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014

保守思想觀點:終結儒粹法西斯政權

保守思想觀點:終結儒粹法西斯政權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世紀11:1-4)


所謂的「中國」與「中華帝國」都是漢文化製造出來的偽概念,其實質就是「邪惡政權」。


「中國」與「中華帝國」就是「亞洲的巴別塔」(巴貝爾塔、巴比倫塔、通天塔;Tower of Babel),就是「人的帝國政權」,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以人為自我中心的大帝國」來取代「神的國」(God’s Kingdom)。


魔鬼要用這帝國升到高雲之上,魔鬼要與至上者同等(以賽亞書14:13-14),魔鬼要挑戰神。魔鬼無視於下列的經文:


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但以理書 2:44)


於是那巨龍被摔了下來。牠就是那古蛇,被稱為魔鬼和撒旦,那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們也與牠一起被摔了下來。(啟示錄 12:9)


現在這邪惡政權,就是儒共政權,包含「儒教種族主義」、「納粹式的國家社會主義」、「儒粹的大一統主義」;它的本質就是「儒粹對異族的種族與文化大清洗」,它的真面目是「粹法西斯政權」。


現在東亞大陸的共產黨是儒粹法西斯政權的最大病毒體;現在的國民黨依然保有儒粹法西斯政權的病毒體;現在的民進黨是國民黨病毒體所結出來的果子,因此現在的國民黨與民進黨在本質上都是恐共與不反共。這是因為這三黨的本體都是來自相同的DNA病毒基因組,都是DNA不斷複製與突變出來的類似品種。


這儒共法西斯政權並沒有存在的合法性,它不是經由市民(Citizens)憲政所選舉出來的僕人政務員,它並不合法代表所有被它統治的市民;這儒共法西斯政權是經由槍桿子與武力所建立的殺人政權,它的本質就是專門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rights」的政權,它的本質就是專門奴役與剝削人的政權,它的本質就是強盜。


這儒共法西斯政權天真地認為「槍桿子是政權合法性的基礎」,這種強盜邏輯在現代文明社會裡根本是一則笑話。


這儒共法西斯政權所宣揚的「中華文化」,其主體就是「儒教」與「儒術」;「儒教」崇尚「名利權位與榮華富貴」,「儒術」崇尚「權謀詭詐與坑蒙拐騙」。


「儒教」所宣揚的就是「仁義禮智信」思想,「禮是主,仁義智信是奴,奴隨時要聽主指揮」,也就是「禮」要領軍「仁義智信」;「禮」是魔鬼,「禮」所領導的「仁義智信」就是魔鬼兵團,魔鬼與魔鬼兵團應該被消滅。


「禮」的本質:「禮」就是「禮教、禮法、禮制、禮治」,就是「崇尚王權與專制」,這種文化非常邪惡與腐敗,這種文化就是魔鬼,魔鬼早該滅亡了。


ㄧ,儒粹法西斯政權崩塌的基礎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篇 127:1)


這邪惡政權崩塌的基礎不是「暴力革命」、「推翻專制」、「改朝換代」、「江山易主」、「逐鹿中原」、「實行民主」(新專制)、「建立新中國」(新中華帝國),而是「Everyone knows the truth and becomes a new person」。


「A new person」的真實定義就是「A new creation in Christ」,只能從下列《Bible》經文了解:


Therefore, if anyone is in Christ, the new creation has come: The old has gone, the new is here!(2 Corinthians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歌林多後書5:17)


He has shown you, O mortal, what is good. And what does the Lord require of you? To act justly and to love mercy and to walk humbly with your God.(Micah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6:8)


在東亞大陸的漢文化圈裡的「革命定律」,經常是「一群反普世價值的人受不了被專制王朝壓迫的痛苦而將這邪惡與貪腐的政權摧毀,然後再建立一個最終又會成為另一邪惡與貪腐的政權」。


這種現象一直是東亞大陸2千多年來的普遍常態,它不斷地呈現了「永恆回歸專制與腐敗政權」的歷史荒謬現象。


破除吃人的大一統思想:東亞大陸人需要透過接受「耶穌福音信仰、建立個體意識(Individual concepts)、英文成為第一公共語言、美國憲政理念、美國保守理念」等五思想,才有可能徹底破除「吃人的儒粹大一統思想」,東亞大陸人才能成為真正的自由人(Freeman),東亞大陸人才能自主地在各地獨立建國,東亞大陸人才能不再繼續活在「奴的悲慘命運」之中。


美國憲政理念:《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 1620)、《維吉尼亞權利法案》(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 1776)、《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美利堅合眾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1787)、《美國權利法案》(United States Bill of Rights, 1789)。


上述這五份憲政文件是東亞大陸人在各地獨立建國的必要理念基礎;獨立建國必須經由住民-即當地市民(Citizens)的公投程序來決定。


後儒共政權解體時,東亞大陸各地(9634057平方公里)未來可以考慮獨立建國的數量:


