「甯武子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論語· 泰伯第八》:子曰,「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論語•述而篇第七》;子曰,「富貴如可求,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
《論語• 為政篇第二》: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
《子罕》 :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匵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
《論語.里仁》: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論語·微子第十八》:子曰,「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禮記·中庸》: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
孔子編訂的《尚書·大禹謨》裡,說:「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孔丘為什麼要殺少正卯?孔丘要以此權謀具象來詮釋儒術的意涵。
《荀子·宥坐》記載: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也。」
從《荀子·宥坐》記載可知,孔丘不經司法程序任意殺人,他反對「言論自由」;他犯了殺人罪後,還將莫須有的罪歸給被殺者,孔丘不就是儒教龍文化圈裡的第一任厚黑教主?毛澤東不就是他的嫡傳弟子嗎?
從這些訊息可知,孔丘鼓吹「儒教」,即崇尚「名利權位」;孔丘擅常「儒術」,即崇尚「權謀詭詐術」;「儒術」即「中庸術、變色龍術、蛇術、敵基督術、大紅龍術、魔鬼術、撒旦術」。
孔丘是春秋時代的巫師,他專研專研占卜的《易經》者,他是傳播邪靈思想者,他是魔鬼的代言人;他不就是魔鬼派遣來人間專門污染人靈魂的使者?
凡是吃了孔丘的「儒教」與「儒術」者,他如何能不是變色龍?他如何能不是毛澤東?他如何能不是邪靈?他如何能不是魔鬼的兒女?
● 龍文化是真理的絕緣體
龍文化是建立在人的「以自我為中心」意識上;那麼當人「以自我為中心」時,他怎麼可能不「視自己大於神、視自己等於神、自以為是、自以為義、唯我獨尊、任意而為、唯利是圖」呢?
那麼當人「以自我為中心」時,他怎麼可能不驕傲?他怎麼可能順服神?他怎麼可能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他怎麼可能愛基督大於愛自己的生命?
那麼當人「以自我為中心」時,他怎麼可能否定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基督?他怎麼可能認識與接受基督真理?他怎麼可能看見基督的顯現?他怎麼可能在光中行走與被基督潔淨其罪?他怎麼可能與基督同行並按神的旨意行公義?
撒母耳記上 15:22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雅各書 4:6
不過他賜下更大的恩典,所以經上說:「神抵擋驕傲的人,賜恩典給謙卑的人。」
約翰福音 14:21
那持續有(having)我的命令(commandments,directions),又持續持守(keeping)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翰福音 14:23
耶穌回答說:「如果有人愛我,他就會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會愛他,而且我們將要來到他那裡,並且在他那裡安置我們的住處。
路加福音 14:26-27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凡是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 16:24
於是,耶穌對他的門徒們說:「如果有人想要來跟從我,他就當否定(deny himself)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然後跟從我。
約翰一書 2:4
那說「我已經認識他」,卻不遵守他命令的,就是說謊者,真理也不在這個人裡面。
約翰一書 1:7
但如果我們在光明中行走,就像神在光明中那樣,我們就是彼此相契合的;而且神的兒子耶穌的血也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的罪。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從這些經文可知,那些不順服神者,他如何能在光中行走?他如何能被耶穌的血潔淨其脫離一切的罪?他如何能與神同行?他如何能按神的旨意行公義?
那些不順服神者,他不就是龍文化的奴與真理的絕緣體嗎?他不就是離棄神與悖逆神的人?他不就是已經同天國與永生隔絕的人嗎?
● 抵擋魔鬼的引誘與欺騙
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人要如何做,他才能抵擋魔鬼的引誘與欺騙?他才能全心全靈地跟隨基督?
提摩太後書 2:15
你要努力地向神顯明自己是經過考驗的,是無愧的工人,能正確分解真理的話語。
從這經文可知,人必須認真地學習真理,認識神的話語;人還必須要按神的旨意行事,做神無愧的工人。人豈可愛世界與受魔鬼的引誘去放縱私欲呢?
基督的跟隨者,他必須不愛世界、不與世界為友、分別為聖、持守聖潔、成為聖潔、活出基督的生命、堅持真理與光至死;因為世界文化早已被龍文化所污染與腐蝕,那些愛世界的人因此會被龍文化所綁架與轄制,他們如何能全心全靈地跟隨基督?
他若愛世界,那麼他將被世界的靈所擄去,那麼他將走世界的道路,那麼他將死在世界裡;在這充滿了人的私欲與罪惡的世界裡,他如何能看見「神的慈愛與公義」呢?
他若愛神的國,那麼他將走天國的道路,那麼他將與基督同心、基督同住、基督同在、基督同行。那麼他必按神的旨意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那麼他必能因此看見「神的國」與「神的慈愛與公義」。
人若不能看見「神的國」與「神的慈愛與公義」,那麼他不就與神隔絕了嗎?人若不能順服聖靈、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那麼他不就是完全地輕視與踐踏了神賜給他的寶貴生命嗎?那麼他的生命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7),龍文化是一種文化的瘟疫
在儒教龍文化裡,儒教龍文化是一種病毒,這種病毒會引發危害人類文化的瘟疫;它會使人的靈魂中毒與人性墮落,它會讓攜帶這種病毒文化者傳染他人,它會讓攜帶這種病毒文化者危害人類,它會反噬那些攜帶這種病毒文化的人。
人必須離開儒教龍文化才避免繼續吃毒與中毒;人在離開儒教龍文化後,還必須接受基督真理,否則他如何能解除這種積存在身體裡的宿毒呢?否則他如何能潔淨自己與興起發光?
這些屬儒教龍文化的病毒,包括了「儒教龍文化的宗教、文化、思想、傳統、禮教、節日、習俗、文學、哲學、文字、歷史、教育、政治、種族主義、大一統意識、人際關係、人的等級意義、轄制人意識、儒粹意識、暴力意識、說謊文化」等;它們都是吃人靈魂的病毒。
現在的世界文化就是龍文化,龍文化不是建立在神的話語上,龍文化是建立在不敬畏神與不遵神的命令上。
龍文化所構建的宗教、哲學、思想、文學、政治、社會、經濟、音樂、藝術等;它們是魔鬼用來阻絕人認識基督真理與光的工具,它們是魔鬼用來阻絕人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的騙局。
當魔鬼環繞在你身邊,並且猛烈地攻擊與吞噬你時;你若不能立即拿起聖靈的寶劍「神的話語」來抵擋與消滅魔鬼,那麼你就會被魔鬼所消滅。
傳道書 1:2-4
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
傳道書 1:9-11
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豈有一件事人能指著說「這是新的」?哪知,在我們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已過的世代無人記念,將來的世代後來的人也不記念。
詩篇 90:10
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
約伯記 24:24
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
創世記 3:19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詩篇 146:4
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
約翰福音 5: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從這些經文可知,人若不追求真理與光,那麼他最終就無法成為得勝者,那麼他最終就無法進入天國與獲得永生;那麼他最終如何能不走入永遠死亡的命運呢?
人若終生身陷在這龍文化所構建的社會與文化體系裡,那麼他們最終必須面對「他們所追求的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都是虛空」、「他們所曾擁有的喜怒哀樂都將隨著死亡逝去,後人不會紀念」、「他們所有的流汗、奮鬥與努力都是虛空」等問題。
他們一生所做的,不都是一直地落在龍文化所設計的騙局裡?他們一生所做的,如何能抵擋最終的死亡呢?他們一生所做的,有什麼實質的意義?他們一生所做的,如何能幫助他們進入天國與獲得永生?
龍文化是一種文化的瘟疫,它會讓人靈魂死亡,它會讓人死在自己的私欲裡,它不就是危害人的毒嗎?人如何能長期吃龍文化,而不靈魂死亡呢?
● 自絕於真理與光的人
在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無法倚靠改良與變種後的龍文化得救;他們必須完全地倚靠基督得救,基督不就是唯一的真理嗎?他們若不決志拋棄龍文化與跟隨基督,他們如何能定睛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呢?
龍文化的本質是敵基督,它是一種「高舉自我如同神的靈」;龍文化宣揚「暴力、謊言、仇恨、嫉妒、詭詐」,龍文化阻止人認識基督真理與光,龍文化不會鼓勵人追求神的國與義,龍文化不會引導人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龍文化的靈就是不順服神的靈,它會導致人離棄神與悖逆神;人如果浪費自己的生命在龍文化的世界裡,那麼他就是自絕於真理與光了,那麼他等於選擇走虛空與自殺的道路了。
凡是自絕於真理與光的人,他最終會將被神拋入燒著硫磺的火湖裡;他最終將墮入永火、永刑、永死、滅亡的命運。
人唯有離開龍文化與持續地接受基督的真理,他才能倚靠基督的寶血得著救贖;他必須要全心全靈地敬畏神、愛基督、遵行基督的命令、對基督有信心、倚靠基督、住在基督裡、活出基督的生命,他才能完全地定睛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 唯我獨尊與排斥異己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以自我為中心意識」者,他們會用「權謀詭詐」來鞏固其「名利權位」等利益,因為「唯有不斷地獲得名利權位的利益」,他們才能成為人上人與獲得勝利感,他們需要用這些感覺來維持其虛幻的安全感。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龍文化是「以自我為中心意識」所發展出來的毒瘤文化,它是屬邪靈的意識;這種意識會使人「唯我獨尊與排斥異己」,即「我是老大、我說了算、誰也不服從誰、不遵守規則、容不下任何不同的意見」等。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當那「以自我為中心意識」者成為最高的掌權者時,他就想建立皇權與王天下;他就因此就會成為「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的惡劣案例。
這種建立皇權與王天下思想會導致他走向「建立自己的特權、權力不受到制度與法律的制約、不遵守法律、不讓司法獨立、不讓檢察系統調查其貪腐案件」等罪惡的道路;他因此會緊緊地掌控司法與檢察系統,他會以此來護航其濫權與貪腐,他會以此來打擊異己。
這不就是屬儒教龍文化圈的東亞大陸與台灣,他們至今無法實行「奠基在信仰基督真理的美國式三權分立憲政」原因?
這不就是屬儒教龍文化圈的日本與韓國,他們無法完整性與徹底地行出「奠基在信仰基督真理的美國式三權分立憲政」原因?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當每個人「以自我為中心意識」時,那麼社會就會產生人與人之間的「對立(對峙)、衝突、嫉妒、疏離、排斥、憤怒、仇恨、攻擊、謾罵、恐懼、紛爭、惡鬥、奪利、殺戮」等問題。這不就是龍文化圈經常會發生人的仇恨、爭鬥與殺戮的原因?
儒教龍文化不就是建立在人的「以自我為中心意識」的文化?那麼儒教龍文化會如何地強化這種人的「以自我為中心意識」的文化呢?
儒教龍文化專門在宣揚「暴力、謊言、種族、仇外、等級、專制、獨裁、對立(對峙)、衝突、嫉妒、疏離、排斥、憤怒、仇恨、攻擊、謾罵、恐懼、紛爭、惡鬥、奪利、殺戮」等毒文化,儒教龍文化不就是屬邪靈的文化播毒者嗎?
約翰福音 15:12-13
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就像我愛了你們那樣。一個人為他的朋友捨棄自己的生命,人的愛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加拉太書 5:13-14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為了得自由,只是不可用這自由給肉體一個機會,而是要藉著愛彼此服事,
因為全部律法都在「要愛鄰人如己」這一句話裡得以滿足了。
從這些經文可知,主耶穌基督命令人要「愛鄰人如己」與「彼此相愛」;主耶穌基督對人所下達的這些命令,它們不就是可以有效地終結上述惡質龍文化的最好良藥嗎?
「以自我為中心意識」者,他們不接受「以神為中心意識」的信仰觀;他們也不接受「遵主的話語與在主內合一」的神的命令。
他們喜好建立「以崇尚自己為主的人格權威」,他們不喜好建立以「敬畏神與遵神旨意」為信仰的「理念文化」與「制度權威」;他們不願意接受以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為目標的「文化使命」與「制度權威」。
他們「以自我為中心意識」來抵制「以神為中心意識」;那麼這種「以自我為中心意識」會發展出什麼樣屬邪靈的意識呢?
例如,儒教龍文化所宣揚的「唯我獨尊,唯利是圖」、「順我者生,逆我者亡」、「以個人的意志強加在他人身上」、「建立人的等級制」、「人以其權力壓迫他人」、「人以其地位要求他人順服」、「人高舉自己如同神」、「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命由我不由天」(我命在我不在天)、「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一皮天下無難事,不要臉則天下無敵」、「死道友不死貧道」(讓朋友死,自己不死就好)、「以一人王天下」等,它們都是屬邪靈的意識。
● 龍文化是敵基督文化
龍文化是敵基督文化,其內在本體是邪靈;龍文化代表了黑暗與邪惡的力量,它不是人類黑暗與邪惡文化發生的根源?
那麼這邪靈是什麼?那麼這邪靈是如何地操控人的靈魂與命運呢?
那麼「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是什麼呢?那麼人要如何從「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轉換到「以神為中心的意識」呢?
約翰一書 2:15
你們不要愛世界,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物。如果有人愛世界,父的愛就不在他裡面了。
以弗所書 2:2
在其中,你們從前行事為人,是順著這世界的潮流,順著那空中勢力的掌權者,就是現今在那些不信從的兒女裡面做工的靈。
約翰一書 2:16
原來世界上一切肉體的欲望、眼目的欲望、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的。
路加福音 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如果有人想要來跟從我,他就當否定(deny himself)自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然後跟從我。
路加福音 14:26-27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凡是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 6:10
願你的國度來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腓立比書 3:8
不但如此,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損失,因為我把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看為是至高無上的。我為基督耶穌損失了一切,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從這些經文可知,「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是建立在「愛世界」與「世界上一切肉體的欲望、眼目的欲望、今生的驕傲」上;它會讓人被邪靈所綑綁於轄制,這將導致人順從自己的私欲,最終他將死在世界裡。
「以神為中心的意識」是建立在「愛神的國」與「否定(deny himself)自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然後跟從基督」上;它會引導人認識聖靈與得著聖靈,幫助人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人走「以自我為中心意識」的道路,他就是走屬地的道路;他就是走順服自己意志與私欲的道路,他就是愛自己的性命大於愛基督,他就是追求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他就是走通往火湖與永死的道路。
人走「以神為中心意識」的道路,他就是走屬天的道路;他就是走順服神意志與話語的道路,他就是愛基督大於愛自己的性命,他就是追求神的國與神的公義(righteousness),他就是走通往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 龍文化的邪惡特質
在龍文化圈裡,龍文化是「以自我為中心意識」,其呈現型態就是「人騙人、人害人、人坑人、人惡鬥人、人壓迫人、人踐踏人、人吃人、人心詭詐、靈魂死亡」等現象。
在龍文化圈裡,龍文化具有「黑暗邪惡、暴力謊言、唯我獨尊、唯利是圖、傲慢自大、憤怒仇恨、排外意識、嫉妒敵意、貪婪私欲、權謀詭詐、造謠抹黑、爭鬥搶奪、群體意識、人的等級制、權謀詭詐、大一統意識、踐踏人的尊嚴、剝奪人的權利、壓迫人、剝削人、奴役人」等特質。
龍文化是「以自我為中心意識」,在政治上,它就會發展出各種屬唯我獨尊式的「黑箱政府、黑箱國會、黑箱會議、黑箱協議、黑箱法案、黑箱封存、黑箱貪腐」等問題;這些黑箱政治與操作都是在幫助那些黑心政客遮掩其各種違法、濫權、作惡與貪腐等的行為。
龍文化「以自我為中心意識」,它所發展出來的社會形態,必然是「人要擴張其權利」與「人被剝奪權利」的局面,即「人壓迫與奴役人」與「人受壓迫與奴役」的局面。
龍文化「以自我為中心意識」,它會促成人同時發展出「永恆的獨裁與專制」與「永恆的被壓迫與被奴役」體制;人將被分為三六九等與貴賤尊卑地位,人將被區分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這不就是龍文化是建構奴隸社會的基礎?
龍文化「以自我為中心意識」;它對人最大的懲罰,就是它讓人無法「穿上主耶穌基督、活出主耶穌基督的榮美、彼此相愛、愛鄰人如己、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在愛中建立自己」。
龍文化讓人無法享受人與「神感情之美、親情之美、夫妻感情之美、朋友感情之美、鄰人感情之美、同事感情之美、陌生人感情之美、環境感情之美、土地感情之美」等;這樣的懲罰是何其地大呀?這樣的人,其存在的方式是如何地悲慘呀?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以自我為中心意識」會發展出什麼樣屬邪靈的觀點呢?那麼這些屬邪靈的觀點會造成什麼樣可怕的後果呢?
例如,「人定勝天,人眾者勝天,人強勝天」、「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不說假話成不了大事」、「臉皮要厚如城牆,心要黑如煤炭」、「心狠手辣,泯滅良心,不擇手段,坑人害人,謀財害命」、「人人害我,我害人人」、「神擋殺神,佛擋殺佛」、「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建立大一統帝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等。
上述話語裡,包含有崇尚「唯我獨尊、權謀詭詐、名利權位、成為人上人、排斥異己、不擇手段、心狠手辣、勝者為王、不共生存、你死我活」等邪惡的意識。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上述話語與其內在的邪惡意識,不就是導致人與人之間經常會發生互相惡鬥與殺戮的原因?
● 龍文化的謊言與黑暗牢籠
在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埋首吃龍文化,他們類似是生活在地上的爬蟲,他們一生都在努力地追求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但是他們卻無法用他們所賺得的買到「平安與喜樂」,他們永遠無法得著神的祝福與保守。
他們崇尚龍文化,他們一生都在事奉瑪門;他們無法認識基督真理與看見光,他們不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他們不順服聖靈,他們因此沒有靈魂。
他們將永遠地死在「龍文化的謊言與黑暗牢籠」裡;他們將永遠地同天國與永生隔絕了。
哥林多後書 5:20
因此,我們做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從這經文可知,基督的使者有責任替基督求那些悖逆神的人與神和好;神是慈愛與公義的,神如何願意讓世界裡有一人沈淪?
人若不接受基督真理,他如何能離開世界的黑暗與謊言?人若不接受基督真理,他如何能得著基督寶血的救贖?人若不能得著基督寶血的救贖,他如何能與神和好?
人若不能與神和好,他如何能親近神、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分別為聖、回轉歸向神、敬畏神、遵神的旨意、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 高舉自己如同神
龍文化的呈現型態是人拜偶像、拜廟、拜瑪門、拜權利名位與金錢財富;拜偶像與拜廟是「人與魔鬼交易」的活動,其背後是「高舉自己如同神」的意識。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龍」就是人最主要膜拜的偶像,「龍」就是撒旦,它會化身成不同的神像;它可以化身成為儒教、道教、佛教等裡的各種神像與其陪襯物,例如,在儒教孔廟、道教玉皇大帝廟、佛教佛殿等裡充滿了各種的飛龍、龍柱、雕龍、龍吐珠與龍圖騰。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儒教、道教、佛教等都是拜偶像的宗教,其本質都是拜撒但、拜魔鬼、拜污鬼、拜邪靈、拜龍(即蛇);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以自我為中心,他們如何能不拜偶像、拜神像、拜瑪門呢?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人可以封死去的人與神話裡虛構的人為神,那麼人不就是比偶像更大的神嗎?
這些由龍的兒女與龍文化化身出來的神像,包括:大佛、觀音、彌勒、地藏菩薩、玉皇大帝、王母娘娘、註生娘娘、太上老君、文昌帝君(文聖)、關聖帝君(武聖)、財神爺、城隍爺、媽祖、土地公、文殊菩薩、普賢菩薩、清水祖師、炎帝、黄帝、孔丘、儒共毛魔等。它們不就是龍之靈的化身嗎?
這些神像都是魔鬼的化身,這些神像裡都充滿了邪靈,拜這些神像不就是在拜魔鬼嗎?人用三牲五果六齋來供奉、獻祭與拜這些神像,那不就是人在向魔鬼叩拜、與魔鬼交流、賄賂魔鬼、與魔鬼交易、與魔鬼為友嗎?
那些拜偶像、拜廟、拜瑪門者,他們都是以自我為中心者,他們都愛追求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他們愛世界、效法這個世界、遵循人的傳統、隨從今世的風俗、被世界的哲學與虛空的妄言所擄去、順服空中掌權的魔鬼、與世界為友,他們因此已死在世界裡了。
那些拜偶像、拜廟、拜瑪門者,他們都會因以自我為中心而離棄神與悖逆神;他們看不見基督的真理與光,他們沒有天國與永生的盼望。他們未來如何能不飲神大怒的酒嗎?
這些拜偶像與拜廟活動,其本質並沒有聖經所要求的「人必須要認識自己的罪、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敬畏神與遵行神的旨意」等真理意涵。
●承受儒教龍文化與龍政治的代價
儒教龍文化與龍政治就是拜鬼文化與政治;那些吃長期儒教龍文化與龍政治者,他們不就是儒教龍文化與龍政治所豢養出來的污鬼嗎?他們如何能敬畏神與遵神的命令呢?
在儒教龍文化與龍政治盤據的台灣,許多屬閩南人與客家人後裔的台灣人、1949年後來台的大陸人,他們大都是接受儒教與拜偶像者;他們將邪靈引進了台灣,他們不就是使台灣成為污鬼之地的重要舵手嗎?他們不就是經常被藍綠兩儒粹黨煽動的群眾嗎?
在台灣的民主選舉與貪腐政治下,那些接受儒教與拜偶像的台灣人,當他們成為政府官員或民代而擁有權力時,他們會成為極為貪婪的獸人;這些貪婪的獸人如同飢渴的吸血鬼。
這些台灣的吸血鬼官員與各黨派的民代,他們專門在進行各種的撈錢與貪腐活動;例如,在歷屆的執政黨政府裡,其官員與各黨派的民代,他們會以朝野合作的方式來推動各種大型的弊案,他們在議會審議案件時,他們會共同聯手投票讓弊案項目順利地通過。
這些台灣的吸血鬼官員與各黨派的民代,他們以此合作方式來分贓各種弊案的利益;這些不同黨派的合作弊案,包括了拉法葉艦案、核四錢坑案、外交弊案、軍購弊案、工程弊案、綠電弊案與未來的各種大型弊案等。
這不就是台灣立法院與各地方議會裡,他們每日在表演的各種弊案戲碼?這些吸血鬼官員與各黨派的民代,他們都是超資深的老戲骨演員;那麼他們是如何地在議會裡進行有劇本的表演呢?
在台灣議會裡,官員與各黨派的民代,他們表面上經常在進行你死我活的爭鬥;但是他們私底下卻是歡樂握手、相互聚餐與合作分利。他們在議會裡的各種打鬥表演,他們都是刻意地演給選民看的。
台灣議會的各種表演戲碼,有人稱「議會裡的演員都是瘋子,看戲的選民都是傻子」;這不就是「在議會裡,民代專門揭發貪腐弊案,然後這些民代事後必然噤聲」的原因?
這不就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吃了糖的孩子就會安靜了」的貪腐弊案定律?這種朝野各黨派聯手合作的貪腐弊案,即使新聞曾大肆報導,即使曾造成民意的憤怒聲浪;但是事後,它們如何能被司法進行實質調查與破案?
那麼為什麼會發生「沒有糖吃的孩子,會不斷地吵鬧」呢?這裡的孩子是指那些想在貪腐弊案裡分利的貪婪者。
當執政黨官員與足夠的民代聯手通過貪腐弊案時;那些沒有分到一杯羹的貪婪民代與媒體人,他們就會持續地攻擊弊案,直到他們分到弊案的利益為止。
當執政黨「完全執政」時,那時執政黨官員推出了貪腐弊案,那些國會過半數屬執政黨的立法委員,他們完全可以主導投票通過該貪腐弊案;他們何必要再收買其他在野黨的民代來投票支持該貪腐弊案與分利?那些未被收買與分利的貪婪民代,他們豈能不持續地攻擊弊案?
當執政黨「朝小野大」時,那時執政黨必須聯合在野黨民代來投票通過某貪腐弊案與分利;當他們已有足夠的民代票數時,他們何必要再收買其它在野黨的民代來投票贊成該案與分利?那些未被收買與分利的貪婪民代,他們豈能不持續地攻擊弊案?
雖然有很多的民代與媒體人,他們不斷地攻擊執政黨的各種貪腐弊案;但是為什麼這些數不盡的執政黨涉及貪腐弊案,它們都無法在執政黨執政時期進入司法調查程序與取得司法判決結果?
台灣的「監察院、司法院各級法院、大法官、行政院法務部」等人事任用,他們都是總統任命的,他們都是執政黨的走狗與打手?執政黨怎麼可能讓這些貪腐弊案進入司法調查程序與取得司法判決結果?
唯有等到政黨輪替執政後,新的執政黨所御用的司法系統與檢察機構,它們才有可能對前任的執政黨貪腐弊案進行選擇性的調查與審理。
為什麼它們會作選擇性的調查與審理呢?因為新的執政黨成員可能參與了一些前任執政黨的貪腐弊案,新的執政黨成員在這些弊案裡也是共犯份子;新的執政黨,它怎麼可能讓「御用的司法系統與檢察機構」進行調查與審理這些弊案?
然而,台灣的司法是可以被收買的,只要行賄的金額足夠,即使大罪可以變小罪、小罪可以變無罪、犯罪者可以提前假釋、犯罪者也可以保外就醫,台灣的司法不就是大眾化的妓女戶嗎?
註:「完全執政」是指「執政黨擁有國會過半數屬執政黨的立法委員」;「朝小野大」是指「執政黨未擁有國會過半數屬執政黨的立法委員」。
自1949年台灣人被迫接受《中華民國憲法》與國民黨政權帶來的「黨國政治」;至今台灣人還沒有將這邪惡與非法的《中華民國憲法》與「黨國政治」驅逐出台灣,台灣人還在持續地吃這些毒品。
自1996年3月23日,台灣人直選總統與副總統,台灣人至此開始採行撒銀子式的「民主選舉政治」;那麼這種撒銀子式的「民主選舉政治」為台灣人換來了什麼呢?
這種撒銀子式的「民主選舉政治」,它為台灣換來了歷屆「充滿了司法弊案與貪腐弊案的執政黨政治」;台灣的「民主選舉政治」不就是所有「貪腐政客與政治」的催生者嗎?
這些執政黨,它們若不在執政時努力地撈錢與貪腐,那麼它們如何能長期供養那些靠撒銀子式的各種「民主選舉」活動?
執政黨不就是要倚靠這些在選舉獲勝候選人的政治支持與貪腐護航嗎?那些拜廟拜偶像的台灣人,他們難道不知道嗎?他們願意改變這些腐敗的選舉與政治嗎?
《中華民國憲法》催生了「黨國政治」,它讓總統成為有權無責的王,它讓總統成為權大於法的王,它讓總統成為不受監督與濫權的王,它讓總統成為分配政府官員與國有資源的王,它讓總統成為政治利益的酬庸王,它讓總統有機會賣官、酬庸官位、國有企業職位的王。
《中華民國憲法》催生的「黨國政治」,它讓行政院長成為總統的傀儡,它讓行政院長成為有責無權與可以隨意被總統撤換的傀儡;它讓「監察院、司法院各級法院、大法官、行政院法務部」等成為總統御用的走狗與打手。
這些總統安插的走狗與打手,他們不就是貪腐執政黨的支持與護航者嗎?那些拜廟拜偶像的台灣人,他們難道不知道嗎?
自1996年3月23日後,台灣歷屆的總統與各種公職選舉的政治候選人,他們都與污鬼廟有關係;例如,1988年3月李登輝赴廟祈福、其他總統與與各種選舉的政治候選人等都是拿香拜廟偶像者。
那麼這些拿香拜廟偶像者,他們為台灣帶來了什麼樣的政治呢?他們為台灣帶來了污鬼政治;例如,自1996年3月23日後,這些總統怎能不被污鬼控制而成為操弄族群仇恨者?這些總統怎能不被污鬼控制而成為貪腐者?
台灣人如不將這些污鬼宗教、文化、憲法、選舉、政治等驅逐出台灣;那麼他們就必須繼續忍受被污鬼腐蝕、侵擾、攻擊、逼迫與踐踏的命運。
那麼他們如何能擺脫族群仇恨與貪腐政治的永恆火爐呢?那麼他們何時才能意識到自己正在遭受著燒著硫磺火湖之刑?
那麼他們如何能認識「基督的真理與光」呢?那麼他們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呢?那麼他們如何能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
● 人在造偶像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吃儒教龍文化者,他們不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他們因此會在世界裡造偶像;偶像是人手所造的,人造偶像的目的是為了滿足人的慾望。
人拜偶像時,他不須要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他只要出賣自己的靈魂,他就可以從魔鬼那裡得到他所要的,他因此會遠離神而成為魔鬼的奴隸。
那麼人是如何地「以自我為中心意識」來造偶像?人是如何地利用偶像?人是如何地工具化偶像?人是如何地對待偶像?人是如何地拋棄偶像?
1927年,濟南大旱,百姓請求張宗昌求雨。張宗昌進入龍王廟,對著龍王雕像打了兩耳光說:「吃這麼多不乾活,供你何用?」 三天後天降大雨。張宗昌曾有一詩《求雨》:「玉皇爺爺也姓張,為啥為難俺張宗昌?三天之內不下雨,先扒龍皇廟,再用大炮轟你娘。」
拜偶像的台灣人,他們經常會將不顯靈的「神像或神主牌」放水流(閩南語);放水流是指「將神像或神主牌拋棄在水溝或垃圾場裡」。
上述兩則故事,說明了人造的偶像與拜偶像人的關係;人若因「神像與神主牌」不靈,那麼就可以用大砲轟或放水流,那麼人不就是比神大了嗎?那麼人不就是高舉自己如同神嗎?
那麼人的拜偶像活動,其性質不就是「人在造偶像、人要用偶像召喚魔鬼、人在利用魔鬼、人在與魔鬼交易」嗎?其本質不就是「人在俯伏拜撒旦求滿足私欲與瑪門的榮耀」嗎?其目的不就是人在滿足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嗎?
當人在面對龍文化時,他不僅必須要認知龍文化的邪靈本質;他還必須要意識到這龍文化背後的龐大權勢。
● 龍文化是邪靈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所有的人都無法擺脫被有毒思想腐蝕與被謊言洗腦的命運;他們因此擁有儒教龍文化體系裡生出來的各種「人性之惡」。
這些「人性之惡」,它們包括了「黑暗性、唯我獨尊、唯利是圖、權謀性、詭詐性、投機性、暴力性、說謊性、貪婪性、偷竊性、搶奪性、專制性、跪性、奴性」等邪惡屬性。
如果他們不徹底地擺脫這種人性上的邪惡屬性問題,那麼他們未來如何能建立一個能真正地尊重「個體尊嚴與自由」( Individual Dignity and Freedom)的文明社會?
那些幻想用現代文化、憲政、法律、政治革命、政治改革、民主選舉(民主先生)、器物革命(科學先生)等方式來改變儒教龍文化的腐朽社會的人;他們真的能根本地解決所有的問題嗎?
他們如何能用上述的方式,來面對與解決他們本質人性上的「邪惡性、權謀性、詭詐性、投機性、暴力性、說謊性、貪婪性、專制性、跪性、奴性」等問題?
他們如何能幻想用上述的方式,來面對與根本地解決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普遍屬惡性的問題?他們必須認知「唯一能改變人性之惡與人的靈魂邪惡,是建立對基督真理的信仰」,他們能完全地迴避這真理嗎?
他們不思考如何地改變人的信仰,他們不專注在幫助人建立對基督真理的信仰,而卻只專注在以上述的方式來改變社會;這樣的伸手拿來主義與試圖走捷徑的做法,真的會有果效嗎?
這如同是人幻想要在一群獸上,建立屬神的國度,這樣的幻想如何可行?這樣的幻想如何能有果效?
這不就是陳獨秀、李大釗、胡適、魯迅、孫文、蔣介石、毛澤東等人走的路線嗎?這不就是他們因「堅持走捷徑,而最終卻誤入了魔鬼設的陷阱」的必然結果嗎?
魯迅在《忽然想到·第三篇》一文裡說,「我覺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隸;革命以後不多久,就受了奴隸的騙,變成他們的奴隸了。我覺得有許多民國國民而是民國的敵人。」
魯迅在《燈下漫筆·第一篇》一文裡說,「任憑你愛排場的學者們怎樣鋪張,修史時候設些什麼『漢族發祥時代』、『漢族發達時代』、『漢族中興時代』的好題目,好意誠然是可感的,但措辭太繞灣子了。有更其直捷了當的說法在這裏: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魯迅以仇恨來解剖儒教文化與東亞大陸人的性格,他的思想裡蘊藏著仇恨之靈的毒;魯迅的感言反應了「建立在人性之惡上的革命,只不過是人性之惡的泡沫」的現象。
那麼那些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要如何才能夠徹底地擺脫其自身的人性之惡呢?
除非人能夠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否則他如何能信仰基督的真理與光?否則他如何能因此徹底地擺脫其自身的人性之惡呢?
除非人能夠認識基督真理與光,否則他如何能擺脫儒教龍文化的綑綁與接受基督的真理信仰?否則他如何能接受「基督真理與光」來洗滌自己的屬黑暗與邪惡靈魂?
除非人能夠接受基督真理與光,否則他如何能鑑別「真理」與「謊言」的不同?否則他如何能鑑別「光」與「黑暗」的不同?否則他如何能鑑別「神的慈愛與公義」與「魔鬼的仇恨與邪惡」的不同?
除非人能夠跟隨基督真理與光,否則他如何能鑑別「屬神的道路」與「屬魔鬼的道路」的不同?否則他如何能鑑別「屬天國的道路」與「屬世界的道路」的不同?
龍文化屬邪靈,龍文化就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它最終會走向「唯我獨尊」與「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意識;龍文化會使人驕傲自大與自以為神,龍文化會使人不順服神與不遵神的命令。
那麼那些接受龍文化者,他們最終會走向什麼樣的道路呢?龍文化使人硬著頸項悖逆神與離棄神;龍文化使人因此永恆地走向黑暗、罪惡、仇恨、嫉妒、報復、爭競、侵佔、搶奪、衝突、戰爭等道路,人類將因此最終走向自我毀滅道路。
龍文化裡充滿了惡魔的靈,那些不走基督的道路者,他們如何能不被龍文化所綁架而成為「罪的奴隸與魔鬼的囚徒」?那麼他如何能不被死亡所永遠轄制呢?
那些被龍文化所綁架的人,他們會「以自我為中心」;他們會「視自己大於神、視自己等於神、驕傲自大、唯我獨尊、自以為義、自以為是、唯利是圖」。
龍文化使人的意識「以自我為中心」;如此他將定睛在追求日光之下的名利權位,如此他無法認識真理與看見光,如此他的靈魂將死在罪裡,如此他最終將得著虛空之虛空,他的生命最終將沈淪在永死裡。
龍文化使人的意識無法集中在「以神為中心」;他因此看不見日光之上的天國與天國的榮耀,他因此無法活出神的慈愛與公義,他的靈魂因此得不到真理與光的照耀,他因此至死都無法得著公義的冠冕,他因此無法得著永生。
在龍文化圈裡,那些吃龍文化的惡者,他們會用「謊言」與「暴力」來維護其最大利益;例如,他們會用「謊言」來建構社會的等級制,他們會用「暴力」來維護其在社會等級制裡的特權,因此皇帝虐待臣民、官員欺壓平民、族長虐待族人、家長虐待子女、婆婆虐待媳婦、丈夫虐待妻子、族兄虐待族弟等,這些都是龍文化圈裡經常發生的虐人事件。
那些被龍文化所綁架的人,他們自己心靈裡只有惡而沒有善,那麼他們如何能「不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他們如何能不被邪靈所綁架而成為危害人類的惡魔?
那些被龍文化所綁架的人,他們如何能全心全靈地接受基督的真理與光,因而能定睛仰望神、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創世記 3:1-4
耶和華神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唯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撒旦就是蛇,蛇為了讓全地的人持續地吃禁果,蛇成為世界的王,蛇要人俯伏敬拜牠,蛇統治了世界,蛇因此創造與發明了世界文化;這世界文化的本質就是蛇的謊言與意識,這世界文化的存在名稱就是龍文化,其中包括了屬龍的宗教、龍的思想、龍的哲學、龍的語言與龍的文字。它們都被龍文化所污染了,它們都因此不潔了。
● 撒旦會與可薩帝國的計畫
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基督的跟隨者,他應該知道要順從神,不是順從人;他應該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神的命令;他應該認識基督真理與接受光;他應該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他應該興起發光、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
使徒行傳 5:29
彼得和使徒們回答說:「我們必須順從神過於順從人。」
哥林多後書 3:17
主就是聖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
約翰福音 8:31-32
於是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如果住在我的話語中,就真是我的門徒了,並且你們將明白真理,而真理將使你們自由。」
傳道書 8:9
這一切我都見過,也專心查考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有時這人管轄(rules)那人,令人受害。
撒母耳記上 8:4-6
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在拉瑪,來到撒母耳那裏,對他說:「看哪,你年紀老了,你的兒子又不行你的道。現在請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 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向耶和華禱告。
撒母耳記上 8:7-9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你只管聽從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而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的日子到如今,他們離棄我,事奉別神;正像他們從前所做的一切事,現在他們也照樣向你做了。現在你只管聽從他們的話,不過要嚴厲警告他們,告訴他們將來王會用甚麼方式管轄他們。」
但以理書 2:44
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
啟示錄 3:9
看哪,我要使那些屬於撒旦會堂的,就是那些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而是說謊的人——看哪,我要使他們來,在你腳前下拜;他們就會知道我已經愛了你。
啟示錄 2:9
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毀謗話,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乃是撒旦一會的人。
從這些經文可知,基督的跟隨者,他必須順從神過於順從人;他的王是耶和華,他的王不是地上的王;耶和華會使他得著自由,地上的王會轄制他;他必須定睛在神的國,因為未來神的國必將取代地上一切的國。
美國的建國者,他們大都是清教徒,他們為了敬畏神與榮耀神,他們按基督信仰制定了《美國憲法》,他們因此蒙神的祝福與保守。
現在的美國掌權者,他們不敬畏神與不榮耀神,他們為撒旦會、光明會、共濟會、羅斯柴爾德家族(Rothschild family)、洛克菲勒家族(Rockefeller family)等敵基督服務,美國因此已成為了敵基督政權。
現在的美國掌權者,他們為敵基督服務,他們完全地掌控了美國的行政、立法與司法等三權;他們利用《美國憲法》掩護其罪行,他們在世界各地陰謀促成與發動戰爭。
現在的美國掌權者,他們金援「以色列政權」(羅斯柴爾德家族建立的傀儡政權,即可薩政權)來攻擊巴勒斯坦人,以便可薩政權能擴張領土。
現在的美國掌權者,他們為了幫助可薩人實踐新耶路撒冷計畫(可薩人要在烏克蘭的復國計畫);他們金援烏克蘭,他們促成了烏克蘭與俄國戰爭。
現在的美國掌權者,他們為了可薩人的利益,他們要幫助可薩帝國統治世界;他們也計畫促成台海戰爭。
如今的美國人,他們不遵神的旨意行公義,他們不為神的公義發出聲音;他們容忍無神論、進化論、文化馬克思主義(法蘭克福學派)、LGBTQIA、同性婚姻法案、變性人法案、墮胎法案、平權法案、毒品合法化等敵基督文化。
如今的美國人,他們的靈魂已被這些敵基督文化所佔領與腐蝕了。如果美國人不認識自己的罪、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那麼它最終如何能逃離被神打碎滅絕的命運?
如果現在的美國人不「認識自己的罪、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那麼美國最終如何能逃離被神打碎滅絕的命運?
●儒教龍文化裡的拜邪靈活動
儒教的龍,它在皇宮裡就是皇帝,它在皇宮外就是地頭蛇,它在成人的世界裡就是大蛇,它在小孩的世界裡就是小蛇,它一直活在那些自稱是龍的傳人的心裡。
儒教的龍,它在拜龍者的心裡,它在拜龍者的世界裡;在拜龍者的世界裡,它活在那些想要成龍成鳳者的心裡,它無處不在。
儒教龍文化是邪靈,凡是參與儒教龍文化的活動者,他如何能不中邪?他如何能不為惡作亂嗎?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在新年時,眾多人群進廟燒香與爭取燒頭香;例如,雍和宮每年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每天接待6萬人。他們都因拜瑪門而中邪了。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台灣人的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活動,總共九天八夜,有百萬人跟隨「媽祖與媽祖座前護法神將千里眼與順風耳」同行。
這些信徒從台中大甲到嘉義新港進香遶境再返回,其步行距離超過300公里;沿途鑼鼓喧天、滿天的鞭炮聲、狂奔的神轎、水洩不通的人,信徒如同中邪一般。台灣的選舉造勢活動不就是如果這種拜鬼模式嗎?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韓國,韓國人很重視「我們」與人的等級意識;他們總是說「我們(우리/Wuli),他們對族群的認同意識很強,他們也有強烈的人的等級意識。
韓國人的國旗裡有太極圖;另外4個角落有卦,在左上方的是乾,右下為坤,右上為坎,左下為離,分別代表天、地、水、火。
韓國人的國旗是太極旗,這是永恆招邪靈的旗;在此招邪靈的旗下,韓國人必受詛咒與苦難的轄制,如同南韓與北韓的永遠對立型態。
20世紀初,韓國全面開放基督新教進入;然而,在韓國太極旗下,卻產生了許多的邪教,在韓國自稱是救世主(彌賽亞)多達百人,他們斂財害命如同是魔鬼。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日本,日本人被佛教所綁架與轄制,他們的靈裡無法安息,也沒有靈裡的平安喜樂;他們靈裡總是扭曲與變態的。
例如,日本Avantgardey舞蹈團(舞者是著校服的女孩),她們跳舞時,其臉部表情與身體動作如同是邪靈;這不就是日本人扭曲心靈的具體呈現嗎?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越南,越南人受儒教文化毒害很深;在東南亞各國裡,越南是最信奉儒教的國,越南也是東南亞擁有孔廟最多的地方。越南人如何能在受儒教文化毒害後不中邪呢?
● 永恆回歸專制的陷阱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世世代代吃儒教龍文化者,他們已被毒文化思想異化成為了奴隸與跪民;這毒文化思想就是愚昧人的文化,它使人成為永遠的愚民,它使這些愚民仇恨基督真理與光。
這些奴隸與跪民,他們因受毒文化思想的長期腐蝕而,他們積累了各種的「人性之惡」;這些「人性之惡」使他們永遠地活在黑暗的世界與死在自己的罪裡。
這些「人性之惡」,包括了「黑暗性、唯我獨尊、唯利是圖、權謀性、詭詐性、投機性、暴力性、說謊性、貪婪性、偷竊性、搶奪性、專制性、跪性、奴性」等邪惡屬性。
當他們被奴役與壓迫到受不了時,他們就會被迫起來革命,但是他們的革命會是屬於什麼樣的性質呢?
那些建立在一群奴隸與跪民意識上的革命,它已注定了其必然性的革命結局;那麼這將是什麼樣的革命結局呢?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三千多年來,所有的革命都是建立在一群奴隸與跪民意識上的革命,它因此必將「永恆回歸專制」;那麼「永恆回歸專制」是什麼意思呢?
「永恆回歸專制」就是「一位新的奴隸主將取代一位舊的奴隸主」、「一位新的家天下王將取代一位舊的家天下王」、「一位新的專制王將取代一位舊的專制王」、「一個新的王朝將取代一個舊的王朝」。
「永恆回歸專制」的基礎與結果是什麼?那就是有什麼樣的奴隸,不就會有什麼樣的奴隸主嗎?那就是有什麼樣的跪民,不就會有什麼樣的跪民主嗎?
那些吃儒教龍文化者,他們若不決志接受與信靠基督,那麼他們如何能潔淨自體的人性污穢與靈魂虛無?那麼他們如何能擺脫奴隸與跪民的地位?
那些吃儒教龍文化者,他們若不決志接受與信靠基督,那麼他們如何能擺脫被世界的王永遠欺凌、踐踏、壓迫、剝削、奴役的命運?那麼他們如何能建構一個屬神的慈愛與公義的文明社會?
● 永恆被困鎖在黑暗裡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當人世世代代都吃龍文化時,他們的靈將因此被龍文化的邪惡的靈所充滿與佔據;他們將永恆被困鎖在專制帝制裡的牢籠裡,他們將因此走向悖逆神與離棄神的道路。
在儒教龍文化圈,儒教龍文化是毒源,因此人的靈魂被污染了、人性墮落了;那麼所有與人相關的霧霾、空氣、飲水、食物、土壤、植物、湖泊、河水、環境、宗教、文化、教育、音樂、藝術、政治、經濟、商業、銀行、金融、工業、建築業、農業、養殖業、畜牧業、食品業、食品添加劑、醫療、藥品等也被毒化了;那麼生活在這裡的人,未來還有什麼希望與存在意義呢?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他們沒有基督真理的信仰,他們沒有尊嚴、道德、良心、靈魂與希望;他們拜瑪門,他們追求世界上一切肉體的欲望、眼目的欲望、名利權位、今生的驕傲;他們對人類沒有任何有意義與實質的貢獻,他們看不見基督之光,他們不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他們完全地死在世界裡了。
除非他們接受基督的真理與光,否則他們如何能認識唯一的道路、真理與生命?否則他們如何能擺脫被神永恆詛咒與降災的命運?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所有的人都受邪靈制約,因此所有的人文哲學與思想都是謊言,都充滿了文字騙術,都背離了「唯一的道路、真理與生命」;所有的政治與司法都是權謀詭詐,都充滿了黑金貪腐、行賄受賄、官商勾結、利益輸送、權錢交易、利益酬庸、利益護航等,都悖逆了「神的慈愛與公義」。
龍文化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它最能「激發人性中的惡」,因此被龍文化洗腦與轄制的人都將成為惡人;這些惡人不認識「基督真理與光」,他們心中沒有「神的慈愛與公義」,他們的罪會綑綁他們,他們的惡也必懲治他們。
那些被龍文化洗腦與轄制的人,他們永遠無法擺脫被囚禁在專制帝制的牢籠裡,他們永遠無法擺脫被惡魔帝王踐踏尊嚴與人權的命運,他們永遠活在被奴役與被壓迫的環境裡;這不就是2千多年來東亞大陸人無法擺脫專制帝制的根本原因嗎?
人若堅持走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文道路,那麼他將因此被人的私欲所轄制;那麼他將愛世界、效法這個世界、隨從今世的風俗、接受人的傳統、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魔鬼、與世界為友、拜瑪門;那麼他將被世界哲學所擄去;那麼他將永遠地死在世界裡。
人若堅持走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文道路,那麼他將因此悖逆神與離棄神;那麼他將失去神的祝福與保守;那麼他如何能追求唯一的道路、真理與生命?那麼他如何能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那麼他如何能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中國」是儒教帝國政權的統戰工具
在儒教龍文化圈,有三個儒教政黨,即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前兩政黨都用「中國」作為帝國政權的統戰工具,民主進步黨則用「反中國」作為支持「走台獨路線」的口號。
共產黨用「中國」來統戰東亞大陸所轄的地區與台灣人;它的「中國」定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5年4月5日,蔣介石死亡;蔣介石在死亡前,他與他所掌控的國民黨用「中國」來統戰曾經所轄的東亞大陸各地區人與台灣人。
蔣介石與國民黨的「中國」定義是「中華民國」。蔣介石心中的「中國」實則是「中華帝國」,他要用「儒教大一統政權」來剷除東亞大陸與台灣的一切地方政權;他要用漢種族來統治與殖民東亞大陸與台灣所轄的所有種族。
1971年10月25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全世界的人都因此認為「中國」的定義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後,儒共稱其所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這「中國」就是「中華帝國」,它已屠殺與剷除了所有不接受其統治與殖民的人,這也包括了不同種族的人。
這儒共稱的「中國」,其真正的定義是「暴力、謊言、邪惡、殺人、奴役人、恐怖主義與帝國主義政權」;這儒共所建立的「中國政權」是未經全體住民授權的非法政權。
民進黨的全名是「民主進步黨」(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DPP);它認為「中國」定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進黨用「反中國」與「台獨」來爭取台灣選民的支持,其目的要反對外來的「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它的口號是「一邊一國、兩國論、反中國併吞、反中顧主權、抗中保台、兩國互不隸屬、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等。
事實上,「中國」是儒教圈裡的人偽造出來的概念,「中國」是儒教帝國政權作為領土擴張的統戰工具;「中國」是魔鬼用來摧毀東亞大陸各地區人的「個體尊嚴、自由、權利、住民自決與追求幸福等意識」的工具。
東亞大陸人何時才會完全地覺醒與摒棄這轄制與奴役人的「中國」謊言概念?東亞大陸人何時才會完全地認知中國就是「大一統帝國專制與奴隸」的代名詞?
東亞大陸人何時才會按神的慈愛與公義原則建立住民自決的憲政?東亞大陸人何時才會完全地擺脫永恆回歸中國的悲慘命運?
從西周至今,東亞大陸每一不同的帝國政權掌權者,他們所說的「中國」的內涵與統治區域都不相同;「中國」不就是歷代儒教帝國政權用來洗腦人與轄制人的謊言嗎?
西周成王說,「余其宅茲中國」,這是歷史上最早出現的「中國」一詞。此「中國」是指以洛陽盆地為中心的中原地區;此「中國」的內涵與現代儒共帝國政權所稱的「中國」內涵完全不同。
後來,儒教帝國將這「中國」從「洛陽盆地地區」變成了「東亞大陸」;這不就是儒教帝國將小蛇變成了大蛇嗎?「中國」不就是歷屆儒教帝國政權,它在進行領土擴張與帝國殖民時所使用的統戰工具嗎?
● 魔鬼以正義之名造的陷阱
魔鬼用「打土豪、分田地、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窮人翻身、消滅罪惡的剝削者、人民當家做主、為人民服務、解放全人類」等謊言,來引誘人參與其暴力革命與活動。
馬克思認為資本會剝削工人的剩餘勞動價值;然而,儒共卻狠狠地打臉了馬克思的這種說法,為什麼會如此呢?
儒共在改革開放後透過「允許私有財產、鼓勵私營制、開放市場、向國外招商引資」等方式,以此來發展與繁榮經濟,並且因此改善了儒共國之前的經濟貧困。
如果儒共真的信仰馬克思共產主義,他們怎麼可能會有「允許私有財產、鼓勵私營制、開放市場、向國外招商引資」等做法?
儒共官員會假借改革開放與發展經濟,以此來進行各種的貪腐活動,以此來掠奪全民的經濟成果,以此來自肥了自己。那麼他們會如何地處理其貪腐所得呢?
儒共官員會將國內所掠奪的資金匯到國外銀行帳戶,儒共官員會將家人移民國外;這種做法不就是打著社會主義的旗號偷盜全民的資產嗎?這種偷盜行為,它豈有存在的合法性?
● 儒教圈裡的人的罪與罰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長期吃儒教龍文化者,他們被這種文化的毒所毒化;這些文化的毒會引發他們身上的人性之惡,他們如何能滅絕與根除這些會傷害他人的人性之惡呢?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長期吃儒教龍文化者,他們已存在著人性之惡;這種惡圈外的人,他們如何能具體想像?他們如何能具體描述?他們如何能完全看透?他們如何能設法阻止呢?
唯有基督真理與光才能完全地滅絕這種人性之惡;唯有基督真理與光才能幫助人建立彼此相愛與關懷的社會;唯有基督真理與光才能幫助人感受到愛與得蒙神的拯救。
儒教龍文化圈,包括了東亞大陸、朝鮮、韓國、日本、台灣、香港、越南等地;這些地方都是受儒教龍文化毒害地區,它們都是人性之惡開花的地方,它們也是人飽受各種人性之惡傷害的地方。
例如,台灣的拉法葉軍購弊案,這導致了台灣死8人、法國死6人,至少14名相關人死亡,這弊案永遠無法偵破,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圈開出的一朵惡之花嗎?儒教龍文化圈裡只有這一朵惡之花嗎?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他們自己的惡必懲治他們;他們世世代代人所經歷的宗教、文化、思想、教育、政治、等級社會、人際關係等歷史,完全可以證明他們是受害者,他們也是加害者。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他們所經歷的所有詛咒、戰爭、爭鬥、仇恨、殺戮、苦難與災禍等,這些都源於他們自己的人性之惡;這些都是他們自作的與自找的,這些也都代表他們自己的罪與罰。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那些支持共產主義者就是魔鬼,他們如同金光黨詐騙集團,那麼為什麼有人會被這魔鬼所欺騙呢?
當人心中沒有基督信仰時,他如何能擁有聖靈來分辨光明與黑暗?他如何能認識邪惡的本質?他如何能判斷出誰是魔鬼?他如何能看透魔鬼編造的假正義與利多謊言?
當人心中沒有基督信仰時,他如何能認清共產主義裡的仇恨與暴力殺人本質?他如何能不成為共產主義的受害者?他如何能不成禍害他人的加害者?
那些以正義之名來宣揚仇恨與暴力殺人的主義者,他們不就是屬魔鬼的嗎?人豈可不行走在光中而沈淪在黑暗裡?人豈可不分別為聖而與惡者為伍?
人豈可放縱自己的慾望而跟隨魔鬼?人豈可不辨善惡而與魔鬼為友呢?人豈可不接受真理而接受魔鬼的謊言?人豈可愛世界與今生的驕傲而不定睛在追求天國與永生?
1949年後,那些選擇與魔鬼為伍者,他們最終如何能擺脫淪為悲慘受害者的命運?這不就是那些選擇與儒共為伍者,他們必須償還的罪價?
那些受害者,包括「梁漱溟、馮友蘭、湯用彤、陳垣、金岳霖、陳寅恪、劉節、熊十力、吳宓、張伯苓、張東蓀、竺可楨、儲安平、羅隆基、沈從文、老舍、巴金、田漢、吴晗、王芸生、胡風、謝家榮、吳鏡儂、周仁、許寶騄、葉企孫、饒毓泰、張景鉞、崔之蘭、鄧叔群、鄧拓、梁思成、曾昭掄、王家楫、俞平伯、胡先驦、吳定良、周鯁生、李宗恩、翁文灝、潘光旦、陶大鏞、千家駒、胡思杜(胡適的次子)、張學思(張學良的四弟)、錢偉長、蕭光琰、巫寧坤、李志綏」等人。
1949年時,當東亞大陸人選擇儒共時,他們就必須準備好要付出相應的代價;這如同有人決定將毒蛇放進自己的家裡,那麼毒蛇如何不會咬死人呢?
1959年—1961年間,由於儒共的「大躍進」與「反右傾」運動所產生的人禍,這導致了東亞大陸有3700-4300萬人餓死,此死亡人數超過8年抗日戰爭東亞大陸人的總死亡人數1800萬人。
儒共建政以來,儒共國的非正常死亡人數超過8千萬,這已超過了第二次世界大戰裡各國的總死亡人數5500萬-6000萬,也超過了儒國抗戰(1800萬人死亡)與內戰(2千萬人死亡)裡死亡人數的總和。
普遍的東亞大陸人由於沒有基督的信仰,他們無法用《耶和華的十誡》的羅盤來判斷善惡,他們因此選擇了屬魔鬼的儒共政權;上述東亞大陸人的死亡數字,這不就是他們選擇錯誤的代價嗎?這不就是他們的罪與罰嗎?
● 共產主義與儒教思想的共同屬性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為什麼會接受共產主義?他們為什麼會發展出儒教共產主義?共產主義與儒教思想,兩者有共通性嗎?
《論語·季氏第十六》:孔子曰,「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孔丘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就是共產主義的思想引路人嗎?
毛澤東並將「人民民主專政」一詞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1954年)裡,並在1954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裡提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其他國家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
馬克思共產主義主張「無產階級專政」;毛澤東共產主義主張「人民民主專政」。馬克思與毛澤東主張的「專政」,他們同儒教主張「王專制」不都是一樣的「專制」嗎?
《易經》的《革》卦《彖》,孔丘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共產主義主張「暴力革命」,這同孔丘主張的「湯武革命」,不都是同屬「暴力革命」?
共產主義與儒教思想,兩者都是屬暴力的,兩者都是屬謊言的,兩者都是轄制人的,兩者都是屬魔鬼的,它們怎麼沒有共通性嗎?這不就蛇與蛇互向為友與相互交配嗎?
● 被龍文化囚禁的「自由」
奠基在儒教龍文化上的「自由」概念;它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產物,其「自由」裡有「視自己如同神與「視自己大於神」等內涵。
因此奠基在儒教龍文化上的「自由」,它就是「放縱、放肆、胡作非為、不守法律、藐視規則、唯我獨尊、我說了算」的同義詞,如同台灣立法委員心中的自由觀,他們可以在議會任意謾罵與打人。
奠基在基督真理上的「自由」概念;它是「以神為中心」的意識,其「自由」裡有「敬畏神」與「順服聖靈與遵行神的旨意」等內涵。
因此奠基在基督真理上的「自由」,它具有「自尊、自律、自控、自我管理、自治、自我道德和自我負責」(self-dignity, self-discipline, self-control, self-management, self-government, Self-moral and self-responsibility)等特質。
奠基在儒教龍文化上的所有文化概念,包含「愛、正義、道德、正義、公理、真理、自由、民主、法律、法治、法制、憲政、倫理、政治」等;它們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產物。
這些文化概念都不具有「敬畏神」與「順服聖靈與遵行神的旨意」等內涵;它們都是屬邪靈的文化,它們都是推人進入火湖的毒物。
人類文化若沒有基督真理的指引,它如何能帶給人光明?它如何能帶給人神的慈愛與公義?它如何能幫助人不被死亡所轄制?它如何能帶給人未來永生的盼望?
● 屬邪靈的黑暗的權勢
啟示錄 12:9
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啟示錄 20:2
他抓住了龍——那古蛇,就是魔鬼撒旦,把牠捆綁了一千年。
約翰一書 5:19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約翰福音 14:30
我不再對你們多說了。要知道,世界的那掌權者就要來了,而他對我毫無作用。
哥林多後書 4:4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約翰福音 12:31
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
約翰福音 16: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從這些經文可知,撒旦在統治這世界,世界文化與其背後的權勢就是撒旦的權勢;人若不完全地倚靠基督的真理與光,他如何能抵擋這些屬世界的撒旦的權勢?
人若不全心全靈地跟隨基督,那麼他如何能抵擋與對抗「這龍文化與其背後的權勢」?
正如同東亞大陸人無論如何地高喊「打倒孔家店」與如何地發動「文化大革命」,他們也永遠無法打倒孔家店;雖然如此,東亞大陸人卻可以選擇拒絕與離開孔家店,例如,讓自己、家人與下一代兒女離開龍文化圈與接受基督真理。
一個充滿了拜偶像與拜瑪門的社會,它必然被各種的邪靈與惡者所掌控;一個不追求基督真理與公義的社會,他必然被各種的無知與謊言所綁架。
1949年至今,被儒教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與台灣社會,它們不就是如此不斷地重複其悖逆神與離棄神的活動嗎?它們不就是如此不斷地重複其永恆沈淪於悲慘的命運嗎?
儒教龍文化的主體基因,即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凡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者,他必然是「高舉自己如同神」,他必然會走向「唯我獨尊、自以為是、自以為義、結黨營私、包庇朋黨、反對異己、唯利是圖」等的道路。
這種有毒的基因也存在於現今台灣人的血液裡,因為現今台灣人的文化、宗教、教育、政治、憲法、文字、語言等母體,都來自於儒教龍文化。
凡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者,他必定是拜瑪門者,他必定會追求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他必然會被自己的私欲與貪婪所轄制,他如何能抵擋魔鬼的勾引、利誘、迷惑、送禮、行賄、欺騙、構陷?
凡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者,他必看不見神的顯現,他必聽不見神的話語;他必悖逆神與離棄神,他必不敬畏神與不遵神的話語;他必無法認識基督的道路、真理與生命,他因此已被定罪了。他最終如何能逃脫神的審判與懲罰?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權力是一直是人類生死爭奪的殺戮戰場;權力一直是人性貪婪與私慾表演的舞台;權力一直是容不下他人覬覦的孤圈;權力一直是腐蝕人性與腐敗人靈魂的毒藥。
在屬神的國度裡,權力有不同於屬世的本質,人可以使用權力來事奉神;唯有「以神為中心」的意識者,他才能完全地順服基督的真理與公義,他才能在取得權力時,以手中的權力來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呈現基督的真理與光、服務人群、事奉神與榮耀神。
凡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者,當他取得了權力後,權力會無限地膨脹放大他的私欲與貪婪;他最終如何能不死在自我濫權與貪腐之中?他若完全地被「權力」與「自己的私欲與貪婪」所轄制,那他不就等於將自己的靈魂賣給魔鬼了嗎?
那些「以自我為中心」與拜瑪門者,他們如何能在權力面前,不被貪婪與貪腐的心所擄去?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圈總是生出貪腐文化與政治的原因?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充斥著無數的「以自我為中心」與拜瑪門者,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政治圈總是會發生「人情政治、行賄受賄、濫權貪污、政治交易、權力尋租、權錢交易、權大於法、官官相護、官商勾結、集團性貪腐、黑金政治、黑金司法、司法關說、司法護航」等現象的原因?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2千多年來的所有「王朝政權更替、朋黨之爭、權力之爭、文化論戰、文化革命、政治革命、政治改革、憲政改革、政黨更替」等事件;這些事件的背後本質是什麼?這些事件到底帶來了什麼樣的結果?
這些事件的背後本質就是人的利益爭奪戰;這些事件帶來的結果,即「它們都無法改變人以自我為中心的罪惡意識;它們都在不斷地呈現人的獨裁與專制等控制意識;它們都在不斷地呈現人的各種私欲與腐敗本質;它們都不斷地在浪費所有參與者的生命與力量」。
● 魔鬼在人的靈裡播下仇恨的種子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人與人之間充滿了苦毒、暴怒、憤怒、喧嚷、毀謗等的詛咒;那麼他們應該如何做,他們才能離開這些永恆的詛咒呢?
以弗所書 4:31-32
你們要除掉一切苦毒、暴怒、憤怒、喧嚷、毀謗,以及一切的惡毒;要以仁慈彼此相待,心存憐憫,互相饒恕,就像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那樣。
從這經文可知,人與人之間必須遵行基督的彼此相愛命令,他們應該以仁慈彼此相待,心存憐憫,互相饒恕;否則他們如何能在靈裡除掉一切苦毒、暴怒、憤怒、喧嚷、毀謗呢?
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基督的跟隨者,他應該如何做,他才能將基督的彼此相愛命令傳給世人?他才能幫助世人以仁慈彼此相待,心存憐憫,互相饒恕?他才能幫助世人充分地感受到基督的愛?
約翰福音 13:34-35
我給你們一條新的命令:就是要你們彼此相愛,就如我愛你們,為要使你們也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之間有了愛,眾人從這一點就會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從這經文可知,基督在臨死前夜,他給其門徒新的命令是「你們要彼此相愛」;這是基督賜給人的多麼重要命令?
如果人類能夠全心全靈地遵行此基督的命令,那麼龍文化如何能用暴力與仇恨意識腐蝕人的靈魂?那麼龍文化如何能讓人死在自己的暴力與仇恨意識裡?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龍文化會用「暴力、謊言、仇恨、嫉妒、詭詐、貪婪、排外」等邪靈本質,來激發與侵入人的「以自我為中心意識」裡;它會腐蝕人與使人成為邪靈的附體。
當這些邪靈進入到群體意識裡時,它們就會讓人形成族群仇恨意識;這不就是龍文化圈裡,族群仇恨、猜忌、謾罵、對立、衝突、奪利、戰爭等發生的根源?
儒教龍文化所形式塑造出來的「族群仇恨」,其背後的權勢是邪惡的靈與仇恨的靈;其背後的思想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仇恨異己意識」。
那些被「族群仇恨」劫持者,他們要同所有的異己拼個你死我活;他們要自己能夠完全地掌控局面與佔有最大的利益。這種自我仇恨化的思想一旦成型,那不就是人類社會災難的開始嗎?
「族群仇恨」的本體是屬「魔鬼仇恨的靈」,即「邪靈」;這種靈會綁架與轄制人,使人失去理性,使人成為「仇恨的靈體」,使人成為罵人、打人、傷人、殺人與吃人的惡獸。
這種族群仇恨,不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土耳其政变、敘利亞內戰、以阿戰爭、以巴戰爭、俄烏戰爭、美國兩黨惡鬥、美國黑白種族衝突」等事件發生的根源?
這種族群仇恨,不就是「台灣諸羅蔡魏異姓械鬥(蔡馬益案,1734年)、台灣楊氏宗族械鬥(楊光勳案,1786年)、台灣漳泉械鬥、台灣閩粵械鬥(即閩客械鬥)、台灣藍綠仇恨、台灣黑幫火拼、台灣立法院打架」等事件發生的根源?
這種族群仇恨,不就是「國共戰爭、儒共土改和鎮反運動時大屠殺、儒共反右運動時大屠殺、儒共大耀進時大屠殺、儒共四清運動時大屠殺、文革時各派系武鬥、儒共屠殺維吾爾人、儒共屠殺圖博人、儒共屠殺南蒙古人、香港黑幫街頭火拼」等事件發生的根源?
儒教龍文化的本質,它包含了「暴力、謊言、人的等級、親疏遠近、仇恨異己、結黨、群體」等意識,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圈裡產生「族群仇恨意識」的根源?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人若沒有對基督真理的堅定地信仰,那麼他如何能不被群體意識所擄去與轄制?那麼他如何能不成為藍綠族群仇恨的成員?那麼他如何能不死在藍綠的族群仇恨裡?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屬綠營的公媽牌是「抗中保台、和平保台、依美仇中、台獨、反共、愛台灣、親美」;那些屬藍營的神主牌是「九二共識、一個中國、聯共制綠、統一、反共(現多親共)、愛中華民國(我愛中華)、親美(現多疑美)」。
這兩陣營經常利用這些公媽牌與神主牌來操弄族群仇恨情緒與騙取選票;執政黨也經常用這些公媽牌與神主牌來操弄族群對立情緒與掩護其貪腐活動。各執政黨成員大都是是拜鬼者,他們不就是用這些鬼牌來玩弄其鬼政治嗎?
那些拜鬼者所主導的鬼政治裡,充滿了邪魔鬼術、權謀詭詐、坑蒙拐騙、歪曲是非、混淆對錯等;那些拜鬼者不就是台灣各種貪腐弊案與社會亂源發生的原因?
那些拜鬼者所主導的執政黨,它就是鬼政權;鬼政權為了進行各種集團性貪腐活動,它什麼謊言都敢亂說,它什麼政治騙術都敢玩弄,它什麼政治罪惡都敢亂做,它裡面永遠充斥著一群極為邪惡與貪腐的污鬼。
這些鬼政權所標榜的公媽牌與神主牌裡,充滿了族群結黨、族群利益、族群對立與族群仇恨等意識;這些公媽牌與神主牌裡面,豈有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豈有基督真理與光?豈有神的慈愛與公義?豈能幫助人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
台灣藍綠的族群仇恨裡,隱藏著藍綠政黨的權力鬥爭與政治利益,藍綠政黨長期在爭奪國的資源與經費預算;它們崇尚仇恨、對立、衝突、煽動、造謠、生事、謾罵、抹黑與權謀詭詐等意識,它們一直要在不斷地製造亂局中取得短期利益。
藍綠政黨如同黑幫集團,它們一旦取得執政權後,它們就會進行擴權、濫權、以權謀私、官商勾結與集團性貪腐等活動;它們會美化其惡行地說,「我們貪腐,是為了累積未來政黨競選經費與發展資金」。
那些藍綠群眾只是藍綠政黨爭奪權力與利益的啦啦隊;他們是仇恨的奴隸,但是他們卻總是以國的主人方式表達其意見;他們不意識到自己已被煽動化與工具化,他們還以為自己是國的主人。
這些被族群意識綁架的人,他們心中充滿了族群仇恨;他們不敬畏神與不遵神的旨意,他們不追求神的國與義,他們的行為裡沒有「神的慈愛與公義」,他們完全地與神隔絕了。
例如,在台灣的立法院,那些被族群仇恨綁架與轄制的立法委員,他們的打人與造謠行為就是龍文化的明白展現。
這些打人與造謠的人,他們不接受基督真理,他們因此不了解「個體自由」是建立在「個體的道德自律與責任」上;他們是不配享有憲政與自由權利的人,他們是魔鬼派來為亂作惡的人。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當不同群體裡的人凝聚了這種人的「以自我為中心意識」時,它就會因龍文化而產生族群意識;當一族群意識與其它族群發生利益衝突時,就會產生族群仇恨、猜忌、謾罵、對立、衝突、奪利、戰爭等問題。那麼人為什麼會如此呢?
在一個缺乏基督真理的社會,人如何能遵守基督的命令--「愛鄰人如己」與「彼此相愛」?人與人之間如何能自然地能產生「愛鄰人如己」與「彼此相愛」的心?
當人不敬畏神與遵神旨意時,那麼他不就很容易被魔鬼引誘,而對他人產生仇恨的意識?那麼他不就會因仇恨意識,而同他人發生各種的對立、衝突與爭鬥嗎?
馬可福音 12:30
你要以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要愛鄰人如己(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馬太福音 19:18-19
那個人就問:「哪些誡命呢?」耶穌回答說:「不可殺人、不可通姦、不可偷竊、不可做偽證、要榮耀(Honor)父母、要愛鄰人如己(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約翰福音 15:12
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就像我愛了你們那樣。
加拉太書 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為了得自由,只是不可用這自由給肉體一個機會,而是要藉著愛彼此服事,
因為全部律法都在「你要愛鄰人如己」(You shall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這一句話裡得以滿足了。
從這些經文可知,基督要求人必須遵守「你要愛鄰人如己」與「你們要彼此相愛」等命令;人若敬畏基督與遵基督的命令,那麼他們怎麼可能被族群仇恨意識所綁架與轄制呢?
這不就是人必須接受基督真理與拋棄龍文化的原因?否則人如何能走出黑暗與進入光明呢?
● 儒教種族意識與族群仇恨的根源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大多數的台灣人拜偶像,他們因此被魔鬼所綁架與轄制;魔鬼用仇恨的靈來浸透與腐蝕他們的心。
這種仇恨的靈在儒教種族主義的極端發展下,它摧生了「閩南沙文主義」與「大中國沙文主義」等對立思想;它摧生了「台獨法西斯」與「大中國法西斯」等衝突意識。
這些思想與意識都是魔鬼藉由仇恨的靈所激發出來的,它們是魔鬼為那些拜偶像者所偽造出來的謊言;這不就是是魔鬼為了綁架與轄制那些拜偶像者的心的工具嗎?
這些謊言裡沒有彼此相愛的思想;這些謊言的本質不就是儒教種族沙文主義與儒教法西斯思想嗎?
在東亞大陸的各族群裡,這些謊言一直在發酵與瀰漫;它們不斷地在煽動著那些拜偶像者的虛無心靈。這不就是三千多年來東亞大陸各種仇恨與殺戮戰爭發生的根源?
在台灣的各族群裡,這些謊言一直在發酵與瀰漫;它們不斷地在煽動著那些拜偶像者的虛無心靈。這不就是1949年蔣介石部隊來台灣後各種族群仇恨發生的根源?
擁有這兩者意識的人之間,他們為什麼永遠無法和解?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必然導致人群之間發生「恐懼、仇恨、嫉妒、謾罵、衝突、對立、逼迫、攻擊、詛咒」等意識的根源?
約翰福音 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約翰福音 15:12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約翰福音 13:34-35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翰一書 4:12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約翰一書 4:7-8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加拉太書 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羅馬書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從這些經文可知,人類若不住在基督的話語裡,那麼他們怎麼可能有彼此相愛的心?那麼他們怎麼可能不發生仇恨與戰爭?
這不就是三千多年來東亞大陸人,他們永遠無法阻止各種仇恨與殺戮戰爭發生的根源?
●龍文化圈裡的族群惡鬥
在儒教龍文化圈盤據的台灣,台灣的藍綠族群仇恨與爭鬥,其原因是源於「儒教種族集體意識」、「藍綠政黨爭奪政治權力與利益」、「藍綠政黨收買樁腳作惡」、「藍綠政黨的背後財團利益」等問題;因此這「藍綠族群仇恨與爭鬥」的本質就是兩者的「爭奪政治權力與貪腐利益」。
台灣的藍綠族群仇恨與爭鬥,其呈現方式是藍綠兩黑幫政黨與其支持者的黑道火拼;藍代表國民黨黑幫集團,綠代表民進黨黑幫集團。
在選舉勝出的黨,它將成為執政黨,它將掌控台灣一切的黨國財政與資源,它將成為台灣最大規模的貪腐集團;它將用其掌控的「黑道司法與黑箱司法」來凌遲所有的反對者與反對黨,司法與檢調系統將成為執政黨黑幫集團對付反對黨黑幫集團的武器。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中國國民黨與民進黨,它們為了取得政權與進行大規模的貪腐活動,它們因此成為挑動族群仇恨的主要推手。
那些長期吃儒教龍文化的台灣人,他們發明出「藍綠鬥爭與對決」的概念;藍代表支持中國國民黨的選民,綠代表支持民進黨的選民。那麼「藍綠鬥爭與對決」的內涵與目的是什麼?
「藍綠鬥爭與對決」的內涵是「藍綠兩黑道的火拼」與「被煽動的藍綠族群(選民)相互仇恨意識」;「藍綠鬥爭與對決」的目的是藍綠爭奪「成為執政黨政權」與「獲得貪腐利益」的生死戰。
台灣所展現出來的「藍綠鬥爭與對決」文化,不就是後儒共時代東亞大陸各地民主選舉政治的預演嗎?
如果後儒共時代東亞大陸各地人不接受與信仰基督真理,那麼他們如何能逃過墮入「類似台灣民主選舉政治之惡」的魔咒嗎?那麼他們如何能擺脫淪落於「類似台灣民主選舉政治之惡」的命運呢?
人類奠基在敬畏神與遵神旨意的憲政,它不同於民主選舉政治;前者存在的目的在事奉神與榮耀神,後者存在的目的在事奉人與榮耀人。那麼這兩者呈現的方式有何差異呢?
例如,台灣的民主選舉政治,它是建立在「以選舉結果來決定執政權力的政治」;那麼各政黨為了爭取選舉勝出與捍衛其既得利益,它們之間就會產生劇烈的衝突、對立、仇恨與爭端。
人類唯一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的政治,那就是奠基在敬畏神與遵神旨意的美國憲政;然而,現在的美國已被魔鬼掌控,它的憲政裡已不具有在敬畏神與遵神旨意的內涵了。
那些如今在美國憲政裡掌權的政客,他們大都不再信仰神、順服神、事奉神與榮耀神了;他們大都是可薩黑幫集團的奴僕;他們大都已被無神論、進化論、LGBTQIA、變性人法案、同婚法、墮胎法、毒品合法化等毒思想給殺死了。
如果人不「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與「以自我為中心」,那麼人就會成為追求「名利權位」價值與崇尚「權謀詭詐」術的奴隸,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各政黨之間會產生什麼問題呢?
各政黨之間會產生「暴力、衝突、對立、仇恨、嫉妒、權謀、造謠、說謊、謾罵、欺凌、爭鬥、交易、奪利、混亂」等情況,這不就是龍文化裡經常發生的的族群惡鬥案例嗎?
在龍文化圈裡,人以自我為中心;人「以自我為中心」就是人「唯我獨尊與唯利是圖」,這不就是龍文化的本質?那麼這些人所實行的民主政治,如何能不成為族群惡鬥的舞台?
人若不「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與不堅守「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等原則,那麼這些人所實行的民主政治,如何能蒙神認可、喜悅、祝福、保守呢?
● 群污鬼瘋狂亂舞的地域
儒教龍文化圈就是拜鬼的地方,也是群污鬼瘋狂亂舞與活動的地域;拜鬼地方的人不接受基督的真理與光,拜鬼的地方因此沒有基督的真理與光。
沒有基督的真理與光的地方,人不會愛與關懷他人,人與人之間充滿了仇恨與對立;這樣的地方,它不是人間,它是魔鬼肆虐與居住的垃圾場。
這樣的地方,它是魔鬼吃人的亂葬崗,它不適合人居住與生存的環境;它不就是燒人與懲罰人的硫磺的火湖?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從總統、各縣市長、立法委員、縣市議會議員、村里長等的選舉,大部分的候選人都會在選前進行燒香、拜廟、拜偶像等活動;那麼這種拜鬼活動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
這些燒香、拜廟、拜偶像者,當他們當選與取得政治權力後,他們背後的邪靈會讓他們為鬼服務;他們會讓台灣充滿了各種可怕的污鬼政治,例如貪污腐敗、政治關說、司法黑箱、黑道政治、黑金政治、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從總統、各縣市長、立法委員、縣市議會議員、村里長等,他們大都是拜廟、拜偶像與拜鬼者,那麼拜鬼者與拜鬼者爭鬥的政治是什麼?
那不就是大神鬥大神的政治?這裏是大神不就是大污鬼嗎?台灣的政治劇碼,它不就是大污鬼鬥大污鬼嗎?這些政治鬥爭裡,它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
台灣許多的選民,他們平常也熱衷於燒香、拜廟、拜偶像等活動;那麼這種拜鬼活動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
這些燒香、拜廟、拜偶像者,當他們是選民時,他們在選舉時可能被族群仇恨的邪靈所驅動,他們會選出污鬼所屬意的候選人。
這些污鬼所屬意的候選人,當他們在競選成功與取得權力後,他們會成為推動污鬼政治者;他們會具有一些污鬼問題惡性,例如暴力、說謊、仇恨、傲慢、權謀、詭詐、造謠、抹黑、貪婪、收賄等。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參與選舉的選民,他們大都是拜廟、拜偶像與拜鬼者,那麼那些屬藍營的拜鬼者選民與屬綠營的拜鬼者選民之間的紛爭是什麼?
這兩種的選民之間,他們有永恆的族群仇恨,他們是屬藍營黑幫與綠營黑幫的火拼,他們是兩污鬼幫的戰爭,他們爭的是選舉結果的政治權力與利益;他們之間的紛爭,那不就是小神鬥小神的政治?這裏是小神不就是小污鬼嗎?
台灣的族群紛爭劇碼,它不就是小污鬼鬥小污鬼嗎?這些族群的紛爭裡,它們除了彼此仇恨外,它們那裡有人在爭「神的慈愛與公義」?
這些污鬼政治本質,不就可以從台灣的議會經常發生仇恨打架與政黨之間互相仇恨謾罵等事情得知?
●宮廟勢力轄制下的傀儡政治
台灣的民主選舉政治是宮廟文化的附屬,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等候選人,他們必須勤於拜宮廟,以此來結交廟祝、地方黑道、地方角頭勢力、地方樁腳與地方仕紳等。
他們越勤於拜宮廟,他們越能夠取得選舉勝利與當選。拜宮廟不就是拜鬼,神如何能不對他們憤怒、詛咒與降災?
這些廟祝與相關地方人士,他們動員當地住民的力度遠遠大於各政黨;各政黨動員人的方是靠發便當、禮品與紅包,這些廟祝與相關地方人士,他們動員人的方式是靠宗教信仰與神棍騙術。
一旦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等候選人當選後,他們必須用權與錢來酬庸這些廟祝與相關地方人士,他們必須要接受這些廟祝與相關地方人士的各種政府工程與項目的關說,否則未來政黨與自己的連任選舉,如何能取得這些廟祝與相關地方人士的選舉動員與支持?
台灣的掌權者,從蔣經國到如今的掌權者,全都是熱衷於拜廟者;蔣經國拜關公,他曾在1987年計畫在花蓮秀林關原蓋關帝廟。這些掌權者不都是拜鬼的政客嗎?
台灣的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等候選人,他們只是這些廟祝與相關地方人士的貪腐護航與跑腿者;他們如何能擺脫宮廟勢力與鬼文化的枷鎖?
台灣的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等候選人,他們如何能擺脫這些廟祝與相關地方人士的利益綁架?他們如何能擺脫這些鬼魔與鬼文化的纏繞?他們如何能行出神的慈愛與公義呢?他們如何能追求神的國與義?
●儒教圈裡的污鬼政治模式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吃儒教龍文化者,他們不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他們不認識真理與不接受光,那麼他們如何能建立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的政治?
人類若不能建立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的政治,那麼這樣的政治還有什麼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那麼自1949年至今,儒教龍文化圈裡到底生出了出什麼樣的政黨政治呢?
自1949年至今,儒教龍文化圈裡存在有三個主要的政黨,即「中國共產黨」(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CPC)、「中國國民黨」(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KMT)與「民主進步黨」(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DPP)。
這三黨都是極端黑暗、極端邪惡、極端殘忍、極端暴力、極端欺騙、極端造假、極端貪婪、極端擺爛、極端腐敗、極端黑道、極端黑金、極端黑箱、極端厚黑、極端兇狠陰毒的政黨。
這三黨都是儒教龍文化豢養出來的邪靈黨;這三黨都具相同的儒教龍文化基因;這三黨都是黨國政治生出來的毒瘤,這三黨都是靠鈔(鈔票)能力來凝聚黨內的貪腐黨羽與勢力,它們因此才能順利地成為了吃人的怪獸大黨。
這三黨都是詐騙黨,這三黨是一群專門製造骯髒污穢政治的政客;這三黨都是口裡愛人民,實質想要偷盜人民所繳納稅金的盜賊;這三黨都是人前說好話,人後做壞事的惡魔。
這三黨都具有黑道幫派的屬性;這三黨在執政時都具有團伙合作犯罪的本質;這三黨在執政時都是無惡不作的貪腐集團;這三黨在執政時都是拿刀叉吃人血肉的貪腐黨。
那麼這三個黨的歷史如何?那麼這三個黨的存在合法性如何?
1911年10月10日,發生辛亥革命;1912年1月1日,孫文與革命黨人在南京宣告建立「中華民國」;當時的「中華民國」未經全體住民投票同意,因此它是東亞大陸的非法的國。
1919年10月10日,孫文在上海法租界首次將自己成立的政黨定名為「中國國民黨」。
1947年12月25日,蔣介石在南京施行《中華民國憲法》;這憲法未經全體住民投票同意,因此它是東亞大陸的非法的憲法。
1949年至1950年,蔣介石、中國國民黨、國民黨軍隊敗逃來台灣;他們將「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憲法》強制加在台灣人身上。
「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憲法》都是非經台灣全體住民投票同意的,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是台灣的非法政府、《中華民國憲法》是台灣的非法憲法;中華民國所屬的「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也是台灣的非法政黨。
1921年7月23日,當時數個地方共產主義小組與中國留學生共產主義組織,它們正式組建「中國共產黨」。
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與中國共產黨,他們在北京宣布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經全體住民投票同意,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東亞大陸的非法的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東亞大陸的非法的政府。
1954年9月20日,毛澤東與中國共產黨,他們公布與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憲法未經全體住民投票同意,因此它是東亞大陸的非法的憲法。
1986年7月3日,「黨外秘密組黨十人小組」成立,即費希平、傅正、尤清、江鵬堅、張俊雄、周清玉、謝長廷、游錫堃、黃爾璇、陳菊等人;他們開始秘密研擬黨綱與黨章。
1986年9月28日,由台灣黨外運動的各團體成立;他們有許多成員曾是中國國民黨員或中國青年黨員。
例如,費希平(1938-1960年是中國國民黨員)、傅正(1940年後是中國國民黨員)、游錫堃(1966-1977年是中國青年黨員)、黃爾璇(1986年前是中國國民黨員)、陳菊(1969-1979年是中國青年黨員)、黃信介(1949-1957年是中國國民黨員)、林正杰(1970年代,2011年4-7月,2016-2019年7月是中國國民黨員)、張俊宏(1973年前是中國國民黨員)、陳水扁(1970-1987年是中國國民黨)、許信良(1960-1977年是中國國民黨)等。
這三個政黨都是拜儒教的污鬼政黨;它們都是拜儒術的騙子政黨;它們都是拜偶像與屬威權的政黨;它們都不信仰基督,它們因此都是假借民主的名義來進行詐騙活動的政黨。
在儒教龍文化的政治圈裡,如今這三個政黨都是屬於一群由高度政治利益結合者建立的組織,其結合的目的是黨員可以合作進行貪腐活動;如今它們都不存在有「追求神的公義與捍衛社會正義」的目標。
在儒教龍文化的政治圈裡,如今這三個政黨都是貪腐政黨;它們都透過政黨執政來掌控國有財產與資源,它們利用其執政權力來進行各種的貪腐活動,它們透過貪腐來壯大其政黨,它們都不具有存在的正義與合法性。
在儒教龍文化的政治圈裡,那些人民與主政者,他們都不敬畏神與遵神的命令;他們如何能有追求神的慈愛與公義的理念?
在儒教龍文化的政治圈裡,這三黨信奉「會偷吃東西貓才能肥大」的觀點;這不就儒教龍文化圈裡的「大肥貓理論」嗎?這三黨若不貪腐,那麼它們如何能不斷地招募更多的貪婪者與壯大自己貪婪黨呢?