1,若按美國50邦(States)的土地規模則為50國。


2,若按瑞士聯邦(包含26邦,共4萬平方公里)的土地規模則為240國。


3,若按新加坡(721.5平方公里)的土地規模則為13352國。


4,若按楚格邦(Zug State, 21.6平方公里)的土地規模則為44.6萬國。


若東亞大陸人願意選擇類似新加坡的土地規模國,則東亞大陸將如同夏王朝時的萬國狀態。


國的土地與人口越小,越好治理,也越能保障個體人獲得「尊嚴、正義、自由、人權、幸福、繁榮、富足」等價值,例如,瑞士。


在普世價值理念已在世界各地推動自由化的現代,已沒有人願意接受「五代同堂」或「十兄弟不分家」(十兄弟的家合住在一家)的政策,這樣必然會產生「王權、專制、家長制、等級制、一言堂、利益爭鬥(權謀詭詐)、大一統家規思想」等問題,如此個體人將活得生不如死,正如同2千多年來被歷屆「儒王朝政權」所統治下的東亞大陸人的悲慘命運。


二,永恆回歸秦制的詛咒


這一切我都見過,也專心查考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有時這人管轄那人,令人受害。(傳道書8:9)


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滅六國、廢封建、行郡縣,在東亞建立第一大一統王朝秦帝國至現在的中共末代政權,大一統專制王朝存在型態已有2千多年。


這「大一統王朝」採行「中央集權」與「專制」,可稱為「秦制」;東亞大陸人由於缺乏「基督福音的信仰」與「奠基在基督福音的普世價值理念」,因此一直被這「永恆回歸秦制的詛咒」所綁架。


這東亞的大一統思想從《公羊傳·隱公元年》、管仲、孔丘、荀子、李斯、《吕氏春秋》、墨子、董仲舒等的積極提倡,例如,李斯提出「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


然後,由嬴政、劉邦、劉秀、司馬炎、楊堅、李淵、趙匡胤、朱元璋、皇太極、孫文、蔣介石、毛澤東、鄧小平,到現在東亞大陸專制統治者的實踐,基本上傳承了這大一統的思想。


三,被邪靈附體的政權


是因耶穌曾吩咐污鬼從那人身上出來。原來這鬼屢次抓住他;他常被人看守,又被鐵鍊和腳鐐捆鎖,他竟把鎖鍊掙斷,被鬼趕到曠野去。 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他說:我名叫群;這是因為附著他的鬼多。(路加福音8:29-30)


2千多年來,漢文化與漢文化的大一統思想支撐著東亞大一統專制王朝,這漢文化與大一統專制王朝的本質就是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的魔鬼,就是「邪靈」。


漢文化就是邪惡文化,大一統思想就是漢文化的政治核心體,這核心體就是東亞大陸最大的「邪靈」。


這「邪靈」就是建構「邪惡帝國、邪惡王朝、邪惡政權、邪惡黑幫組織、邪惡統治集團、殺人集團、吃人的怪獸、奴役人的枷鎖」的本體;這邪靈附著在東亞大陸的秦帝國直到清帝國,也附著在1912年後的國民黨政權與1949年後共產黨政權。


這「邪靈」是東亞大陸從秦帝國到共產黨政權一脈相承的真身,這真身的表面名稱為「中國」與「中華」而實為「邪惡政權」,這真身的本名為「邪靈」。


這邪靈政權現在竟然還存活,並且繼續在犯罪:從2000開始,東亞大陸共產黨政權透過軍隊與武警醫院大規模地從活人身上強摘器官移植來賺錢牟利,並且建立了全世界最大規模的活體器官供應產業,這是「人類最大規模的殺人產業」。


每年活摘器官數量:2016年6月,美國眾議院通過譴責制止中共強摘器官罪行的343號決議案後,一份題為〝血腥的器官摘取/大屠殺:更新版〞的研究報告指出:中國器官移植手術量每年約為6萬到10萬案例。


2018年8月10日,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成員在日內瓦的聯合國會議上指出,「有許多報告顯示,維吾爾人和其他土耳其裔穆斯林少數民族遭大規模拘禁。估計高達100萬人遭拘禁於所謂反極端主義中心,另有200萬人被迫要進所謂再教育營,接受文化與政治教化。」,這是「人類最邪惡的法西斯政權」。


很多儒教圈裡的人將「東亞大陸大規模的活摘人體器官行為」視為少數共產黨掌權者的罪行,而忽略了這是集團犯罪的活動;這集團犯罪者還包括「所有容忍這種殺人行為者」與「所有參與購買與交易過程的團伙者」,例如,兩岸的大多數沈默者與提供醫療技術的台灣醫生。


很多儒教圈裡的人不肯相信「東亞大陸大規模的活摘人體器官行為」、「王震大屠殺維吾爾人與穆斯林人」、「毛共政權導致超過八千萬人的非正常死亡」、「共產黨一胎化政策導致屠殺了超過4億的嬰兒」、「共產黨關押了2百萬維吾爾人與穆斯林人於再教育集中營」、「左宗棠大屠殺維吾爾人與穆斯林人」、「曾國荃發動的南京大屠殺」(譚嗣同敘述曾國荃領湘軍攻入南京城時,「見人即殺,見屋即燒,子女玉帛掃數悉入官軍」;清史記載,「金陵之役,伏屍百萬,秦淮盡赤;號哭之聲,震動四野。」)等事件都是是根源於「充滿邪靈基因的漢文化」的必然結果。


四,被邪靈綁架的四種非人特質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 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 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 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箴言6:16-19)


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但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卻是永恆的生命。(羅馬書6:23)


在漢文化世界裡,存在有四種非人特質:即「A dead person」、「A soulless animal」、「An evil person」與「A person whose soul has been killed」。


凡不能擁有完整的「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者就是「A dead person」,凡不能自我認知「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者就是「A soulless animal」,凡暴力踐踏他人的「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者就是「An evil person」,凡自我的「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被暴力踐踏者就是「A person whose soul has been killed」。


漢文化的存在目的就是在構建這「謊言與暴力文化」與「上列4種非人型態」的存在合法性,因此漢文化圈裡的人大都具有這些「非人」的屬性,但是他們卻無法意識也不承認「自我是非人」的事實。


如果想要了解產生上述非人文化的根源,這可以從中華帝國裡存在的「人」與「民」的概念來論證。


「人」在甲骨文與金文裡是「一條手與一條腿的鞠躬者」(拜偶像者)(Exodus 20:5, You shall not bow down to them or worship them),在篆文裡是「一條手與一條腿的90度下拜者」,在隸書裡是「兩條腿者」,在東亞大陸戰亂時代東亞人稱之為「兩腳羊」、「雙腳羊」、「菜人」、「饒把火」、「下羹羊」、「和骨爛」,從殷商到現代的東亞人吃人與吃嬰的歷史不曾斷絕過,這些「吃人的人」與「被吃的人」都被漢文字被定義成兩條腿的存有。


「民」在甲骨文裡是「被利物刺了左目的被俘虜者」,通常這些被俘虜者還要被「刖其左足」(砍斷左足),以避免他們會逃跑。「人」與「民」的甲骨文與漢文字意義都是「奴」,都是「被統治者」。


「我」在甲骨文裡是「戈上有三利齒的兵器」,代表「我族的旌旗」,「我」字演變到篆文時,成為了「左戈與右戈」;從甲骨文到篆文,再從篆文到隸書,「我」都代表「我族」或「我們」,例如,漢文裡常有「我大漢河山」、「還我河山」、「我大清王朝」、「我朝統一萬方」,這些「我」都意指「我們的」。


五,邪靈文化孵育出群體意識


這是因為耶穌吩咐汙靈從那個人身上出來。原來汙靈曾多次抓住那個人,雖然他被鐵鏈和腳鐐捆鎖,被看守著,可是他掙斷鎖鏈,被鬼魔驅逐到曠野去。耶穌問他:「你叫什麼名字?」他回答說:「群。」因為有許多鬼魔進到他裡面。那些鬼魔央求耶穌不要命令它們進無底坑去。(路加福音 8:29-31)


我為了他們,自己分別為聖,好使他們也能在真理中被分別為聖。(約翰福音 17:19)


你們不可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公義和罪惡到底有什麼相通呢?光明與黑暗有什麼相合呢?(哥林多後書 6:14)


你們不要愛世界,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物。如果有人愛世界,父的愛就不在他裡面了。 原來世界上一切肉體的欲望、眼目的欲望、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的。 世界和屬世的欲望正在消逝;但那遵行神旨意的,卻永遠長存。(約翰一書2:15-17)


漢文化裡的「我」充滿了「群體意識」(Group consciousness)與「集體意識」(Collective consciousness),缺乏「個體意識」(Individual  consciousness),因此漢文字的「我」永遠無法自主發展出「Individual」與「Individual Moral Self-discipline and 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等完整的意識。


「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是「邪靈」的載體,這載體裡處處充滿了「吃人的邪靈基因」,這邪靈文化孵育出樂群體意識。


這載體裡不存在「Free person(Freeman)」的概念,這載體將「People」分類與二元對立成「皇帝與賤民、王與奴民、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主子與奴、聖人(崇拜對象)與小民(鄙視對象)、君子(有權者)與小人(無權者)、人上人與人下人(上人與下人)、上位者與草民、權位高者與權位低者」等荒謬的概念,然後以此來構建「以群體意識來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的「專制文化」。


這種將人劃分為二元對立的思維方式,是不道德的文化歧視行為,也是低劣的邏輯洗腦活動,在漢文化圈普遍存在著這種荒謬現象,例如,台灣的藍綠對立、大陸的黑五類與紅五類對立等問題。


六,儒教的人的等級意識


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做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3-48)


儒教將「Individual」放在「君、臣、父、子」、「天子、草民」、「大人、小人」、「君子、小人」、「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 莫非王臣」的「等級結構」中,如此「Individual」成為「The slave of man」而不是「The slave of God」,如此便切斷了「Individual」與「Creator」的真實關係。