在儒教龍文化的政治圈裡,那些不曾擁有過執政權的政黨,它們將永遠是小黨,因為它們沒有辦法透過建構虛假的政治理念來茁壯自己的政黨;那麼它們會如何做呢?
在儒教龍文化的政治圈裡,那些不曾擁有過執政權的政黨,它們必須要與大的貪腐政黨合作,如此它們才能因此擁有貪腐與偷吃的機會,否則它們未來如何能壯大成為大黨?這不就是小貓變大肥貓的方式嗎?
在儒教龍文化的政治圈裡,如今這三個政黨,它們都是充滿了暴力與謊言的政黨;它們都是擅常欺騙、說謊、造謠、抹黑、陷害、烏賊術、顛倒是非、做黑局、黑道政治、行賄受賄、官商勾結、操縱司法、司法關說、打擊異己等的政黨。
在這三個政黨裡,仍然會有些具有良心、善意、負責任與不貪腐者,他們會受到那些黨內的貪腐者厭惡、排斥、逼迫與攻擊,因為他們不願意成為那些貪腐與不義行為的共犯份子。
然而,這些具有良心、善意、負責任與不貪腐者,他們並不信仰基督,他們如何能有「建立在神的公義上的理念與勇氣」來「阻止與揭發黨內所有的貪腐與司法黑箱等行為」?他們如何能成為屬神的光?
當人在惡的體制裡時,他很容易被這惡的體制所異化而成為惡的系統裡的一部分;那麼他因此成為惡的體制裡的成員,他如何能對這惡的體制裡的所有惡說不?這不就是他為了一時的職位利益而出賣自己的靈魂嗎?這不就是他選擇與惡者為友的代價嗎?
這三個政黨,它們都是從儒教龍文化圈裡生出來的「集團性貪腐政黨」、「造謠仔政黨」、「奧步仔政黨」、「黑道與黑金政黨」、「坑蒙拐騙政黨」、「撈錢政黨」、「流氓政黨」、「詐騙集團」與「邪教組織」。
這三個政黨,它們都是透過各種的貪腐資金來凝聚貪腐者支持的政黨;它們若不貪腐,那些貪婪者如何能得到油水與支持它們?它們如何能成為凝聚眾多黨員的大黨?
這三個政黨,它們都會不擇手段地打擊那些阻擋其貪腐的說真話者與捍衛正義者;它們有時會行賄或輸送利益給這些人,這些人會因此保持噤聲與不再追究其貪腐弊案。
這三個政黨,它們若如無法阻止與收買這些說真話者與捍衛正義者,它們就會謀殺他們;例如,臺灣的拉法葉艦軍購案,已有十四名相關人陸續被自殺或被墜樓而死亡了。
李登輝說的「水一清,魚就住不下去」,江澤民的「放水養魚」政策;這些不就是那些「無政治背景者,凝聚眾多貪腐者支持」的政治手法嗎?
這些人不就是促成「黑金政治」與壯大「貪腐政黨」的推手?這些不都是屬污鬼的言論嗎?這些言論裡有神的真理與公義嗎?
在儒教龍文化政治圈裡,共產黨、國民黨與民進黨,它們有共同來自儒教的邪靈基因;它們都是熱衷於貪婪撈錢的貪腐大黨;它們的存在代表了儒教龍文化政治是專門生產貪腐毒瘤的母體。
在儒教龍文化政治圈裡,儒粹共產黨如今是東亞大陸最大的罪惡與貪腐黨;它專門在東亞大陸煽動人接受愛黨、愛黨國、集體主義與仇外意識,它是東亞大陸社會動亂的根源,它是世界各地動亂的根源,它目前是屬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恐怖組織。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國民黨與民進黨如今是台灣動亂的根源,它們攜帶了儒教邪術與仇恨的基因;它們是儒粹黨,它們是專門騙選票的政黨,它們是儒粹集體主義與種族主義者的操弄者,它們擅常操作群眾仇恨情結、藍綠對立情緒、政治意識形態與民粹意識。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國民黨與民進黨會煽動族群仇恨與撕裂族群和諧,它們以此來騙取選民的選票;它們為了騙取選民的選票、取得政權與用權力撈錢,它們什麼邪術、鬼話、鬼招、說謊與奧步等方式都敢使用。
在儒教龍文化政治圈裡,這三個政黨在執政時,它們最喜歡使用邪術、騙術、恐嚇、威脅、暴力、造謠、假新聞、毀謗、謾罵、抹黑、胡扯、說謊、栽贓、奧步等手段來轉移其各種的司法濫權與貪腐弊案等活動。這不就是屬邪靈的污鬼政客的典型做法?
這三個污鬼政黨,它們不敬畏神與不遵神的話語;它們不追求神的慈愛與公義;它們不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它們不能呈現基督的真理與光。那麼它們還有什麼樣的共同特質呢?
這三個污鬼政黨,它們都是屬暴力與說謊的政黨。當它們執政時,它們會行使暴力的司法手段來「打擊異己與護航其貪腐弊案」;它們會行使說謊與造謠術來「遮掩其濫權與貪腐行為」。
這三個污鬼政黨,它們都是污鬼養出來的「專業的貪腐政黨」。它們裡的許多成員,他們知道如何地「行賄受賄、官商勾結、權錢交易、黑箱政治、關說司法、利益分贓、造謠抹黑、掏空國庫、掏空財政、掏空資源」等行為;他們都是熟悉政治奧步與貪腐門道的專業技術師。
這三個污鬼政黨裡的許多成員,他們都拜瑪門;他們崇拜名權利名位,他們崇尚權謀詭詐術,他們憎恨異己,他們是權力與金錢的貪婪者。
這三個污鬼政黨裡的許多成員,他們很會說謊與造謠,他們知道如何煽動群眾的仇恨情緒,他們知道如何煽動群眾行使仇恨暴力;他們都是一群穿著西裝的黑道分子。
這三個污鬼政黨在執政時,他們都會進行各種的集團性貪腐活動;「貪腐」不就是儒教龍文化圈裡的執政黨本質?
例如,在台灣的黨國政治與選舉政治體制下,執政黨必定貪腐;如果執政黨不集體貪腐,那麼它如何能支付龐大的各級人員選舉經費與造勢活動費用?那麼執政黨官員在議會說謊與瞎掰時,他們如何能有足夠的民代來進行護航與支持?
自1949年至今,台灣的執政黨與在野黨,他們一直在遵循著一種固定的「污鬼政治模式」;那麼這種固定的「污鬼政治模式」是什麼?
在《中華民國憲法》與「黨國政治」架構下,臺灣歷屆的執政黨一直就是最大的司法弊案與貪腐弊案集團;臺灣執政黨就是「黑暗司法與貪腐政黨」代名詞。
在《中華民國憲法》與「黨國政治」架構下,臺灣歷屆的在野黨就是「反執政黨黑暗司法與貪腐」的代名詞;臺灣在野黨一直在扮演「反貪腐、反弊案、反黑金、堅持司法改革、堅持國會改革」的角色。
在台灣的政黨輪替執政後,原來的在野黨成為了新的執政黨,它就立即變身成為了「新的黑暗司法與貪腐政黨」,它就會抵制在野黨的「反貪腐、反弊案、反黑金、堅持司法改革、堅持國會改革」等活動。
在台灣的政黨輪替執政後,原來的執政黨在成為了在野黨後;它就立即變身成了「反貪腐、反弊案、反黑金、堅持司法改革、堅持國會改革」的政黨。
那麼有人會問,在野黨在原來擔任執政黨時,它的民代(含立法委員)為什麼從不提出「反貪腐、反弊案、反黑金、堅持司法改革、堅持國會改革」議案,而卻要等到它成為在野黨後才會突然積極地作上述這些提議?
這是因為它在擔任執政黨時,它會專注在「進行集團性貪腐活動」與「利用司法護航自己的貪腐行為」;那些屬執政黨的民代(含立法委員),他們是既得利益與政治利益的分贓者,他們怎麼可能攻擊「屬自己的政黨與會經常提供好處給自己的執政黨」?
當它在擔任在野黨時,由於它曾是執政黨,因此它熟悉現任執政黨的所有貪腐弊案與黑箱司法操作門道;它會動員所有的民代(含立法委員)成為指控與反對「執政黨的貪腐弊案與黑暗司法」者,這些民代儼然成為捍衛社會正義與人民利益者。
那麼這些在野黨的民代,他們真的能反「執政黨的貪腐弊案與黑暗司法」嗎?他們難道不知道「所有的反執政黨的貪腐弊案與黑暗司法提案,它們根本都是無法成功的騙局」嗎?
他們當然知道這些都是騙人的反對活動,但是他們還是會繼續高喊「反執政黨所有的貪腐弊案與黑暗司法」;他們要以此來欺騙與洗腦選民,他們要以此來得到民意的支持與騙取下次選舉時的人民選票。
那麼台灣自1949年後,歷屆在野黨與在野人士所有「反執政黨的重大貪腐弊案與黑暗司法」,為什麼都必然會走向失敗的命運?
因為台灣自1949年後,台灣的「監察院、司法院各級法院、大法官、行政院法務部」等,它們都是執政黨任命的,它們都是執政黨的走狗與打手?
執政黨的走狗與打手,它們怎麼可能不為「所有的執政黨重大貪腐弊案與司法弊案」進行掩護與銷案?它們怎麼可能讓這些弊案在執政黨執政時期進入司法的審判程序?
註;台灣行政院法務部包括「司法行政檢察機關」(如最高檢察署與各級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各省市檢察分署與各地方檢察署等)、「司法行政調查機關」(如調查局、廉政署等)等。
台灣自1949年後,台灣的政治從沒有讓「司法獨立」過,因此歷任總統都不曾為其「所有貪腐弊案與司法弊案」承擔過「完全的罪責」與「應有的服刑」。
即使台灣在三次政黨輪替執政後,已有三位總統受到法院的起訴;然而,其結果總是由白手套代為坐牢,或者關6年40天后獲准保外就醫,司法都被收買了,司法都會開後門,司法都在收錢辦事,司法都象徵性地走了一個過場,為什麼會如此呢?
1949年後,台灣所有的執政總統,他們的手都不是乾淨的;在台灣政黨輪替執政後,他們要打擊前任總統的威望與勢力,他們會象徵性地起訴前任總統,但是他們怎敢真的審判前任總統的全部貪腐與司法弊案?那麼他們未來將要如何地面對未來政黨再次輪替執政後的審判呢?
臺灣雖然有不斷地政黨輪替執政,但是執政黨與在野黨一直在遵循上述的固定政治模式;自1949年至今,這種污鬼政治模式,它何曾改變過?這不就是污鬼一直在滲透與操控台灣的政治嗎?
如果台灣人不認真地接受基督的真理與光,那麼他們如何會拒絕這種拜鬼文化與黨國政治?如果台灣人不拒絕這種拜鬼文化與黨國政治,那麼他們如何能完全地回轉歸向神?
如果台灣人不能完全地回轉歸向神,那麼他們如何能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那麼他們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那麼他們如何能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呢?
●台灣民主政治的騙局
在台灣的儒粹文化與政治下,台灣的三黨政治就是黑幫互相火拼的政治;台灣的三黨代表了國民黨的藍粹、民進黨的綠粹、民眾黨的白粹,這三黨為了其政治利益,它們互相仇恨、搶奪、分利,有時兩在野黨也會因政治利益結盟來對抗執政黨。
台灣這三黨的心中只有政治利益,它們心中沒有神的慈愛與公義,它們心中也沒有選民;它們會假借為人民的利益來包裝其政黨的利益與貪腐的本質,它們的本質就是政治詐騙集團,這樣的政治充分體現了民主政治的騙局。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台灣的民主政治」是東亞大陸可以觀看與分析的活化石;當他們看完這有毒的活化石後,他們應該將它拋入垃圾堆裡,他們怎麼可以吃這石頭呢?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有人認為「台灣的民主政治」是東亞大陸民主政治的燈塔;然而,後儒共時代 ,任何一東亞大陸地區的人,他們若採行「台灣的選舉政治」,那絕對會是一場可怕的災難。
在儒教龍文化權裡,任何人想要引進現代憲政與民主政治到東亞大陸各地區都是有害的;你怎麼可以在有毒的土壤裡栽種「美國三權分立等憲政」呢?
在後儒共時代 ,東亞大陸各地區的人,他們應該先除滅其儒教龍文化與接受基督福音,否則他們如何能建立奠基在「敬畏神與遵神命令」的「美國三權分立等憲政」呢?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這來自大陸的儒教龍文化,它生出了《中華民國憲法》與「黨國政治」等毒瘤;它因此結出了許多台灣污鬼政治的果子。
儒教龍文化是根,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黨國政治」與「選舉政治」是果子;這根是有毒的,那麼它所結出來的果子怎麼可能不是有毒的呢?
「台灣的選舉政治」是建立在《中華民國憲法》與「黨國政治」架構下的罪惡政治;「台灣的選舉政治」是由一群拜偶像者,他們以撒銀子方式進行的選舉活動,它如何呈現「神的慈愛與公義」?
自1996年台灣人民直選總統後,台灣的五權憲法逐漸轉型成1權與5權對立的政治;即「立法權」對抗「總統權、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考試權。
然而,台灣的「立法權」如何能對抗「總統權」與總統所管轄的「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考試權」呢?台灣的「立法權」如何能對抗《中華民國憲法》與「黨國政治」所生出來的「濫權與腐敗政治」毒瘤?
台灣那些拜偶像的選民與拜偶像的政客,他們所進行的「選舉政治」,不就是污鬼的選舉活動?他們所建構的民主政治,不就是污鬼政治?
這污鬼政治,其本質不就是「黑暗、邪惡、謊言、暴力、仇恨、黑幫、詐騙、黑箱、貪污、腐敗」等政治嗎?
在後儒共時代 ,東亞大陸各地區的人,他們怎麼可以接受這種污鬼政治呢?他們怎麼可以承受這種污鬼政治的傷害呢?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主張台獨的人,他們若不敬畏神與不遵神的命令;那麼他們如何能在人格、意志、思想、靈魂、道德等上獨立?那麼他們如何可能獨立成功?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在後儒共時代 ,那些東亞大陸各地區主張獨立的人,他們若不敬畏神與不遵神的命令;那麼他們如何能在人格、意志、思想、靈魂、道德等上獨立?那麼他們如何可能獨立成功?
● 大型的邪教活動
二戰後,台灣已普及了教育,一般情況下,台灣人具有文明自制與秩序、對人友善與深富同情心等特質;這樣的台灣人不就是在展現神創造人的本性,即image of God嗎?
然而,當他們在參加大型選舉造勢大會、迎神、進香與廟會等活動時,他們卻經常會有各種異常與歇斯底里(Hysteria)的情況,這不就是那些拜鬼政客與廟會組織者在積極煽動嗎?這不就是邪靈在做工嗎?
這些迎神、進香與廟會等,包括了「抬廟宇神轎、神像繞境、進香、刈香、前往祖廟謁祖、王船醮儀、報馬仔、神將、什家將、宋江陣、八家將、官將首、舞龍舞獅、藝陣」等;這不就是群眾在拜邪靈的活動嗎?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熱衷於燒香、拜廟、拜偶像的選民與候選人,他們是鬼的兒女,他們是鬼在世界的代言人;他們經常會舉行大型選舉造勢活動與政黨發動的群眾運動。
這些鬼的兒女經常會以辦廟會的方式,來辦裡這些活動與運動;這些充滿了「族群仇恨意識與政治利益訴求」的活動與運動,它們是群鬼的兒女的活動,它們代表鬼的意志的展現,它們因此會呈現出類似於大型的邪教活動。
其判定的標準在於組織此大型活動的主要組織者和參與者。如果其主要組織者和參與者,他們心中有「神的慈愛與公義」意識,那麼這種大型活動就是屬於呈現「神的慈愛與公義」的活動。
如果其主要組織者和參與者,他們心中沒有「神的慈愛與公義」意識,那麼這種大型活動就是屬世界的活動,那麼它就是屬於追求「族群仇恨意識與政治利益訴求」的活動,那麼它就是屬於大型的邪教活動。
這些由拜鬼者所策動的活動與運動,它裡面充滿了人的「以自我為中心意識」;其中有許多的活動與運動裡,更充滿了族群仇恨與訴求政黨利益意識。那麼這些充滿了「族群仇恨與政黨利益」意識的活動與運動,它們的幕後力量代表什麼?
這些由拜鬼者所策動的活動與運動,它們不都是在彰顯拜鬼者心中之主的意志嗎?它們不都是在彰顯拜鬼者敬虔地順服鬼的行為?
那麼這些由拜鬼者所策動的活動與運動,不就是如同「三月瘋媽祖、五月迎城隍」嗎?它們同台灣每年三、四月的「拜媽祖偶像與迎媽祖偶像座駕」活動,有何不同?
這些充滿了族群仇恨與政黨利益活動與運動,它們的幕後權勢,不就是魔鬼嗎?這些參與的群眾,他們的心裡面有神的國與公義嗎?
這些充滿了族群仇恨與政黨利益活動與運動,它們類似於台灣的民間廟會,其中充滿了偶像與偶像崇拜的狂熱情緒,其本質不就是大型邪教活動?
如果這些活動與運動發生的目的是在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那麼它們就是蒙神喜悅的;如果這些活動與運動發生的目的並不在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那麼它們如何能蒙神喜悅?
當普遍的人不追求神的國與神的公義時,那麼他們所聚集的群眾活動與運動,代表什麼呢?
那些不追求神的國與神的公義的群眾活動與運動,不就是屬世界與追求世界價值的活動?這些由儒教龍文化所驅動的群眾活動與運動,它們能為人類成就什麼樣有意義的價值?
●龍後裔傳承的種族歧視意識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存在有藍綠的族群仇恨;藍綠代表兩種族群的意識,即「大中國沙文主義」(又名大中華沙文主義、大漢沙文主義)與「閩南沙文主義」。
「大中國沙文主義」支持「中華民國」與「中國國民黨」;它以1949年來從大陸來的人與其後裔族群為主,他們大都能說國民黨推行的「國語」。這「國語」是以「稍稍簡化、無入聲字的北京內城話」為基礎所發展出來的語言。
「閩南沙文主義」支持「台灣獨立」與「民進黨」;它以閩南人的後裔族群為主,他們大都能說或能聽閩南語。閩南語又稱台語。
藍綠之間代表了「中國國民黨」與「民進黨」的政黨利益衝突;藍綠之間充滿了族群仇恨與對立情緒,他們以仇恨與對立情緒來撕裂台灣的族群關係。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閩南人後裔吃的是儒教龍文化的毒,因此他們與漢文化一樣特別地仇恨與排斥異己;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的病毒暴發症狀嗎?
這不就是台灣藍綠長期仇恨與對立意識發生的根源?這不就是台灣藍綠無法彼此真誠地相愛與關懷的原因?這不就是台灣藍綠無法共同聯手行義的原因?
儒教龍文化裡沒有對異族與超血緣的「愛與關懷」,這樣的文化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嗎?這樣的文化能幫助人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嗎?
台灣的閩南人後裔,他們發明了一些用詞,這些用詞繼承了儒教龍文化的傳統;這些用詞裡充滿了其仇恨、排斥、輕蔑、鄙視等情緒。
台灣的閩南人後裔,他們稱荷蘭人為「紅毛、紅毛番」;他們稱客家人為「客郎仔」;他們稱來自大陸的人為「外省仔、阿陸仔、阿六仔、阿山仔」。
台灣的閩南人後裔,他們用各種名稱來羞辱台灣的原住民,例如「番仔、番婆、青番、蕃薯、番麥(玉米)、番薑(又名番仔薑,辣椒)、番茄、番荔枝(釋迦,荷蘭人引進)、番仔火(火柴)、青番薑(又名青番薑仔,青椒)、番頭切乎死(車要轉頭,將方向盤切到底)」。
台灣的閩南人後裔,他們的這些用詞,代表他們是閩南沙文主義者;他們同大陸人的「大漢沙文主義、大中國沙文主義、大中華殺人主義」等,都是同屬儒教龍文化的毒。
台灣的閩南人後裔,他們在閩南沙文主義意識下,他們稱來自大陸的掌權者為外來政權;他們稱台灣的閩南人後裔的掌權者為本土政權。然而,他們在面對原住民時,卻不自稱是外來政權。
台灣的閩南人後裔,他們與大陸漢人稱異族為「島夷、索奴、蠻子、侉子、老西兒、老西、老西子、胡人、胡瓜、胡琴、胡椒、胡蘿蔔、蒙古韃子、滿洲韃子、長毛兵、粵匪、回子、蛔蟲(對回族的蔑稱)、猿人(明清時對壯族的蔑稱)、小薩姬(對青少年維吾爾女性的蔑稱)、鬼子、鬼妹、鬼婆、鬼佬、小鬼子、洋鬼子、東洋鬼子、日本鬼子、美國鬼子、高麗棒子、南棒子、北棒子、二鬼子、紅頭阿三、印度阿三、台灣郎」與稱鄉下人為「鄉巴佬、鄉下佬、土包子、鄉下仔」等,有何不同?這些用詞豈不是出於排斥異族與異類的意識?
台灣的閩南人後裔與1949年後來自大陸的人,在他們的心中並沒有「一切的政權,其合法性都來自於神;一切的政權都必須符合神的公義原則」等意識。
從憲政內容與理念基礎的論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敵對國;那麼那些在「中華民國」任職者卻去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官方握手、開會與交流,這不就是叛國與通敵者的行為嗎?
從憲政內容與理念基礎的論述,那些支持「台獨」者,他們所主張的「台灣國」與「中華民國」是敵對國;那麼那些支持「台獨」者卻去「中華民國」任職,這不就是叛國與通敵者的行為嗎?
台灣的閩南人後裔所稱的「台獨」,其本質是「講台語的人在中華民國政權裡執政」;真正的「台獨」者怎麼可能願意在「中華民國」政權裡任職?
那些在「中華民國」政權裡任職的台獨支持者,他們不就是背棄「台獨主張」者嗎?他們不就是屬政治投機份子與說謊的假台獨者嗎?
●龍政權是邪惡政權
現在東亞大陸的龍政權是儒共政權,儒共政權是邪惡政權;儒共政權是儒教與共產主義政權結合後生出來的毒瘤。那麼共產主義政權是什麼呢?
共產主義代表邪靈,它是敵對全人類自由的惡者,它必因自己的惡而毀滅自己,它必因自己的不義而自己宣判自己的死刑;基督即將再來,它滅亡與崩潰的日子已不遠了。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儒教與共產主義已合成了儒共政權;這儒共政權代表了七種本質,即儒教專制思想、種族主義、共產主義、儒教帝國主義、儒教大一統意識、帝國殖民主義、軍事擴張主義。
從儒教龍文化與共產主義生出來的儒共政權,它是邪惡政權,它是全人類自由的重大威脅;它已成為了危害全人類和平與安全的魔鬼政權。
那麼人類各國人民與官員,他們應該如何看待此邪惡政權;他們怎麼可以悖逆神的慈愛與公義、背叛自由與人權、容忍邪惡政權、與惡者握手、與惡者為友呢?
● 抓著自己頭髮提高自己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無法透過批判與仇恨儒教龍文化來改變自己,人如何能透過「用自己抓著自己頭髮的方式,來提高自己」?
例如,讀線裝書的梁啓超發起廣民智與振民氣的新文化運動、讀線裝書的陳獨秀在五四運動時提倡「德先生」與「賽先生」、讀線裝書的魯迅主張「反封建、反禮教、反傳統,反迷信」、讀線裝書的吳虞高喊打倒孔家店與禮教吃人(講禮教的就是吃人的)、讀線裝書的李大釗與陳獨秀宣揚共產主義、讀線裝書的李石曾發動非基督教運動(1922-1927年)、讀線裝書的蔣介石倡導新生活運動、讀線裝書的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受儒共教育的學生發起了八九學運等。
這些讀線裝書的人,他們在努力地推動人在「理念、制度或器物」等文化上的變革,他們卻不推動人接受屬「理念、制度與器物」等文化母體的「基督的信仰」;他們最終能不走向永恆回歸黑暗與邪惡的專制文化道路嗎?
這些活動與事件不就是儒教龍文化的毒性內卷嗎?人如何能用儒教龍文化的毒性內卷來自我解毒與提高自己呢?
為什麼他們世世代代所發起的所有活動與事件,最終只能讓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繼續走「吃儒教龍文化的毒」的命運?
這不就是吸毒者,雖然口裡罵毒品,而自己卻繼續進行吸毒嗎?重點不在燒線裝書,而是拒絕線裝書裡的毒思想與接受基督的真理。
他們如何能用自己身上的污水來全面地清除身邊的污水?他們如何能用外來的污水來全面地清除自己身上與身旁的污水?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人與人經常會發生爭鬥,經常有人會在爭鬥中高舉正義的旗幟來攻擊他人;然而,他們的心中並沒有神,那麼他們如何能按神的旨意發出公義的聲音?
人若心中沒有神,那麼他心中就沒有神的律法;當人心中沒有神的律法時,他所發出的所有文化改革或革命、教育改革或革命、政治改革或革命、憲政改革或革命等聲音,它如何可能代表神的公義的聲音?
這正如在群蛇中,某蛇在攻擊其它蛇時會發出聲音,那發出聲音的蛇並不代表神的公義。唯有屬神的兒女,他們才能持守真理與為公義發出聲音;那些屬魔鬼的兒女,他們如何能持守真理與為公義發出聲音?
那些屬魔鬼的兒女,他們有再多的改革流血或革命犧牲,最終不都是白費的努力嗎?許多人因此死在假象的改革或革命裡,他們的血並沒有為基督與真理而流,而是為那些不信基督與真理的人而死。
他們的血表面上換來了改革的成功,實則是加固了獨裁專制的腐敗與司法不公政權,並沒有帶來一個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社會;他們的血表面上換來了革命的成功,他們推倒了一個獨裁專制的腐敗與司法不公政權,實則卻是迎來了另一個獨裁專制的腐敗與司法不公政權,並沒有帶來一個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社會。
楊深秀(1849-1898年)、楊銳(1855-1898年)、劉光第(1861年6-1898年)、譚嗣同(1865-1898年)、康廣仁(1867-1898年)、林旭(1875-1898年)、陸皓東(1868-1895年)、徐錫麟(1873-1907年)、秋瑾(1875-1907年)、林覺民(1887-1911年)、王叔鶴(1863-1912年)、王國維(1877-1927年)、林昭(1932-1968年)、鄭南榕(1947-1989年)等,他們為腐敗的龍文化改革與革命而死,這樣的死有實質的意義嗎?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無論是東亞大陸人或台灣人,他們的命運都不決定在人的手上;他們的命運都不決定在政治掌權者、改革者或革命者的手上,那麼他們的命運到底是由誰來決定呢?
那些不敬畏神與不遵神旨意者,他們如何能得著聖靈的內住?人若沒有聖靈的內住,他如何能完全地洞悉神是宇宙的最高統治者?他如何能明白神允許撒但攻擊那些不敬畏神與不遵神旨意的人?
啟示錄 4:11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箴言 16:4
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
羅馬書 9:22-23
但如果神想要顯出他的震怒,顯明他的能力,就以極大的耐心容忍那些承受震怒的器皿,就是他早已預備要歸於滅亡的器皿,那又怎麼樣呢?再者,如果這是為要將他那榮耀的豐盛顯明在這些得蒙憐憫的器皿,就是他早已預備要歸於榮耀的器皿上,那又怎麼樣呢?
詩篇 127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耶利米書 1:10
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為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
耶利米書 45:4-5
你要這樣告訴他:『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西番雅書 3:8
耶和華說:「你們要等候我,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聚集列邦,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他們身上。我的憤怒如火,必燒滅全地。
耶利米書 39:18
我定要搭救你,你不致倒在刀下,卻要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因你倚靠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但以理書 2:44
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
從這些經文可知,凡是不遵行耶和華旨意的人,耶和華會按其時間表來懲罰與滅絕他;凡是不遵行耶和華旨意的政權,耶和華會按其時間表來打碎滅絕它。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如何能明白「他們的詛咒、不幸、危機、苦難、災禍、動亂與戰爭等的,都是根源於他們的不敬畏神與不遵神旨意的罪」?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如何能明白「唯有他們決志敬畏神與遵神旨意,他們才能得著來自神的慈愛、祝福、保守、平安、喜樂、盼望與應許」?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需要的是先幫助人接受基督真理,而不是全身地投入推動各種的「文化改革或革命、教育改革或革命、政治改革或革命、憲政改革或革命」等活動。
● 在自家重複地攪動污水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任何人為的改革與革命,不就是在自家重複地攪動污水嗎?任何人為的改革與革命,不就是在自家努力推動污水內卷嗎?
當人的腦子裡裝滿了儒教龍文化的污水時,那麼他自己就是一潭死的污水;人若不下決心先進行清除自己身上的污水,那麼他要倚靠什麼活水來談改革與革命?
儒教龍文化就是污水,佛教與共產主義就是外來的污水,這三者污水的本質就是「以自我為中心」與「抬高自己如同神」;這三者污水的本質不就造神者嗎?這三者污水的理論不就是造神者編造的謊言嗎?
例如,代表儒教的孔丘崇尚「周禮」與尊「周天子」,他主張「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家無二主,尊無二上」;屬儒教的孟軻主張「天下定於一」;屬儒教的李斯主張「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儒教所倡導的「大一統」即「消滅各地的政權,由帝王一人統治天下」。這儒教不就是在人間造神嗎?
例如,悉達多自稱「天上天下,唯我獨尊」,那麼悉達多不就是在高舉自己為神了嗎?人可以用一套人的理論來自證為神嗎?悉達多在生前,他能使死人復活嗎?他若不能讓死人復活,那世人怎麼可以奉他為神呢?這不就是龍文化裡的造偶像與拜偶像文化嗎?
再如,儒共高喊「打土豪、分田地、窮人翻身」,那麼誰有權來做最高的決定?那不就是代表一小群團體的儒共嗎?他們不就因此成為社會的新階級了嗎?如此儒共不就可以假藉「人民」名義,成為掌有對眾人生殺大權的神了嗎?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裡的新假神取代舊假神,新假神繼續殘酷地壓迫與奴役人嗎?
然而,基督的真理不是屬世的,它是來自上面的唯一屬清潔的活水。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若不引進活的清水與排清死的污水,他們與其後裔未來如何能飲用乾淨的水?
那些終生追求體制改革與憲政革命者,他們崇拜「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但他們卻看不見「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的重要基礎是「敬畏神與持守基督真理」的信仰。
如果某國的人普遍沒有「敬畏神與持守基督真理」的信仰基礎,那麼他們所實行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它不就是一具屍體?這不就是現今美國的真實面貌嗎?
現世代的美國已被無神論、進化論、LGBTQ、同婚法、墮胎法、變性人法案、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等敵基督文化所綁架與轄制;在這敵基督文化掌權下,美國人如何能透過「三權分立憲政」來彰顯出「神的慈愛與公義」與呈現「基督的真理與光」?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的人,如果他們不肯認真地接受來自上面的基督真理與光,那麼他們如何能擺脫永恆回歸沈淪與滅亡的命運?那麼他們如何認知人類終極的天國與永生價值?
雅各書 3:15-16
這種智慧不是從上面下來的,而是屬地的,屬血氣的,屬鬼魔的。要知道,哪裡有嫉妒和爭競,哪裡就有混亂和各樣的惡事。
雅各書 3:17-18
唯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
約伯記 11:7
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
哥林多後書 4:4
對於他們,這世代的神把這些不信之人的心眼弄瞎了,使他們不能洞察基督榮耀的福音之光(the light of the glorious gospel of Christ);基督本是神的像(the image of God)。
腓立比書 3:8
不但如此,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損失,因為我把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看為是至高無上的。我為基督耶穌損失了一切,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約翰福音 14:21
那持續有(having)我的命令(commandments,directions),又持續持守(keeping)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翰福音 14:23
耶穌回答說:「如果有人愛我,他就會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會愛他,而且我們將要來到他那裡,並且在他那裡安置我們的住處。
約翰福音 16:13
只等真理的聖靈(the Spirit of truth)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into)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哥林多前書 2:9-10
然而正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沒有見過,耳朵沒有聽過,人心也沒有想過的。」但是神卻藉著聖靈向我們啟示了,因為聖靈洞察一切,甚至洞察神深奧的事。
從這些經文可知,屬地的人若不能全心全靈地接受基督的真理與光,那麼他如何能因此「與基督同住」?那麼他如何能因「與基督同住」而看見「屬天的榮光與智慧」?
2,聖靈內住的奧秘與大能
屬世的人若不能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行神的旨意,那麼他如何能因此得著「聖靈內住」?那麼他如何能因有「聖靈內住」而了解「屬聖靈的奧秘與大能」?
那些終生在地上爬動與互鬥的蟲子,它們如何能了解創造宇宙萬物的神的慈愛與公義?它們如何能了解創造宇宙萬物的神的心意與計畫?它們如何能了解自己與神的差距有多大?它們如何能知道地球與最遠的恆星距離280億光年(light-year)?
人唯有定睛跟隨基督與完全地倚靠神的話語,他才能抵擋與對抗這龍文化與其背後的權勢;唯有主耶穌基督與神的話語才能完全地消滅龍文化與其背後的權勢。
當人不認識基督真理與光時,他就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人若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他就不能得著聖靈內住與聖靈的寶劍。
人若不能得著聖靈內住,他就不能用聖靈之眼洞悉萬事,他就不能看見龍文化背後存在的龐大邪惡權勢;他就不能用「聖靈的寶劍--神的話語」來抵擋這奴役人與腐蝕人心的邪惡權勢。
● 屬靈的戰爭--神是光,光在掌權
詩篇139: 1-6
耶和華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 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你在我前後環繞我,按手在我身上。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
詩篇139:7-12
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 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我若說「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圍的亮光必成為黑夜」,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見,黑夜卻如白晝發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樣。
從這些經文可知,被造者人,無論他坐下,他起來,神都曉得他;他的行為如何能逃出神的細查與深知呢?
他若遵神的命令,他就能得著神的祝福與保守;他若不遵神的命令,他就必遭神的詛咒與降災。他往哪裡去躲避神的靈?他往哪裡逃躲避神的面?
猶大書 1:3
親愛的,當我竭力寫信告訴你們我們共同的救恩時,我不得不寫信給你們,勸勉你們要為那曾經交付聖徒的信心(faith)竭力爭辯。
哥林多前書 3:19-20
因為在神看來,這世界的智慧就是愚拙;原來經上記著:「神使智慧人落入自己的詭計中」;又說:「主知道智慧人的思想是虛妄的。」
箴言 25:28
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
以弗所書 6:12
因為我們不是與血肉之體搏鬥,而是與那些統治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以及天上邪惡的屬靈勢力搏鬥。
歌羅西書 2:8
你們要當心,免得有人用哲學和虛空的妄言把你們擄去;那些是出於人的傳統,出於世界的原則,而不是出於基督。
使徒行傳 13:10
又說:「你這魔鬼的兒子,你這公義的仇敵,充滿了詭詐和惡毒,你豈不停止顛倒主的正路(the right ways)嗎?
馬太福音 23:15
經文士和法利賽人哪,你們這些偽善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為了使一個人入教,走遍海洋和陸地,一旦那人成了教徒,你們就使他成為比你們加倍壞的欣嫩子谷之子。
G 1067: γέεννα-geenna;gheh'-en-nah,給'安娜;欣嫩子谷(Gehenna);Gehenna, a valley W. and South of Jer., also a symbolic name for the final place of punishment of the ungodly;名詞。
何西阿書 10:12
你們要為自己栽種公義,就能收割慈愛。現今正是尋求耶和華的時候,你們要開墾荒地,等他臨到,使公義如雨降在你們身上。
加拉太書 1:7-9
其實那並不是另一個福音,而是有些人在攪擾你們,想要篡改基督的福音。然而,就算是我們,或是天上來的使者,如果向你們傳講的福音,與我們先前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該受詛咒。我們先前說過,現在我再說:如果有人向你們傳講的福音,與你們先前所領受的不同,他就該受詛咒。
從這些經文可知,人必須要定睛在基督真理上,以免被龍文化所迷惑與腐蝕;龍文化以自我為中心,它抬高人與唯我獨尊,這樣的文化必然會導致人走向悖逆神與離棄神的道路,即永恆受詛咒、受災禍、滅亡的道路。
● 基督之光已來了
龍文化專門踐踏人的尊嚴、剝奪人的自由與追求幸福的權利;龍文化專門壓迫人與奴役人;龍文化專門引導人追求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龍文化專門誘騙人拜瑪門與出賣靈魂;龍文化專門讓人墮入永死的結局。
然而,無論龍文化多麼地黑暗與邪惡,無論龍文化的權勢多麼地囂張與巨大,它最終將被基督之光所摧毀與消滅;自從基督上十字架受死之後,這種基督之光摧毀與消滅龍文化的現象持續在發生至今,人類一直在見證這樣的事實。
那麼人類應該如何地面對這代表黑暗、邪惡、仇恨、暴力、謊言、屬世與死亡的龍文化?
人的視線若不完全地從龍文化移開而定睛在主耶穌基督上,那麼他如何能離開黑暗而能看見光、離開邪惡而能順服聖靈、離開仇恨而能愛人、離開暴力而能愛好和平、離開謊言而能認識真理、不愛世界而追求天國、離開永死而走向永生?
人若不走基督的道路,那麼他只能走龍文化的道路,那麼他就無異於走自毀與死亡的道路了。
以賽亞書 63:10
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他就轉做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
撒母耳記上 16:14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
從這些經文可知,當人悖逆神時,就會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儒教專門洗腦人悖逆神,因此生活在儒教圈裡的人,他們必然會受到龍文化的轄制。
基督的跟隨者應該如何面對龍文化
在龍文化圈裡,東亞大陸人如同被圈養在魚缸裡的魚;他們被封閉與圈養太久了,他們無法認識真理與看見光,他們因此無法做其它更好的選擇,他們無法想像離開魚缸後如何能存活?
因此,即使他們被大紅龍政權極度地壓迫與奴役,即使他們對現狀充滿了憤怒與抱怨,他們也不願意冒險離開魚缸去尋求新生活。
基督的跟隨者,他們是屬基督的人,他們不是屬世界的人,他們因此不會被圈養在龍文化圈裡;他們有機會認識真理與看見光,他們應該遵行基督的命令與意志,他們應該走出龍文化的黑暗圈,他們應該不遵行人的命令與意志,他們應該不受制於大紅龍的暴力與謊言文化。
基督的跟隨者,他們應該凡事學習主耶穌基督;他們應該活出基督的生命,他們應該學習「以主耶穌基督的行動方式」來面對龍文化。
馬太福音 22:18-21
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你們這些偽善的人!為什麼試探我呢?拿一個納稅的錢幣給我看。」他們就拿來了一個銀幣給他。耶穌問他們:「這是誰的像和名號?」他們回答說:「是凱撒的。」耶穌對他們說:「那麼,凱撒的歸給凱撒;神的歸給神。」
從這經文可知,主耶穌基督明確地指出「凱撒的歸給凱撒,神的歸給神」;即「屬世的歸給屬世,屬神的歸給屬神」。
● 認識自己的罪與回轉歸向神
主耶穌基督會全心全靈地按天父的旨意傳福音,主耶穌基督從沒有關注過羅馬帝國的龍文化;主耶穌基督也從沒有攻擊過羅馬帝國的各種敵基督行為。
主耶穌基督不會浪費時間批判與攻擊龍文化,屬龍文化的歸給龍文化,屬神的真理歸給神。主耶穌基督會全心全靈地關注神國的工作,即幫助人的靈魂得救;主耶穌基督不會關注屬世的工作,例如,用人的意志改變羅馬帝國的邪惡政治。
主耶穌基督會不斷地告訴人「認識自己的罪與回轉歸向神」;主耶穌基督不會企圖用「反對羅馬帝國政策」等政治訴求來改變世界。
近代ㄧ百多年來,儒教龍文化與歐美文化的衝突,它不是那些屬世的人所認為的「文明衝突」,而是屬靈的衝突;那些屬世的人如何能看清這屬靈衝突裡爭戰的核心價值?
那些不認識真理與看不見光的人,他們如何能明白這屬靈衝突的重要意義?他們如何能覺知唯有主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道路、真理與生命?他們如何能覺知唯有主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世界的光?
本文深入地剖析龍文化,其目的不是要批判龍文化與攻擊龍文化;其目的是要幫助人離開龍文化、接受基督真理,如此他才能住在基督裡、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在基督裡結出果子、因遵行神的旨意而靈魂得救。
「幫助人離開龍文化、接受基督真理」就是要「幫助人認識龍文化與拋棄龍文化,並幫助人看見基督之光、認識基督之真理、認識自己的罪、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遵行神的旨意」。
● 看見光與接受光
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要批評那些生活在龍文化裡的人,而是希望他們能認識基督真理與接受基督之光;他們唯有完全地認識基督真理與接受基督之光,他們才能從被龍文化綁架的苦境中解放自己與獲得靈的自由。
他們唯有完全地認識基督真理與接受基督之光;他們才能離開黑暗死蔭之地,不再成為罪的奴隸與死在今生的世界裡;他們才能因此敬畏神、認識自己的罪、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住在基督裡、遵行神的旨意。
他們唯有完全地認識基督真理與接受基督之光;他們才能因此看見光、接受光、以光潔淨自己、住在光裡、行走在光裡、成為光與興起發光;他們才能因此分別為聖、持守聖潔、成為聖潔;他們才能因此以基督的心為心、活出基督的生命、發出基督的馨香之氣、與神同住、與神同行、事奉神與榮耀神。
這世界文化的存在目的就是要人產生「你們便如神」的虛假意識,如此人就與神隔絕了;這不就是撒旦要人永遠地死在罪裡的目的嗎?
這不就是那些吃龍文化的人總是說「我要怎麼樣、怎麼樣」的原因?這不就是他們從不說「願神的旨意成就」、「我唯獨遵行主的旨意」、「我唯獨按主的旨意行事」、「主若願意,我才行事與行走」等的原因?
路加福音 14:26-27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凡是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4:8
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要敬拜主——你的神,唯獨事奉他。』」
羅馬書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約翰一書 2:15
你們不要愛世界,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物。如果有人愛世界,父的愛就不在他裡面了。
以弗所書 2:2
在其中,你們從前行事為人,是順著這世界的潮流,順著那空中勢力的掌權者,就是現今在那些不信從的兒女裡面做工的靈。
雅各書 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難道你們不知道,與世界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如果有人想要和世界做朋友,他就成了神的仇敵!