邪靈用這「君、臣、父、子」的荒謬禮教定位構建了兩「吃人的專制體系」。


第一是「父權的家朝」,就是「家庭的專制與中央集權」與「一言堂」文化,即「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第二是「皇權的王朝」,就是「家天下的專制與中央集權」與「一言堂」文化,即「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從「孝敬父母」到「孝敬皇帝」、從「在父權前下跪為奴子」到「在王權前下跪為奴臣」正是儒教建立的「皇權文化複製模式體系」,無論「Individul」在那裡永遠都是「屬世的奴」。


七,邪靈文化孵育儒教、佛教與道教


你們要提防假先知。他們披著羊皮來到你們這裡,裡面卻是凶殘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你們就能認出他們來。難道從荊棘上能收葡萄,從蒺藜中能收無花果嗎?(馬太福音 7:15-16)


我現在所做的,將來還要做,為要斷絕那些人的機會——他們想找一個機會,好讓別人以為他們所誇耀的與我們一樣, 因為這樣的人是假使徒,是詭詐的工人,他們裝做基督的使徒。 這並不足為奇,原來撒旦自己也裝做光明的天使;所以,即使他的僕人把自己裝做義的僕人,也不足為怪;他們的結局必然照著他們的行為。(哥林多後書 11:12-15)


肉體的行為是清清楚楚的,它們就是:通姦、淫亂、汙穢、好色、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嫉恨、暴怒、爭競、分裂、結派、 嫉妒、凶殺、醉酒、荒宴以及類似這樣的事。對這些事,我現在要預先告訴你們,就像我以前告訴過你們的那樣:行這些事的人不會繼承神的國。(加拉太書 5:19-21)


邪靈文化孵育儒教、佛教與道教,這三教就是撒旦插在東亞漢文化圈裡的人身上的三把刀;這三把刀是有毒的刀,它會殺死人的靈魂,它專殺「個體人的尊嚴與權利」(Individual dignity and rights」。


佛教宣揚「空、無我、涅槃」;道教宣揚「清靜、無為、虛無、柔弱、恬淡、不爭、素樸」,佛教與道教以此阻絕了「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與「Fight for Truth, Life, Liberty, Justice,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的理念。


當「儒教、佛教、道教」將「Individual」與「Creator」的真實關係混淆時,你將無法了解「Individual」的全部內涵,例如,「Creator是榮耀尊貴的」,「Individual具有Image of God」(Godlike qualities, the attributes of God, characteristics of God ),因此「Individual是榮耀尊貴的」。


「Individual」的全部內涵來自於「Creator」的授與,包括「Free person(Freeman)、Individual self-government、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Fight for Truth, Life, Liberty, Justice,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等。


「Individual」思想也是「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的理念基礎,這些都是屬於「Universal values(Common values)」的內容。


在「儒教、佛教、道教」思想結構裡,「Individual」沒有存在與立足的基礎,「儒教、道教、佛教」是所謂的「中華文化」的原始主體(指先於「中華文化接受馬列主義化);所謂的「中華文化」就是「漢文化」,因此「漢文化」是「Individual consciousness」與普世價值(Universal values, Common values)的絕緣體。


八,漢文化是「Individual concepts」的絕緣體


正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


是眼睛沒有見過,耳朵沒有聽過,


人心也沒有想過的。(哥林多前書 2:9)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哥林多後書4:3-4)


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哥林多後書 4:6)


廣義的「漢文化」還包含「漢文字與漢語言」,因此在「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存在體裡討論「Individual」與「Free person(Freeman)、Individual self-government、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Fight for Truth, Life, Liberty, Justice,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等概念時,不可能有其相對應的真實意義。


「Individual」與「Free person(Freeman)、Individual self-government、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Fight for Truth, Life, Liberty, Justice,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等意識是「A human being」的實體內涵,無此內涵者則為真實意義的「虛無者」與「鬼魔」,因此儒教圈裡的人大都屬於「虛無者」與「鬼魔」。


九,漢文字的每一字都是邪靈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申命記 18:10-12)


漢文字源於甲骨文,每一漢文字都附著有一完整與特定的邪靈本質,都是一「獨立存在的邪靈體」;甲骨文是被邪靈附體者所創造的符咒文字,茲列出一些甲骨文的字:卯(剖心、剖孕婦)、伐(砍頭) 、刖(砍去人一足)、陵(斬去手足後,再割去身上的肉之刑)、歲(以鉞斷足之刑)、剮(割肉剔骨的刑罰)、斀(用刀割掉男性的生殖器官)、劓(割鼻子的刑罰)、臧(以戈刺目)、醢(剁為肉醬之刑)、刵(割耳之刑)、剕(砍腳)、黥、宮(割生殖器之刑)、羌(被割生殖器之人)、烄(火刑)、熯(火刑)、丞(活埋)、沉(沉水刑)、尤(斷指刑)、尤(斷指刑)、奴(抓女為奴)、義(把羊給我族)、我(多利齒的武器,代表我族威猛)、武(執戈行進,代表征伐)、夷(被繩綑綁者,應該被繩綑綁者)、佛(弗,象蛇盤據在樹上)等。