約翰一書 2:16
原來世界上一切肉體的欲望、眼目的欲望、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的。
基督的跟隨者必須披戴主耶穌基督與單一事奉神;他必須不愛世界、不與世界為友、不隨從世界的風俗、不順服空中的掌權者的首領、不受制於肉體的情慾、不受制於眼目的欲望、不受制於今生的驕傲,否則他如何能不死在世界裡?
當人離棄神與悖逆神時,他如何能有聖靈內住;當人沒有聖靈內住時,他如何能認知神的慈愛與公義?
● 當人沒有聖靈內住時
當人沒有聖靈內住時,他如何能如同神知道善惡?他所認定的善惡能等同於神所認定的善惡嗎?
馬太福音 16:22-23
彼得把耶穌拉到一邊,開始勸阻他,說:「主啊,千萬不可,這事絕不能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旦,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以賽亞書 64:6
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雅各書 4:6
不過他賜下更大的恩典,所以經上說:「神抵擋驕傲的人,賜恩典給謙卑的人。」
馬太福音 16:24
於是,耶穌對他的門徒們說:「如果有人想要來跟從我,他就當否定(deny himself)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然後跟從我。
從這些經文可知,人以為善的事情,在神看來是惡,因為人不體貼神的心意;人以為的善,其實都像汙穢的衣服,因為人都像不潔淨的人。
人常會因為自以爲的善行,而拒絕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他因此與神隔絕了。
人若「視自己大於神、自以為神、自以為義、自以為是、唯我獨尊、高舉自我、以自我為中心」;那麼他就必定驕傲,他不可能在神面前謙卑,如此他怎麼可能否定(deny himself)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然後跟從基督?如此神怎麼可能賜恩典給他呢?
人若吃龍文化,他就會「視自己大於神、自以為神、自以為義、自以為是、唯我獨尊、高舉自我、以自我為中心」;如此他如何能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行神的旨意?如此他如何能全心全靈地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凡是不認識神、離棄神、悖逆神者,他將陷入在神的詛咒與降災命運裡;這如同不行走在光中者,他將承受永恆的黑暗。那些選擇生活在龍文化圈的人,他們如何能逃脫黑暗與邪惡的攻擊呢?
凡是吃龍文化者,他們從出生那一刻起,就參加了集體排隊走向死亡的道路;那些吃龍文化者,他們如何能離開罪的引誘與綑綁?他們若不能離開罪的引誘與綑綁,那麼他們如何離開永恆的詛咒與災難?
他們若不能離開永恆的詛咒與災難,那麼他們如何能擺脫最後走向死亡的命運?他們若不能接受基督真理與光,那麼他們如何能敬畏神、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跟隨基督、成為新造的人、得蒙神拯救呢?
在這末日世代,世界各地的人,他們大都受大紅龍的統治,他們因此被迫必須吃龍文化;那麼他們將生活在什麼樣的世界裡呢?
3,你便如神
(1),視自己如同神
龍文化裡的「你便如神」意識會產生威懾人文化,它會讓人心生恐懼;龍文化裡的「以自我為中心」意識會產生自私自利文化,它會讓人只愛與關懷自己不愛與不關懷他人。如此,龍文化就會形成我族中心意識,它如何能不敵視異己與異族呢?
龍文化的本質是鼓勵人「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它是極權、專制、轄制人與奴役人文化的基礎。這不就是東亞大陸人一直走不出專制體制的原因?
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它不尊重人,它也不尊重人的權利,它專門剝奪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這不就是東亞大陸人一直走不出苦難與災禍詛咒的原因?
在龍文化圈裡的人,許多人仍然會經常展現出神賜給人的善性與良知;但是當他們被「以自我為中心」意識所完全地綁架時,他們經常會因此遺忘人的善性與良知,他們甚至會出賣自己的良知與靈魂而成為不擇手段追求「名利權位」的惡魔。
那些「以自我為中心」者,他們為了追求「名利權位」而狠心作惡,他們在家裡可能仍然扮演著慈父與良母的角色,他們在鄰里裡可能被認為是好人;但他們的這些行為,並不能抹去他們所做的一切惡與所犯的一切罪。
(2),不以神為中心的生命觀
唯有基督的真理與光才能摧毀邪惡的龍文化,才能將東亞大陸人從「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轉化成為「以神為中心」的意識;才能將東亞大陸人從屬世界與屬肉體的人,轉化成為屬天國與屬聖靈的人。
唯有基督的真理與光才能結出美國早期的憲政文化;美國早期的憲政文化尊重人與人的權利,它保障人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
然而,現今的美國憲政文化卻被敵基督文化所綁架;它背離了基督的真理與光,它因此容忍無神論、進化論、LGBTQIA、同性婚姻、變性人、墮胎、性開放(性解放)、批判性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 CRT)、批判性別理論( Critical Gender Theory, CGT)、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毒品合法化、BLM、零元購、有毒疫苗等邪惡文化。
如果現今的美國人不回轉歸向基督;那麼他們如何能平息神的忿怒?他們如何能不被神持續地詛咒與降災呢?
龍文化裡的「以自我為中心、唯我獨尊、自以為是、自以為義、等級制與群體」等意識,它們必然會導致產生獨裁、專制、排外、一言堂與大一統等邪惡的文化,它們會轄制人與奴役人;這獨裁與專制體制是建立在絕對的暴力、謊言、權謀詭詐、威權、洗腦人、消滅所有反對與異見者等基礎上。
龍文化是邪靈,它代表黑暗、邪惡、罪與謊言;住在龍文化裡,就等於住在黑暗死蔭之地;當那些住在黑暗死蔭裡的人不認識真理與接受光時,那麼他們的靈魂如何能離開黑暗與聖潔化?當人的靈魂不能離開黑暗與聖潔化,那麼他們如何能看見光與生活在光裡?
有什麼樣黑暗與邪惡的人民,就會生出什麼樣黑暗與邪惡的掌權者;儒教龍文化所定義的「中共、中國人、中國文化」,這三者是三為一的邪靈,這三為一的邪靈是儒教龍文化的必然產物。
在東亞大陸儒教圈裡,每一位被龍文化綁架與認同其邪惡文化的人,沒有一位是義人;他們之中,沒有一位受難者或被殺者是無辜的,因為「在黑暗大地裡落下的樹葉,每一片都是黑色的;在骯髒大地裡飄落的雪花,每一片必是不潔的」。
真理與光早已來了,主耶穌基督已為全地的人帶來了福音,許多人還不願意接受「基督就是唯一的真理與光」的事實;如果人不願意接受基督的真理與光,那麼他們如何能離開那永恆的黑暗死蔭之地與看見光呢?
如果東亞大陸人仍然硬著頸項不接受基督的真理與光,那麼他們將永遠被儒教龍文化所綁架,他們將永遠地活在黑暗死蔭之地裡,他們將永遠是屬邪靈的,他們的靈魂將永遠是污穢與不潔的;他們將永遠地被神詛咒與降災。
如果他們能夠認識自己的罪、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全心全靈地接受基督的真理與光;那麼他們將被光所潔淨,他們將成為神的兒女,神必保守與祝福他們;他們將在神的手裡受到神的保護,那麼誰能夠在神的手裡奴役與虐待他們呢?
在東亞儒教的龍文化圈裏,它只能不斷地生產各種屬黑暗、邪惡、暴力、仇恨、謊言、貪婪、嫉妒、恐懼、焦慮、等級制、專制、對立、衝突、殺戮等惡質文化;在龍文化圈裏的人,他們世世代代只能被異化成為崇拜統治者偶像與喜好對統治者喊「萬歲、萬歲、萬萬歲」的跪奴。
(3),屬邪靈病毒的基因
龍文化的真顏
1966年5月16日—1976年10月6日間,在東亞大陸發生的文化大革命,它徹底地展現了龍文化暴力與謊言等邪惡的本質。
在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發生文化大革命豈是偶然的?這種龍文化腐蝕與吞噬人靈魂的現象,從殷商至今,何時改變與停止過?
在這儒教龍文化圈裏,甲骨文裡的邪靈早已注入到了漢文字與儒教裡,漢文字與儒教因此承載了邪靈的基因與專制的病毒。
漢文字與儒教因此是專制幽靈的化身;這種專制幽靈的化身可以隱藏在任何種類的政體裡,即使最現代化的民主憲政也無法阻止它在其中混淆真理、發展吃人的病毒、腐蝕人的道德與靈魂、為惡、作惡。
(4),邪靈病毒基因
人類對這種漢文字與儒教裡的「邪靈病毒基因」的了解,仍然停留在初生兒認知的層次,因此無人能提出有效的治理方案;他們即使採行極端的「打倒孔家店」、「文化大革命」、「破四舊」、「火燒孔像」、「刨平孔墳」、「砸碎歌頌帝王的廟碑」、「搗毀神廟內的偶像」、「簡化漢文字」、「鲁迅苦大仇深式地狠罵與吶喊」等手段,也永遠無法除滅這漢文字與儒教裡的「邪靈病毒基因」。
人類不具有抗蛇毒的免疫力,唯有「蜜獾(honey badger)、蛇獴(又名貓鼬,mongoose)、王蛇屬(Kingsnake)、刺蝟(hedgehog)、負鼠(opossum)、加州地松鼠(California ground squirrel)、巨蜥(monitor lizard)」等才具備有抗蛇毒的免疫力。
當人被毒蛇咬了後,他需要抗蛇毒血清,而不是完全地倚靠自體免疫力;那些被毒蛇咬了的人,他們若想完全地倚靠自體免疫力來解毒,如同那些高喊「打倒孔家店」者,他們最終都會面臨死亡的命運。
哥林多前書 2:10-11
但是神卻藉著聖靈向我們啟示了,因為聖靈洞察一切,甚至洞察神深奧的事。除了人裡面的靈,到底誰知道人的事呢?照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
從這經文可知,唯有屬聖靈的人才能洞悉一切。唯有屬聖靈的人,他才能看出龍文化裡的蛇病毒;他才能了解這蛇病毒如何地偽裝與欺騙人、腐蝕人心、蠶食人的靈魂、引導人墮入火湖。
(5),唯有屬聖靈的人
唯有屬聖靈的人,他才能了解中了這蛇病毒者如何地摧毀人的特質(image of God)與使人靈魂死亡;他才能了解中了這蛇病毒者需要什麼樣的血清才能得救;他才能了解基督的話語是唯一能拯救這中了蛇病毒者的真理。
當人中了龍文化的毒時,他不能完全地倚靠自己的智慧與力量來進行「打倒孔家店」、「文化大革命」、「破四舊」、「簡化漢文字」等活動;他們不能倚靠這些方式來拯救自己,他們需要「基督的真理與光」來除滅自體裡的龍文化蛇毒,因為龍文化是屬毒蛇的病毒。
那麼東亞人要如何地除滅自己的身上的龍文化蛇毒呢?最好解決方法是完全地拋棄漢文字與儒教,而不是設計任何的改良與治理方案;東亞人必須「敬虔地接受基督真理」與「學習屬基督化的英文」,以此來完全地取代漢文字與儒教。
主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道路、真理與生命,人若不全心全靈地接受與跟隨主耶穌基督,那麼他如何能得蒙神的拯救?如果東亞大陸人不願意完全地拋棄這漢文字與儒教,並接受基督真理與英文教育,那麼他們將永遠無法逃脫漢文字與儒教裡的邪靈病毒基因的轄制與肆虐。
在這儒教龍文化圈裏,任何外來的屬光與真理文化,它們都會被這種屬黑暗與謊言的惡質文化所吞滅;那些堅定地持守神的愛與公義的人,他們身處在這種環境裡如何能不受到這吃人的龍文化所大逼迫呢?
所有生活在這龍文化圈裏的人,無異是生活在有毒的環境裡;這種有毒的環境,包括了人心是有毒的、人際關係是有毒的、食物是有毒的、生活用品是有毒的、所有事情是有毒的、謀生的方式是有毒的、居住環境是有毒的,人何必要選擇吃這些毒呢?人何必要與惡人為伍呢?
在這龍文化圈裏,大紅龍就可以無止境地「剝奪人的心靈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行動自由」等;大紅龍也會無止境地擴張自己的統治權,那麼龍文化裡的人如何能擺脫這專制與大一統的桎梏呢?
這龍文化裡的「唯利是圖」意識會產生騙文化,它會讓人無法建立誠信的社會;龍文化裡的「貪婪」意識會產生貪腐文化,它會讓人無法建立公義的社會。如此,龍文化就可以踐踏人的尊嚴、生命、自由、財產、人權、知情權與追求幸福權等,那麼龍文化圈裡如何能有真正的誠信與公義呢?
這些被迫吃這龍文化的人,他們必然會中了龍文化的蛇毒;那些中了龍文化蛇毒較深者,他們會因此成為邪惡、詭詐、仇恨、排外、嫉妒、威權、專制、欺騙與貪腐等文化的承傳者,他們永遠無法擺脫世世代代為奴的命運。
在儒教的龍文化圈裡,那些屬龍的兒女,他們學習的內容是學習當官、效忠主子、建構等級意識、追求名利權位、熟悉人際關係、擅長權謀詭詐術、支持華夷之辨、接受大一統意識;學習的目的是要當官與成為人上人。這樣的人何異於帝國統治機器裡的螺絲釘?
● 那些屬龍的兒女
在儒教的龍文化圈裡,那些屬龍的兒女,他們不追求真理與認識光,他們不學習自然科學與宇宙事理,他們不擅常求生技能與體力勞動;這樣的人,他們同那些足不出門與長年裹腳的弱女子有何差別?
在儒教圈大紅龍的威權與專制統治下,他們必須要不斷地出賣自己的靈魂與尊嚴,如此他們才能換取一點微薄的生存資源;他們被定位為奴,他們因此失去了純真、聖潔、愛心、善良、開朗、自信、理性、想像力、創造力等的特質。
這些被迫吃這龍文化的人,他們活在一個充滿了變態、扭曲、欺騙與黑暗的世界之中,他們被謊言所洗腦,他們被肉體與慾望所轄制,他們被罪惡所綑綁,他們一直在承受龍文化的腐蝕與鞭苔。
這些被迫吃這龍文化的人,他們與邪惡相處,他們容忍邪惡,他們最終將成為邪惡的一部分;他們都是災難與悲慘命運的等待者,他們永遠無法知道自己永恆悲慘命運與無止境災難發生的根源。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統治者不允許有啟發式與創造性的教育,他只允許一種單一性洗腦式的教化;單一性洗腦式的教化就是「統治者告訴你事物的結論,你必須完全地守規矩接受」;它不允許有人對統治者提出不同的意見,它也不允許有人對統治者的觀點提出任何的質疑。
在這儒教龍文化圈裡,大紅龍用「人的等級意識」與「專制意識」創建了「大一統」謊言;這「大一統」謊言完全地摧毀了所有被統治者的個體獨立尊嚴、道德、自由與思考能力,它將東亞的人異化成為酷愛下跪的奴。
東亞的儒教龍文化圈,包括了東亞大陸、日本、朝鮮、韓國、越南、台灣、東南亞使用漢文字區等地;這些地區的人吃了儒教龍文化後,他們都會因此被異化成為惡魔,他們都會自認為是「大中華」(謊言)的正統,這不就是日本曾侵略東亞大陸的原因?
儒教的大紅龍專門用漢文字來傳播各種龍文化的毒素思想;那些活在儒教大一統謊言裡的奴,他們沒有個體獨立的尊嚴、道德、責任、自由與思考能力。
那些被儒教大一統謊言異化的奴,他們無法認知人的榮耀與尊貴價值、無法尊重與關懷他人、無法產生愛鄰人如己意識、無法保護他人的權利、無法產生正義與公義意識、無法追求個體自由與幸福、無法產生科學創新。
在這龍文化圈裡,人的性命在魔鬼的眼裡與魔鬼帶來的天災人禍之前,如同螞蟻,毫無人的尊嚴與權利可言;在神的眼裡,人是榮耀尊貴的,當人離棄了神與悖逆神時,人就墮入魔鬼的網羅裡了,人的榮耀尊貴也就因此無法存在了。
4,龍文化的政治
在世界各國的龍文化裡,它只能產生骯髒的文化與政治;這種文化與政治的內涵完全是根植於人性中貪婪與腐敗,它因此永遠無法擺脫其黑暗與邪惡的本質。
在龍文化裡,政治權力的本質就是暴力與謊言,掌權者可以用其手中的權力決定人的生與死,因此在龍文化的政治裡,大多數的人會選擇順服權力而不是順服公義;這樣他們都將為了自己的眼前生存利益而成為龍之奴,他們因此不會為行公義而死。
在儒教龍文化裡,自從李斯為秦始皇制定了「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策略後,東亞大陸一直被儒教「大一統」政治體制所牢固盤據與掌控。
近代儒教傳承者又發明了「中國、中華民族、炎黃子孫、大漢民族(大漢沙文主義)、大中華意識(大中華沙文主義)、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謊言概念,以此來支持儒教的「大一統」體制與延續屬秦制的專制帝國。
儒教的「大一統」意識是反「個體的尊嚴、獨立思考、正義、自由、權利、私有財產、追求幸福」(Individual Dignity, Independent Thinking, Justice, Liberty, Rights, Private Property, Pursuit of Happiness)等的文化病毒;儒教的「大一統」意識也是「美國三權分立憲政」的抵擋者。
如果東亞大陸人不拋棄與摧毀這儒教的「大一統」意識,那麼他們如何能實行「美國三權分立憲政」?那麼他們如何能捍衛自己的「個體的尊嚴、正義、自由、絕對不可被剝奪的權利與追求幸福的生活」?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統治者大都採行獨尊儒術與商鞅的重農抑商政策,因此其生產力與工業化無法發展;2千多年來的統治者,他們看重的是維護與穩定其大一統政權,而不是專注在提高生產力與促進工業化來改善民生。
如果沒有近代西方文化進入東亞大陸,那麼東亞大陸可能還一直維持其王朝專制與農業生產型態的社會;那麼東亞大陸可能還一直無法提高生產力與促進工業化,也還保有其永遠貧困與落後的農業社會。
(1),大一統政權的必然反噬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王朝政權奉行大一統政治,這種政治可以透過不斷的領土擴張來構建最大規模的獨裁專制體制;這種大一統政治體制的最高掌權者,如果他缺乏掌控與管理能力,那麼他最終會成為王朝政權的終結者,如秦二世胡亥。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每一「大一統王朝」最後都會有一位類似秦二世胡亥的最高掌權者,來成為王朝政權的終結者;這不就是大一統政權的必然反噬嗎?
如果東亞大陸人還不拋棄儒教龍文化而接受基督真理,那麼他們將要倚靠什麼來再次面對大一統政權崩潰的結果?
(2),儒教龍文化圈的政治型態
儒教大一統帝國王法
大清帝國、1912-1988年(蔣經國死)的中華民國、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等,這三者都是屬儒教大一統帝國的政權。
這三者政權都堅持王朝帝制的獨裁專制政治,它們以一人王天下,它們對內實行帝國主義的殖民政策;它們經常以殘酷的手段統治、洗腦、踐踏、鎮壓、逼迫、剝削與奴役人民。
那些奠基在「儒教大一統帝國意識」所建構的滿清《欽定憲法大綱》、《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它們算是什麼類的憲法?
它們不就是儒教帝國的王法?它們不就是專制王朝假借憲政統治人民的緊箍咒與鐵枷鎖嗎?它們不就是閹割人自由與權利的專制王法?它們不就是反「美國式三權分立的憲政」?
人怎麼可以買獸穿的鞋子?獸鞋不論如何地整容與修改,它都無法成為合人腳的鞋子;《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獸鞋,人怎麼可以穿獸鞋?
東亞大陸人必須廢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台灣人民也必須廢除《中華民國憲法》,否則兩者的人民不論多麼努力地進行任何的憲政改革與政治改革都是扯淡(胡扯)。
(3),以自我為中心的政治型態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人會以自我為中心,人因此會被私欲所轄制,人因此會走向唯我獨尊與唯利是圖的道路,如此政治體制中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與媒體權等就永遠無法完全地獨立。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政治體制中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與媒體權等為掌權者所控制,這四權因此永遠無法獨立,這四權因此永遠無法呈現出「神的慈愛與公義」。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這四權的本質就是人的政治;人的政治會充分地呈現出人性的惡與貪欲,人的政治因此就成為了人爭奪利益與利益交換的舞台。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這四權無法制約掌權者的權力,它們最終只能成為掌權者維護利益與遮掩貪腐的工具;掌權者會利用政治與制度來欺騙人民與謀求其利益。
在龍文化裡,法律與司法一直都是執政者滿足私欲與維護權力的工作。法律與司法一方面是執政者進行收刮民財與聚斂非法資金的工具;法律與司法另一方面是執政者進行打擊異己與掩護貪腐的工具。
(4),大漢種族帝國主義
儒教龍文化宣揚「人的自我中心」意識;儒教龍文化又宣揚「我族中心、華夏中心、貴華夏賤夷、用夏變夷、尊漢鄙夷、華夷之辨、華夷秩序、夷夏之防、稱王天下、四夷咸賓、排外、天朝王國、仰承天命、大一統」等意識,於是產生「大漢種族沙文主義」(Great Hans racial chauvinism)。
「大漢種族沙文主義」,即「華夏種族中心、大中華種族中心、大中國種族中心」等虛假意識;那麼「大漢種族沙文主義」與「儒粹種族帝國主義」,兩者有何關係?
「大漢種族沙文主義」的本質就是「大漢種族帝國主義」,其目的在推行「儒教的大一統政策」;「儒教大一統」就是「儒教帝國主義」。
「儒教帝國主義」要強迫不同種族的人接受「全盤漢化」;如「儒共帝國」殖民「圖博人、維吾爾人、南蒙古人、滿洲人」等。
「大漢種族沙文主義」結合了「社會主義」就是「儒粹種族帝國主義」。「儒粹種族帝國」不就是1949年至今的「儒共帝國」嗎?
「大漢種族帝國主義」包含了「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天下一家,何分彼此」、「余其宅茲中國,自兹乂民」、「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暱,不可棄也。」、「夫天下一統,華夷一家,何有彼此之間」、「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皆依朕如父母」、「中國道理無窮,文義深奧,非爾等西洋人所可妄論。」等屬自戀的意識。
「大漢帝國主義」包含了「四夷之民長有重譯而至,慕中華之仁義忠信,雖身出異域,能馳心於華,吾不謂之夷矣。」、「中國之民長有倔強王化,忘棄仁義忠信,雖身出於華,反竄心於夷,吾不謂之華矣。」、「惠此中國,以綏四方」、「聖王之制,施德行禮,先京師而後諸夏,先諸夏而後夷狄。」、「地必待中,是故三代必居中國。」、「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於夷者也」、「師夷長技以制夷」等屬驕傲的意識。
「大漢帝國主義」包含了「不以中國從夷狄,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今方普天率土,天朝皇明為尊,實上天之元子,為華夷之正主,九夷八蠻,各受封貢」、「禮一失則為夷狄,再失則為禽獸。」、「裔不謀夏,夷不亂華」、「夷狄譬如禽獸,得其善言不足喜,惡言不足怒」、「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等屬自大的意識。
「大漢帝國主義」包含了「尊王攘夷」、「夫天處乎上,地處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國,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國內也。」、「聖人恐人之入夷狄也,故《春秋》之法極謹嚴,所以謹嚴者,華夷之辨尤切切也。」、「夷狄用中國之禮則中國之」、「凡天子者,天下之首,何也?上也;蠻夷者,天下之足,何也?下也。」、「帝王以天下為一家」、「東夷、南蠻、西戎、北狄皆化外之民」等屬唯我獨尊的意識。
「大漢種族帝國主義」包含了「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態,不與華同。」、「夷狄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強必寇盜,弱而卑伏,不顧恩義,其天性也。」、「夷狄不可以中國之治治之也,譬如禽獸然。」、「夷狄,禽獸也,畏威而不懷德。」、「戎夏不雜,自古所戒,夷狄無信,易動難安,故斥居塞外,不遷中國。」、「夷狄只知其母而不知誰為其父,雖得天下,立法治民與禽獸無異。」、「戎狄獸親,不以義親,強則侵暴,弱則內附」等屬仇夷的意識。
「大漢帝國主義」包含了「王者執一,而為萬物正。軍必有將,所以一之也;國必有君,所以一之也」、「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執一,所以摶之也。一則治,兩則亂。」、「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春秋》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莫我敢承。」、「千官肅事,萬國朝宗。」等屬獨霸的意識。
「大漢帝國主義」包含了「天朝王國,君臨天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此萬世之一時也。」、「《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聖王之業,四夷賓服,萬國來朝」、「每歲正月,萬國來朝」等屬王天下的意識。
●「中華民族」是漢種族的統戰工具
《資治通鑑》裡,唐太宗曾說:「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皆依朕如父母。」;因此,清朝之前的「中華」一般是指「儒教帝國政權統治的區域」。
「中華民族」是梁啟超編造與偽造出來的概念。梁啟超的「中華民族」有兩定義,即「漢種族」與「多種族混合而成」;他內心的概念實則是「希望以漢種族統治多民族」。
1905年,梁啟超在《歷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文中,使用了七次「中華民族」(又稱「華族」)的名詞;他在此文說:「今之中華民族,即普遍俗稱所謂漢族者」、「我中國主族,即所謂炎黃遺族」、「中華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實由多民族混合而成」。
清代雍正編著的《大義覺迷錄》,其中提到「舜為東夷之人,文王為西夷之人,曾何損於聖德乎?《詩》言『戎狄是膺,荆舒是懲』者,以其僣王猾夏,不知君臣之大義,故聲其罪而懲艾之,非以其為戎狄而外之也。若以戎狄而言,則孔子周遊,不當至楚應昭王之聘。而秦穆之霸西戎,孔子刪定之時,不應以其誓列於周書之後矣。」
其中又提到「且自古中國一統之世,幅員不能廣遠,其中有不向化者,則斥之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玁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為夷狄可乎?至於漢、唐、宋全盛之時,北狄、西戎世為邊患,從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臨天下,并蒙古極邊諸部落,俱歸版圖,是中國之疆土開拓廣遠,乃中國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華夷中外之分論哉!」
雍正在《大義覺迷錄》裡,他以「華夷之辨固不可以地言、皇天無親與惟德是輔(順天者昌,順天理,應天順時,通達大義)、我朝天命民心所歸(我朝既仰承天命)、大德者必受命(惟有德者可為天下君)、我朝世德之隆得統之正、清兵是救億萬生靈於水火之中的仁義之師、天下一家、君臣之大義(君臣父子之大倫,尊君親上與慎守法度)、扶植綱常(識綱維)、知禮法、盡人倫、駁封建論、中國一統之世(大一統)、我朝大一統太平盛世(大一統之在我朝)」等觀點來論證大清是代表「華」與「中國」的正統。
雍正所說的「華」與「中國」,其合併兩詞後即為「中華」;雍正用各種儒教模式的謊言論述來證明自己是代表「中華」的正統政權。
清朝末年,清朝統治者接受漢人的建議推動「變法維新、立憲運動」與接受「五族共和」的概念;清朝末代皇帝又在遜位詔書中說,「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
清朝統治者表達了清朝想以「滿種族來統治其它種族」的「中華」意識。然而,滿清退位後,漢人的「中華」與滿清的「中華」的內涵是不同的;漢人的「中華」是「以漢種族人統治其它的種族」。
梁啟超編造與偽造出來的「中華民族」概念,它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定義的「中華民族」概念是不同的;「中華民族」實質上是「中華種族」,它一直是一個虛擬的概念與謊言,它一直是隨著時間不斷地在發展與改變其內含的概念。
1905年8月20日,孫文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口號;其目的是要推翻大清帝國,建立由漢種族掌權的新帝國政權。他們的心裡一直充滿了對滿種族的仇恨。
1905年8月20日,中國同盟會在東京召開成立大會,大會通過孫中山起草的《同盟會宣言》和《同盟會對外宣言》。
《同盟会宣言》的內容,摘錄如下:
「驅除韃虜。今之滿洲,本塞外東胡,昔在明朝,屢為邊患;後乘中國多事,長驅入關,滅我中國,據我政府,迫我漢人為其奴隸,有不從者,殺戳億萬。我漢人為亡國之民者二百六十年於斯!滿洲政府窮凶極惡,今已貫盈,義師所指,覆彼洲漢軍人等,如悔司來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殺無赦!漢人有為滿奴以作漢奸者,亦如之。」
「恢復中華。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中國之政治,中國人任之,驅除韃虜之後,光復我民族的國家。敢有為石敬瑭、吳三桂之所為者,天下共擊之!」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後,1911年12月29日,來自「直隸、奉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等的17省代表,他們在會議以16票選舉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
1911年12月29日,在南京建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所定義的「中華民族」;它同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建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定義的「中華民族」,其內容是不同的。
1911年12月29日後的「中華民族」概念,它是隨著時間任由漢人隨意化妝的概念;這完全根據漢人政權統治的區域而定,只要是漢人政權統治區域下的人,他們就自動成為了「中華民族」,這是多麼奇怪的邏輯與定義?
「中華民族」是「漢人建立大一統帝國政權」的統戰工具;例如,當漢人帝國政權征服圖博人後,圖博人就因此是「中華民族」了,他們曾徵求過圖博人的同意了嗎?
「中華民族」是漢人以自己的意志強加在他人身上的概念,它代表儒教龍文化的大一統帝國主義,它不就是儒教龍文化用來轄制他人意識的工具與謊言?
「中華民族」不就是等於殺豬場主人蓋在所有圈養與待宰豬身上的印記了嗎?
● 儒粹法西斯帝國的宣言
孫文在《三民主義·民族主義·第六講》說,「我們要將來能夠治國平天 下,便先要恢復民族主義和民族地位,用固有的道德和平做基礎,去統一世界,成一個大同之治。這便是 我們四萬萬人的大責任。」
這段文字裡的「去統一世界,成一個大同之治」,這不就是鼓勵漢種族要去大一統全世界?這不就是儒粹帝國主義的宣言?
● 為殺人嗜血的儒粹帝國獻詞
在儒共帝國裡,儒共王朝裡的人民盛行朗誦這首「滿江紅」的詞;朗誦者與聽眾都會因聽見其殺人嗜血的詞句而熱血沸騰,他們等於將自己的靈魂賣給了血魔,否則他們怎麼可能如此地支持其仇恨異族敵人意識與慷慨激昂?
「滿江紅」:怒髮沖冠,憑欄處,瀟瀟雨歇。擡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
這首詞是「南宋與蒙古帝國戰爭時期的某文人」,他以岳飛的名義所偽造的詞;岳飛曾與金兵作戰,但是他從未與匈奴作戰,那麼岳飛何來對「匈奴」的仇恨?
這首詞裡充滿了對異族的仇恨,作者甚至吶喊「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這不就是鼓勵人吃敵人肉與喝敵人血嗎?這不就是為那儒教政權吶喊「殺人嗜血」嗎?人怎麼可以如此地邪惡呢?
這首詞不就是等於在描寫儒共大屠殺圖博人、南蒙古人、維吾爾人、雲南回族(1975年)嗎?這不就是儒共大屠殺異族嗎?
儒共不斷地以戰爭威脅台灣,有人甚至喊出「留島不留人」;那麼朗誦這首詞者,他不就是等於在為殺人嗜血的儒粹帝國政權獻詞嗎?
● 儒共帝國的恐怖主義
2005年,遲浩田在《戰爭離我們不遠,它是中華世紀的產婆》講話裡說,「我們黨的民主集中制就是建立在大一統傳統的基礎上。......所以我們不惜打第三次世界大戰,也要帶領人民走出去,保證我們黨的領導地位。無論如何,我們中國共產黨是不會退出歷史舞臺的!我們寧肯要這整個世界甚至整個地球與我們黨共存亡也不會退出歷史舞臺!現在不是有什麼『核捆綁』理論嗎?就是說核武器把整個世界的安全捆綁在一起,要死大家死到一起。我看事實上還有另一種捆綁,就是我們黨的命運與整個世界的命運捆綁在一起,如果我們共產黨完了,中國就完了,世界就完了。」
毛澤東在《1955年會見赫魯曉夫時的談話》時說,「第三次世界大戰如果爆發,我建議蘇聯假裝坐觀,由我來帶領中國人民把美國軍隊吸引到中國戰場,我們同美國軍隊打常規戰。戰爭擴大滾雪球,然後我們假裝敗退,逐步把美國軍隊引入中國內地,使美國軍隊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中,從而迫使美國向中國戰場投入主力軍隊。當美國將主力軍隊投入中國戰場後,請蘇聯向中國戰場突然投射原子彈,將美國主力軍隊一舉殲滅在中國的戰場上。這樣的一場世界大戰中國可能會死掉四億人口。但是中國用三分之二人口的犧牲,卻換來一個大同的世界還是值得的。死掉四億人,還剩兩億人,用不了多少年,中國就又可以恢復到六億人口了。」
● 少年中國學會
1918年6月30日,王光祈、周太玄、陳愚生、張夢九、曾琦、雷寶菁和李大釗7人;他們模仿意大利革命家馬志尼建立的「少年意大利」,他們因此創立了「少年中國學會」。
1918年,李璜於北京參加少年中國學會;中國學會裡有不同的思想。
例如,李大釗、鄧中夏、黃日葵、毛澤東、惲代英、趙世炎、高君宇、劉仁靜、毛澤東等人主張馬克思主義與社會主義;李璜、曾琦、左舜生、余家菊、陳啟天、何魯之、張夢九等人主張國家主義,他們認為社會主義不合國情。
1919年3月,李璜去法國巴黎大學留學。在法國期間,李璜與同赴法國留學(在巴黎社會學院旁聽)的曾琦等組織「巴黎通訊社」,發文鼓吹國家主義。
1923年,李璜與曾琦編著《國家主義的教育》,主張「國家主義」;他們受德國納粹思想(National Socialism, 簡稱納粹Nazi)影響,因此主張國家主義;他們的左派與種族集體主義思想催生了儒粹國民黨法西斯政權與儒粹共產黨法西斯政權。
李璜主張的「國家主義」,他主張國家要主導經濟活動,國家應該要通過計劃經濟來建立國有企業,或者由政府機構直接參與所有的經濟建設。這不就是德國的納粹模式嗎?
納粹(Nationalsozialismus,即國社主義,簡稱Nazi)即「種族主義+社會主義+國營企業」;納粹是法西斯主義,它強調政府中央集權至上,它將國的地位置於所有其它事物之上。
李璜等人是儒教思想者
1923年12月2日,李璜、曾琦、李不韙、張子柱、何魯之、胡國偉、黃晃、梁志尹等在巴黎近郊的玫瑰城共和街」組建中國青年黨;其目的在宣傳「國家主義」。
1924年10月10日,李璜與曾琦、陳啟天、張夢九、左舜生,余家菊等在上海創辦了《醒獅》周報,他反對國民黨聯俄容共的策略,他主張「國家主義」。
1925年,中國青年黨中央黨部於從巴黎移到上海,這使青年黨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有更多人了解了「國家主義」。
陳啟天不曾到德國留學。中國青年黨領導人李璜、曽琦等留學法國,他們與陳啓天在上海創辦中國青年黨的機關報《醒獅》。
陳啟天災「中國青年黨的機關報《醒獅》」裡發文主張,國家主義的教育宗旨在於凝成國民意識,發揚中國文化,促進國家的獨立與統一;教育是一種國家主權、國家事業、國家工具、國家制度,號召收回教育權運動,並抵制馬列主義的傳播;國家教育的宗旨,第一要養成國民,第二要養成愛國國民,第三要養成以國家為前提之愛國國民。
陳啟天的「凝成國民意識」就是「凝成儒粹種族國的國民意識」;他的「發揚中國文化」就是「發揚儒教龍文化」;他的「促進國家的獨立與統一」就是「建立大一統的龍帝國」;他的「教育思想」就是「儒粹的洗腦教育」。
陳啟天的「收回教育權運動」就是「讓儒粹政權的教育部管控自由思想的基督教育」,就是「用人的手取代神的手來管控教育」,就是「恢復儒粹的洗腦教育來抵制天使文化的自由創造性教育」。
陳啟天的「收回教育權運動」就是「要用儒教的落後文化來壓制基督的高度文化」;他的教育思想就是大紅龍用來吃人靈魂的詭計。
大紅龍要用「收回教育權運動」來恢復儒教龍文化;大紅龍要用它來阻止基督的真理與光思想;大紅龍要用它來殺死東亞大陸即將出現的常春藤聯盟大學。
陳啓天是近代東亞國家主義的倡導者,他反三民主義,反共產主義,支持北京政府的吳佩孚、孫傳芳,對抗中國國民黨及中國共產黨;陳啟天吃的是大紅龍的毒奶,他思想上的毒危害了東亞大陸人。
● 儒粹政治
國民黨與共產黨,這兩黨受「儒教種族意識」與「少年中國學會」(1919-1925年)裡的「曾琦、李璜、陳啟天、左舜生、余家菊等人的國家主義思想」影響,因此發展出了儒粹政黨、儒粹政治、儒粹憲法。
奠基在黨國政治的《中華民國憲法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儒粹憲法」。
凡是在這兩憲法架構下的政治就是「儒粹政治」;凡是在這兩憲法架構下的政黨就是「儒粹政黨」。為什麼如此說呢?
《中華民國憲法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儒教+儒教種族主義+社會主義+國營企業」,因此是「儒粹」,即「儒教型納粹」。
在這《中華民國憲法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因此產生了「儒粹專制、儒粹種族主義、儒粹政黨、儒粹政權與儒粹政治」等毒瘤。
儒教的「天無二日與民無二王、尊王、王專制、王天下、秦制、中央集權、大一統」等思想;它們同納粹的「獨裁專制」有思想相容性。
《論語·季氏》第十六篇:「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儒教同「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等有思想相容性。
儒教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君王家天下」與「天下為一人一姓的天下」等思想;它們同納粹的「國有企業」有思想相容性。
在《中華民國憲法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構建的黨國政治下,任何政黨進入此憲法結構裡,它如何不被黨國政治所鎖死而在執政時成為貪腐政黨?
美國不同於納粹,美國不實行社會主義政治,美國的國有企業很少;美國的國有企業非壟斷性企業,它們無法够透過股票上市獲取資金。美國聯邦政府管理的企業主要有八類,如下:
全國郵政、國土管理(如森林保護和國家公園管理);部分電力,如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的電力;運輸(如鐵路客運)、航天、軍用航空運輸與空中管制;保險,如受理房屋保險、航運保險、股票市場保險、老年人退休金保險等;醫療衛生(如退伍軍人醫院)、工業(如政府的印刷廠與軍事工業)與環境保護等。
● 儒粹政治的憲法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國共兩黨所主導的《憲法》是現今兩岸人民實行儒粹政治的原因;現今兩岸人民都被「民主政治」的謊言所洗腦,他們因此不知道如何地限制黨國政治掌權者手中的權力,這嚴重地導致了政治濫權與腐敗的必然情況。
如果東亞大陸人不接受基督真理與奠基在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那麼現在的台灣儒粹政治就有可能是未來東亞大陸的政治呈現形態。
如此東亞大陸人就會如同現在的台灣人一樣;他們一直陷入在政治痛苦深淵的泥沼裡,他們一直走不出永恆回歸「政黨相互仇恨與貪腐政治」的黑暗幽谷。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各政黨都會高喊司法獨立;但是當某政黨取得總統權後,執政黨就會實行黨國政治,執政黨就會將司法當作維護利益與遮掩貪腐的工具,執政黨就不再談論推動司法獨立了。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選民與各政黨人員都看見了「司法改革」的重要性與迫切性;但是這些高喊「司法改革」者,他一旦執政後,他就會將「司法」變成了為己所用的「司法怪獸」。那麼「司法怪獸」是什麼呢?
這些花了很多錢選舉的人,他因選舉勝利而成為了執政者,他為了盡快聚斂資金與進行貪腐活動,他就會豢養「司法怪獸」;「司法怪獸」就是「司法要加強保護官商勾結的貪腐集團活動」、「司法要加強為官商勾結的貪腐集團護航」與「司法要加強為官商勾結的貪腐弊案買單」。
台灣人長期地容許惡質的選舉文化存在,那麼他們在選舉後,他們難道不須要用自己的納稅金來為「那花巨資選舉而取得權力的執政黨貪腐行為」買單嗎?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權力會使人腐化,權力會使貪婪者瘋狂;那些因花巨資選舉而得勝的人,他們成為了執政者;他們因此可以掌控龐大的國資源,他們因背負著巨額的選舉債務,他們需要盡快用權來生錢,那麼他們將會如何做呢?
他們會變成飢渴錢的強盜,當他們看見了龐大的國資源時,他們將如同強盜進入了金庫,他們的貪婪本性使他們成為了貪婪的偷盜者。這種理解執政黨的貪腐情況,台灣選民難道不清楚嗎?
在台灣的惡質政治裡,國會與各地方議會的民意代表,他們監督政府各部門的主管如同警察抓小偷;執政黨所掌控的政府成員如同竊國的小偷團伙,國會與各地方議會民代如何能抓完這群如同泉湧的貪婪小偷?
從1949年至今,為什麼一直是如此呢?這不就是「黨國政治、納粹體制(社會主義與國營體制)、五權憲法、總統權獨大、《中華民國憲法》」等毒瘤所造成的嗎?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國會與各地方議會裡只會有一些微小的聲音來反對執政黨的濫權與貪腐;但這些微小的聲音卻永遠無法改變司法黑暗與司法不獨立的根本事實。為什麼會如此呢?
在台灣的任何憲政改革或國會改革,它若不是建立在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那麼它就是在拜制度的偶像與為私欲效力;它若不是導向建立美國的三權分立憲政,那麼它就是胡扯與屬騙人的戲碼。
從1996年3月23日至今,台灣人一直在在玩弄這種政治改革的胡扯遊戲,因此司法權一直是執政黨掩護為惡、作亂、濫權用貪腐的工具。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大多數的人拜偶像與追求瑪門,他們因此沒有來自上面的公義力量的引導與制約;他們的政治因此成為了追求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的活動,他們的靈魂裡因此沒有追求「神的慈愛與公義」的本質。
人若心中沒有基督,那麼他怎麼可能全心全靈地追求基督的道路、真理與生命?那麼他怎麼可能離開瑪門的綑綁而活出基督的生命?
基督的生命代表神的慈愛與公義,人怎麼可能不透過全心全靈地遵神的旨意而了解其寶貴的真義與內涵?
以賽亞書 55:8-9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申命記 28:1-6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裡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蒙福。 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蒙福。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
申命記 28:15-19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裡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 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受咒詛。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受咒詛。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
詩篇 33:12
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
彼得前書 2:9
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民數記 14:18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惡(iniquity)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 台灣的拜偶像文化
2019年,某總統候選人1天拜廟20多處,後來因此當選總統;這樣的人能一天出賣20多次靈魂給魔鬼,這樣的人如何能不是魔鬼為害人的工具?