甲骨文的「國」,象「戈佔領土地」,代表「統治者以武力所佔領與統治的土地」,「國」表述了「有武力是統治者」與「無武力是被統治者」的組合概念,也表述了「所有被統治者都是奴」的洗腦概念。


這被殷商巫師(即統治階層)定義成「人」與「民」的存有,在被邪靈綁架的漢文化所偽造的「中國」與「中華文化」概念裡只能是「永恆的奴」,實質是無靈魂的「鬼魔」,因為所謂的「中國」已是被邪靈設定的「鬼域」,所謂的「中華文化」已是被邪靈設定「鬼文化」。


十,《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理念


但是神卻藉著聖靈向我們啟示了,因為聖靈洞察一切,甚至洞察神深奧的事。 除了人裡面的靈,到底誰知道人的事呢?照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 我們所領受的,不是這世界的靈,而是從神而來的靈,好讓我們能知道神所賜給我們的這些事;並且我們傳講這些事,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教導的話語,而是用聖靈所教導的話語,用屬靈的來對比屬靈的。不過一個屬血氣的人不接受屬神的靈的這些事,因為對他來說,這些是愚拙的;他也不能明白,因為這些事要用屬靈的方式才能洞察。屬靈的人能洞察一切,但是沒有人能洞察他。(哥林多前書 2:10-15)


甲骨文與漢文裡的「國」同《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6)裡的共同認同「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的理念與建立「Governments」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這美國的「Governments」是建立在「Everyone」共同認同「God,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Individual Rights, Justic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等價值理念的基礎上。


從《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可知:


USA建立「Country」的理念,即「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因此,USA成為在地球上唯一可以因為認同上述理念而接受大量不同「文化、語言、種族、膚色、血緣、宗教、出生地」等移民者的「Country」(A country composed of 50 states)。


USA建立「Governments」的理念,即「That to secure these rights, 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That whenever any Form of Government becomes destructive of these ends, it i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alter or to abolish it, and to institute new Government, laying its foundation on such principles and organizing its powers in such form, as to them shall seem most likely to effect their Safety and Happiness.」,因此USA才能建立包容不同「文化、語言、種族、膚色、血緣、宗教、出生地」等移民者的憲政。


喬治·華盛頓曾說,「要正確地治理一個國,沒有神和聖經是不可能的。」(It is impossible to rightly govern a nation without God and the Bible.)


美國第一任副總統(1789-1797年)與美國第二任總統(1797-1801年)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1735-1826年)曾說,「建國者是倚靠基督教的一般原則而獲得獨立的」(The general principles upon which the Fathers achieved independence were the general principals of Christianity)與「西奈(十誡)所颁布的法律是民事、市政、道德與宗教法典。」(The Law given from Sinai-The Ten Commandments, was a civil and municipal as well as a moral and religious code.」


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1743-1826年)曾說,「賜給我們生命的神給了我們自由。當我們移除了他們唯一堅定的基礎時,一個國的自由能夠被認為是安全的嗎?人們的心中確信這些自由是神的恩賜嗎?他們不可違背,乃是因為神的憤怒?的確,當我反思神是正義的時候,我為我的國而顫抖;他的正義無法永遠沈睡……」


God who gave us life gave us liberty. And can the liberties of a nation be thought secure when we have removed their only firm basis, a conviction in the minds of the people that these liberties are of the Gift of God? That they are not to be violated but with His wrath? Indeed, I tremble for my country when I reflect that God is just; that His justice cannot sleep forever…


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Tocqueville,1805-1859年)曾說,「世上沒有一個國像美國這樣,基督教信仰對人類的靈魂有如此巨大之影響,在這塊世上最自由、最文明的國土上,到處可以感受到基督教對她的影響。」


十一,《The Pledge of Allegiance to the Flag》的理念


那與主聯合的,就是與主成為一靈。(哥林多前書 6:17)


美國人在《The Pledge of Allegiance to the Flag》裡,效忠的是「God, liberty and justice」,不是「The Leader or ruler of the Government」;他們認為「Government is the servant, not the master, of the people」。


The Pledge of Allegiance to the Flag—”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 one Nation under God, indivisible, 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


其中的「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來自下列經文裡的理念:


Thus says the Lord: “Let not the wise man boast in his wisdom, let not the mighty man boast in his might, let not the rich man boast in his riches, but let him who boasts boast in this, that he understands and knows me, that I am the Lord who practices steadfast love, justice, and righteousness in the earth. For in these things I delight, declares the Lord.”(Jeremiah 9:23-24)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 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9:23-24)


“Thus says then Lord: act with justice and righteousness, and deliver from the hand of the oppressor anyone who has been robbed. And do no wrong or violence to the alien, the orphan, and the widow, or shed innocent blood in this place”(Jeremiah 22:3)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耶利米書 22:3)


“The Spirit of the Sovereign Lord is on me, because the Lord has anointed me to proclaim good news to the poor. He has sent me to bind up the brokenhearted, to proclaim freedom for the captives and release from darkness for the prisoners, to proclaim the year of the Lord’s favor and the day of vengeance of our God, to comfort all who mourn,…”(Isaiah 61:1-2)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報好信息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捆綁的得自由;宣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的上帝報仇的日子;安慰所有悲哀的人。(以賽亞書61:1-2)


“Stand firm then, with the belt of truth buckled around your waist, with the breastplate of righteousness in place, and with your feet fitted with the readiness that comes from the gospel of peace.In addition to all this, take up the shield of faith, with which you can extinguish all the flaming arrows of the evil one. Take the helmet of salvation and the sword of the Spirit, which is the word of God.”(Ephesians 6:14-17)


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籐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以弗所書6:14-17)


“Whoever pursues righteousness and love; finds life, prosperity and honor.”(Proverbs 21:21)


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箴言21:21)


十二,中國是大一統專制王朝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都可以吃;只是園子中間那棵樹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創世紀3:2-3)


神特別指出了「園子中間那棵樹的果子,不可吃」,因為「中間」代表「自我」中心,吃了果子者就會悖離「以神為中心」而成為「以自我為中心」者,這是人類苦難的根源。


這由東亞大陸非人所創建的「大一統專制王朝」的代名詞就是「中國」(A country located in the center of the world)與「中華」(Huaxia country in the center of the world);「中國」就是魔鬼專門創造給腦殘者的「謊言」。


「中國」與「中華」是「儒教世界中心與大一統思想」所發明出來的「偽概念」;他們認為,文明繁榮昌盛的周天子王朝居天下中心,文明落後野蠻的四夷環繞周邊。


「中國」就是少數統治者迷惑那些占大多數被奴役者的「騙術」;「中國」的概念讓那些奴自以爲居「世界中心的文明之國」,讓他們擴大「自我為中心」的世界觀,讓他們認為他們可以統治與教化周邊眾國的人,讓他們陶醉在「中國夢」裡繼續為奴。


這「大一統專制王朝」一直實行「巫教謊言與暴力政治」,少數的人假借謊言與暴力來建立大政府與家長制政權,少數的人因此成為統治者並統治佔大多數人口的奴民;現在的東亞大陸共產黨政權已創造了人類史上的奇蹟,在專制牢籠裡關押著人類最大規模人數的奴民,並且用監牢裡的人作為活摘器官產業的無限供應者,這不是文化的偶然,而是文化的必然。


東亞大陸在2千多年之間的政治形態,只有統治者與政權的不斷更換,而沒有建立在實質道德基礎上的政治實現(A Constitutional Republic),也就是由非人所建立的邪惡帝國一直盤據在東亞,並且持續奴役著東亞所有「兩條腿的怪物」。


這大一統王朝專制文化的本質就是永恆的邪惡文化,就是永恆的腐敗文化;這邪惡文化包含了崇尚「群體、種族、血緣、性別、出生地緣、居住區域、仇恨異己、人的等級、人的差序位格、人的身分地位、權勢、強權、皇權、中央、家長制、一言堂、名利權位、榮華富貴、人上人、中庸(牆頭草、兩面倒、和稀泥、擇中辦理、中間路線、見風轉舵、見機行事)、權謀詭詐、坑蒙拐騙、投機取巧、走捷徑」等意識。


這邪惡文化包含了崇拜「黑暗、邪惡、仇恨、謊言、暴力」,也包含了崇拜「種族血源、種族沙文、種族排外(華夷之辯)、種族世界中心(自稱中土、中原、中州、中夏、中華、華夏、中國,稱外圍四方之民為四夷,即東夷、南蠻、西戎、北狄,認為是化外之民)、種族統治中心(尊王攘夷)、種族大一統、種族法西斯、種族帝國」等意識。


這邪惡文化包含了崇尚「以群體壓迫獨立個體人的意識,即以群體意識建立中央集權、以群體意識建立統治者權威、以群體意識將人分類別與等級、以群體意識建立人的等級特權、以群體意識建立人的等級控制與壓迫、以群體意識實踐人的等級剝削與奴役、以群體意識建立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專制政治」等意識。


這邪惡文化也包含了「人在無絕對道德與群體文化」下的崇尚蛇文化、魔文化、鬼文化、獸文化,即崇尚「坑矇拐騙、權謀詭詐(權術、謀術、詭術、詐術、騙術)、中庸(相對道德、牆頭草、兩面倒、審時度勢、見風轉舵、無適無莫、毋意毋必毋故毋我)、追求名利權位、追求榮華富貴、假大空、虛偽、弄虛、厚黑學、說一套做又一套、言而無信、惡鬥、不擇手段、走捷徑、勝者為王」等。