台灣的那些拜偶像與拜廟者,他們無論是總統、市長、縣長、選民,他們不就是與魔鬼交易者嗎?他們不就是台灣宗教、文化、教育、政治、族群、選舉、社會等亂象發生的根源?
那些經常拿香拜廟、拿香拜鬼、拿香拜偶像、行邪術、行巫術、交鬼、占卜、算命、過陰者;他們行這些事,他們都犯了離棄神與悖逆神的罪,耶和華如何不憎惡他們?
這樣的人就是魔鬼的兒女,當他參加選舉活動時,他豈不會為選舉帶來神的詛咒與降災?當他參加競選後取得了權力,他豈不會在政治上帶來神的詛咒與降災?
台灣的拜偶像文化,它不就是台灣宗教、文化、教育、政治、族群、選舉、社會、司法、治安等裡的毒瘤?
台灣的拜偶像文化,它不就是導致台灣政客喜歡濫權、說謊、造謠、抹黑、煽動族群仇恨、製造族群對立、煽動群眾暴力抗爭、在議會謾罵與打架、黑箱政治、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政治關說、行賄受賄、貪污腐敗等發生的原因?
台灣的拜偶像文化,它不就是導致台灣執政黨喜歡搞秘密監聽、網軍治國、製造虛擬敵人、司法迫害反對黨、收買媒體抹黑與造謠、推動貪腐弊案、警方傳喚反對意見者、政府查水表、包庇執政黨裡的貪腐者等發生的原因?
台灣的拜偶像文化,它不就是導致台灣「黨國政治、錢坑選舉、藍綠仇恨、政治濫權、政治献金醜聞、政治酬庸、官商勾結、政治關說、司法腐敗、黑道政治、黑箱政治、黑金司法、執政黨腐敗與黨團集團性貪腐」等亂象發生的根源?
●宮廟政治與污鬼政治
台灣人90%以上拜廟;在台灣,若要當選總統,他經常必須靠宮廟人員拉票,如此候選人就要將靈魂賣給魔鬼了。
台灣的總統、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立法委員、縣市議員、村里長等候選人;他們選舉時,能不靠宮廟人員與鬼拉票嗎?
這些選舉的候選人,當他們當選後,他們能不為鬼服務嗎?這些鬼包括了黑道分子、詐騙集團、地方利益團體、黑道財團;這不就是台灣主政者濫權、司法黑暗、工程圍標、貪腐弊案、黑道政治等的發生根源?
在2020年總統大選期間,綠營總統候選人拜宮廟約有200至300座宮廟。
2024年,台灣總統選舉期間,綠營總統候選人拜宮廟184次、藍營總統候選人拜宮廟162次、白營總統候選人拜宮廟93次;他們每拜一次宮廟,不就等於出賣一次靈魂給魔鬼嗎?
台灣的黨國政治,靠的是撒銀子選舉,這種腐敗的文化,不就是專門生產黑道政治、詐騙政治、黑暗司法、權貴政治、權錢交易、酬庸政治、貪腐政治等的母體?
台灣的黨國政治,是一種屬儒教式的總統權獨大政治,總統權掌控國的全部資源;由於利益太大了,因此選舉充滿了逐利、欺騙、造謠、抹黑、攻擊、詭詐、陷害、貪婪、仇恨、惡鬥等文化。
台灣的每次選舉都會加重族群之間的矛盾與仇恨,藍綠白互相逐利、利用與仇恨;因此臺灣的政治裡沒有神的慈愛與公義,只有群魔惡鬥與相互吃人等現象。
藍營與綠營都曾經奪得總統權與全面執政過,因此它們都是大型共犯結構的貪腐政黨;白營尚未奪得總統權與全面執政過,然而白營也深陷在貪腐案的魔咒裡,它如何能擺脫未來持續走貪腐政治的魔咒?
●污鬼文化與污鬼政治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台灣人普遍拜廟、拜偶像、拜鬼,台灣因此已被一群拜鬼者所掌控;台灣因此成為了污鬼之地。
這些拜鬼者追求瑪門,他們可以為金錢出賣自己的靈魂;這些拜鬼者好追求名利權位,他們因此逐漸地成為世界裡的垃圾。這些不就是世界各地龍文化的本質?
自1949年至今,在台灣普遍地拜污鬼與拜瑪門意識下,台灣的民主、政治、總統、監察院、司法院、法官、行政院、媒體、民意代表等;它與他呈現出什麼樣的型態呢?
它與他深受行賄受賄、集團性貪污、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司法關說、黑箱政治、黑金法案、造謠抹黑、仇恨謾罵、黑幫政治、藍綠仇恨、選舉舞弊、學歷造假、政治謊言等的影響。那麼它與他被那些有正義感的人,如何地稱呼呢?
有人稱之為垃圾,即垃圾民主、垃圾政治、垃圾總統、垃圾監察院、垃圾司法院、垃圾法官、垃圾行政院、垃圾媒體、垃圾民意代表;這不就是垃圾文化與垃圾政治?
還有人稱之為畜生,即畜生民主、畜生政治、畜生總統、畜生監察院、畜生司法院、畜生法官、畜生行政院、畜生媒體、畜生民意代表;這不就是畜生文化與畜生政治?
當人心中只有權利名位與金錢財富時,那麼他的行事為人就會逐漸地變成畜生;當人心中只有權謀詭詐與假大空時,那麼他的人格就會逐漸地變成垃圾。
那麼這些拜鬼者追求瑪門者,他們要如何做,他們才能走出這永恆的垃圾文化與畜生政治呢?
他們唯有接受基督真理與光,否則他們如何能接受光與住在真理裡?否則他們如何能走出這永恆的垃圾文化與畜生政治呢?
●拜偶像者都必中邪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喜好拜偶像的藍綠政客,他們在選舉時,他們會向人民鞠躬拜票;然而,當他們選上與取得權力後,他們就變成了流氓。這樣的流氓政客如何能不生出流氓政治?
那些喜好拜偶像的藍綠政客,他們在選舉前,他們謙卑、謙卑、再謙卑;他們在當選後,他們傲慢、傲慢、再傲慢。這樣的政客如何能不生出濫權政治?
那些喜好拜偶像的藍綠政客,他們在選舉前,他們堅稱自己是清廉、清廉、再清廉;他們在當選後,他們貪腐、貪腐、再貪腐。這樣的政客如何能不生出貪腐政治?
那些喜好拜偶像的台灣選民與政客,他們竟然對上述現象完全地麻痺,他們竟然無心對上述現象作任何地改變,他們不都是中邪了嗎?
● 台灣選舉文化生出腐敗政治
在龍文化圈盤據的台灣,台灣人喜好拜廟與拜偶像,他們的選舉政治催生了一群愛說謊的政客;那麼這群愛說謊的政客,他們是如何地愚弄選民呢?
在台灣選舉時,許多候選人在選舉前,他們猛開政治改革與利多政策的承諾支票;然而,當他們在當選後,他們就立即成為了高高在上的掌權者政客,他們對選前的承諾支票永遠地跳票與完全地不認帳了。
在台灣選舉時,許多候選人在選舉前,他們敬虔地到眾鬼廟燒香拜偶像,他們強笑臉地向選民鞠躬、彎腰、握手、擁抱、下跪、懇求、拜票;他們如同是人下人,他們是如此地柔和與謙卑。
當他們當選後,他們立即隱身在權力的高位,他們變成了人上人,他們變成了選民崇拜的偶像;他們可以不理會選民的聲音,他們可以隨意踐踏民意,他們是如此地威嚴與傲慢。
台灣的選舉活動,它就是拜偶像的候選人與拜偶像的選民聯合表演交易的戲碼;兩者所看重的都是利益,兩者都是貪腐政治的推手,兩者都是污鬼,兩者心中都沒有「神的慈愛與公義」。
這樣的說謊政客,他們竟然總是成為其所屬的藍營或綠營者所極力吹捧的崇拜偶像;這樣的說謊政客,他們不就是吃選民的肉與喝選民的血的大碩鼠嗎?他們不就是儒教龍文化生出來的污鬼政客嗎?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人受「以自我為中心」意識的制約,他需要用「權力」來保護自己與維護其利益,他因此必會走向「擴張權力」的道路。
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輸送給人的幻覺嗎?這種「以自我為中心」意識與「擴張權力」的行為,如何能帶給人真正的心靈平安、喜樂與安全感?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圈裡永恆發生族群仇恨與政治鬥爭的根源?
1949年後至今,在東亞大陸儒教國,其王朝政權的更替,經常會發生各種的「宮廷政變、文革武鬥、造謠抹黑、權謀詭詐、黨派鬥爭、黨派清洗、黨派內戰」等現象。這些不就是人在「以自我為中心」意識下所必然性發生的「擴張權力」衝突與戰爭?
1996年3月23日至今,在台灣採行總統民選政治,其歷屆總統均由人民直選產生;然而,在《中華民國憲法》、黨國政治、五權憲法、總統權大於五權政治等結構下,就產生了儒粹執政黨掌權的王朝政治。
在台灣這儒粹執政黨掌權的王朝政治下,黨國總統權力獨大,黨國總統可以自我為中心來充分滿足其私欲與貪婪之心;在儒教龍文化的影響下,台灣的黨國總統與政治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各政黨在選舉時,各選舉候選人,他們會向選民展現出謙卑的形象,他們會收買樁腳並向選民表達「親民、拜票、鞠躬握手、買票、發禮品、安排造勢會、宣布利多政策、利益輸送、下跪」等,其目的是他們要騙選票與取得政權。
當這些選舉候選人當選後,他們就會立即變臉;他們會「視自己是人上人、傲慢自大、疏遠選民、進行黑幫政治、進行黑箱司法、打擊政治上的異己、進行貪腐活動」等,其原因的是他們要專心地進行貪腐活動。
台灣的儒教文化與選舉政治,它們是台灣黑暗、罪惡、骯髒、貪腐政治等發生根源。首先,你若不是貪腐的黑官,你如何能取得足夠的資金來買通黨內高層與獲得選舉的提名?
其次,你若不是貪腐的黑官,你如何能支付此次與日後多次的選舉開銷?你如何能取得眾多執政團隊的支持?你如何能擴大權力與組建大型的貪腐團隊?誰會為你包裝形象、造勢、支持、擁護你的領導?
台灣執政黨的掌權者,他們就是專門為黑道財團護航犯罪與利益關說的黑官;黑道財團就是專門為掌權者幹那些見不得光的髒活黑手。任何人想要揭發上述官商勾結與合作的弊案,他都將必面臨被報復攻擊或滅口的危險性。
如果執政黨的掌權者不為黑道財團辦事,那麼他們如何能得著黑道財團源源不斷的政治獻金與選舉經費?那麼黑道財團如何能源源不斷地轉髒錢?如果掌權者與黑道財團不進行權錢交易與合作,那麼他們如何建構貪腐文化與彼此獲利呢?
如果沒有掌權者與黑道財團的密切合作,台灣怎麼有那麼多永遠破不了的大貪腐弊案?這種掌權者與黑道財團的密切合作方式,在儒教龍文化圈裡的各國,那些大貪腐弊案不都是經常如此地發生嗎?
台灣的儒教文化與選舉政治,它們不追求公義,它們是貪腐政治的母體;台灣的選民非常清楚其原因,但他們並不想改變,因為台灣的選民與掌權者都是這貪腐政治的共犯者。
● 儒教龍文化圈裡的貪腐文化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有 「廉吏十一,貪吏十九」(貪吏占十分之九)、「十個官員九個貪」、「衙門口向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不貪不濫,一年三萬」、「小官小貪,大官大貪,無官不貪」、「千里尋官只為財」、「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官不打送禮的,狗不咬拉屎的」、「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汝),莫我肯顧」、「不論天有眼,但管地毛皮」、「官倉老鼠大如鬥,見人開倉亦不走」、「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閻王毋怕鬼瘦,貪官毋顧民窮。 天下烏鴉一般黑,到處楊梅一樣花。」等諺語。這些諺語不就是代表儒教龍文化圈裡的貪腐文化嗎?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仍然會有ㄧ些清廉正直的公職者、立委、民代,但為數不多;許多的公職者、立委、民代,他們手腳都不乾淨,他們是貪腐者,這不就2千多年來儒教龍文化必然生出來的貪腐毒瘤嗎?
● 儒教圈的污鬼文化與貪腐政治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台灣人在拜偶像文化與黨國政治的架構下實行民主選舉;這種民主選舉只能選出流氓總統、流氓執政黨、流氓政客、流氓縣市長、流氓立委、流氓民代、流氓司法等污鬼。
這種民主選舉只能是撒銀子模式的選舉;這種民主選舉只能生產出拜鬼、黑道、黑金、詐騙、流氓、詭詐、貪腐等政權。
這種民主選舉只能生產污鬼文化與大貪腐政治;這種民主選舉不就是儒教龍文化生出來的毒瘤?
這種民主選舉不就是在呈現儒教龍文化的罪?這種民主選舉不就是儒教龍文化對拜偶像者的懲罰?
這種民主選舉不就是儒教龍文化所搭建的污鬼政治舞台嗎?這種民主選舉不就是污鬼選民、污鬼政客、污鬼政黨等三者相互表演的舞台嗎?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1949年時儒粹國民黨政權將「黨國政治與一黨專制」的文化引進了台灣;台灣在「黨國政治與一黨專制」的文化架構下建立了特別腐敗的選舉文化。
台灣的選舉活動因此繼承了1949年前儒粹國民黨政權的腐敗選舉文化;這種腐敗的選舉文化並沒有神的慈愛與公義的內涵,它包括了大量地燒銀子、人情、人力、物力等活動。
台灣的選舉文化是催生大型貪腐政治的母體;為什麼是如此呢?從投資報酬率的觀點,這種大量地燒銀子、人情、人力、物力等活動,它能換來什麼呢?
它能換來的是「選舉候選人當選後,當選者可以開啟貪腐政治與取得貪腐收益」;如果候選人未來的貪腐收益不能夠大於其「大量地燒銀子、人情、人力、物力」等投入,那麼誰會願意投入此類勞力傷財的選舉活動呢?
台灣這種腐敗選舉文化,它早應該改變了;如果台灣人仍然「不敬畏神、不遵神的話語、不接受基督真理、不遵神旨意行公義」,那麼他們如何能有效地改變這種腐敗選舉文化?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人「以自我為中心」,因此人會產生「唯我獨尊與唯利是圖」等意識;那些參與政黨者,當他們心存「唯我獨尊與唯利是圖」等意識時,那麼他們要如何做,才能得到好處呢?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政黨為了擴大發展,它能不貪腐嗎?它能不以貪腐來凝聚更多的人嗎?
那些參與政黨的人,難道不是因為利益而加入其政黨嗎?這不正是儒教龍文化圈裡的政黨,它們經常會以貪腐利益來凝聚人與以貪腐所得來壯大其政黨的原因?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一旦政黨執政後,它如何能阻止政黨裡的成員進行貪腐活動?它如何能避免最終走向貪腐政治的宿命?
例如,自1996年台灣第一次民選總統至今,台灣已有三次政黨輪替執政,黑金政治也隨著政黨輪替執政易主;誰是執政黨的掌權者,誰就是貪腐與黑金政治的主導者。
然而,台灣總統掌控的司法與檢察機關,它們對那些執政黨涉及的貪腐與黑金弊案,會如何地處理呢?
那些大部分重大的貪腐與黑金弊案,它們從來沒有破案過;它們只會象徵性地辦幾個小型「的貪腐與黑金弊案,它們以此來迷惑與欺瞞社會大眾。
這不就是司法與檢察機關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辦案模式嗎?這不就司法與檢察機關只按總統的意志作選擇性的辦案嗎?
● 掩護執政黨貪腐的保護傘
自1949年,儒粹國民黨政權將《中華民國憲法》引進了台灣;台灣自1949年至今,它便被鎖進了「黨國政治」裡。
「黨國政治」裡的黨國元首,他是如何地成為「有權無責的皇帝」與「用鐵鎖轄制全台灣人民」呢?
黨國元首所設立的司法院、監察院、法務部的「檢察署、調查局、廉政署」、内政部警政署等;它們就是現代的「東廠、西廠、內行廠、錦衣衛」。
黨國元首以這些現代「東廠、西廠、內行廠、錦衣衛」來掩護其執政黨的濫權與貪腐活動;它們就是執政黨進行濫權與貪腐活動的保護傘,台灣因此成為了「罪惡的黨國政治」下的「黑金島與貪腐島」。
《中華民國憲法》是專門「保護黨國貪腐政治的憲法」;為什麼台灣選民至今卻不能明白這麼簡單的邏輯道理?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的洗腦術果效嗎?
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監察院、司法院、行政院法務部的各檢察署、行政院法務部的調查局、行政院法務部的廉政署、大法官」等都隸屬於執政黨;例如,司法院有審判系統(法官)、行政院法務部有檢察系統(檢察官)
如此「監察院、司法院、行政院法務部、大法官」等,它們不就是執政黨所任命的手下?它們怎麼可能搬起石頭砸執政黨的腳?它們不就是執政黨打擊那些反對者的利器?它們不就是執政黨進行貪腐的主要護航者?
在儒教龍文化的影響下,台灣執政黨經常會成為台灣最大的黑金與腐敗集團;它經常不讓民選的立委有對政府各部門行政操作與資金運作的「調閱權、聽證權、調查權」;它經常利用其手中所完全掌控的司法與檢察系統來包庇其各種為惡作亂等的犯罪活動。
台灣因此成為黑金與腐敗政治之島,這不就是台灣人拜偶像與拜瑪門的必然結果嗎?
在台灣這儒粹執政黨掌權的王朝政治下,所有的國有資源、納稅人的錢、行政資源等,它們都將淪為執政黨貪腐獨享的蛋糕,司法與監察系統成為掩護執政黨貪腐的保護傘;這種惡質情況,從1996年3月23日台灣人民直選總統至今,並沒有改變過。
台灣須要有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憲政,否則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內的任何「憲政改革與國會改革」,最終都將走向打空拳的命運;例如,台灣在司法不獨立的情況下,即使台灣立法委員對政府各部門有「調閱權、聽證權、調查權」,他們如何能改善或解決「司法不獨立與司法不正義」等本質問題?
立法委員是民選出來的代表,他們應按神的公義監督政府的工作與揭發政治的腐敗,如此才能幫助社會實現公義的原則;立法委員若為政黨私利而造謠、說謊、傲慢、謾罵、作亂、抹黑、散佈仇恨、行詭詐、打人等,那麼他們就是屬魔鬼的。這不就是台灣立法院經常發生打架鬥毆與肢體衝突(類似儒共國文革武鬥活動)的原因?
如果媒體是社會正義的監督者,它能按神的公義報導事實與揭發各政治弊案,那麼它可以幫助社會實現公義的原則;媒體若被執政黨、反對黨、利益集團、犯罪者等收買而進行各種造謠、說謊、謾罵、抹黑、散佈仇恨、製造事端、鼓勵暴力等活動,那麼他就是屬魔鬼的。這不就是台灣充滿各種假新聞與媒體暴力文化的原因?
1996年3月23日至今,台灣的儒粹執政黨會緊緊地掌控司法與監察系統;如此不論「多數立法委員屬非執政黨的立法院」與「反執政黨的媒體」如何揭地發執政黨的貪腐弊案,執政黨的貪腐成員也不會因為貪腐行為與活動進入監牢。
除非人民透過選舉讓執政黨進行政黨輪替;否則前任的執政黨貪腐成員,他們如何可能會被司法起訴與調查?
1996年3月23日至今,台灣歷屆的總統都會因政黨輪替執政後而被司法起訴與調查。如果是涉及執政黨集團性貪腐的前任總統,通常會有白手套為前任總統的貪腐坐牢;如果是屬由前任總統家族主導性的貪腐,那麼前任總統與其家族成員就會面臨進監獄的風險。
被儒教龍文化腐蝕與洗腦的台灣人,他們為何不願意改變這種「惡質的選舉文化與政治」與「執政黨總統與其執政團隊的必然性貪腐活動」?
其原因很簡單,台灣人大都拜偶像與拜瑪門,他們「以自我為中心」,他們因此唯我獨尊與唯利是圖;他們因此喜歡眼前的利益而非社會的公義。
那些拜偶像與拜瑪門的台灣人,他們喜歡從每次屬賄選選舉的活動中直接得到各種的好處;這包括收禮、收紅包、受賄、收錢成為選舉樁腳、收錢發傳單與幫忙拜票、收錢辦選舉造勢活動、享受被候選人拜票與下跪的虛榮心、享受被未來當選者酬庸與關說辦事的特權等。
● 動搖國本也辦不下去的貪腐案件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儒教龍文化的毒根生出了台灣的司法;那麼如何證明儒教龍文化的毒根生出了台灣的司法呢?
台灣的司法與檢調系統是執政黨掌權者的走狗,執政黨的掌權者會告訴這走狗如何咬人;這包括這走狗「咬的人、咬的案件、咬的力度、咬的方式、咬的部位、咬的範圍、咬的時間」。
例如,這走狗在咬其黨內的異己時,牠會只咬這黨內異己的小貪腐案,牠會以此來咬死其政治生命;牠會以此來消除他對執政掌權者的威脅。那麼為什麼牠永遠只敢咬其黨內異己的小貪腐弊案呢?
在台灣,那一個大貪腐案不是屬執政黨主導的集團性貪腐弊案?這走狗絕不咬大貪腐案,那是因為牠會咬出更多涉及此案的所有黨內相關貪腐者,這樣做不就會動搖其黨國政治與權力的根基了嗎?
再如,這走狗在咬其在野黨的異己時,牠也會只咬這在野黨異己的小貪腐案,牠會以此來咬死其政治生命;牠會以此來達成搶奪其支持選民的選票的目的。那麼為什麼牠永遠不敢咬大貪腐案呢?
那一個大貪腐案不是屬執政黨與在野黨兩黨集團合作的貪腐弊案呢?牠不願意咬大貪腐案,那是因為牠會咬出所有大貪腐案的相關涉案人員,這些大貪腐案的相關涉案人員,他們有很多是屬執政黨的成員,這樣做不就會動搖其黨國政治與權力的根基了嗎?
台灣所有的大貪腐案,它們都是執政黨與非執政黨聯合共犯的案件;例如,拉法葉艦貪腐案、錢坑核四貪腐案、陳水扁的所有重大貪腐案、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弊案(台灣史上最大的土地徵收案,涉及6千億的土地弊案)。
這些大貪腐案,執政黨的走狗如何不是假裝在查與小查小辦?牠如何會全面性與深入地去查辦?牠如何敢真的去查所有涉案的貪腐者呢?牠最終如何能不將這些大貪腐案永遠地封箱與沉入大海裡呢?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拜偶像者,他們是以自我為中心,他們唯我獨尊與唯利是圖;他們心中思想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神的慈愛與公義」。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拜偶像的人民與政客組合成了政治;他們是污鬼,他們所建立的政治就是污鬼政治,其本質不就是濫權與貪腐嗎?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任何人想要全面性地建立監督制衡的政治與進行打貪腐的活動,那就將是動搖國本了,因為這國是污鬼國。你怎麼可以隨意動這些污鬼手上的奶酪?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最高掌權者只能盡量平衡各貪腐派系的利益,以此來取得各貪腐派系的支持與表面上的和諧;這種做法被稱為「調和鼎鼐」,實則是「政治利益分贓與調和」。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最高掌權者只能假意辦幾個貪腐小案件,以此來迎合人民的期待;這種做法被稱為「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實則是「盡力掩護大貪腐窟窿」。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如果人不追求「神的慈愛與公義」,那麼他們如何能走出這種永恆回歸濫權與貪腐政治的無底坑?那麼他們如何能擺脫這種永恆回歸死在污鬼政治裡的命運?
在儒教文化盤據的台灣,當執政黨取得權力後,它就會變成惡靈,即集團性貪腐的政黨;它的許多官員會涉及到各種的貪腐案件。
雖然在野黨的民代,他們有時會在議會裡指控執政黨官員所涉及的貪腐案件;然而,執政黨會透過掌控司法與檢察系統來阻止他人調查貪腐案件。
那些小的貪腐案件在司法掩護下,執政黨會安排人象徵性地認罪與坐牢,但事後他們都會獲得減刑或各種的優待處理(如假釋);然而,那些大的貪腐案件,即使是動搖國本也不會查下去,因為執政黨會收買指控者,兩者都會得到相應的利益分贓與好處。
只要台灣司法系統與檢察系統不獨立,那麼那些自1996年台灣總統直選後至今的所有貪腐案件,它們如何會有人繼續查辦下去?它們如何能讓人們看見真相?只要台灣司法系統與檢察系統不獨立,那麼那些類似「拉法葉艦弊案、錢坑核四弊案、1998年國安密帳弊案、新瑞都弊案、大巨蛋圖利案、2次金改弊案、海角7億洗錢案、龍潭購地弊案、國泰蔡家3億元賄款案、三中案、慶富集團詐貸(獵雷艦詐貸)弊案、總統學歷造假案、疫苗採購封存30年、小吃店接16.5億快篩案、高端炒股案、超思巴西雞蛋採購弊案、台南光電弊案、台南學甲爐渣弊案、天字輩9公司炒作綠電弊案、im.B詐騙弊案、蔡政府40個國家隊弊案」等,未來它們如何能不再發生?
●台灣的司法改革騙局
在台灣的黨國政治下,那些高喊司法改革的在野黨人,當他們取得執政權後,他們就成為了黑箱司法的操盤手;從1996年台灣第一次民選總統至今,藍綠兩黨不都是擅長玩弄「司法改革」與操盤「黑箱司法」者嗎?
當其中一黨在野時期,它的黨裡代表就會熱衷於玩弄「司法改革」的議題;當該黨在執政後,它的黨裡掌權者就會熱衷於操盤「黑箱司法」的遊戲。
在台灣的黨國政治下,執政的最高掌權者就是總統,總統知道如何操盤「黑箱司法」;總統知道如何運用其掌管的司法與檢調系統來打擊異己與建立其政治的威望。
總統會用其掌管的司法與檢調系統來作為其吃人肉的刀叉;總統知道如何用這刀叉來打怕異己,即司法適度放水;總統知道如何用這刀叉來打死異己,即司法完全不放水。
那麼誰是總統的異己?這異己包括了黨內的異己派與屬反對黨的異己派;這些總統的異己都是其手上的刀叉打擊的對象,總統會按異己威脅其權力與地位的情況來決定其刀叉打擊的力度。
那總統手上的刀叉,它可以隨意地操弄各種的弊案。例如,它可以採行雷聲大,雨點小;它可以高高舉起,卻輕輕放下;它可以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它可以敲山震虎來立威;它可以化大案為小案,化小案為無案;它可以隨時銷案,它可以在罪犯被判刑後提前假釋,它可以弄虛造假。
總統知道那些貪腐弊案要阻擋不辦,總統知道那些貪腐弊案要認真辦理;總統知道那些貪腐弊案要假辦,總統知道那些貪腐弊案要真辦;總統知道那些貪腐弊案要適時地放水,總統知道那些貪腐弊案完全不要放水。
台灣歷屆的民選總統不就是由那些拜偶像的選民所選出來的政治偶像?他們不就是黨國政治的黑手?他們不就是貪腐政治的推手?他們是貪腐政治的推手,那些拜偶像的選民豈會不知道?
台灣歷屆的民選總統不就是操控黑箱司法的藏鏡人嗎?他們不就是會用其掌管的司法與檢調系統來打死異己嗎?他們不就是黑幫政黨與貪腐政治的總司令?
台灣歷屆的民選總統,他們心中何曾有過捍衛「神的慈愛與公義」?他們不就是儒教龍文化豢養出來的大碩鼠與黑金大鱷嗎?他們是貪腐大碩鼠與黑金大鱷,那些拜偶像的選民豈會不知道?
除非未來台灣的總統願意完全地接受「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的理念,否則未來台灣的總統如何能終結這貪腐與黑金的黨國政治、官商勾結與權錢交易的弊案,罪惡與黑箱的司法?
自1949年至今,那些拜偶像的台灣人,他們在黨國在政治下,他們居然能夠一直容忍這種屬謊言的黨國政治司法體系;他們能容忍各種欺騙文宣與腐敗政治的能力,就如同他們能容忍拜偶像的虛假文化一樣。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大多數的台灣人拜偶像,他們一直選擇生活在謊言之中;他們一直選擇容忍各種屬魔鬼的黑暗、邪惡、仇恨、抹黑、虛假、暴力與欺騙等文化。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大多數的台灣人拜偶像,他們不敬畏耶和華與不遵耶和華的命令;他們一直選擇與魔鬼同住、與魔鬼同行、與魔鬼為伍、與魔鬼為友;他們因此也被魔鬼化了。
這不就是那些拜偶像者長期吃有毒儒教龍文化的必然結果嗎?如果他們不離棄拜偶像文化與接受基督真理,那麼他們未來如何能離開這永恆黑暗的世界與必然滅亡的命運呢?
● 龍文化圈裡的司法大戲
在儒教龍文化盤踞的台灣,自1989年至今,一直在上演一齣著名的「司法大戲」;那麼這齣「司法大戲」為什麼至今還沒演完呢?
這齣「司法大戲」的舞台是「台灣司法不獨立」;這齣「司法大戲」的戲名是「拉法葉艦軍購弊案」;這齣「司法大戲」的主角名叫「反貪腐大英雄」。
當這主角在舞臺上表演揭發「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時;他當時擔任國防立法委員,他在立法院院會中說「他已掌握了該弊案充分的人證、事證、與物證」。
他因此演活了「反貪腐大英雄」的角色,他因此贏得了舞台下群眾熱烈的掌聲;他因此用這些掌聲換取了選票,他也因此陸續地當選了市長與總統。
這位主角在成為總統角色後,他就宣布要撤查拉法葉艦案,他在2000年7月1日宣布成立特別調查小組,由最高檢察署檢察長擔任召集人;他當時莊嚴地對舞台下的群眾宣示,「縱使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
那麼是什麼樣奇特的原因,它竟然會使這位擔任總統的主角後來改演啞劇了?
這齣啞劇的戲名是「縱使會動搖國本,也不要下去!」;這齣啞劇在演的內容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與「胡蘿蔔加大棒(Carrot and Stick)」,那麼這齣戲到底在暗示什麼呢?
原來「會吵的孩子就是大貪腐王」、「糖與胡蘿蔔就是收錢閉嘴」、「大棒可能是畏懼於貪腐集團的權勢或死亡威脅」;這不就是龍文化舞台慣常演出的「權謀詭詐、權錢交易、快速變臉、睜眼說謊與畏懼權勢」等戲碼嗎?
原來這齣「司法大戲」,它是儒教龍文化圈裡著名的傳承戲劇,這齣戲演不出「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這齣戲裡沒有「神的慈愛與公義」。
兩千多年來,這齣戲一直在儒教龍文化圈的各地巡迴公演;它是專門用來愚弄人與騙人的戲碼,它如何能演完呢?
● 權錢交易的戲碼
台灣的選舉政治,不就是全民與選舉候選人的權錢交易戲碼?這不就是台灣在選舉時,地痞、流氓、黑道、地頭蛇、賭徒、騙子、小偷等都不犯事的原因?
這些惡人在選舉時,他們都化身成為了選舉樁腳與選民之友,他們是被收買的「賄賂選民的買票執政者」;他們熱衷於各種的選舉活動,他們誠懇地為候選人拜票,他們主動地與許多選民成為好友,他們是選民與未來當選人之間進行權錢交易與官商勾結的中間人。
這些惡人在選舉時,他們所拿到的錢比平時不法所得還多;他們不就是台灣選舉文化與政治幕後的「狂熱的支持者、主要的推動者與執行者」嗎?它們不就是「促成台灣選舉文化生出腐敗政治」的接生婆嗎?
一個不敬畏神與遵行神的命令的國度,它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它如何能呈現基督的真理與光?它如何能不拜偶像、拜魔鬼、拜瑪門、拜名利權位?它如何能不走向被神憎惡、詛咒、降災與毀滅的命運?
(5),兩岸人民應有的憲政思考基礎
人類憲政的本質
人類憲政的本質是「敬畏神與遵神旨意行公義」、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任何人的憲政,其制定法律者、執行法律者、監督法律者與遵守法律者,他們若沒有「敬畏神」與「遵神旨意行公義」的心,那麼這樣的憲政如何可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
● 屬事奉魔鬼的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建立在「崇拜黨國政治與人的旨意」上;它沒有「敬畏神與遵行神的旨意」的內涵。
《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屬人的意志的,它是黨國元首的,它是屬肉體的,它是屬地上的,它是屬魔鬼的,它是不蒙神喜悅的,它會帶來死亡。
在《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架構裡,任何人想要透過修改其憲法來進行改革都將是無用的,例如,台灣人想要廢考試院與監察院;為什麼會是如此呢?
《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屬魔鬼的;任何人想要透過為魔鬼化妝來改變魔鬼,這樣的做法能夠改變魔鬼的本質嗎?
以下是《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奠基思想;
《中華民國憲法》說,「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那麼「三民主義」是什麼?「三民主義」就是「人造的主義」,是屬世界的,不是屬神的;《中華民國憲法》與「三民主義」裡沒有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那麼「社會主義」是什麼?「社會主義」就是「人造的主義」,是屬世界的,不是屬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社會主義」裡沒有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又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那麼「民主集中制」是什麼?「民主集中制」就是「人的集中制」,是屬世界的,不是屬神的;「民主集中制」裡也沒有神。
有人會說「幕後推動《中華民國憲法》是基督徒蔣介石」,那麼《中華民國憲法》裡是否有「敬畏神」的內涵?
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其起草人是張君勱。張君勱曾中秀才,他留學德國,他在柏林大學專攻政治學而獲政治學博士學位。
1932年4月16日,張君勱在北平成立中國國家社會黨與宣揚「國家社會主義」,他在推動德國納粹思想。
1946年8月,張君勱領導「中國國家社會黨」同「中國民主憲政黨」合併成立「中國民主社會黨」,他表明了支持蔣介石;張君勱因此才能在1946年12月時為蔣介石起草《中華民國憲法》。
張君勱崇尚「儒教(含儒教種族主義)」與「德國國家社會主義」等思想,他因此是儒粹思想的重要奠基者;他所起草的《中華民國憲法》因此是屬儒粹憲法。
希特勒也是基督徒,他以基督之名屠殺了6百萬的猶太人;蔣介石與希特勒都是殺人魔王,他們自稱是基督徒,他們是屬《馬太福音7:22-23》的惡人,他們不是《馬太福音7:21》裡的得救者。
1953年底,儒共中央成立憲法初稿領導小組,毛澤東帶領陳伯達、胡喬木和田家英等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他們參考了「1936年蘇聯憲法」與「1952年羅馬尼亞憲法」等憲法。
毛澤東與儒教共產黨等也是儒粹者,他們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也是屬儒粹憲法。
希特勒與納粹黨(Nationalsozialistisch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簡稱NSDAP,即國社黨)都是「納粹」(Nationalsozialismus,國家民族社會主義,簡稱Nazi),即大日耳曼種族主義+社會主義+國營事業。
蔣介石與張君勱是儒粹者,即儒教+儒教種族主義+社會主義+國營事業;毛澤東與儒教共產黨也是儒粹者,即儒教+儒教種族主義+社會主義+國營事業。
那些儒粹者,他們的心中怎麼可能會真正地有神呢?那些殺人魔王,他們心中怎麼可能會真正地「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呢?
● 左派與右派
有人將極權主義分成兩種:一是左翼的極權主義,如斯大林統治的蘇聯帝國;另一是右翼極權主義,如希特勒統治的納粹帝國。
事實上,希特勒的「納粹」(Nationalsozialismus,國家民族社會主義,簡稱Nazi)實行社會主義,因此希特勒統治的納粹帝國是左派政黨。
有人將儒粹國民黨列為右派、儒粹共產黨列為左派;事實上,儒粹國民黨與儒粹共產黨都實行社會主義,因此這兩者都是左派政黨。
從聖經的觀點可知,凡是崇尚聖經信仰的,如尊重人的自由思想屬右;凡是崇尚轄制人的,如主張人的專制思想屬左。
奠基在聖經信仰的屬右思想裡,包括有「崇尚個體意識(individual)、尊重個體人的尊嚴與自由、小政府、守夜人國(迷你政府)、積極不干預政策(Positive Non-Intervention Policy)、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Laissez-faire economic policy)、支持自由市場、減稅、抑制通貨膨脹(Curbing inflation)、堅持基督信仰的家庭價值」等。
註:守夜人國(night watchman state, minarchy)是指沒有太多權力的政府,例如,美國聯邦政府初期成立時並沒有太多的權力。
凡是反對上列奠基在聖經信仰的屬右思想者,就是屬左。然而,奠基在「以自我為中心」的右派思想,它與左派思想一樣,它們都是屬邪惡的,如《箴言 4:27》裡的右(right)。
箴言 4:27
不可偏向左右,要使你的腳離開邪惡。
申命記 28:14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命令(command)你的,謹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隨從侍奉別神,耶和華就必使你做首不做尾,但居上不居下。
約書亞記 1:7
只要剛強,大大壯膽,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離左右,使你無論往哪裡去,都可以順利。
詩篇 16:8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right hand),我便不致搖動。
以賽亞書 41:10
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
以賽亞書 41:13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必攙扶你的右手,對你說:『不要害怕,我必幫助你。』
詩篇 109:31
因為他必站在窮乏人的右邊,要救他脫離審判他靈魂的人。
以弗所書 1:20
神曾將這能力運作在基督的身上,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並且使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right hand)。
啟示錄 1:17
我一看見,就撲倒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right hand)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
創世記 48:17-18
約瑟見他父親把右手按在以法蓮的頭上,就不喜悅,便提起他父親的手,要從以法蓮的頭上挪到瑪拿西的頭上。約瑟對他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本是長子,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
詩篇 33:4
因為耶和華的言語正直(right),凡他所做的盡都信實(truth, firmness)。
何西阿書 14:9
誰是智慧人,可以明白這些事;誰是通達人,可以知道這一切。因為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right),義人必在其中行走,罪人卻在其上跌倒。
約翰福音 21:6
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會捕到。」他們就把網撒下,竟拉不上來,因為魚很多。
馬太福音 27:38
那時,有兩個強盜與耶穌一起被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從這些經文可知,聖經經常提到了「右邊」,「右邊」代表了「尊貴」與「受神祝福」。
然而,無論是右邊或左邊,人都應該定睛在神;例如,基督在十字架時,人應該定睛在基督,而不是在左邊與右邊的罪犯。
● 拔除人身上的鋼管
若在初長出的水果果實裡插進一根鋼針,它如何能正常地生長成一個健康的果實?若在初生嬰兒的身體裡插進一根鋼管,他如何能正常生長成一位健康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插在東亞大陸人身上的鋼管;《中華民國憲法》就是插在台灣人身上的鋼管。如此兩岸人民如何能領受神賜給人的榮耀尊貴冠冕?
如此兩岸人民如何能完全地認知神賦予人的絕對不可被剝奪的權利(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包括人的尊嚴、愛、正義、生命、自由、財產與追求幸福等權利?
● 為儒教大一統王朝立的憲法
國民黨版本的《中華民國憲法》與共產黨版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兩者的本質是什麼?
這兩者都是儒教龍文化的意志展現;它們是為儒教大一統王朝立的憲法,它們是立憲黨的掌權者「以自我政治利益為中心」所制定出來的法條。
這兩者存在的目的是在實行「新的儒教王朝政治」,即「黨國政治」;它們要以「黨國政治王天下」;它們要以此來延續其立憲黨掌權者的獨裁專制統治,它們要以此來延續其儒教大一統帝國的政權。
國共兩黨在東亞大陸爭奪「儒教大一統帝國的政權」,這不就是國共內戰發生的原因?儒教大一統帝國政權的背後,不就是一黨專制與獨裁專制的統治嗎?儒教大一統帝國政權的本質,不就是對殖民地人民的踐踏尊嚴、洗腦、搶奪、剝削、壓迫、奴役與暴政嗎?
這樣屬儒教王朝的憲法,它們豈能不反對「分散黨國政治元首權力的憲法」,即「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這樣屬儒教王朝的憲法,它們豈能不設法延續其儒教王朝的獨裁專制政治?
這樣屬儒教王朝的憲法,它們豈能不全盤地掌控司法系統與檢察系統?它們豈能容許「司法獨立」?它們豈能容許司法監督與制衡「元首與執政黨」的濫權與貪腐行為?沒有「司法獨立」的機制,它如何能建立起一個真正的法治國與社會?
這樣屬儒教王朝的憲法,它們不就是長期套在兩岸人民頭上的緊箍咒與身上的鐵枷鎖?兩岸人民若不打碎廢除這些長期在其頭上的緊箍咒與身上的鐵枷鎖,他們如何能獲得「個體的尊嚴、愛、正義、自由、權利」與「追求個體的幸福」?
那麼兩岸人民應該用什麼,來打碎廢除這些長期在其頭上的緊箍咒與身上的鐵枷鎖?
他們應該用基督真理與奠基在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來打碎廢除這些長期在其頭上的緊箍咒與身上的鐵枷鎖;來建立信仰基督真理的國度。
● 被判死刑的憲政
《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它們在設立的第一天,它們就已經將《憲政》判死刑了;它們將人民鎖進「黨國政治」裡了;在這「黨國政治」裡一直存放著一具「司法不獨立」的棺材。
《中華民國憲法》設立後有《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立後有《零八憲章》(2008年12月10日)。那麼這兩改革案代表什麼?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零八憲章》是夢想者想要為死人續命的呼吸器;然而,人都已經死了,讓死人戴上呼吸器還有什麼意義呢?
兩岸人民唯有接受「基督真理」與「奠基在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他們才能走出永恆憲政死亡的宿命,他們才能在基督的光照下走向充滿「神的慈愛與公義」的國度。
● 王天下的君主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裡缺乏美國國會的許多權力,這不就是屬儒教龍文化的憲法的必然性貧血症嗎?
這不就是《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扼殺「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憲政」的證明?
《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建構的「黨國政治」,怎麼可能容許「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憲政」?
例如,在《中華民國憲法》體系裡,總統權實則是「有權無責的皇帝制」;總統權是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考試權的主人,總統因此可以不停地濫權與進行貪腐。
在《中華民國憲法》體系裡,如果立法院長與多數立法委員又是隸屬於執政黨,那麼總統權又將是立法權的主人了;如此總統更可以擴大濫權與進行貪腐了。
在《中華民國憲法》體系裡,如果立法院長與多數立法委員不隸屬於執政黨,那麼立法權對總統權與執政黨的貪腐雖有一些制衡,但也是有限的。如此立法院也無法完全地阻止總統的濫權與進行貪腐。
例如,即使立法委員追查出總統與執政官員的貪腐事實;總統也可以利用其手上掌控的權力讓此貪腐案件不能進入「檢察、警察、調查與廉政機關等的偵查」與「司法的審查程序」裡。
如果不廢除《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任何局部性的「政治改革」都無法徹底地解決「住民必須建立美國式三權分立憲政」的問題。
儒教說「人之初,性本善」,因此人民只要找到聖人就可以請他王天下了,那麼他們何必要實行「美國式三權分立憲政」?
《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是這種王天下政治思想的延續;這些憲政本質就是建立君主國與獨裁專制的政權,掌權者不就可以此來壓迫與奴役人民了嗎?
● 奠基在黨國政治的《中華民國憲法憲法》
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的黨國政權與政治,它為了維護其絕對的濫權與貪腐活動,它會用其掌控媒體來散播不實訊息來迷惑人與虛假政治觀點來洗腦人。
這黨國政權與政治,它會用其掌控監察院、司法院、檢察系統與大法官等來打擊異己與掩護其「濫權與貪腐活動」,這不就是黨國政權與政治為惡作亂的手法與本質嗎?這不就是在黨國政權與政治下,司法黑箱與貪腐弊案永遠無法停止與破案的原因?
《中華民國憲法》在「黨國政治」的架構下實行「五權憲法」;五權裡的掌權者若都屬於執政黨,那麼這就是完全的「黨國專制政治」。
其憲法的第 41 條規定,「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總統因此可以酬庸所有的黨政軍官員與國營企業主管等職務。
其憲法的第55條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第66條規定,「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
其憲法的第79條規定,「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第84條規定,「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其憲法的第 90 條規定,「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第 92 條規定,「監察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監察委員互選之。」
這種制度的問題在哪裡?如果五院的院長與立法委員都屬執政黨,那麼總統與執政黨就可以御用五院的權力,而完全地實行其獨裁專制政治了,如兩蔣父子時代的獨裁專制政治。
唯有立法院院長與大多數立法委員是屬非執政黨時,立法院才有可能對執政黨進行一定的監督職能。然而,這樣的立法院如何能全面地監督與制約「總統獨裁、行政院獨裁、司法院獨裁、監察院獨裁、考試院獨裁」?
有人提出在《中華民國憲法》裡廢除「監察院與考試院」,以此來建立「三權分立的憲政」;這種方案可行嗎?
台灣人如何能將「奠基在黨國政治的《中華民國憲法憲法》」整形成「奠基在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法」?這不就是如同是將「獸」整形成「人」的工程嗎?
即使他們能將「獸」整形成「人」,那麼獸的靈魂如何能變成人的靈魂?人臉的獸如何能擁有人的靈魂?
《中華民國憲法憲法》的靈魂是儒教龍文化;「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法」的靈魂是基督真理,這兩者如何能有交集?
黑暗與光明如何能相通?罪惡與公義如何能相交?「不敬畏神與不遵神旨意者」與「敬畏神與遵神旨意者」如何能共負一軛?
哥林多後書 6:14
你們不可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公義和罪惡到底有什麼相交呢?光明與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這種將「獸」整形成「人」的憲政方式,它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它如何能幫助人追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它如何能幫助人走出黑暗的龍文化與進入基督的光明呢?
● 黨國政治是一台絞肉機
共產黨、國民黨、民進黨等三黨,當它們取得權力執政時,它們就變成了儒粹共產黨法西斯政權、儒粹國民黨法西斯政權、儒粹民進黨法西斯政權;這不就黨國政治的必然性本質嗎?
黨國政治的本質就是恐怖組織,即制度化的黑社會組織;黨國政治下的司法體系與檢調機構就是獨裁者專門用來打擊反對者的殺手。
黨國政治的本質,就是權力者會用司法檢調系統作為其統治的武器;它名義上是用司法檢調系統來反貪腐,實則是用司法檢調系統來打擊異己。這異己包括了黨內異己與黨外異己,打擊異己不就可以強化黨國政治擁有絕對的獨裁專制體制嗎?
黨國政治就是「政黨獨裁」與「黨凌駕於國之上」的政治。黨國政治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政治,它是龍文化的現代展現方式,它具有高度的排他性。
黨國政治是一台絞肉機,它的絕對權力會使黨國元首成為殺人魔王。例如,儒共推動一胎化政策(1979-2015年)導致4億未出生嬰兒死亡、毛澤東導致超過8千多萬人死亡、史達林導致4千3百萬萬人死亡、希特勒導致2千1百萬人死亡、蔣介石導致1千多萬人死亡。
這些不都是實行黨國政治的悲慘結果?黨國政治不就是彰顯「魔鬼的仇恨與殺戮」的政治?
●台灣總統是有權無責惡魔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台灣總統是黨國政治養大的毒蟲,這毒蟲不就是皇帝王權的化身嗎?
這樣權力過大而又不必負政治責任的總統,無異是可以隨意踐踏人的尊嚴與權利的惡魔;這不就是台灣人永遠無法拒絕總統說謊、濫權、任人唯親與貪腐等原因?
自1996年後,台灣的民選總統可掌控的人事任命與提名權限很大;它所涉及安排的高層人事職位高達七、八千人。
台灣總統可掌控的人事任命與提名權限,包括了總統府的秘書長、國安會秘書長、國安局長、國史館長、第一局、第二局、第三局、機要室、侍衛室、公共事務室、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與法規委員會等單位的人事。
台灣總統可掌控的人事任命與提名權限,包括了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等裡的政務官;包括了司法院15位大法官、檢察總長。
由此可知,台灣的憲政是總統權與立法權的政爭;它不是三權分立的憲政,桌子若無三腳如何能站立呢?
台灣總統可掌控的人事任命與提名權限,包括了行政院下設的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部、文化部、數位發展部等裡的政務官。
台灣總統可掌控的人事任命與提名權限,包括了國營事業相關負責人、公股轉投資之財團法人、官股事業體系等重要人事等。
台灣有位著名的民選總統,他是專業的賣官總統;每一官位都有價碼,他卻不覺得這是可恥的行為,他美稱這些賣官的收益為台灣的建國基金。
● 被黨國政治劫持下的囚徒
在《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建構的黨國政治下,所有的人都會被黨國體制所腐蝕、洗腦、控制與劫持。
那些被黨國政治控制與劫持者,包括了「黨國政治裡的最高掌權者、黨國政治裡的行政官員、黨國政治裡的立法人員、被黨國政治控制的司法與檢察系統官員、被黨國政治控制的媒體工作者、被黨國政治控制的法官、被黨國政治統治的人民」等。
那些被黨國政治控制與劫持者,他們都是這黑暗體制裡的囚徒;他們都是這黑暗牢籠裡的憲政文盲;他們都看不見「神的慈愛與公義」所發出來的光;他們都將死在這邪惡的黨國政治體制裡。
5,奠基在信仰基督的憲政
《美國憲法》是奠基在信仰基督的憲法;「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是奠基在信仰基督的憲政。如果美國人不再信仰基督,那麼這憲政就將失去靈魂而成為廢品了。
人的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美國憲法沒有靈魂也是死的;那麼美國憲法的靈魂是什麼呢?
美國憲法的靈魂就是其核心理念,即「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如果那些使用美國憲法的人,他們若不「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那麼他們心中的美國憲法就是死的。
人若要建立類似「美國式的憲法」之前,他們必須決志「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否則他們所建立的「美國式的憲法」將會是死的,死的憲法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呢?
美國憲政的理念裡,包含有「We Are the People」、「One Nation Under God」、「In God We Trust」、「E pluribus unum」(Out of Many, One;合眾為一)等理念。
美國 50 個州(States)都在憲法序言中承認有一位至高無上的神;然而,在《美國憲法》(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序言(Preamble)裡提到「We Are the People」,並無提到「God」而用「Blessings」,這是為什麼?因為製定憲法者心中有神。
美國憲法的核心理念,可以用「UNDER GOD, We the People」來表述;因此《美國憲法》序言裡的「We Are the People」,必須用「UNDER GOD, We the People」來理解。
人若將「God」從美國憲法裡移除,那麼美國憲法就會因此死去;人若採行美國憲法,而不接受其中的「God」,那麼他們所實行的美國憲法將是死的。
例如,日本與韓國所實行的「美國式憲法」,其本質都是死的;日本與韓國人,他們無法以其實行的憲法來完全地呈現出「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與彰顯出「神的慈愛與公義」。
(1),認識《美國憲法序言》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c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我們合眾國人民,為了組成一個更加完美的聯邦,確立正義,確保國內安寧,提供共同防禦,促進普遍福利,並確保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子孫後代享有自由的祝福,特製定並確立本《美利堅合眾國憲法》。
古弗尼爾·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1752–1816年)是《美國憲法序言》的執筆者;他是基督徒。
Gouverneur Morris說,「Religion is the solid basis of good morals; therefore education should teach the precepts of religion, and the duties of man toward God.」(宗教是良好道德的堅實基礎;因此,教育應傳授宗教誡律和人對神的責任。)
Gouverneur Morris說,「I look forward serenely to the course of events, confident that the Fountain of supreme wisdom and virtue will provide for the happiness of his creatures.」(我平靜地期待著事態的發展,相信至高無上的智慧和美德之泉,將為他造的人帶來幸福。)
Gouverneur Morris說,「Religion is the only solid Base of morals and that Morals are the only possible Support of free governments.」(宗教是道德的唯一堅實基礎,而道德是自由政府唯一可能的支撐。)
Gouverneur Morris說,「Americans need never fear their government because of the advantage of being armed, which the Americans possess over the people of almost every other nation.」(美國人永遠不必懼怕他們的政府,因為美國人比幾乎所有其它國的人民都擁有武裝的優勢。)
Gouverneur Morris說,「This magistrate is not the king. The people are the king. 」(這個地方行政官不是國王,人民才是國王。)
Gouverneur Morris使用「宗教」一詞來代表基督信仰,這是那時代人的慣用法;然而,這並不恰當,基督信仰是唯一的真理,並不是世人所說的「宗教」。
在這《美國憲法序言》(Preamble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裡,有「Justice」、「Blessings」與「Liberty」等文字;這些文字必須倚靠下列經文,才能完整地理解其意義。
Isaiah 30:18
Therefore the Lord waits to be gracious to you, and therefore he exalts himself to show mercy to you. For the Lord is a God of justice; blessed are all those who wait for him.
以賽亞書 30:18
所以耶和華等候施恩給你們,所以他高舉自己向你們施憐憫。因為耶和華是正義的神;凡等候他的人有福了。
Psalms 33:5
The LORD loves righteousness and justice; the earth is full of his unfailing love.
詩篇 33:5
他喜愛公義、正義,全地充滿了他恆久不變的愛。
Micah 6:8
He has told you, O man, what is good; and what does the Lord require of you but to do justice, and to love kindness, and to walk humbly with your God?
彌迦書 6:8
人哪,耶和華已經告訴你何為善,你除了行正義、好憐憫、謙卑地與你的神同行以外,還有什麼要求呢?
從這些經文可知,耶和華是正義的神,耶和華喜愛公義、正義;耶和華要求人行正義。人類必須清楚地知道,唯有神是正義的,正義的定義唯一出於神。
Deuteronomy 28:2
All these blessings will come on you and accompany you if you obey the Lord your God.
申命記 28:2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祝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Genesis 1:27-28
So God created man in his own image, in the image of God created he him; male and female created he them.And God blessed them, and God said unto them, Be fruitful, and multiply, and replenish the earth, and subdue it: and have dominion over the fish of the sea, and over the fowl of the air, and over every living thing that moveth upon the earth.
創世記 1:27-28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從這些經文可知,神造人的時候,神已祝福人了;唯有神可以祝福人,祝福只能出於神。
2 Corinthians 3:17
Now the Lord is that Spirit: and where the Spirit of the Lord is, there is liberty.
哥林多後書 3:17
主就是聖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
John 8:31-32
To the Jews who had believed him, Jesus said, “If you hold to my teaching, you are really my disciples. Then you will know the truth, and the truth will set you free.”
約翰福音 8:31-32
於是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如果住在我的話語中,就真是我的門徒了,並且你們將明白真理,而真理將使你們自由。」
從這些經文可知,自由來自於神的聖靈,不是來自地上的王授予的;基督是真理,唯有基督可以賜給人自由。
從以上七經文可知,唯有敬畏神與遵神命令者,他才能得著《美國憲法》裡的祝福;祝福是來自神對人的恩典,人若不敬畏神與不遵神命令,他如何能得著神的祝福?
(2),認識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
屬信仰基督的憲法
《美國憲法》是建立在「敬畏神與遵行神的旨意」上,它的目的是要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它是屬基督的,它是屬靈的,它是蒙神喜悅的。
以下是奠基《美國憲法》的三份基礎文件:
這三份文件的撰寫者,他們心中有神,因此他們才會在文件中提出「神」與「造物主」的理念。
《五月花號公約》(Mayflower Compact,1620年11月11日)說,「為了神的榮耀,為了傳揚基督徒的信仰,為了我們國王和國家的榮譽,我們飄洋過海,在弗吉尼亞北部開墾第一個居住地。我們在神面前、也在我們彼此面前,共同莊嚴簽約,自願結為一個民事治理團體。」,這《公約》裡提到了「神」(God)。
《弗吉尼亞權利法案》(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1776年6月12日)指出,「宗教,或者說我們對造物主應盡的義務以及履行義務的方式,可以由理性和信念來引導,而不是由武力或暴力來引導;因此,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權利根據良心的要求自由信奉宗教;所有人都有共同的義務,以基督徒的方式相互忍讓、關愛和施捨。」,這《法案》裡提到了「我們的神」(our God)。
《美國獨立宣言》(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1776年7月4日)說,「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宣言》裡提到了「造物主」(Creator)。
● 在地上建立符合神公義的憲政
人是有罪的,人類永遠無法用自己的道德與智慧在地上建立神的國。
人類唯有按神的旨意建立符合「神的慈愛與公義」的律法,並以「敬畏神與遵行神的旨意」方式遵守它;這樣人類才能在地上建立符合神公義原則的國。
「奠基在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是世界各國的人民可以參考使用的憲法;人類還有更好的能符合基督真理的憲法嗎?
當人以「奠基在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建立自己的憲政時;其全體人民必須以「敬畏神與遵行神的旨意」方式來遵守它,否則它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呢?
美國實行的是憲政聯邦共和制(constitutional federal republic);美國政府是建立在憲法基礎上的憲政。
《美國憲法》是美國的最高法律,它制定了聯邦和州政府的結構,它也確立了政府的許可權;美國採行「共和制」(republic),其定義是指「一個由人民掌權、但由人民選出的代表執政的政體」。
《美國憲法》採行三權分立的原則。「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是建立在「權力分立與權力制衡」(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 Balances)的理念上;「權力分力與權力制衡」的理念就是要避免憲政上暴政的發生。
James Madison Jr.(小詹姆士·麥迪遜,美国政治家、美國開國元勛與、第四任總統、憲法之父)說,「The accumulation of all powers, legislative, executive, and judiciary, in the same hands, whether of one, a few, or many, and whether hereditary, self-appointed, or elective, may justly be pronounced the very definition of tyranny.」(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所有權力集中在同一人手中,無論是一個人、少數人還是許多人,也無論是世襲的、自封的還是選舉產生的,都可以公正地宣佈為暴政的定義。)
《美國憲法》為了避免權力過於集中,它採行了分而治之的理念。在國的政府結構,它設立了三個不同的政府部門,以此管理三種不同內涵的權力。
在信仰基督的國度,那麼這三個不同的政府部門代表什麼?它們原本存在的目的為何?它們原本要呈現與彰顯什麼呢?它們需要什麼來充實它們的內涵呢?
在信仰基督的國度裡,這三個不同的政府部門代表的是基督之光,它們要照耀世界的黑暗;它們為了要長久地照耀世界的黑暗,它們必須時刻地添加燈油,即聖靈。
在信仰基督的國度裡,它們必須遵神基督的命令,它們才能因此才能成為基督之光;它們要呈現「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與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如此它們才能全心全靈地感謝神、讚美神、倚靠神、行公義、跟隨神、事奉神與榮耀神。
雖然現在的美國被敵基督所羞辱、攻擊、逼迫、轄制與肆掠;然而,美國人必須謹記美國與《美國憲法》是為了榮耀神而存在的,這是神祝福與保守美國至今的原因,美國人怎麼可以不全心全靈地遵神的旨意行公義呢?
《五月花號公約》(Mayflower Compact,1620年)
「以神的名義,阿門。我們這些以下簽名的人們,都是蒙上帝恩典的大不列顛、法蘭西、和愛爾蘭的國王、信仰的捍衛者等等、詹姆斯的忠誠臣民。
為了神的榮耀,為了傳揚基督徒的信仰,為了我們國王和國家的榮譽,我們飄洋過海,在弗吉尼亞北部開墾第一個居住地。我們在神面前、也在我們彼此面前,共同莊嚴簽約,自願結為一個民事治理團體,為了使上述目的得到更好的維護、實施和發展。因而,我們建立、組成、構建這樣一個公正、平等的法律、典章、法令、憲章、職事體系;這應當是適當、必要、方便、時時更新的,並是為了居住地全體人民的公共益處;對此,我們都承諾遵守和服從。
據此見證,我們在此簽名於科德角,11月11日,於英格蘭、法蘭西、愛爾蘭十八世國王暨蘇格蘭五十四世國王之詹姆斯的統治之下,於基督紀年1620年。」
從這分文件的內容可知,這群清教徒「為了神的榮耀,為了傳揚基督徒的信仰」;他們來到了美洲大陸,他們要在「在神面前、也在我們彼此面前,共同莊嚴簽約,自願結為一個民事治理團體(civil Body Politick)。
這不就是他們要在神面前建立「神的國度」的信仰基礎嗎?這不就是《美國憲政》的信仰基礎嗎?這不就是《美國憲政》在向世人傳達的信仰訊息嗎?
(3),《美國憲法》裡的三個部門
《美國憲法》,其立法部門通過參眾兩院組成的國會制定法律;其行政部門通過總統、副總統、財政部與國務院等眾多行政部門來執行法律;其司法部門通過最高法院與其下級法院來解釋法律。
在此三權分立的結構裡,每個部門都有權限制其他兩個部門的權力,以保護其部門的獨特權力;如此三個部門就達到了「相互制衡」的功能,如此就可以有效地避免行政部門任意濫權與實行暴政。
《美國憲法》為確保三權分立,美國聯邦政府由立法(legislative)、行政(executive)和司法(judicial)等三個部門組成。
《美國憲法》 為確保政府有效運作和公民權利得到保護,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權力和責任,包括與其他部門合作。其具體運作的方式,如下:
國會制定法律,然而總統有權否決這些法律;最高法院也有權宣佈這些法律違憲。
總統負責行政權,然而國會必須批准其行政任命;最高法院負責裁定其行政行為是否符合憲法。
最高法院有權否決立法和行政部門的行為;總統提名最高法院法官,參議院有權確認或否決其提名。
這種憲法結構,明顯地將總統權限定在行政權的架構中,總統權受「立法部門與司法部門」的監督與制衡;如此就可以避免總統權凌駕於政府與制度上;如此就可以此避免總統實行獨裁專制的政治了。
許多自稱是實行「民主政治」的國,它讓總統同時擁有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那麼此總統不就是王了?那麼他不就可以隨意踐踏、攻擊、壓迫與奴役人了?這不就是台灣兩蔣父子與儒共國總書記的統治模式嗎?
這不就是許多假借實行「民主政治」國,而其實質卻是實行獨裁專政嗎?這不就是希特勒透過「民主政治」取得絕對統治權力的方式?
(4),美國國會的權力
美國國會擁有「立法權、財權、任命批准權(人事同意權)、條約批准權、彈劾權、日落法、立法否決權、調查權、國會聽證制」等權;美國國會行使調查聽證權時,設定有「藐視懲罰權」與「藐視國會罪」(contempt of Congress)。
美國最早在國會建立上述權力結構的信仰基礎是「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其宗旨是要「事奉神與榮耀神」;其目的是要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
那些受儒教龍文化毒害的台灣人,他們若拋棄上述的信仰基礎,而卻只想在制度上模仿美國國會的這些權力結構,那麼他們最終如何能擺脫其「以自我為中意識來轄制人」與「濫用制度與濫用權力」等問題呢?
(5),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憲政vs民主獨裁
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台灣實行「黨國政治」,「黨國政治」就是「民主專制、民主專政、民主獨裁、君主制、君主國、君主專制、專制國、獨裁國、黑箱政治、黑箱司法、黑箱法案、黑箱政策、特權政治、貪污腐敗」等的代名詞。
那麼這種黨國政治,它會呈現什麼樣的面貌呢?它會有什麼樣不良的結果?
在這黨國政治下,總統是最大的獨裁者;此外,總統掌控下的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等,因此也產生了「行政權獨裁、司法權獨裁、監察權獨裁、考試權獨裁」等情況。
那麼在立法院裡,由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他們將要如何地制衡與監督「總統獨裁、行政權獨裁、司法權獨裁、監察權獨裁、考試權獨裁」等毒瘤?
在這黨國政治下,「總統獨裁、行政權獨裁、司法權獨裁、監察權獨裁、考試權獨裁」等,它們如何能不藐視、抹黑、阻撓與杯葛立法委員正常行使「反貪腐、凡濫權、反黑箱政治、反司法腐敗、監督、調查、聽證」等職權?
從這些問題可知,沒有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憲政,台灣人想在《中華民國憲法》裡尋找政治改革的方案,這都是補破爛鍋法而非買新鍋法,這都是在破爛鍋上作局部性修補與改變,從「全面性的憲政正義」而言這都是在扯淡。
(6),美國三權分立憲政vs 民主政治
聖經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壞到極處, 誰能識透呢?」;這不就是「人性本惡」的觀點?那麼人應該如何地制約人性,並避免人民授權的僕人用權力來壓迫與奴役人民?
美國清教徒因聖經的教導而不相信人性,他們在美國建國時將人民授權的僕人的權力區分為「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並建立「三權分立憲政」;這憲政的本質就是讓人民成為國的主人(We the People),讓這三種僕人分權為其工作。這種憲政不就是建立在對人性的充分不信任上嗎?
為什麼「奠基在敬畏神與遵神旨意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它對人類而言是較為有效的憲政體制?
「美國憲政理念」建立在《美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聯邦黨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公約(《五月花號公約》)、法案(如《維吉尼亞權利法案》)、宣言(如《美國獨立宣言》)、美國開國元勳(Founding Fathers of the United States)的言論等文件裡。
然而,上述文件裡,美國創立者從來沒有表達過支持「民主政治」(democracy)的文字;「民主政治」從來不是屬於美國憲政理念的基本價值(Fundamental Values of American Constitutional Idea)。為什麼會如此呢?
那麼美國建國者,他們是如何地形容「民主」與「憲法」?
Benjamin Rush(本傑明-拉什,美國開國元勛與《獨立宣言》的其一簽名者)說,「Democracy is the devil's best, and those who cry out for it are mad dogs.」(民主是魔鬼的最佳選擇,那些高喊民主的人都是瘋狗。)
Benjamin Rush說,「A simple democracy is the devil’s own government.」(簡單的民主就是魔鬼的政府。)
Alexander Hamilton(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美國開國元勛與美國憲法起草人之一)說,「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 a pure democracy if it were practicable would be the most perfect government. Experience has proved that no position is more false than this. The ancient democracies in which the people themselves deliberated never possessed one good feature of government. Their very character was tyranny; their figure deformity.」(有人說,如果可行,純粹的民主將是最完美的政府。經驗證明,沒有比這更錯誤的觀點了。在古代的民主政體中,由人民自己進行商議的政府從來沒有一個好的特徵。 他們的特點就是專制,他們的形象就是畸形。)
Alexander Hamilton說,「We are now forming a republican government. Real liberty is neither found in despotism or the extremes of democracy, but in moderate governments... But if we incline too much to democracy, we shall soon shoot into a monarchy.」(我們現在正在組建一個共和政府。真正的自由既不存在於專制主義中,也不存在於極端的民主中,而是存在於溫和的政府中...... 但如果我們過於傾向民主,我們很快就會變成君主制。)
Alexander Hamilton說,「When a government betrays the people by amassing too much power and becoming tyrannical, the people have no choice but to exercise their original right of self-defense — to fight the government.」(當一個政府背叛人民,積聚了太多的權力,變得專制時,人民別無選擇,只能行使他們最初的自衛權--與政府對抗。)
John Adams(約翰-亞當斯,美國開國元勛與在1797至1801年當選第二任美國總統)說,「Democracy has never been and never can be so durable as aristocracy or monarchy; but while it lasts, it is more bloody than either.」(民主從來沒有也永遠不可能像貴族制或君主制那樣持久;但當它持續的時候,它比任何一種都更加血腥。)
John Adams說,「Remember, democracy never lasts long. It soon wastes, exhausts, and murders itself. There never was a democracy yet that did not commit suicide. It is in vain to say that democracy is less vain, less proud, less selfish, less ambitious, or less avaricious than aristocracy or monarchy. It is not true, in fact, and nowhere appears in history. Those passions are the same in all men, under all forms of simple government, and when unchecked, produce the same effects of fraud, violence, and cruelty. 」(請記住,民主從來不會長久。它很快就會虛耗、耗盡並自我毀滅。從來沒有一個民主國不是自殺的。說民主比貴族或君主制更不虛榮、更不驕傲、更不自私、更不野心勃勃或更不貪婪,都是虛妄的。事實上,這是不正確的,在歷史上也從未出現過。在各種形式的簡單政府下,所有人的這些激情都是一樣的,如果不加以控制,就會產生同樣的欺詐、暴力和殘忍的後果。)
John Adams說,「The history of all ages shows that the caprice, cruelties, and horrors of democracy have soon disgusted, alarmed, and terrified themselves. They soon cry, “this will not do; we have gone too far! We are all in the wrong! We are none of us safe! 」(古往今來的歷史都表明,民主的任性、殘酷和恐怖很快就會讓他們自己感到厭惡、震驚和恐懼。 他們很快就會喊道:"這樣不行,我們走得太遠了! 我們都錯了! 我們都不安全! )
John Adams說,「Democracy, will soon degenerate into an anarchy, such an anarchy that every man will do what is right in his own eyes, and no man’s life or property or reputation or liberty will be secure.」(民主很快就會墮落為無政府狀態,在這種無政府狀態下,每個人都會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沒有人的生命、財產、名譽或自由會得到保障。)
John Adams說,「A government of laws, and not of men.」(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
John Adams說,「Our Constitution was made only for a moral and religious people. It is wholly inadequate to the government of any other.」(我們的憲法只是為一個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人民制定的。 它完全不適合任何其他人民的政府。)
James Madison Jr.(小詹姆士·麥迪遜,美国政治家、美國開國元勛與、第四任總統、憲法之父)說,「A pure democracy, by which I mean a society consisting of a small number of citizens, who assemble and administer the government in person, can admit of no cure for the mischiefs of faction,」(純粹的民主,即由少數公民組成的社會,由他們親自集會和管理政府,是無法治癒派別的胡鬧。)
James Madison Jr.說,「In all very numerous assemblies, of whatever characters composed, passion never fails to wrest the sceptre from reason,」 (在所有人數眾多的集會中,無論由什麼人物組成,激情總能從理性手中奪走權杖。)
James Madison Jr.說,「Had every Athenian citizen been a Socrates, every Athenian assembly would still have been a mob.」(如果每個雅典公民都是蘇格拉底,每個雅典集會仍將是暴民。)
James Madison Jr.說,「Liberty may be endangered by the abuses of liberty as well as by the abuses of power. 」(濫用自由和濫用權力一樣會危及自由。)
James Madison Jr.說,「The Framers designed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al system not as a direct democracy but as a representative republic, where enlightened delegates of the people would serve the public good. They also built into the Constitution a series of cooling mechanisms intended to inhibit the formulation of passionate factions, to ensure that reasonable majorities would prevail.」(制憲者們設計的美國憲法制度不是直接民主制,而是代議制共和制,由開明的人民代表為公共利益服務。 他們還在憲法中加入了一系列冷卻機制,旨在抑制激情派別的形成,確保合理的多數派佔上風。)
John Jay(約翰·傑伊,聯邦黨人的重要領袖,他、Alexander Hamilton與James Madison Jr.等三人一起撰寫了《聯邦黨人文集》,1789年到1795年擔任美國首席大法官)說,「Too many in your state [Pennsylvania], as in this [New York], love pure democracy dearly. They seem not to consider that pure democracy, like pure rum, easily produces intoxication, and with it a thousand mad pranks and fooleries.」(貴州[賓夕法尼亞州]和本州[紐約州]一樣,有太多人深愛著純粹的民主。他們似乎沒有考慮到,純粹的民主就像純粹的朗姆酒一樣,很容易讓人陶醉,隨之而來的是無數瘋狂的惡作劇和愚弄。)
John Jay說,「Providence has given to our people the choice of their ruler, and it is the duty, as well as the privilege and interest of our Christian nation to select and prefer Christians for their rulers. 」(神的旨意讓我們的人民選擇他們的統治者,而選擇基督徒作為他們的統治者是我們基督教國的責任、特權和利益。)
Fisher Ames(費捨爾·埃姆斯,起草憲法第一修正案)說,「A democracy is a volcano which conceals the fiery materials of its own destruction. These will produce an eruption and carry desolation in their way. The known propensity of a democracy is to licentiousness [excessive license] which the ambitious call, and ignorant believe to be liberty. 」(民主是一座火山,它隱藏著毀滅自己的熾熱物質。 這些都會導致火山爆發,帶來毀滅。 眾所周知,民主的傾向是放蕩(過度許可),野心家稱其為自由,而無知者則認為是自由。)
Gouverneur Morris(古佛尼爾-莫里斯,他曾參與起草《美國憲法》的許多條款,憲法簽署者之一,他寫了《美國憲法序言》)說,「We have seen the clamor at the end of democracy. Everywhere, democracy ends in dictatorship.」(我們見識過民主終結時的喧鬧。無論何處,民主都是以獨裁為歸宿。)
近代的美國作家與政治評論員Gore Vidal(戈爾-維達爾,1925-2012年)說,「the founding fathers hated two things: Monarchy and Democracy. They wanted a Republic.」(開國元勳們痛恨兩事,即君主制和民主制。他們想要的是共和國。)
● 民主政治的旗幟
所謂的民主政治,就是由一群人制定一套選舉方法;然後,人民對經過這套選舉程序選出來的人,授予其某種的權力與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蘇聯)、德意志民主共和國(German Democratic Republic,即民主德國或東德)、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 Nam)、古巴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Cuba)等;它們為何要如此地命名呢?
為什麼獨裁專制者總是要將國名裡添加「民主」、「人民」、「共和」(Republic)等名稱呢?為什麼獨裁專制者總是要高喊「民主」、「人民」、「共和」(Republic)等口號呢?
獨裁專制者豈不是將「民主」、「人民」、「共和」(Republic)等名稱,作為其御用的化妝品與旗幟嗎?他們豈不是用這些名稱來美化其獨裁專制嗎?這不就是娼妓要為自己立貞節牌坊嗎?
檢證一個民主政治國體制的簡單方法,就是檢證其司法是否獨立?如果該國的司法不獨立,那麼它就無法監督與制衡「掌控司法權的執政者的濫權與貪腐」,那麼它就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國;以此標準而言,台灣至今不是法治國。
台灣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實行黨國政治;在此架構下,總統是黨主席與黨國政治的元首,由於總統所領導的黨是執政黨且不受三權分立憲政的監督,因此執政黨將可以完全地掌控國機器、國資產、國錢庫與國資源,如此在制度上誰能監督與制衡「執政黨進行各種濫權與貪腐等所有行為」?
台灣自1996年3月23日民選總統至今,所有的憲政改革、國會改革、民主改革、制度改革等都是扯淡;因為這些改革都沒有碰觸到建立「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政治」與「司法獨立」等體制的根本問題。
所謂的民主政治,它如同是可以被人隨意製造出來的面具;列寧(Vladimir Lenin)、史達林(Joseph Stalin)、墨索里尼(Mussolini)、希特勒、孫文、蔣介石、蔣經國、毛澤東、美國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締造者金日成等,他們都曾經用自己喜歡的方式來製造這面具,因此「民主政治」早已成為各國獨裁專制者參加國際化裝舞會的面具了。
那麼這種民主選舉政治,它是否符合全民的意志與神的公義原則?它是否能在制度上制約「候選人在選舉過程中,進行送毛巾、牙膏、水果福袋、環保袋、面巾紙、扁帽、郵票、縮小版書包、小豬撲滿存錢罐、扁平水壺、便當、選舉六合彩(選民簽賭,若候選人當選,則支付10-30倍的賭金)、禮物或金錢等行為」?
這種民主選舉政治,它是否能在制度上制約其賄選與送禮等行為?是否能夠在制度上制約選舉後的各種黑金政治與貪腐文化等活動?
這種民主選舉政治,它是否是在選「民選帝王」(elected emperor)?它是否是在促成「拜票與拉票」的戲碼?它是否是在推動「黑金賄選」的文化?
這種民主政治,它是否能在制度上制約「執政者的濫權與貪腐」等問題?它是否能在制度上制約「有人在議場惡意地干擾議事規則與破壞議事正義」?
這種民主政治,它是否能在制度上制約「執政者利用司法系統與與檢察系統抵制貪腐案件的調查」?它是否能在制度上制約「司法系統與檢察系統徹底腐敗」的問題?
這種民主政治,它是否能夠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原則?它是否能「在憲法上建立完整的制度」來有效地制衡與監督掌權者的權力?它是否能在制度上達到「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分立、三權互相監督與制衡的功效?
上述這些問題的實質答案,不就是代表民主政治的貧困嗎?那麼世界各國的獨裁專制者,他們為什麼特別喜歡進行鼓吹與宣揚「民主政治」呢?
世界各國的獨裁專制者最喜歡利用「民主政治與民主選舉」的名義來作為「掩護其獨裁專制的遮羞布」。他們可以隨意與胡亂地化妝這條遮羞布;但是他們絕對不能容許任何人扯下其遮羞布,否則豈不是會暴露了他們的貪婪、濫權、為惡與貪腐的面目?
國共兩黨不斷地用「民主政治」的謊言來取代「美國三權分立憲政」思想;那麼它們是用什麼樣的名詞來洗腦兩岸的人民呢?
國共兩黨經常用「人民民主、民主自由、民主制度、民主選舉、民主程序、民主共識、民主進步、第三波民主化、守護民主、深化民主機制、捍衛民主、鞏固民主、民主改革、民主革命」等名詞來麻痺人民的意識;來轉移「人民應該以憲政來監督與限制執政者的權力獨大」等工作。
許多人終其一生浪費生命在批評與推進「民主改革與民主革命」等意見上;他們卻不願意思考如何地接受「奠基在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的問題。
這不就是兩岸大多數憲政學者,他們從過去至今一直在做的事情嗎?這不就是兩岸人民至今仍是屬「憲政文盲」的原因?這不就是兩岸人民必須盡快學習「美國三權分立憲政」的原因?
民主政治的基本定義是「人民透過選舉來取得執政權力」;那麼這代表什麼意義?那麼這定義有什麼問題呢?
如果選舉是決定權力歸屬的合法性標準,那麼得票最高者已合法地代表民意了,那麼他就是王(人造的神)了;他何須要自我閹割權力,而接受憲法的監督?
當執政者拿著搶指著投票者腦袋時,這樣的民主選舉有意義嗎?當執政者掌控媒體時,那些被謊言與假訊息洗腦的人進行投票時,這樣的民主選舉有意義嗎?
當執政者掌控投票箱與進行選舉舞弊時,人民雖然可以投票,這樣的民主選舉有意義嗎?當選舉發生賄選時,受賄的選民進行投票,這樣的民主選舉有意義嗎?
當選舉候選人開出政見空頭支票,選民因此受騙而投票時,這樣的民主選舉有意義嗎?當執政黨或在野黨鼓動民粹發動群眾運動時,那些受群眾意識煽動後的人進行投票,這樣的民主選舉有意義嗎?
當司法不獨立時,任何政黨取得大選時都可以掌控司法與因此成為貪腐政黨;那些對此黑暗司法絕望的選民進行投票,這樣的民主選舉有意義嗎?
「民主政治」與「民主選舉」如果沒有憲法與制度上的監督,那麼透過民主選舉所選出來的人,人民如何能透過制度制衡他的權力?
人民如何能限制他的權力凌駕在國體與制度之上?人民如何能限制他掌控司法與檢察系統等來掩護其濫權與貪腐活動?人民如何能避免他使用權力來踐踏、羞辱、剝削、虐待、攻擊、壓迫與奴役人民?
以儒共實行的「民主政治」為例,儒共用「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民主、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中國共產黨民主執政、政府民主、司法民主、民主集中制(即民主集權制,democratic centralism)、民主選舉與民主協商」等名稱來包裝其「一黨獨裁專制與黨國政治」。
然而,儒共「民主政治」的本質就是「掌權者的權力凌駕在國體與制度之上」,即「儒教的王朝政治、儒教的王天下、秦制、儒教大一統帝國暴政」。
如果沒有合理的三權分立憲法來監督政治,那麼光靠民主政治作為最高權力的分配機制,這樣的政治最終如何能避免走向暴民、混亂、造假、欺騙、濫權、貪腐、專制等的政治型態?
希特勒、孫文、蔣介石、蔣經國、毛澤東等,他們都是透過民主政治的特定選舉方式取得執政權力;例如,毛澤東是透過人民民主專政選出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再者,台灣自1996年3月23日舉行了歷史上第一次的公民直接選舉總統、副總統;臺灣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框架下,實行了民主政治至今;其後的歷屆被選出的總統,他們都是透過民主政治的特定選舉方式取得執政權力,那麼問題出在哪裡?
「希特勒、孫文、蔣介石、蔣經國、毛澤東與其後的總書記」等與「自1996年後至今的台灣歷屆民選總統」,他們都是透過民主政治的特定選舉方式取得「有權無責的皇帝權力」;他們都是實行黨國政治者,他們都是不讓司法獨立者。
希特勒是納粹(Nazi, Nationalsozialismus,即國家社會主義);孫文、蔣介石、蔣經國、毛澤東與其後的總書記、與「自1996年後至今的台灣歷屆民選總統」等,他們都是儒粹。
「自1996年後至今的台灣歷屆民選總統」,其中有些總統內心雖然質疑《中華民國憲法》;但他們卻不反對在《中華民國憲法》框架下接受權力與行使權力,他們因此走進了黨國政治與反三權分立政治的陷阱裡,他們因此成為體制上的儒粹掌權者。
從以上的事實可知,這不正是「民主政治」的弊端與貧困宿命嗎?這不就是魔鬼一直用「民主政治」的概念來欺騙世人的原因?
美國三權分立憲政與民主政治,兩者有何具體的差別呢?美國尼克森總統因水門事件下台,而台灣有百萬人上街卻倒不了當權者陳水扁,這不就是兩者的差別嗎?
美國雖有三權分立憲政,但這並不代表美國總統無法毀憲作惡,例如,美國拜登政府收買司法系統,並用司法當武器來攻擊前總統川普。
未來的東亞大陸人與台灣人,他們應該接受奠基在「敬畏神與遵神旨意」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而不是在《中華人民共國憲法》與《中華民國憲法》裡不斷地進行民主政治改革,否則他們就會繼續死在黨國政治的騙局裡了。
那麼人類為什麼最好選擇「美國三權分立憲政」呢?那麼人類為什麼不宜選其它國的憲政模式呢?
唯有《美國憲法》是奠基在信仰基督的信念上,因為基督是人類唯一的道路、真理與生命。
(7),事奉神與榮耀神的三權分立憲政
三權分立憲政裡,體現了政府機構三部門權力的分散與獨立制衡;政府機構的三部門權力分散獨立、共同存在、互相制衡,美國人以此來建構政權組織的存在形式。
如果這三部門的權力不是建立在順服聖靈上,那麼這三部門的權力就會成為人「以自我為中心」的權力彰顯;那麼這三部門的權力就會成為人腐敗文化與政治的推手。
那麼這三部門的權力就不會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它們就無法為神在地上建立神的國度;它們就無法事奉神與榮耀神。
那麼這三部門的掌權者,他們如何能不被「肉體的欲望、眼目的欲望、今生的驕傲」等所轄制?
他們如何能成為神的尊貴僕人?他們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他們如何能帶領人出黑暗與進入那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那麼他們如何能阻止自己的濫權與貪腐呢?那麼他們如何能阻止自己死在世界裡?那麼這這三部門的權力,如何能不成為屬世界文化與政治的奴隸?
(8),「敬畏神」與「遵神旨意」的憲政
美國憲政理念是建立在《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 1620)、《維吉尼亞權利法案》(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 1776)、《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等文件上。
這三分文件充分地體現了美國早期清教徒「敬畏神」與「遵神旨意」的信仰;這些信仰,不正是現今世代那些愛世界的基督徒所欠缺的嗎?
詩篇 33:12
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
美國憲政理念因此是建立在「敬畏神與遵神旨意」上;它要「以耶和華為神的國」的憲法;它要「事奉神與榮耀神」;它要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
人類只有《美國憲法》告訴人「人民給政府權力」;其它國的憲法都告訴人「政府給人民權利(privilege)」。
人類只有《美國憲法》告訴人「人民告訴政府如何做」("We the People" tell the government what to do);其它國的憲法都告訴人「政府告訴人民如何做」。
人類只有《美國憲法》告訴人「人民必須監督政府」;其它國的憲法都告訴人「政府必須監督人民」。
人類只有《美國憲法》告訴人「人民告訴政府,那些是人民允許政府做的事情」;其它國的憲法都告訴人「政府告訴人民,那些是政府允許人民可以做的事情」。
人類只有《美國憲法》告訴人「人民要用三權分立的憲政來限制政府人員的權力;當人民限制政府人員的權力時,人民才能因此是自由的」;其它國的憲法都告訴人「政府要用其權力來限制人民的自由;當政府人員的權力不受限制時,人民因此是不自由的」。
這些理念不就是奠基在聖經真理的憲法本質嗎?這些理念不就是在體現《美國憲法》裡的「UNDER GOD, We the People」理念嗎?
這些理念不就是聖經真理裡的「神賦予個體人(Individuals)管理地的權力」觀點嗎?這些理念不就是源於神曾直接賦予亞當與夏娃的管理權柄嗎?
聖經裡明確地說「神要人管理全地」;聖經何時說「神要人選一個王來管理所有的人與全地」?
當人離棄神時,他們才會決定在人之中選出王來,這不就是人被王轄制與奴役的原因?這不就是人厭棄神而自找的苦果嗎?