十三,《易經》與《尚書洪範》


於是那巨龍被摔了下來。牠就是那古蛇,被稱為魔鬼和撒旦,那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們也與牠一起被摔了下來。(啟示錄 12:9)


「儒教」就是人在無絕對道德與群體文化下所建構的崇尚蛇文化,在東亞以兩蛇經為代表,這兩蛇經即《易經》與《尚書洪範》。


《易經》宣揚「權謀詭詐」與「坑矇拐騙」思想,即「儒術」;《尚書洪範》宣揚追求「名利權位」與「榮華富貴」意識,即「儒教」。


金文的「易」,象有彩紋的蛇,即變色蛇,身體可以變換顏色,有毒;金文的「蜴」是在「易」的左邊加上「虫」(蛇),即蜥蜴,又名變色龍,身體也可以變換顏色;變色蛇充分呈現了獸的權謀詭詐與變易的本質意義,因此《易經》即《變色蛇經》。


由《易經》又生出《道德經》與《中庸》,《道德經》與《中庸》就是撒旦抹滅絕對道德(Absolute morality)與建構相對道德(Relative morality)意識的工具,因此儒與道的本質是一體的,都是容忍皇權與專制的蛇文化。


相對道德意識只能建立反《Bible》的十誡,因此相對道德意識是專制文化存在的唯一基礎;絕對道德(Absolute morality)的唯一基礎是《Bible》的十誡,因此絕對道德才能成為人類普世價值的唯一基礎。


例如,儒教宣揚「仁義禮智信」,然而「仁義禮智信」是皇權與專制文化的統治工具;禮就是皇權與專制所建構的「人的等級制」的枷鎖,是「忠君」、「忠於王朝」、「忠於家天下」、「捍衛皇權與專制」、「捍衛人的等級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是、「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父要子亡,子不亡不孝」、「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同義詞;「仁義智信」是「禮」的階下囚,「仁義智信」永遠無法在「皇權、專制、人的等級、群體」等意識之外獨立存在,「仁義智信」只是專制文化的工具。


因此,不能用「仁義禮智信」的思想來詮釋人類普世價值,因為「仁義禮智信」容忍皇權與專制,也容忍皇權與專制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仁義禮智信」一直是儒教用來支撐傳統皇權與專制文化的美麗謊言基礎。


《易經》與《尚書洪範》兩經是儒文化支撐2千多年專制文化的重要基礎,《易經》教人崇尚「儒術」,即講求「權謀詭詐」與「坑蒙拐騙」,後來發展出各種的「權謀學」、「詭術」、「騙術」、「兵書」與「四大名著」等邪惡文化;《尚書洪範》教人崇拜「儒教」,即追求「名利權位」與「榮華富貴」,後來發展出各種「干祿」、「拜財神爺」、「光宗耀祖」與「求為人上人」等屬世文化。


這兩經的思想導致後來的漢文化普遍缺乏堅守「Individual integrity and moral responsibility」與追求「Spiritual values and beliefs」等理念。


《易經》與《尚書洪範》源於殷商的巫文化,即邪靈文化,因此儒教就是「巫教、蛇教、邪教、魔教、撒旦教」,儒教就是撒旦用來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與奴役東亞人的工具 。


十四,甲骨文是交鬼的符咒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汙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未記 19:31)


甲骨文是漢文字的發展原型,甲骨文在殷商時代不是作為普及教育的文字,而是殷商巫師專門用來通邪靈與交鬼的符咒;由甲骨文逐漸演變與轉化出來的金文、大篆、小篆、隸書、楷書、行書、草書、宋體,也具備有相同的邪惡本質,因此漢文字的本質就是通邪靈與交鬼的符咒,是巫文化在不同時代在東亞實行專制統治的工具。


在殷商時代,巫師透過甲骨文來占卜,透過占卜來拜鬼與求問鬼,透過求問鬼與占卜結果來決斷事情;大巫王(殷商的最高統治者)有最終占卜解釋權(甲骨文裡經常出現「王占曰」與「王卜曰」),巫師若不聽從大巫王的解釋或意志,大巫王可以處死巫師,大巫王與所有巫師是統治階級,其他人是被統治階級,甲骨文是大巫王與所有巫師的統治工具。


這些由巫師所設計的甲骨文符咒,其本質充滿了巫文化與巫毒,其內涵包括了「拜鬼、交鬼、暴力、謊言、專制、壓迫人、等級人、非人、反人、物化人」等邪惡意義,其實質充滿了宣揚專制與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的邪惡意識。例如,宋明理學與心學是Anti-logic and Anti-truth,是一種專門宣傳專制與玩弄名詞的文字遊戲的偽思想。


從邏輯上可推論得知,這些由大巫王與所有巫師所經常使用的語言,也將承載巫文化的「拜鬼、交鬼、暴力、謊言、專制、壓迫人、等級人、非人、反人、物化人」等邪惡本質。


殷商文化是巫文化,巫文化是拜鬼文化,拜鬼文化是「邪靈文化」;由邪靈文化所設計出來的甲骨文必然是屬「邪靈的符咒」,由「邪靈的符咒」所演化出來的漢文字必然是屬「邪靈文字」,由「邪靈文字」所承載的「漢文化」與「漢文字」必然是屬「邪靈」的存在體。凡長期單一接受與使用「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者,很自然地會成為「邪靈的附體」。