創世記 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特質造人,乃是照著神的特質(in the image of God),造男造女。
創世記 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撒母耳記上 8:4-6
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
撒母耳記上 8:7-9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做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侍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
從這些經文可知,人若不敬畏神與不遵神的旨意,那麼人就必須吃自己的罪的苦果;人若厭棄神而選擇王來統治自己,那麼人就必須吃王帶給自己的苦果。
● 美國憲政的三把刀
「美國三權分立憲政」的靈魂是「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否則它如何能彰顯「神的慈愛與公義」呢?
「美國三權分立憲政」裡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等,如同三把權力的刀;這三把刀雖然是互相制衡,但這三把刀仍然可以出賣自己的靈魂而獨立成為殺人的刀。
這三把刀必須建立在「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上,否則人民如何能阻止其出賣自己的靈魂與濫權使用刀?
如果這三把刀被人收買,那麼三把刀聯合起來的破壞性與傷害性將大為增強,這不就是現在美國的政治情況嗎?
近年來美國總統、美國國會議員、美國司法人員、美國大法官等,他們不都是被全球深層政府與陰謀集團收買了靈魂嗎?他們不都是為全球深層政府與陰謀集團工作嗎?
他們不都是為羅斯柴爾德家族(Rothschild Family)、洛克菲勒家族(Rockefeller family)、摩根家族(Morgan family)、索羅斯(George Soros)、比爾·蓋茨(Bill Gates)等人工作嗎?
美國人須要向神認罪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敬畏神與遵神的旨意,否則他們如何能挽救自己的憲政,使它避免繼續地走向沈淪與墮落的命運呢?
(9),被魔鬼綁架的美國憲政
「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包括了「行政、立法與司法」;然而,如今的美國其「總統權、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美聯儲、CIA、FBI」等,它們都已被「屬可薩人的黑幫集團(khazarian mafia)」所掌控。
那「屬可薩人的黑幫集團」就是「全球深層政府與陰謀集團」,它是撒旦用來統治世界的工具;美國憲政因此失去靈魂,美國人須要盡快回轉歸向神,否則他們如何能避免最終被神滅亡的命運?
如今的美國法律與美國教會竟然允許「無神論、進化論、LGBTQIA、同性婚姻法案、變性人法案、墮胎法案、平權法案、毒品合法化、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 School)」等敵基督文化的存在。
這樣離棄神與悖逆神的美國,神對它如何能不憤怒?神如何能不懲罰那些離棄神與悖逆神的美國人?
6,龍文化裡的囚徒
兩岸人民憲政思考的基礎點
人應有的憲政思考基礎,也就是東亞大陸人與台灣人應有的憲政思考基礎;東亞大陸人與台灣人受儒教龍文化的洗腦與異化後,他們無法有人應有的憲政思考基礎。
在此,舉例台灣人應有的憲政思考基礎點,如下:
奠基在儒教龍文化的《中華民國憲法》,它是未經台灣人住民自決與自治所產生的憲法;它因此是不屬於台灣人的非法憲法。
奠基在儒教龍文化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台灣人應該廢除與推翻的政權。
奠基在儒教龍文化的儒共政權,它是台灣人的敵對政權;凡是未經台灣最高民意同意的「台灣政客訪問儒共政權政客的行為」,應視為通敵賣國的行為。
台灣人與東亞大陸各地的人應該建立密切互愛的友誼;台灣人與東亞大陸人應該互相勉勵捍衛自己的「正義、自由與人權」與「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
台灣人應該學習日本與韓國憲政模式,即被強制植入「美國三權分立憲政」的模式;台灣人應該認真地接受奠基在信仰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
在此,舉例東亞大陸各地人應有的憲政思考基礎點,如下:
奠基在儒教龍文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它是未經東亞大陸各地人住民自決與自治所產生的憲法;它因此是不屬於東亞大陸各地人的非法憲法。
奠基在儒教龍文化的儒共政權,它是東亞大陸各地人的敵對政權;它是邪惡、暴力、謊言、貪腐與殺人政權,東亞大陸各地人應該廢除與推翻它。
東亞大陸各地的人與台灣人應該建立密切互愛的友誼;東亞大陸各地的人應該要認真地捍衛自己的「正義、自由與人權」與「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
東亞大陸各地的人應該學習日本與韓國憲政模式,即被強制植入「美國三權分立憲政」的模式;東亞大陸各地的人應該認真地接受奠基在信仰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
在制度上,相對於世界各國的憲政而言,「美國三權分立憲政」是一種較為有效約束人性之惡的制度;但是人是制度的主導者,人若是惡者,那麼即使有此良好的制度也有可能因惡者的主導而成為危害人類的兇器,例如,奧巴馬與拜登掌權的美國,美國成為了奧巴馬與拜登用來危害人類的兇器。
東亞的儒教圈,包括日本、韓國、東亞大陸國、越南等;如果他們不肯拋棄儒教龍文化與完全地接受基督真理,那麼他們即使接受了「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他們也無法徹底地擺脫儒教龍文化的貪腐政治與各種政治亂象,因為儒教龍文化是人類政治裡的毒瘤與癌症。
人類文明的未來是建立在「完全地拋棄龍文化與完全地接受基督真理」的基礎上,否則人類如何能離開黑暗走向光明?否則人類如何能離開滅亡的命運,而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 台灣近年歷次的群眾運動
1979年後,台灣歷次的群眾運動都沒有涉及到廢除了《中華民國憲法》;這些運動雖然有利於政黨輪替政權與稍微改善政治,但對台灣推動「實行美國式三權分立的憲政」卻毫無幫助,因為台灣人不清楚憲政改革的重點。
例如,197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的「美麗島事件」、1988年5月20日的「台灣農民運動(又稱520事件、520農民運動)、199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的野百合學運(又稱1990年3月學運、三月學運)、2002年5月11日的「台灣正名運動」、2005年3月26日的「三二六護台灣大遊行」(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2006年3月18日的「318護民主反併吞大遊行」、2006年8月12日至2007年9月9日的「百萬人民反貪倒扁運動」(又稱反貪腐倒扁運動、倒扁紅衫軍運動)、2008年11月6日至2009年1月的野草莓學運(野草莓運動)、2014年3月18日至4月10日的太陽花學運(又稱為318運動、佔領國會事件)、2019年6月23日的「拒絕紅色媒體、守護台灣民主」大遊行等。
(1),儒教龍文化的欺騙與洗腦本質
在儒教龍文化圈裏,大紅龍用各種欺騙與洗腦的方式,來讓那些被大紅龍統治的東亞大陸奴隸族群產生各種的幻覺;他們遺忘自己是奴隸與住在奴隸監獄的事實。
大紅龍用「中國崛起」、「中華強國夢」、「凡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大漢中華民族崛起」、「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等口號,來讓那些被大紅龍統治的東亞大陸奴隸族群以為自己是強國的主人,他們因此遺忘了自己是世世代代奴隸的地位。
大紅龍用「錦繡中華」、「祖國大好河山」、「美麗中國」、「共建美好家園」等口號,來讓那些被大紅龍統治的東亞大陸奴隸族群以為自己是家園的主人,他們因此遺忘了自己世世代代住在監獄的事實。
在儒教龍文化圈裏,那些酷愛歌頌漢唐宋明清主子盛世的奴隸們,他們早已遺忘這些主子曾用鞭子抽打在他們先祖奴隸身上的痛了;奴隸酷愛歌頌奴隸主,這不就是只有儒教龍文圈裡的奴隸們才會如此做嗎?
這如同被炎帝與黃帝征服的奴隸們後代,他們卻自稱是炎黃子孫一樣;他們習慣於用各種的謊言來包藏其卑微的奴性,這就不只是一般的奴性了。
在儒教龍文化圈裏,那些所謂的秦人、漢人、華人、華夏人、唐人、神州兒女、中華民族等偽造概念,它們代表什麼呢?在儒教大一統意識下,這些偽造概念的本質只是「一大群奴隸與一位奴隸主的集合名詞」;奴隸與奴隸主,他們的靈魂都不是自由(freedom)的,他們都是屬邪靈的龍文化裡的囚徒,他們因此都是罪的奴僕。
● 吃龍文化者的罪與罰
在這儒教龍文化圈裡,那些終生安心地吃龍文化與安心地住在被龍文化污染的土地上的人都是有罪的,因為他們容忍罪而因此成為罪人;他們都是屬龍文化的後裔,但是他們卻不能意識到自己的罪。
他們若被大紅龍無情地屠殺與吃掉,這就是屬他們的必然性宿命;他們不會意識到吃龍文化是有罪的,他們不能了解「這是吃龍文化者必然要承受的罪與罰」。
1864年7月,曾國藩、曾國荃下令南京大屠殺,而殺人魔王曾國藩卻成為「殺人魔王毛澤東、蔣介石」等崇拜的對象;而「曾國藩的敵對者與殺人魔王洪秀全」卻成為「喜好暗殺政敵的孫文」崇拜的對象,孫文組織與募款資助了「支那暗殺團」。
這些被殺者的後裔會遺忘殺人者的罪行,因為他們無法完全地意識容忍罪是有罪的;他們會崇拜強權與殺人魔王,他們會崇拜殺人魔王的思想與拜讀其著作。
這些屬惡者與屬專門傳遞殺人魔王意識的著作,例如《王陽明全集》、《曾文正公全集》、《左宗棠全集》、《洪秀全詩文集》、《毛澤東全集》、《蔣中正全集》、《孫文全集》等。
清人記載:「金陵之役,伏屍百萬,秦淮盡赤;號哭之聲,震動四野。」
曾國藩記載,湘軍「分段搜殺,三日之間斃賊共十餘萬人。秦淮長河,屍首如麻」、「城內自偽宮逆府以及民房悉付一炷」、「萬室焚燒,百物蕩盡,而貢院幸存」、 「自五代以來,生靈塗炭,殆無愈於今日。」
曾國藩的幕僚趙烈文在《能靜居日記》記載:「沿街死屍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滿二三歲者亦斫戮以為戲,匍匐道上。婦女四十歲以下者一人俱無,老者無不負傷,或十餘刀,數十刀」。
屬神的兒女沒有義務要持續地吃這龍文化的蛇毒與承受這龍文化的苦鞭;唯有那些不願意接受真理與拒絕成為屬神的兒女者,他們才會認命安於吃龍文化的蛇毒與承受這龍文化的苦鞭。
約翰福音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要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在這龍文化圈裡,人若想完全地離開這屬黑暗與謊言的龍文化的魔咒,他唯有倚靠主耶穌基督,因為耶穌基督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人若不全心全靈地倚靠主耶穌基督,那麼他如何能離開這屬永恆的毒坑、謊言與死亡呢?
● 儒教龍文化的改革與革命誤區
三千多年來,那些在這儒教龍文化圈裡幻想要繼續用龍文化來革命與改良者,他們最終如何能擺脫走向更加混亂、失敗與滅亡的命運呢?他們最終如何能擺脫永恆回歸黑暗、邪惡、暴力、謊言、嫉妒、等級制、專制、衝突、殺戮等毒坑呢?
在這龍文化裡人,他們不認識基督真理,他們也沒有看過基督之光;他們無從比較地生活在永恆的黑暗與罪惡世界裡,他們如何能了解那建立在基督真理與光的世界裡所呈現的一切美善呢?
在這龍文化圈裡,唯有那些認識光與信仰真理者,他們才能保有純潔的善心與良知,他們才能堅守真理與行公義,他們才能在黑暗世界裡持續發出光來,他們才是黑暗權勢的敵人,他們才是人類未來的希望。
唯有基督之光與真理才能將黑暗的龍文化轉化成光;黑暗的龍文化若要繼續持守其黑暗時,那麼它必定要設法拒絕基督之光與真理的洗禮。
儒教圈的大紅龍會用盡一切的方法,來阻絕人認知真理與接受光;如此,那些不認識真理與看不見光的人,他們就會永遠地死在今生的世界裡。
那麼這大紅龍會用什麼樣的方法使人永遠無法認知真理與接受光呢?那麼人應該如何做,他才能走出龍文化的黑暗圈呢?
● 永恆地回返秦制
在儒教龍文化盤據的東亞大陸,儒共延續了千年專制的基因。儒共不斷地以各種的「帝王宮廷劇」來洗腦東亞大陸人;儒共以此來強化東亞大陸人,使他們持續地接受「2千多年來的儒教專制基因」。
這些帝王宮廷劇,包括了《秦王朝劇》、《漢王朝劇》、《唐王朝劇》、《三國劇》、《明王朝劇》、《清王朝劇》、《儒共開國劇》等;那麼這些劇裡有什麼樣的腐蝕人毒素呢?
這些劇充滿了吃人的「儒教」與「儒術」,「儒教」就是「崇拜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意識」;「儒術」就是「崇尚權謀詭詐與帝王術意識」。
這些劇也充滿了「儒教的專制與大一統帝國」意識;「秦制」就是「商鞅所倡導的富國強兵政策」與「儒教所崇尚的中央集權專制與大一統帝國意識」。
儒共用這些劇來將東亞大陸人鎖在永恆回歸秦制裡;儒共用這些劇來使東亞大陸人永遠走不出儒教專制的黑圈。
儒生李斯在秦時的《諫逐客書》裡說,「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彊,百姓樂用,諸侯親服」。這不就是儒生李斯崇尚「商鞅所倡導的富國強兵政策」嗎?
儒生李斯說秦王時說,「今諸侯服秦,譬若郡縣。夫以秦之彊,大王之賢,由灶上騷除,足以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此萬世之一時也。」;這不就是儒生李斯崇尚「儒教中央集權專制與大一統帝國意識」嗎?
● 由儒教龍文化所生的龍政體
由儒教龍文化所發展出來的龍政體,其本質就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政體」,即「獨裁專制政體」;其本質就是「秦制」的延續。
1949年後,由儒粹共產黨建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本質即「黨國政治、黨凌駕於國、一黨專制」;由儒粹國民黨建構的《中華民國憲法》,其本質即「黨國政治、五權政體、一黨專制」,例如,台灣的人民直選總統政治,實際上是人民直選一黨專制政治,因為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與考試權一直是總統的御用工具。
在這儒教龍文化圈裡,上述兩者的政體只是其表象,其本質都是屬儒粹文化的毒瘤;因此圈裡的人只對其政體進行「革命或改革」而不割除「屬儒粹文化的毒瘤」的行為,最終他們都將走入失敗的命運,從1949年至今不都是如此嗎?
在儒教龍文化裡,任何發生的革命,它如果不觸及「拋棄儒教龍文化而接受基督真理」與「拋棄儒粹黨國政治與接受奠基在信仰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等主題;那麼這些革命最多只能算是屬於儒教龍文化坑裡的攪屎棍活動,從1911年至今不都是如此嗎?
東亞大陸人永遠無法用儒教龍文化來「革命或改革」儒教龍文化,這就像人無法抓著自己的頭髮完全地將自己拉起一樣;從秦始皇實施大一統秦制至今,東亞大陸所有「革命或改革」,最終不都是一直在「回返秦制」嗎?
東亞大陸人需要來自上面的力量來徹底地改變自己,東亞大陸人需要來自上面的力量來讓自己能「離開專制與獲得自由」;那麼這是什麼力量呢?這力量就是「基督的真理與光」。
這「基督的真理與光」幫助美國人寫下了《美國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與制定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這《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又幫助了日本與韓國走向了「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憲政」;在未來,這《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當然也可以幫助東亞大陸人與台灣人走向了「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憲政」。
(2),黨國政治與黨貪腐集團的魔咒
儒教龍文化生出了《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兩者延續了儒教龍文化的獨裁與專制基因;這兩者的本質就是「黨國政治」。
「黨國政治」就是「黑幫治國」,它充分體現了黑幫文化與政治;「黨國政治」總是將「國有資源與財產」當作「掌權者的私有財產」。
「黨國政治」裡的「執政黨」就是專門貪腐、濫權、打劫國產與暴力斂財的「黑幫」;「黨國政治」裡的「行政權、司法權與監察權」就是專門用來保護與掩飾其「黑幫治國」的利器。
「黨國政治」的本質就是邪惡、暴力、謊言、獨裁、專制、極權、貪婪、任人唯親、權大於法、轄制人的政治;「黨國政治」裡的掌權者,他就是獨裁專制者,他就是「黨對國收割體制」的舵手。這樣掌權者,他如何不延續儒教龍文化的貪腐文化與政治呢?
那麼這樣的掌權者,他繼承的獨裁與專制基因是什麼呢?即「以自我為中心、視自己大於神、視自己等於神、自以為義、自以為是、唯我獨尊、驕傲自大、狂妄傲慢、唯利是圖」等基因。
在儒教龍文化的影響下,台灣的政治無法擺脫黨國政治的魔咒,黨國政治的魔咒就是型塑黨貪腐集團的魔咒,台灣的政黨因此就是黨國政治生出來的毒瘤;台灣的政黨受黨國政治與黨國利益的轄制,它最終都將成為貪腐集團的黑幫。
在儒教龍文化的影響下,台灣的選舉政治就是惡質的撒銀子選舉活動;台灣人至今仍然無法有足夠的決心與智慧來改變這種惡質的選舉政治文化。
台灣從選里長到選總統,都是在演出這種花錢選舉與買人脈的醜惡戲碼;他們不願意用「在電視或媒體舉行政見發表」方式來取代花錢動員人員發紅包(買票錢)、送禮、拜票、發廣告單、掛廣告旗、雇用宣傳車、舉辦造勢會等惡質的選舉活動。
台灣的政黨若不積極地參與並進行集團性的貪腐活動,那麼它如何能取得足夠的資金參加總統競選與取得總統權?那麼它如何能成為萬惡的黨國政治裡的執政黨?
國民黨前主席連戰曾說,他參加2000年總統大選時,選舉經費總共花費達120億;那麼這些錢從何而來?他若當選,他將如何償還或酬庸這些政治獻金者的人情?這不就是台灣選舉政治必然導致政黨集團貪腐的根源?
那些參加總統大選的政黨候選人,他必須有足夠的競選資金與選舉樁腳;他若不從事各種骯髒與非法政治活動,例如,關說、喬事情、護航罪犯、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那麼他如何能取得這些「來自獻金者所提供」的天價競選資金?
● 除滅錢坑與惡質的選舉文化
在儒教龍文化圈裡,台灣充斥著黑金政治與集團性貪腐活動;這些黑金政治與集團性貪腐活動主要源於台灣長期以來的錢坑與惡質選舉文化,台灣人要如何有效地除滅這些罪惡的選舉文化呢?
人只要時刻存神的慈愛與公義的心,那麼神就會賜給人智慧解決與消滅其罪惡的文化。例如,如下的方法,只要台灣全民有決心反黑金政治與建立公義的社會,那麼如下方法必然可行。
公布選舉規定法律:禁止所有選舉候選人「沿街與敲門拜票、雇人發傳單、雇用宣傳車、送禮送紅包、行賄受賄、花錢雇樁腳、花錢做宣傳看板與布條與旗幟、辦造勢大會、為造勢大會雇遊覽車與發便當」等行為。
選舉候選人應該花時間準備政見發表與政見辯論會,而不是花錢搞選舉宣傳與花時間拜票;那些花很多錢搞選舉宣傳與花很多時間拜票者,那麼他未來會如何做呢?
鼓勵使用公共媒體:所有候選人可以集中舉辦公開政見發表會與互相進行政策辯論會,這可以在地方的公共場所進行,例如,學校、活動中心、體育館、禮堂、電視台、機關與團體等公共場所。
此活動可以接受電視台錄影與幫助電視台取得廣告收益;此活動也可以開放民間錄製影片與成為公共訊息資源。
候選人也可以自己簡單錄製影片來宣傳其政見;如此候選人可以不必花費巨資選舉,他未來在選舉勝利與取得權力後,也無須以「貪腐與酬庸」來償還「選舉投入的資金與人力」了。
面對台灣歷年來的「錢坑與惡質的選舉文化」與「黑金政治與執政黨的貪腐活動」;台灣人若要徹底地擺脫這種永恆回歸黑金與貪腐政治的魔咒,他們能不下決心如此地做嗎?
(3),台灣選舉與貪腐政治的三段論証
第一,台灣選舉,要花很多的錢?
第二,不貪,怎麼有足夠的錢來選舉獲勝?
第三,不選舉獲勝與取得政權,怎麼能酬庸政治獻金者與貪腐致富?
在儒教龍文化的洗腦與腐蝕下,人會喪失基本的邏輯判斷能力;任何一個有基本常識的人,他都應該知道要先解決根本的問題才能接著解決表面的問題。
台灣惡質的選舉文化必然會導致惡質的貪腐政治文化;那些經常「在國會與議會質疑貪腐弊案的民意代表」與「抱怨官員貪腐的選民」,他們為什麼不同時認真地思考與根本性地解決台灣惡質的選舉文化?
台灣選舉要花大錢,選舉後的當選者要還巨債;這不就是台灣選舉會豢養出吃人的貪腐政治的根本原因?
台灣的選舉文化,它經常使參選人成為選舉的負債者;那些在選舉裡的當選者,他為了酬庸政治獻金者與募集未來收買人脈的資金,他能不貪腐嗎?
這種逼人犯罪作惡的選舉文化,台灣人若不立法禁止參選人花大錢選舉;那麼台灣人如何能根本性與徹底地解決永恆回歸貪腐文化與政治的問題?那麼台灣人如何能完全地掃除濫權妄為、行賄受賄、權錢交易、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圖利財團與黑金政治等問題?
儒教龍文化與社會,它專門生產貪婪者;從儒教龍文化生產出來的台灣選舉文化,它因此專門生產貪婪政客與腐敗政治,那麼這種貪婪政客與腐敗政治是如何地呈現其醜陋面貌呢?
台灣國會與議會的民意代表,他們在質詢、揭發指責與怒吼貪腐官員所涉入的弊案時,他們會如同持黑色大頭錘在擊打地鼠機台;為何黑色大頭錘擊打地鼠,越擊打越多?
為何台灣國會與議會的民意代表越彈劾貪官,則貪官出現越多?這已不是彈劾貪官的問題了,那麼這到底是什麼樣的問題呢?
只要台灣選舉文化的機台不停止運作,那麼台灣人如何能讓這些酷愛不停竄出頭來的地鼠停止出現?
這些政府官員如同打不完的地鼠,這些民意代表如何能以手上的黑色大頭錘擊打完這些不停竄出頭來的貪腐官員?
台灣若更換總統,則總統有權更還所有的政府體制裡的「政務人員」、「機要人員」與「公營事業人員」;這些政府的掌權人員,他們就有機會透過設計與執行各種項目來進行各種的貪腐活動。在如此總統權大的體制下,執政黨如何能不發生集團性的貪腐呢?
例如,核四於1999年3月17日正式動工;在20年來花費了近2850億元。那麼其中政府官員與廠商等所涉及的貪腐金額有多少呢?那麼類似這種未爆與已爆的貪腐弊案,從1949年至今有多少呢?
這種必然性的文化結構性、制度結構性、執政黨集團性與官商共犯性等的貪腐問題,不就是「台灣選舉文化、人情政治、酬庸政治、總統與執政黨權大與《中華民國憲法》」等共同造成的嗎?
當選民與媒體在議論貪腐弊案,他們能不同時議論「台灣選舉文化、人情政治、酬庸政治、總統與執政黨權大與《中華民國憲法》」等共同造成的問題嗎?
從1949年至今,為什麼上述所有問題從沒有人願意認真地討論與解決呢?這些問題背後的邪惡儒教龍文化,不就是台灣人必須要清楚面對與解決的問題嗎?
台灣的政客若不願意參與政黨的集團貪腐活動,那麼他如何能幫助政黨取得各種骯髒與不法的利益?那麼他如何能幫助政黨聚斂資金與成長茁壯?那麼他如何能幫助政黨取得政權與國有資源?那麼他如何能被所屬的政黨所接納與升遷?那麼他最終如何能不被所屬的政黨所拋棄與邊緣化?
台灣的民意代表如果不參與各種的人情政治、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利益關說與利益輸送,那麼他如何能得著足夠的政治獻金來繼續花錢選舉與連任民意代表?那麼他如何能有足夠收買與賄賂資金來在政黨裡成為重要成員或掌權者?
那些曾經深得台灣民意支持的民意代表與政客,他們在台灣的「選舉政治、黨國政治、執政黨集團性貪腐、迎合黨團意志、政黨利益、人情政治、政治酬庸」等文化下,他們如何能持續地堅持其良心與正義的理念?
有良心與正義者,他們應該永遠堅定地持守人的良心與正義原則而不加入任何屬貪腐的政黨;否則他們如何能持守人的良心與正義原則?否則他們同那些貪腐民意代表與政客何異?
那麼他們應該倚靠什麼樣的信仰力量,來「堅持人的良心與正義」與「抵擋黑金與利益的誘惑」?
神創造了人的良心與正義意識,人的良心與正義意識是源於「神的慈愛與公義」的本質;然而,人必須要全心全靈地「信仰基督真理與公義」與「遵行神的命令」,否則他如何能完全地「將自己身體獻給神作活祭」、「為基督真理與公義而活」、「為基督真理與公義而死」?
那些深得台灣民意支持的民意代表與政客,他們若能持續地堅守人的良心與正義原則;那麼他們將受到龍政治與社會的迫害與憎惡,但是他們將是蒙神喜悅的人。
那些能永遠堅守人的良心與正義原則的人,他們如何能與貪腐政黨為友與妥協?他們如何能為貪腐集團謀求不法利益與聚斂資金?他們如何能被貪腐集團列為合作與辦事的對象?他們如何能成為貪腐政黨的核心成員?他們最終如何能不被所屬的貪腐政黨所拋棄與邊緣化?
在儒教龍文化下,台灣的政治充滿了「以錢買權、權大於法、人情政治、送禮活動、買票政治、賄賂政治、酬庸政治、官商勾結、權錢色交易、權力尋租、以權搞錢、政治關說、以權謀私、利益輸送」等惡質的文化。
假設台灣在未來能出現有堅持公義與不走貪腐路線的政黨,那麼它最終能持續地堅守其道德原則而不貪腐嗎?它最終能不被惡質文化與政治所污染與腐蝕嗎?它最終能在執政黨御用的司法系統裡不被消滅嗎?
在儒教龍文化下,台灣的政黨一直被惡質的政治文化所包圍;它如何能不貪腐而卻能聚斂足夠與龐大的資金來參加台灣這種惡質的總統選舉活動?它如何能不貪腐而卻能在台灣這種惡質的選舉政治文化中,持續地存活、發展、成長與壯大?
(4),海邊的木頭人
台灣的監察院一直以來就是執政黨酬庸贊助其政黨者的機構,它如同海邊豎立的木頭人,不論有多少海鳥在其頭上或周邊地方拉屎,木頭人都不會有反應;那麼這些鳥屎代表什麼?這木頭人不反應又代表什麼?
這些鳥屎就是「執政黨層出不止的貪腐案件」;這木頭人不反應就是「監察院對執政黨所涉及的層出不止貪腐案件視而不見」。
那些曾高喊廢掉監察院的政黨,當它成為執政黨後,它所任命的監察院人員也會成為海邊的木頭人;這些木頭人雖然不會行使監察院的基本職權,但是它們卻是參與集團性貪腐的積極成員。
(5),台灣司法的死亡
台灣的司法是民選總統與執政黨的御用工具,台灣的司法經常為民選總統與執政黨的貪腐買單;不論台灣民選總統與執政黨如何地貪腐,台灣的司法都會為其買單,台灣的納稅人因此成為廉價的韭菜。
「台灣的司法」不就是台灣「黨國政治、「總統權獨大」、「執政黨集團性貪腐」與「高額花費的惡質選舉政治」等所共同豢養出來的毒瘤嗎?
台灣在《中華民國憲法》、黨國政治、總統權獨大、五權政治等統治下,沒有任何一種機制可以制約總統的濫權與貪腐行為;唯有倚靠再次總統選舉後的政黨輪替,台灣才有可能起訴前任的總統貪腐案件或送前任貪腐的總統進入監牢。
即是在政黨輪替後,司法起訴前任總統的貪腐案件,前任總統也可以請白手套代替坐牢而自己不必坐牢,這代表什麼呢?這代表前任總統的貪腐案件是屬集團性貪腐的行為。
即是在政黨輪替後,司法將涉及貪腐案件定罪的前任總統送進監牢;他也可以收買司法讓自己在監獄外自由活動,他甚至可以收買到特赦的機會。
現任的總統與前任的貪腐總統陳水扁同屬一政黨,有人主張現任的總統應該與有權特赦前任總統陳水扁;那麼這種做法,它到底代表什麼呢?
這不就是代表現任總統有權酬庸前任的貪腐總統?這不就是代表現任總統有權幫助前任的總統脫罪?這不就是代表現任總統有權無視於前任總統所有的貪腐罪行?這不就是代表現任總統有權無視於司法的公平與正義嗎?這不就是代表現任總統有權對既有的法律與司法作惡意的踐踏嗎?
如果前任總統涉及超過11億的不法所得與各種貪腐案件定罪者可以特赦;那麼台灣未來的所有貪腐定罪者,是否都可以比照此特赦方式辦理特赦?
(6),台灣群眾運動催生的果子
台灣人針對反執政黨作為的群眾運動,除了「野百合學運」(199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是由學生發起的改革運動與因運動訴求明確而取得一定的成果、「野草莓運動」(2008年11月6日至2009年1月)是學生發起的抗議台共會談與因運動訴求層次太低而未取得成果等外,台灣許多的重大群眾運動因此催生了下屆總統選舉的政黨輪替。
台灣反對政黨的政客經常以社會公義之名推動反執政黨作為的群眾運動,最終這些群眾成為這些推動群眾運動幕後政黨的支持選民、這些推動群眾運動幕後政黨成為新的貪腐執政黨,例如,美麗島事件、百萬人倒扁運動、太陽花學運等。
1979年12月10日的美麗島事件與「野百合學運」(199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催生了民進黨陳水扁的八年貪腐政權(2000-2008年)。
2006年8月12日至9月20日的8百萬人倒扁運動」催生了國民黨馬英九的八年貪腐政權(2008-2016年)。
2014年3月18日至4月10日的「太陽花學運」催生了民進黨蔡英文的八年貪腐政權(2016-2024年)。
這些台灣群眾運動雖然十分熱烈,但它們一直無法催生廢除《中華民國憲法》、黨國政治、總統權獨大、五權政治(實際上是一權憲法,總統權凌駕於五院權力)等毒瘤;它們也一直無法催生奠基在信仰基督真理的「美國三權分立憲政」。
(7),儒教徒的千里為官只為財
在儒教龍文化的影響下,台灣那些拜偶像者,他們就是拜瑪門者,他們是信奉儒教的「千里為官只為財」者;他們若掌權,他們就會成為貪腐與雁過拔毛者。
那些拜偶像與拜瑪門者,他們也許會在初期時維持清廉形象與擔任捍衛正義的角色,他們以此來累積政治人氣與民意支持能量;他們也許很擅常利用白手套來進行貪腐與雁過拔毛活動,他們因此能在貪腐從政生涯後全身而退。
那些拜偶像拜瑪門者,他們在那專門燒銀子的選舉政治裡,他們為什麼一定要參與貪腐與進行雁過拔毛等活動呢?
他們若不參與貪腐與進行雁過拔毛等活動,他們如何能持續地孝敬掌權者與賄賂升遷?他們如何能賄賂黨內高層人士而獲得黨內提名,然後參加競選?他們如何能有足夠的錢參加選舉(國民黨曾說選台灣總統要100億)與持續地取得權力?
他們若不參與貪腐與進行雁過拔毛等活動,他們如何能進行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以權謀私、以權斂財、以言代法、權大於法、以權壓法、以權玩法、權力尋租與政治酬庸?他們如何能快速取得名利權位與金錢財富?
他們經常同黑道與黑金集團合作,黑道可以為他們擺平反對者與做案,如江南案、劉邦友血案、尹青楓命案、319槍擊案、台南學甲88槍擊案等;黑金集團可以為他們提供政治獻金,幫助他們的選舉經費與賄賂官員,他們可以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回饋、酬庸、利益輸送與利益護航黑金集團。
他們同賄賂官員、黑道與黑金集團等密切合作,他們因此形成了龐大的貪腐集團;他們因此可以長期與大規模地偷盜國有資產與納稅人的錢。這不就台灣歷屆執政黨與當權者一直在做的事情嗎?
台灣的執政黨不就是「涉及各重大弊案的貪腐集團的幕後策劃者」嗎?
從拉法葉艦案(1989-1991年)、核四案(1999-2011年)到高端採購案、台南光電案、潛艦國造案、imB詐騙案、11項特別預算案等,這些就是台灣選舉政治生出的重大貪腐弊案印記。這不就是拜偶像與拜瑪門者所吐出來的政治毒煙霧?這不就是儒教龍文化所生出來的毒瘤嗎?
(8),台灣政黨的集團貪腐結構
在儒教龍文化的影響下,台灣的政治是人性貪婪與利益交易的舞台;人若想了解台灣政黨的集團貪腐結構,這可以從1989-1991年間的拉法葉巡防艦軍購弊案得知。
這個弊案,完全可以用最簡單的邏輯概念得知其幕後的主導與操縱者。
1996年3月23日,台灣首次舉行公民直接選舉總統、副總統;然而,早期民選出來的總統,他們實質上無法完全地控制「由蔣氏父子所建構的軍方系統」。那麼當他們面對軍方最高掌權者所策劃的集團貪腐時,他們會做如何的選擇呢?
這麼大的貪腐案,並且涉及了至少14名相關人陸續死亡;若不是總統府與軍方最高掌權者的參與,誰能一手掩蓋這弊案?
那些幕後的掌權者,他們難道不懂得使用白手套與背鍋者來轉移自己的涉案嗎?他們難道不懂得使用手上的權力來有效地塵封與埋葬此案嗎?
執政黨輪替後,陳水扁擔任總統時,他曾聲稱「不惜動搖國本,也要查辦到底!」;那麼他為什麼後來卻是「即使動搖國本,也不要查下去」?
為什麼後來至今,政黨輪替已數次了,台灣各政黨卻沒有人再站出來要堅持「查辦到底」?是什麼樣的利益與力量,使台灣各政黨的人對這麼大的弊案後來完全地封口呢?
這不就是台灣最高掌權者、軍方最高掌權者、執政黨與在野政黨權力者等共同合謀與分利的弊案?這不就是台灣典型的跨黨派共同集團性貪腐案例嗎?
台灣的總統選舉,就是黨派花費巨資買選票與樁腳來搶奪政治利益大餅的戲碼;那些取得總統選舉的政黨,它就取得了政治上絕對的利益大餅,它就為所有在野黨所嫉妒與憎恨。
1996年3月23日,台灣舉行了第一次的公民直接選舉總統與副總統;自此後,那麼這種歷屆的總統選舉與政治利益大餅的爭奪戰爭,它導致什麼樣的罪惡結果呢?
它導致了台灣的人性墮落、貪婪、嫉妒、仇恨、造謠、衝突與紛爭等問題;它導致了立法院經常會發生各種的仇恨、暴力、說謊、謾罵、惡言、抹黑、誣陷、打架、肢體衝突等問題;它導致了台灣歷屆執政黨走向集團性貪腐的道路;它導致了台灣各族群之間永不停止的互相謾罵與仇恨等問題。
很少有人願意認真思考這些長期的爭鬥與衝突的背後原因,它是高額的選舉經費與選舉政治的產物;它的本質就是全民參與的選舉賭博活動,它的展現方式如同集體拜媽祖與迎媽祖的瘋狂搖頭活動。
台灣人似乎並不想跟本地解決這個問題,這不就是拜偶像文化的本質嗎?他們只要滿足眼前的方便與利益,他們不願意認真地思考超越個人或政黨利益的公義問題。
由於執政黨政權是由花費高額的選舉經費所買來的,這樣的執政政權如何能不進行貪腐來償還其負債與聚斂下次要再繼續執政的選舉資金?
那些花費高額的選舉經費而卻不能取得執政政權者,他能不宣洩其仇恨言論與進行各種破壞的行為嗎?這不就是賭輸錢的賭徒,他們的慣常反應嗎?
台灣的選舉政治,如同是貪婪者的鬥獸場,如同是權錢交易的絞肉機;台灣的選舉政治,它是儒教龍文化生出來的毒瘤,這毒瘤催生了貪腐政治、人情政治、送禮賄賂、官商勾結、酬庸政治、司法腐敗與族群仇恨等文化,這毒瘤至今還在腐蝕著台灣人。
這些長期的爭鬥與衝突的背後是人「以自我為中心」的龍文化,不是人「以神為中心」的基督的真理;這些不斷地爭鬥與衝突的背後是人在爭奪政治利益,而不是人在追求世界的正義與公義。
(9),台灣總統貪腐模式
當台灣政黨主席選上總統後,他或她要如何支付未來的「總統與副總統選舉、立法委員選舉、地方行政首長選舉、地方民意代表選舉」等的高額經費?
那麼掌有黨國資源的總統,他或她如何不被迫或主動地投入集團貪腐活動?台灣這種惡質的選舉方式與高額的選舉經費,這不就是逼所有政黨走向貪腐的原因嗎?
執政黨掌權+執政黨集團貪腐+執政黨掌控司法,這樣的集團貪腐弊案,它如何能在執政黨掌權時期破案?若沒有政黨輪替執政,那麼誰來追究前任執政黨所涉入的集團貪腐弊案?這不就是國民黨執政後法辦前執政黨掌權者扁貪腐弊案的原因?
在政黨輪替執政後,有的卸任總統被指控涉入貪腐案時;他們會有白手套為他們坐牢,這不就是他們貪腐而不必坐牢的原因?
執政黨掌權+跨黨派集團貪腐+執政黨掌控司法,這樣的跨黨派集團貪腐弊案,即使政黨輪替執政,那麼曾參與前執政黨跨黨派集團貪腐的新執政黨,它如何會追究前執政黨的跨黨派集團貪腐?這不就是「拉法葉艦弊案」與「錢坑核四弊案」在政黨數次輪替後仍然辦不下去的原因?
7,人具有神的特質
神按照其特質(image of God)創造了人的良心,這使人有別於世上的動物;人的良心是神特意安置在人的本性裡,人的良心是人可以榮耀神的印記。那麼人應該如何做,他才能離開罪惡與榮耀神呢?
人的良心若順著聖靈與創造者的心意發展,他有可能因此尋找到其源頭,即公義與慈愛的神;人的良心若順著人的肉體、私慾與自我中心意識發展,那麼他有可能永遠死在人的罪性與世界文化裡。
人的良心若能完全地傾聽神的話語,那麼人的良心才有可能回返與恢復神創造人的本質;神的話語不同於世人的話語,兩者的差距太大了,耶穌基督的教導出於神的話語,這完全是可以人的理性檢證的事實。
啟示錄 4:11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哪,你配接受榮耀、尊貴和權能,因為你創造了萬有;萬有是因著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創造的。
詩篇 8: 4-5
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
羅馬書 3:23-24
要知道,每個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但藉著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卻無償地被稱為義。
彼得前書 2:12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從這些經文可知,創造人的神,他是榮耀、尊貴和權能的;神竟然願意賜給人榮耀尊貴為冠冕,神的慈愛與恩典何其地大?
然而,每個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因此人應該要否定自己與殺死老我,讓基督內住,使自己活出基督的生命,如此他才能保有與持守神賜給人的榮耀尊貴。
跟隨基督與行走在光中
人必須要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行基督的話語,如此他才能離開黑暗與罪惡,如此他才能進入光中與行走在光中。
耶穌基督的話語完全不同於人的意念與世界文化;耶穌基督的話語是光,這光若不是出於神,則一切如何可能?
腓立比書 2:5-8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昂約翰福音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人,絕不會在黑暗裡行走,卻要得到生命的光。」
約翰一書 1:7
但如果我們在光明中行走,就像神在光明中那樣,我們就是彼此相契合的;而且神的兒子耶穌的血也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的罪。
以賽亞書 60:1
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
馬太福音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以全心、全靈、全意愛主——你的神』,這是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誡命。其次的也和它類似,『要愛鄰人如己。』
馬太福音 5: 38-42
「你們聽過這吩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把左臉也轉給他;有人想要控告你,並要拿走你的裡衣,你就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強迫你走一里 路,你就與他一起走兩里;有人求你,你要給他;有人要向你借什麼,你不要拒絕。
馬太福音 5:43-48
「你們聽過這吩咐:『要愛你的鄰人,恨你的敵人。』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敵人,為那些逼迫你們的人禱告, 好讓你們成為你們天父的兒女。因為他使太陽升起,對著惡人,也對著好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其實你們如果只愛那些愛你們的人,會有什麼報償呢?連稅吏不也這樣做嗎? 你們如果只問候自己的兄弟,這樣做有什麼特別呢?連外邦人不也這樣做嗎? 所以,你們當成為完全的,就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
8,被蛇化的人的生存面貌
在儒教的龍文化圈裡,人會被蛇化,被蛇化的人的生存術就是「中庸」;「中庸」可以幫助那些被蛇化的人擅長於「權謀詭詐術與隨機取利」,他們的生命因此走向虛空之虛空,他們因此被異化成為蛇的後裔。
在「中庸」文化裡,被蛇化的人會花很多的時間在琢磨人際關係與玩弄詭詐術上;他們不會追求神的公義與正義,他們因此無法呈現出神的美善特質(image of God)。
「中庸」文化就是「蛇」文化,其本質就是「兩點取其中點」,這就是「中間道路(中道)、中間路線、中間立場、中間角色、中間選擇、中間觀點、中間狀態」的文化;神的公義與正義只有「對、錯、是、非」的分別,而不是「人各讓一步,彼此妥協」。
「中庸」文化的本質就是「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凡事無可,無不可」、「權、謀」、「叩其兩端而竭焉」;其本質就是「變色龍、牆頭草、兩面討好、兩邊倒、隨風倒、見風轉舵、隨機應變」,其本質就是沒有「絕對的道德原則與立場」。
「中庸」文化裡沒有「絕對的真理與神的公義」,只有「視自己大於神、視自己等於神、高傲自大、自以為是、自以為義、唯我獨尊、唯利是圖」;人在「中庸」文化裡是「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是「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行神的旨意」。
(1),儒教大一統與巴別塔文化
儒教所提倡的華夷之辨與大一統思想,它們都是建立在謊言與暴力的文化;它們都是掩護強權者擴張領土、實行獨裁與專制、暴力統治、奴役人與剝削人的騙局;它們都是掩護強權者以自己的意志強加在他人意志上的騙術。
(2),儒教的大一統謊言
儒教所提倡的華夷之辨與大一統思想,它們都是屬繼承巴別塔文化的毒瘤;它們都是悖逆身旨意的撒旦文化。
儒教所提倡的華夷之辨與大一統思想,就是變夷狄為華夏與華夏大一統夷狄思想。當華夏弱時,華夏會假意與夷狄和平相處;當華夏強時,華夏就會大肆侵略與吞併夷狄,這不就是儒教自秦後2千多年來的華夏帝國武力擴張史嗎?
龍文化的本質就是王天下,王天下就是孔丘所說的「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如此邪惡的龍文化,有人竟然會相信「華夏帝國絕不會武力擴張與稱霸世界」的謊言?
儒教龍文化所宣傳的「大同世界」,其本質就是「王天下」;其本質就是實現儒教的大一統世界,即建立大一統的儒教帝國。
從《禮記禮運大同篇》裡的「三代之英」、「禹、湯、文、武、成王、周公」、「丘」等文字可知,孔丘藉此文來宣揚完美的專制與大一統思想;其目的就是儒教要征服世界,建立統治世界的巴別塔文化。
儒教龍文化非常擅長用暴力與謊言來變人為奴,儒教龍文化已成功地將東亞大陸人馴化成為全人類最大的「跪族」群體;如此說來,孔丘所販賣的《禮記禮運大同篇》,其目的不就是要全人類接受「完美的儒教專制與大一統」思想與成為儒教馴化下的「跪族」嗎?
《禮記禮運大同篇》
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喟然而嘆。仲尼之嘆,蓋嘆魯也。言偃在側,曰:「君子何嘆?」孔子曰:「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閉,是謂大同。
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裏,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勢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
主曆前221年,秦始皇以十年的時間,先後滅了韓、趙、魏、楚、燕、齊六國;他因此成就了大一統東亞大陸的工作;他自稱是「始皇帝」。
秦始皇建立了一個中央集權的帝國王朝,即「秦朝」;他實行「書同文」、「車同軌」、「度同制(統一度量衡)」、「改幣制」等,這不就是儒教的巴別塔帝國?
創世記 11:1-9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 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 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 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 。
從這些經文可知,神不喜悅「人類成為一樣的人民,使用一樣的言語」;神也不喜悅「人類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人的名」。那麼神怎麼可能容許東亞大陸人建立屬大一統的「中國帝國」或「中華帝國」呢?
(3),炎黃子孫的騙局
「炎黃子孫」是神話概念,不是實質的血緣證明,其本質是龍文化所偽造的謊言;龍文化用「炎黃子孫」的概念來讓居住在龍文化圈裡的人活在謊言裡(Living a lie)。
在儒教大一統與華夷之辨的概念下,漢人發明了「炎黃子孫」的謊言;那些被漢人認定為「蟲魚鳥獸」與「化外之民」的人,他們的祖先被滅了地方政權與被大一統後,他們竟然被龍文化洗腦而自認為是「炎黃子孫」了?
「炎黃子孫」與「蚩尤子孫」同樣是無意義的概念;「炎黃子孫」與「蚩尤子孫」都是取代「神的兒女」的欺騙概念。
那些被漢人認定為蟲魚鳥獸與黑鬼的「閩、蜀、魯、蘇、豫、黔、粵」等;他們什麼時候被貼上了標籤而成為「炎黃子孫」?
(4),中華民族是組合性的謊言體
「中華民族」是屬儒教龍文化組合性的謊言體,其中包含了「中」、「華夏」、「民族」等三謊言;大紅龍如何用這些謊言來實行專制與奴役東亞大陸人呢?
這三謊言原本毫無關係,儒教龍文化卻能將這三謊言組合成「儒教大一統帝國」的意識,大紅龍以此來迷惑與統治東亞大陸人,大紅龍以此來使東亞大陸人成為奴民與跪族。
「中」具有「居世界中心」、「我族中心主義」與「我族有權搶奪、踐踏、奴役與大一統周邊種族」內涵;「華夏」具有「華夷之辨」、「華優夷劣」、「華夏居中」、「夷狄居外」、「夷為化外之民」、「嚴華夷之防」、「華當教化夷」等內涵;「民族」即「種族」的概念。
「中」、「華夏」、「民族」等三謊言,構建了儒教龍文化的「華夷之辨」、「華夏中心主義」、「華夏大一統意識」與「華夏帝國主義」等邪惡思想。
(5),超越血緣與文化的「國」概念
歷史、文化、宗教、種族、血緣、傳統、土地區域等,它們可以成為一群人建立「國」的基礎;但是它們卻不可以成為強制一群人建立「國」的約束。
在人的文化裡,「國」的實質存在是靠「人的武力」建立的,因此「國」是「人的武力與強權的附屬概念」;例如,成吉思汗可以武力滅掉任何的國與將其納入自己國的版圖裡,因為人的武力說了算。
在基督文化出現後,人類才認識到「人是屬神的兒女」與「人無權轄制人」;因此「若非出於神,所有靠人的武力建立的國都不是神所喜悅的」。
在基督的理念文化裡,所有個體人在神面前都是獨立的,人的尊嚴、位格、合法身分、財產、自由、追求幸福與各種合法權利等全部都來自神的賜予,而不是人的武力與強權的附屬概念。
在基督的理念文化裡,一群人可以因擁有共同的理念而合法建立「國」,他人無權限制與干涉;這種「國」的概念,在屬世界的人是無法接受的。
在基督的理念文化裡,英國無權強迫美國、愛爾蘭、加拿大等不可以獨立;儒共國也無權強迫滿洲國、南蒙古、圖博、維疆、台灣、香港、澳門等不可以獨立。
那些說「自古滿洲國、南蒙古、圖博、維疆、蜀國、粵國、台灣、香港、澳門等都屬於儒共國的」;還有那些高唱兩岸人民「同文同種」因此同屬「龍的傳人、炎黃子孫、中華民族、中國人」者,他們都是人類謊言文化的產物。
說這些話的人,他們都是靠拳頭說話者,他們都是「將自己的觀念與意志強加在他人觀念與意志上者」;他們都不是屬神所同意的說法,他們都不認識基督真理,他們的話都不具有符合真理的內涵與存在合法性。
(6),三民主義與中華帝國
孫文在《建國大綱》提出,以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作為人民應有之「權」,以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作為政府施政的「能」,權能區分,造成「萬能政府」,以實現三民主義。
然而,事實上,孫文的《三民主義》是龍文化的產物,三民主義催生了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實行大一統與統治東亞大陸的中華帝國,因此三民主義是大紅龍構建中華帝國的工具。
三民主義是「一黨專制」與「黨國政治」的代名詞;孫文的「萬能政府」的本質即是「獨裁與專制」。
在蔣氏父子王朝時,五院的院長都由總統任命,五院的院長因此都成為了總統權的傀儡;在蔣氏父子王朝時,選舉是假的,其開票過程經常會發生停電、作票、灌票,因此不是公平選舉。
在蔣氏父子王朝時,媒體是執政黨的走狗;媒體無法有獨立客觀與自由報導事實的功能,媒體成為了掩護執政黨獨裁與專制的工具。
孫文是吃龍文化長大的大紅龍,孫文是龍文化的產物;因此,孫文所論述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建國方略》、《建國大綱》等都是龍文化實行獨裁與專制的工具,也都是「一黨專制」與「黨國政治」的遮羞布。
孫文所主張的《五權憲法》,就是掩護「總統權獨大」、「一權政治」、「一黨專制」、「黨國政治」、「黨凌駕於國」、「以黨訓政」、「國產通黨產」等政治的謊言;《五權憲法》本質是反對「三權分立」與「媒體獨立」的政治。
孫文所主張的《五權憲法》,其中的「監察院」與「司法院」都成為「總統權」的打手;這「監察院」是掩護執政黨濫權、貪污腐敗的機構,這「司法院」是執政黨打擊反對黨與反對者的打手。
孫文所主張的《五權憲法》,它向來是明顯地反對三權分立的惡法;其中的「監察院長」與「司法院長」由總統提名的;這兩院的關係,歷年來就是執政黨為惡犯罪的盾與刀。
執政黨可以利用「司法院」來打擊反對者與為惡犯罪,執政黨也可以利用「監察院」來包庇與護航執政黨的為惡犯罪;事實上,只要「司法權」、「立法權」、「行政權」與「媒體權」完全獨立,則由總統權掌控的「監察院」應該廢除。
在孫文所主張的《五權憲法》下,蔣家王朝所設立的「監察院」、「司法院」、「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軍統,1946年以後更名為國防部保密局)、「國家安全局」(1955年成立)、「國防部情報局」、「調查局」、「警備總部」、「國防部憲兵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等,它們何異於明代的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東廠、西廠、錦衣衛、內行廠、六扇門呢?
(7),魔鬼的謊言大帽
魔鬼用各種的謊言大帽來吞併與捆東亞大陸人;魔鬼用各種的謊言大帽來使東亞大陸人活在如同埃及為奴的命運中。那麼這些魔鬼造的謊言大帽是什麼呢?
這些謊言大帽都是屬魔鬼者所造的謊言大帽,例如,「龍的傳人」、「神州大地」、「炎黃子孫」、「華夏民族」(華人)、「中國人」、「漢人」(唐人、唐山人)、「兩岸人民同文同種」、「兩岸人民有共同的祖先」、「認祖歸宗」(數典忘祖、落葉歸根)、「中華民族」、「中華帝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中華沙文主義」、「一個中國」與「九二共識」等。
這些謊言大帽對「圖博、維疆、南蒙古、滿洲國、粵國、蜀國、香港、澳門、台灣」等地而言,都是笑話。
東亞大陸人最大的敵人是「儒粹法西斯共產黨政權」,不是台灣人;台灣人最大的敵人是「中華帝國」(一個中國),因為它們都是「迫害人」與「剝奪人的尊嚴、生命權、自由權與追求幸福權」的政權。
阻礙台海兩岸人民發展正常關係與交流的敵人是儒粹法西斯共產黨政權,而不是台灣人。
台海兩岸人民所應該關注的不是「統獨問題」、「一個中國」與「九二共識」,而是「如何維護人的尊嚴、生命權、自由權與追求幸福權」。
魔鬼用這些謊言大帽來推動大一統儒粹種族主義、建立大一統儒粹帝國、實行專制、踐踏人的尊嚴、剝奪人的自由、迫害人權、奴役人;魔鬼用這些謊言大帽來掩護其儒共大一統帝國與維持其邪惡政權。
台灣人若不能認識真理與看見光,那麼他們很容易被龍文化的謊言大帽所迷惑;魔鬼要用各種人造的謊言大帽來吞併與捆鎖台灣人,使他們成為龍文化強權下的奴隸與犧牲品。
台灣人若不能認識真理與看見光,那麼他們如何能認知「神的慈愛、正義與公義」?那麼他們如何能以真理與光來除滅龍文化的黑暗、罪惡、謊言、暴力、仇恨、踐踏人、壓迫人,轄制人、奴役人等活動?
那麼他們如何能認清各種人造的大帽等謊言?這些人造的大帽是魔鬼用來「吞併」與「捆鎖」台灣的口號;這些人造的大帽是魔鬼用來阻礙台灣人追求個體人的尊嚴、正義、自由、幸福與權利等的工具。
台灣人必須要從在埃及為奴的命運中解放出來,如此他們才能認識真理與看見光;那麼台灣人要如何做,他們才能從在埃及為奴的命運中解放出來呢?
他們必須要完全地放棄拜廟拜媽祖拜偶像,他們還必須認識主耶穌基督、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遵神旨意、住在基督裡、按神的旨意行公義,否則他們如何能從在埃及為奴的命運中完全地解放出來呢?
(8),一個中國與《十七條協議》
1951年5月23日,儒共國與圖博噶廈政府簽定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擊《十七條協議》;此協議換來了藏人70年來的被入侵、欺負、蹂躪、踐踏人權、壓迫、奴役與屠殺等的血淚史。
1995年,儒共國總書記江澤民在對台統戰的「江八點」裡提到要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探討「兩岸和平協議」的可能性;2016年9月4日,台灣國民黨竟然將「兩岸和平協議」正式列其黨的政策綱領。
儒共國所主張的「一個中國」(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同屬一個國家,兩岸同屬中華民族,反對台獨與追求中國統一)與「ㄧ國兩制」;台灣國民黨所主張的「一個中國、九二共識、ㄧ中各表、反對台獨」等。這兩者的論述代表什麼呢?
儒共國是邪惡帝國,儒共國用「一個中國」與「ㄧ國兩制」來吞併了香港;儒共國也想用「一個中國」與「ㄧ國兩制」來吞併台灣。
儒共國的「一個中國」與「ㄧ國兩制」主張,其本質與目的不就是吃人的《十七條協議》嗎?儒共國怎麼可能真心地接受國民黨所主張的「ㄧ中各表」?
台灣國民黨所主張的「一個中國、九二共識、ㄧ中各表、反對台獨」等。其中的「一個中國、九二共識」代表國民黨接受儒共國的統戰;其中的「ㄧ中各表」代表國民黨在儒共國的統戰裡自我做夢;其中的「反對台獨」代表國民黨的政治主張。
台灣與東亞大陸人需要認真地放棄儒教龍文化與接受基督真理,如此他們才能成為神的兒女;如此他們才能彼此相愛與互相關懷,如此他們在未來才能發展出正常與和諧的友誼關係,如此他們才能在未來建立正常與良善的政治關係。
儒共國是邪惡帝國,儒共國是台灣與東亞大陸人應該要共同憎惡、抵擋與拋棄的邪惡體;人若想與儒共國為友,他就是與惡人為伍,那麼他最終怎麼能逃脫墮入永恆的詛咒與災難的結果?
(9),龍文化的民主騙局
龍文化的本質是獨裁專制,那麼大紅龍是如何地用民主來包裝其獨裁專制的本質?
孫文吃龍文化,他是龍文化的傳人,他後來成為了大紅龍;那麼他是如何地假借「現代民主概念」來包裝其本質屬「獨裁專制」的意識?
孫文宣傳「國營實業、平均地權、共和制、五權憲法、三民主義」;他又宣傳黨國政治,那麼「黨國政治」是什麼呢?
「黨國政治」就是「一黨專制、黨大於國、黨凌駕於國、黨政一體、黨組織與政府的一體化、執政黨代表國行使主權、執政黨全面控制國的機器、執政黨掌握絕對權力、黨領導一切、國產屬於黨產」等。
在黨國政治下,孫文因此用「愛國必須先愛黨」、「愛黨等於愛國」、「愛國必須先效忠黨的領袖」與「效忠黨的領袖才是愛國」等謊言來洗腦人。
在黨國政治下,孫文所宣傳「國營實業、平均地權、共和制、五權憲法、三民主義」等概念代表什麼?這些概念全都是「黨國元首實行一黨獨裁與專制」的工具。
在黨國政治下,「國營實業」與「平均地權」就是「納粹」(Nazi, Nationalsozialismus,即國家社會主義);「國營實業」與「平均地權」就是孫文用來構建「總統壟斷、獨占與掌管國有財產」的工具。
在黨國政治下,「共和制」就是「一黨專制」,即「黨國元首實行獨裁專制」;「五權憲法」就是「五權是總統權的奴隸」,即「總統權獨大,總統可以利用五權來實行獨裁專制」;「三民主義」就是「總統實行獨裁專制的遮羞布」。
那些長期吃龍文化的人,他們的腦子早已被龍文化洗殘了;他們如何能明白大紅龍所宣傳的「國營實業、平均地權、共和制、五權憲法、三民主義」等謊言是「黨國元首實行一黨獨裁與專制」的工具?
(10),龍文化裡的黨國政治
在儒教的龍文化裡,它生出了儒粹法西斯共產黨、儒粹法西斯國民黨、儒粹法西斯民進黨等屬儒教黨國政治的政黨;前兩者是大漢沙文主義生出來的毒瘤,最後者是閩南沙文主義生出來的毒瘤。
在儒教的龍文化的污染與腐蝕下,台灣的黨國政治與五權政治豢養出了國民黨與民進黨等兩貪腐巨獸;這兩貪腐巨獸在執政時,它們用黨國政治來搜刮台灣所有資源,它們用御用司法與監察權來掩護執政黨的集團貪腐與打擊反對者,它們用權錢收買的媒體來掩護其貪腐與為惡作亂等活動。
在儒教的龍文化的污染與腐蝕下,台灣的司法、監察與媒體都無法獨立;它們都必然性地成為執政黨掩護貪腐與為惡作亂的工具。
在儒教的人情政治與權錢交易文化下,台灣新的政黨,即使充滿了理想與正義的口號;它們若不堅守基督真理,那麼它們最終都將在此惡質的選舉文化與腐敗政治裡,淪為新的貪腐政黨。
在儒教的人情政治與權錢交易文化下,那些曾經高喊反貪腐與堅持正義的在野黨;當他們成為執政黨後,在惡質的選舉文化與政治腐蝕下,它們如何能不成為新的貪腐執政黨?
黨國政治就是獨裁專制,獨裁專制就是維持權力不受約束;權力不受約束就導致「司法黑暗、司法濫權、司法關說、司法護航、司法黑箱作業、司法打擊執政黨的異己與司法不獨立」。
權力不受約束就無法避免「權大於法、權錢交易、權力尋租、以權謀私、官商勾結、利益輸送、酬庸政治」等政治;權力不受約束是人類一切貪腐政治的根源。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其選舉政治仍然維護了黨國政治,黨國政治就是儒教王朝專制的復辟。黨國政治的元首不就是儒教王朝專制裡的王嗎?
龍文化生出來的「黨國政治」就是「以自我為中心、唯我獨尊、自以為義、唯利是圖、獨裁專制、暴力、謊言、仇恨、崇尚權力名位、權謀詭詐、以權謀私、官商勾結、權錢交易、黑金貪腐」等的綜合機器體。
「黨國政治」機器存在的目的就是要讓執政者成為神與如同神;他要掌控所有人的思想、意識、意志與行為,他要完全地洗腦人、壓迫人、奴役人、擴大權力與為自己聚斂財富。
龍文化的本質是暴力與謊言,龍文化的內涵是權謀詭詐;從龍文化生出來的黨國政治,其執政黨會以權謀詭詐、暴力與謊言來煽動「仇恨意識」;執政黨如此做的目的為何?
執政黨會以煽動「仇恨意識」來洗腦人與凝聚其支持者的意志;執政黨會以煽動「仇恨意識」來醜化異己與打擊異己;執政黨會以煽動「仇恨意識」來鞏固其權力與轄制人。
在黨國政治下,即使百萬人倒扁也倒不了掌權者扁,即使動搖國本也辦不了拉法葉艦貪腐案、即使政黨輪替也辦不了核四貪腐案、即使司法系統再改革也審不了總統的假學歷案,除非政黨輪替,否則無人可以審判前黨國元首的罪行。這不就是龍文化王朝裡的「刑不上王」的政治嗎?
約翰福音 8:44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路加福音 12:2
被掩蓋的事沒有將不被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將不被知道的。
詩篇 11:5
耶和華試驗義人,唯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他心裡恨惡。
箴言 6:16-19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
詩篇 101:7
行詭詐的,必不得住在我家裡;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
(11),被強制植入性的三權分立憲政
奠基在信仰基督真理的「美國的三權分立憲政」,因此「信仰基督真理」是其根本,「美國的三權分立憲政」是其果子;美國人如果將信仰基督真理的基礎從這憲政裡抽離出去後,那麼這憲政的靈魂就死亡了。
當主導美國憲政的總統悖逆神與離棄神時,那麼「美國的三權分立憲政」將成為危害人類的龍文化,例如,奧巴馬與拜登支持LGBTQ、同性婚姻、變性人、墮胎等敵基督文化,他們危害了美國,他們也危害了世界。
「美國的三權分立憲政」告訴了世人,「人民給予政府權力」,即「人民告訴政府應該如何做」;世界其它國的憲政卻是「政府給予人民權利」,即「政府告訴人民應該如何做」。
「美國的三權分立憲政」是可以在其它國進行複製,但是其根本的核心基礎是「主導憲政的人民與政府必須信仰基督真理」,否則它如何能防治其固有的「龍文化的腐敗文化」的持續攻擊?
這不就是日本與韓國在實行「美國式的三權分立憲政」時,永遠無法擺脫其原本儒教龍文化腐敗的弊病嗎?
日本文化原本受王陽明思想影響很深,日本文化原本也是屬儒教龍文化生出來的毒瘤;日本因此絕無可能透過自體文化的內卷而生出美式三權分立的憲政。
日本的憲政完全是被外來植入的,它是透過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將軍將美國憲法強制植入的,日本因此可以順利地實現美式三權分立的憲政。
日本因此不需要透過類似韓國的光州事件與台灣的美麗島事件等,來發起「反對極權專政與爭取人權」運動與進行改革;日本因此不必付出太大的革命代價來實行美式三權分立的憲政。
韓國受儒教龍文化的影響很深,但是南韓比台灣幸運,他們有美國的幫助,他們的憲政也是屬外來植入的;1948年,美國幫助二戰後的南韓制定了民主憲法,並設立了選舉、多黨制、三權分立、言論結社出版自由、法律體系建設等的制度。
由於韓國受儒教龍文化的影響很深,韓國首位總統李承晚依然推行個人的獨裁與專制,他在1948年7月24日—1960年4月26日擔任總統,他執政了12年;他歷經了1960年的「315非法選舉(做票)所引發的大規模學生示威」與「4.19革命而推翻了他的獨裁統治」。
接著,1961年5月16日,朴正熙發動五一六軍事政變與取得政權;1972年10月17日,朴正熙發動了「十月維新」軍事政變,宣布全國戒嚴,解散國會;他在1979年「10·26事件」被其中央情報部長官金載圭所槍殺,他實行了18年的軍政專制與獨裁統治。
在朴正熙被殺後,時任韓國國務總理崔圭夏繼任韓國總統一職,但崔圭夏在1979年12月12日全斗煥發動的「雙十二政變」後被架空,他並在1980年5月17日的「5·17緊急戒嚴」後辭職下台;全斗煥因此成為韓國總統,他從1980年8月27日—1988年2月24日擔任總統,他繼續維持軍事獨裁體制到1987年為止。
韓國人透過不斷地流血與革命,逐漸走向全民直選總統的政治;例如,在「1980年5月18日至27日期間的光州民主化運動」與「1987年6月10日至29日的六月民主運動」等流血事件後,盧泰愚宣布「民主化宣言」,因此所有政治異見人士被釋放、韓國舉行了公民投票修改憲法、公民直接選舉總統與國會議員,並且持續至今。
韓國人終於在1987年12月19日舉行了第一次公平開放的總統大選;盧泰愚擊敗了金大中和金泳三成為第一任全民直選總統;韓國的政治因此逐步地走向了美式三權分立的憲政。
日本與韓國的憲政都是屬外來植入模式;但是日本與韓國憲政的發展道路卻不同,日本國的屬儒文化自主意志在二戰後被美國徹底地打趴了,因此日本無法產生出類似李承晚與朴正熙等屬傳統儒教的強人政治,因此日本可以在美國軍政府的絕對意志下接受「奠基在基督信仰的美式三權分立的憲政」。
韓國憲政與台灣憲政的發展歷程類似,兩者都是屬在「儒教強人政治文化」下,透過文化內卷的歷次政治革命運動與改革活動,而逐步走向全民直選總統的政治;兩者最大的差異是「韓國建國後被植入了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而「國民黨佔據台灣後,台灣被強制植入了屬龍文化的儒粹憲政」,台灣因此至今仍然無法走向「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
台灣長期受儒教龍文化的轄制,1949年國民黨敗退來到台灣,蔣氏父子又強制性地將《中華民國憲法》植入台灣,台灣因此成為儒教納粹政治的惡質舞台。
1996年3月23日,台灣首次舉行公民直接選舉總統、副總統;然而,台灣並沒有「美國三權分立憲政」的藍本,因此即使有公民直接選舉總統、副總統,也無法如同日本與韓國一樣地開花與發展出「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
台灣在儒教龍文化的洗腦與腐蝕下,台灣人、台灣各政黨與台灣選舉政治等,也因此是儒教龍文化的產物;台灣人最大的敵人是儒教龍文化與屬儒粹的《中華民國憲法》,他們需要自體解毒,他們需要盡快以「基督真理與光」來清除自己身上所沾染的「儒教龍文化病毒」。
「基督真理與光」是人類唯一的道路、真理與生命;「基督真理與光」裏有「神的慈愛與公義」,這是人類各人文宗教與文化裡所沒有的基本內涵。
台灣在國民黨帶來的儒教龍文化洗腦與腐蝕下,很多台灣人根本不知道「美國三權分立憲政」的基礎是建立在「對人性的不信任」(人性本惡)基礎上;美國人因此怎麼可能相信儒粹那套「人性本善」、「效忠領袖」、「儒粹黨國政治」與「中華大一統」等的謊言?
很多台灣人根本不知道「五權憲法」是「反美國三權分立的憲政」;他們接受「5大於3」的謊言而不知道這是「1小於3」的事實。這不就是台灣司法至今仍然無法完全地獨立的原因?
台灣大多數主張司法改革者,都不曾觸及《中華民國憲法》裡的「反三權分立憲政」本質;《中華民國憲法》的本質是總統權獨大,這種體制方便於蔣氏父子在台灣實行獨裁與專制。
只要台灣人不拋棄本質反美式三權分立的《中華民國憲法》,那麼台灣的司法改革就很難真正地生根與落實;一個沒有司法獨立的政體,它如何能完全地實現社會的正義與公義?
《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台灣因此至今仍然無法擺脫納粹式的黨國政治;這可以從台灣至今仍然存有國營企業與黨國政治餘毒可知。
蔣氏父子用《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所建立了「國家社會主義」(Nationaler Sozialismus, Nazi,納粹)政治;這是黨國政治與國營事業結合後出來的罪惡綜合體。
在儒教龍文化的洗腦與腐蝕下,許多台灣人並不能看見《中華民國憲法》背後的龐大魔鬼權勢;他們也不能意識到儒粹龍文化對其靈魂的奴役與轄制;他們更不能覺察到他們與這儒粹憲法的關係,完全就是屬於與魔鬼同居和共舞的關係。
在儒教龍文化的長期滲透與威脅下,台灣人也無法與無決心拋棄《中華民國憲法》;他們因此從1949年至今仍然無法完全地實行三權分立的憲政。
(12),政客與黑金集團是共生結構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選舉政治也呈現了龍文化的特質;在龍文化的選舉政治下,政客與黑金集團是共生結構,政客必須有金主才能有足夠的選舉經費與選舉得權力,金主必須倚靠政客來作的利益護航,如此政客成為黑金集團的買辦,這不就是龍文化典型的「權錢交易、以權謀私、酬庸政治、權力尋租、政商勾結、權力包庇、貪污賄賂」等政治嗎?
(13),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政見
在龍文化盤據的台灣,那些高調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政見,它永遠無法實現,為什麼如此呢?因為媒體人都不信仰基督,媒體因此會成為拜瑪門的妓女,媒體因此為黨政軍所包養,媒體因此為黨政軍利益護航,媒體因此為黨政軍塗脂抹粉,那些悖逆執政黨意志的媒體會受到執政黨的打壓,那些悖逆政黨與利益團體意志的媒體會得不到金援,這樣的媒體如何能呈現「神的慈愛與公義」呢?
(14),光的力量
有些人認為台灣從威權轉型到民主選舉政治的原因是因為台灣前總統蔣經國;但實際上的原因,是來自基督文化的美國對蔣經國施加了壓力,逼迫蔣經國逐漸地放棄了絕對地獨裁與專制的體制。
那麼為什麼美國政府可以對蔣經國政府施加了壓力?如果沒有美國在軍事上協防台灣,台灣如何能抵擋儒共國的武力侵略?如果沒有美國在經濟與各種援助上幫助台灣,台灣如何能全面性與快速地發展經濟?
1951-1964年,美國援助台灣共15億美元,佔台灣資本形成40%左右;美國援助台灣的項目很多,包括資金、貸款、建設工程、軍事(國防武器)、電力、電訊、交通、肥料、水泥、農業技術、糧食(麵粉)、製糖、造紙、人才進修與培訓等。
蔣經國與慈禧一樣,慈禧不死則慈禧王朝如何會滅亡?慈禧不死,袁世凱如何能成為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蔣經國不死,統治台灣的蔣家王朝如何會滅亡??蔣經國不死,李登輝主持的「1996年總統人民直選政治」如何能發生?
如果沒有美國的壓力,蔣經國如何會解除持續38年的臺灣省戒嚴令、開放黨禁與報禁?蔣經國如何不會判那些參加美麗島事件的黨外人士死刑?蔣經國如何會啟用李登輝擔任副總統?
蔣經國於1987年7月15日宣布台灣地區解除戒嚴令,自此解除黨禁;1987年12月1日,台灣行政院新聞局宣布,自1988年1月1日起,開放報禁。
1979年12月10日,發生美麗島事件,當時蔣經國政府稱此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蔣經國政府如此地定性此事件,它明顯是要剷除那些參與事件的黨外人士。
此事件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大舉逮捕黨外人士,並進行軍事審判;蔣經國政府迫於美國政府的壓力,它才未判這些黨外人士死刑。
沒有美國的介入,美麗島事件會如同8964民運的結果;因為當時的蔣經國與鄧小平都是儒教專制文化生出來的掌權者,兩者對待反對者的方式怎麼可能不同?鄧小平開槍殺參與遊行者人民,蔣經國為何不判抓獲的反對者黨外人士死刑?
在美麗島事件後,蔣經國政府又陸續主導「1980年的林宅血案」、「1981年的陳文成命案」、「1984年的劉江南命案」等事件;這些事件呈現了蔣經國政府是儒粹國民黨法西斯政權的本質,其本質與儒粹共產黨法西斯政權相同,兩者都是儒教生出來的邪惡政權。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死亡,這是蔣經國對台灣的最大貢獻;蔣經國的死才能結束蔣家王朝,他的死才能讓李登輝有機會實行人民直選總統的政治。
蔣經國原本選擇的接班人是孫運璿而不是李登輝;然而,美國AIT方面不同意外省人擔任副總統,蔣經國於是被迫選擇了台籍的李登輝。
1984年2月15日召開的國民黨十二屆二中全會上,蔣經國正式任命李登輝為副總統;李登輝才能因此有機會配合台灣人的民意與全面性地推動台灣的民主選舉政治。
9,神要人治理地
在這末日世代,人應該了解神創造人的本意與目的,否則人如何能完全地活出神的心意與計畫呢?
創世記 1:26-30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做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牠們做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從這些經文可知,神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要人各自按神的旨意治理地,神是人的王,神何時要人成為被地上的王轄制的奴呢?
(1),神賜給人的榮耀尊貴冠冕
在這末日世代,人應該認知:以神為王者,他怎麼可能接受以人為王呢?以神為主者,他怎麼可能接受以人為主呢?
以神為王者,他怎麼可能接受自己是人的臣民呢?以神為主者,他怎麼可能接受自己是人的奴隸呢?
萬王之王的兒女,他不就是王嗎?在這世界上,為什麼有人不願意相信自己是萬王之王的兒女,而卻相信自己是生而為人的奴隸呢?
撒旦用了什麼樣的迷惑人心方式,讓人願意放棄自己是萬王之王的兒女身分,而卻願意成為人的奴呢?
撒旦用了什麼樣的欺騙人心方式,讓人忘記自己擁有榮耀尊貴的冠冕,而卻願意被人套上枷鎖與腳銬呢?
撒母耳記上 8:4-18
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 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做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侍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 撒母耳將耶和華的話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說: 「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又派他們做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做飯烤餅。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做他的僕人。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
傳道書 8:9
這一切我都見過,也專心查考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有時這人管轄那人,令人受害。
從這些經文可知,當人不遵行神的旨意時,他們會不遵神為王、離棄神、悖逆神與厭棄神,他們會因此定意要立地上的王;從此他們就被地上的王轄制而成為奴了,這不就是人的自我選擇嗎?
(2),走出龍文化圈的唯一道路
在東亞大陸的龍文化圈裡,那些世世代代為奴的人,他們被迫吃有毒的龍文化、龍思想、龍文字;這些有毒的龍文化、龍思想、龍文字裡充滿了魔鬼的魔咒(devil's spell);這些魔鬼的魔咒如何能不腐蝕與污穢人的靈魂呢?
人若長期吃這些毒物,他們如何能不中毒呢?他們如何能離開永恆的詛咒與災難?他們如何能得著神的祝福與保守?他們如何能不死在自己的罪與世界文化裡?
在東亞大陸的龍文化圈裡,那些世世代代為奴的人,他們如果不接受真理與光;他們如何能破除魔鬼的魔咒與詛咒?他們如何能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在這龍文化圈裡的人,他的靈將被龍文化的黑暗與邪惡所轄持,他的靈將被龍文化所污染與腐蝕;他與他的後裔將成為魔鬼的囚徒,他與他的後裔將成為罪的奴隸,他與他的後裔將永遠地死在屬虛空的世界裡。
那麼在這龍文化圈裡的人,他應該如何做,他才能離開黑暗與罪惡?他才能避免犯罪與作惡呢法?他才能尋得光、行走在光中、成為光呢?他才能持守屬神的人的慈愛、正義、良心、善性、理性呢?
約翰福音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要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一書 2:3-5
如果我們遵守基督的命令,從這一點我們就知道我們已經認識他。那說「我已經認識他」,卻不遵守他命令的,就是說謊者,真理也不在這個人裡面;但如果有人遵守他的話語,屬神的愛就確實在這個人裡面得以完全了;從這一點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他裡面。
約翰福音 14:21
那持續有(having)我的命令(commandments,directions),又持續持守(keeping)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翰福音 14:23
耶穌回答說:「如果有人愛我,他就會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會愛他,而且我們將要來到他那裡,並且在他那裡安置我們的住處。
馬太福音 7:21-23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入天國;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在那一天,有許多人會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做先知傳道,奉你的名驅趕鬼魔,奉你的名行了很多神蹟嗎?』那時候,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離開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
從這經文可知,人唯有全心全靈地遵行神的旨意,他才有可能認識基督與被基督認識;人唯有認識基督與被基督認識,他才能走基督的道路。
人唯有透過走基督的道路,他才能得著唯一的真理與生命;他才能離開黑暗與尋得光;他才能因跟隨基督、遵行基督的話語、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3),除滅龍文化裡的惡魔
在這末日世代,龍文化裡的惡魔存在於人類的各種領域裡;那麼這惡魔已控制了人類那些領域呢?
這惡魔已經大部分控制了人類的宗教、哲學、大眾文化、媒體、社交平台、教育、家庭(墮胎法、LGBTQIA、同性婚姻法、兒童變性法等)、政治、經濟、金融、貨幣、醫療系統、大型制藥廠、疫苗、保險業、能源、轉基因食品、軍事工業複合體(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MIC)、影視、音樂、藝術等。
這惡魔的黑暗權勢是如此地強大,那麼神的兒女要如何地做,他們才能除滅這惡魔?
神的兒女必須要全心全靈地跟隨基督與完全地倚靠屬靈的寶劍「神的話語」來除滅這惡魔。
(4),監督與制衡掌權者的憲政
龍文化拒絕真理與光,龍文化因此拒絕耶和華與基督;龍文化因此使人永恆地活在黑暗、罪惡、暴力、仇恨、謊言、虛空與自我毀滅的世界裡。
魔鬼要透過龍文化來在世界裡建立「以自我為中心」的文化;魔鬼要透過龍文化來在世界裡建立「要以人取代神」的文化。
例如,魔鬼如下的言論:「人定勝天」、「順我者生,逆我者亡」、「我命由我,不由天」、「神擋殺神,佛擋殺佛」、「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人嘴兩張皮,咋說咋有理」、「有仇不報非君子」、「一條道走到黑」、「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一手遮天,為所欲為,投投取巧,不擇手段」等。
龍文化專門生產暴力與謊言的文化,龍文化專門生產專制與轄制人的政治,龍文化如何能容許行政、立法、司法與媒體四權分立的憲政?龍文化如何能容許監督與制衡的憲政?龍文化如何能產生真正公平與正義的社會?
人類若不能認識真理與接受光,那麼他們如何能認知「神的慈愛、正義與公義」的意義?那麼他們如何能看清「人性罪惡的本質」?
人類若不能認知「神的慈愛、正義與公義」的意義與看清「人性罪惡的本質」,那麼他們如何能思考建立「監督與制衡掌權者的憲政」?
人類若不能思考建立「監督與制衡掌權者的憲政」?那麼他們如何能明白「行政獨立」、「立法獨立」、「司法獨立」、「媒體獨立」等的重要意義?
人類若不能明白「行政獨立」、「立法獨立」、「司法獨立」、「媒體獨立」等的重要意義,那麼他們如何能建立包含有「行政獨立」、「立法獨立」、「司法獨立」、「媒體獨立」等內涵的「四權分立」憲政?
人類若不能建立「行政獨立」、「立法獨立」、「司法獨立」、「媒體獨立」等的憲政,那麼他們如何能建立監督與制衡的憲政?
人類若沒有監督與制衡的憲政,那麼他們如何能建立符合「神的慈愛、正義與公義」的社會?那麼其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如何能有存在的基礎?
(5),龍文化圈裡的人的救贖
在這末日世代,那些居住在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世世代代吃龍文化,他們會以自我為中心;凡是以自我為中心者,他們會順著肉體活著,他們會因此死在世界文化與自己的罪裡。
那麼那些居住在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應該如何做,他們才能離開罪惡與得著基督的救贖?
那些吃龍文化者,他們必須要學會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否則他們如何離開罪惡與得著基督的救贖?否則他們如何能離開永恆回歸黑暗與邪惡的命運呢?
羅馬書 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約翰一書 2:16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耶利米書 2:19
你自己的惡必懲治你,你背道的事必責備你。由此可知可見,你離棄耶和華你的神,不存敬畏我的心,乃為惡事,為苦事。」這是主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加拉太書 3:13
基督替我們成了詛咒,從律法的詛咒中救贖了我們,因為經上記著:「凡是被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詛咒的。」
彼得前書 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馬太福音 7:21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入天國;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約翰一書 2:17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從這些經文可知,那些居住在龍文化圈裡的人,他們必須要敬畏神與遵行神的旨意,如此他們才能得著基督的救贖,如此他們才能因遵行神的旨意而進入天國。
(6),決志接受基督是主
每一個人都具有神所賦予的特質(image of God),只要他能認識基督與明白真理,那麼他就有可能因此認知人的「以自我為中心意識」與罪性;那麼他就有可能因此拋棄「以自我為中心意識」與決志接受「基督是主」。
每一個人都具有神所賦予的特質(image of God),只要他能認識基督與明白真理,那麼他就有可能因此敬畏神、向神認罪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遵行神的旨意。
每一個人都具有神所賦予的特質(image of God),只要他能認識基督與明白真理,那麼他就有可能因此分別為聖、從神生、住在基督裡、持守聖潔、成為聖潔。
每一個人都具有神所賦予的特質(image of God),只要他能認識基督與明白真理,那麼他就有可能因此被聖靈光照而呈現出神所賦予的特質(image of God)。
這神所賦予的特質(image of God)就是「以基督的心為心、行出基督的話語、活出基督的生命、活出基督的樣式、發出基督的馨香之氣、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在基督裡結出很多的果子」。
(7),聽從神的話語與遵行神的旨意
在這末日世代,人應該如何聽從神的話語與遵行神的旨意呢?人應該如何否定自己與成為在主裡的新造的人呢?人應該如何檢證自己是新造的人呢?人應該如何做,他才能得著永生呢?
馬太福音 16:24
於是,耶穌對他的門徒們說:「如果有人想要來跟從我,他就當否定(deny himself)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然後跟從我。」
路加福音 14:26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約翰福音14:15-18
你們如果愛我,就會遵守我的命令。 我也要向父祈求,他就將賜給你們另一位慰助者,讓他與你們在一起,直到永遠。他就是真理的靈,是世界不能接受的,因為世界看不到他,也不認識他。而你們認識他,因為他與你們同在,並且要在你們裡面。我不會撇下你們為孤兒,我要回到你們這裡來。
約翰福音 15:1-4
我就是真葡萄樹,我父是園丁。所有屬於我而不結果子的枝條,他就除掉;而所有結果子的,他就修剪乾淨,好讓它結出更多的果子。藉著我給你們講的話語,你們已經乾淨了。你們當住在我裡面,我就住在你們裡面。枝條如果不留在葡萄樹上,就不能由自己結出果子;照樣,你們如果不住在我裡面,你們也是如此。
約翰福音 15: 5-8
「我就是葡萄樹,你們是枝條。那住在我裡面、我也在他裡面的,他才結出很多果子,因為沒有我,你們什麼也不能做。一個人如果不住在我裡面,就像枝條被丟在外面枯乾了,然後被收集扔進火裡焚燒。你們如果住在我裡面,而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裡面,那麼,凡是你們所願的,當祈求,就將為你們成就。你們結出很多果子,就表明是我的門徒了;從這一點我父也就得榮耀。
約翰福音 15: 9-10
正如父愛我,我也愛你們。你們當住在我的愛裡。 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就會住在我的愛裡;就像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住在他的愛裡那樣。
哥林多後書 5:17
因此,如果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看哪,新的已經來臨。
約翰福音 7:38
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的,從他的腹中將要湧流出活水的江河。
約翰福音 16:33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約翰一書 5:4
因為凡是由神所生的,就勝過世界;而這勝過世界的勝利,就是我們的信仰。
約翰福音 10:27-30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並且我賜給他們永恆的生命,他們絕不會滅亡,直到永遠。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手中奪走。我父,就是把他們賜給我的那一位,他比一切更大。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父的手中奪走。 我與父是一體的。
馬太福音25:31-36
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着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
詩篇 119:105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以賽亞書 48:17
耶和華你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教訓你使你得益處,引導你所當行的路。
從這些經文可知,神的僕人、神的兒女、被神呼召的人、基督的跟隨者、從神生的人、從聖靈生的人、屬基督的人;他們必須要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他們必須晝夜思想神的話語與行出神的旨意,如此他們才能將自己的生命建立在磐石上,永不動搖。
神的僕人、神的兒女、被神呼召的人、基督的跟隨者、從神生的人、從聖靈生的人、屬基督的人;他們必須要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如此他們才能分別為聖、持守聖潔、成為聖潔、在主裡成為新造的人、在主裡多結果子、按神的旨意行公義、追求神的國與義。
神的僕人、神的兒女、被神呼召的人、基督的跟隨者、從神生的人、從聖靈生的人、屬基督的人;他們必須要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行神的話語,如此他們才能得著來自神的智慧與啟示,如此他們才能倚靠聖靈洞悉萬事的奧秘,如此他們才能不被撒旦的謊言所欺騙,如此他們才能不至於死在自己的罪與世界文化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