由於東亞大陸已被「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等邪靈體綁架了2千多年,因此東亞大陸自然地成為了黑暗陸地,2千多年來經常到處出現了各種的「妖魔鬼怪獸」,如「人渣、投機者、騙子、貪婪者、痞子、狼人、狐妖、殺人魔王、食人魔、殭屍、喪屍(Zombies)、虛無鬼、吸血鬼」等。


它們是「虛無鬼」,它們無法認知「Holy Spirit」與「Truth」,它們無法理解「The Holy Spirit will lead a person to truth and freedom」,它們根本無法創造出真正生命的價值與意義,它們只能不斷地偷竊來自基督文明的所有創造性價值與意義,它們都被定義成「中國人」,它們集體被「中華民族」。


這些「虛無鬼」為了維持「東亞大陸的大一統專制王朝」,它們設計了「中華民族是由56民族組成的大家庭」與「漢族以外都是少數民族」的洗腦謊言,這謊言根本無法立足在「普世價值」的概念裡。


例如,美國在大紐約地區有超過192種語言在不同的住民中使用,如果有人說「美利堅民族是192民族組成的大家庭」與「非拉美裔白人以外都是少數民族」(非拉美裔白人約占62.1%),這將成為完全背離「普世價值」的笑話。


十五,Individual的存在與群體意識無關


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個人確實是那位要來到世上的先知!」耶穌看出他們要來強迫他做王,就又獨自退到山上去了。(約翰福音 6:14-15)


孩子們哪,你們屬於神,而且你們已經勝過了假先知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一書 4:4)


任何一位東亞大陸的獨立個體(Individual)同「中國人」與「中華民族」毫無關係。


任何一位東亞大陸的獨立個體(Individual)只有同創造其存有者才有直接的關係;唯有東亞大陸的每一位獨立個體(Individual)認知其與造物主的關係,這樣他才能擺脫被這「荒謬的謊言」長期綑綁的命運,因為「Only truth can set you free」。


例如,「臺灣」的名稱根源:荷蘭人來臺時根據臺南安平地區附近原住民族西拉雅族的台窩灣社 (Taioan,Taivoan)發音,用漢字「大員」、「大苑」、「臺員」、「大灣」或「臺窩灣」等來稱這土地,後來清政府改稱為「臺灣」。


1544年葡萄牙船員經過這土地時,用其語稱之為「Ilha Formosa」(意為「美麗島」),我認為「Formosa」要比「臺灣」更有意義,它可以表述造物主創造這土地的本意,也可以此來拒絕漢人長期販賣的謊言-「臺灣自古以來屬於中國的領土」,這土地的住民有權選擇以「Formosa」與「Formosan」來定義自己的名稱。


東亞大陸各地方的人也需要重新認識自己,例如,閩、蜀、魯、蘇、黔等,都是屬於漢人對異族的歧視名稱,他們被視為蟲、魚、鳥、獸、奴;還有西藏、新疆、內蒙,應該正式更名,如圖博、維疆、南蒙等,或其它更好的名稱,國與地的名稱可由當地住民公投來決定。


十六,擺脫邪靈附體:「基督文化」與「使用英文」


我們藉著基督,對神有這樣的確信,並不是說,我們憑自己配得上把什麼算做出於自己;而是說,我們之所以配得上是出於神。他也使我們能夠做新約的僕人——不屬於律法條文,而屬於聖靈;因為律法條文帶來死亡,而聖靈卻賜予生命。(哥林多後書 3:4-6)


讓東亞大陸人從「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的桎梏中解放出來,則可以有效避免被這「邪靈」永恆地掌控,例如,東亞大陸人選擇以「基督文化」取代「漢文化」,並且選擇以「英文與英語」取代「漢文字與漢語言」,這樣則可以立即有效地遠離被「邪靈附體」的危險與得到「救贖」,許多在英美出生的東亞大陸人第二代人即是如此。


漢文化圈的人如果能接受「文化輸血」理念,即採行「教育全面自由化」與「教育不干預政策」,讓民間自由辦學與讓家長自由決定孩子的教育內容,例如,全面開放「國際學校」政策,從幼兒園到大學,家長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孩子上「英文學校」或「漢語學校」,採行教育自由競爭方式,如此20年後的文化創造力將會有新的氣象。


如果東亞大陸人不能從「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的桎梏中解放出來,那麼就無法避免繼續被這「邪靈附體」而成為「邪靈」的一部分,即「邪靈的奴隸」;其存在型態只能透過不斷地同魔鬼交易與獻媚而暫時存活,這種個體的暫時存活型態將被「黑暗、傲慢、妒忌、憤怒、苦毒、欲望、貪婪、虛無、絕望」等意識所綁架、無法得到心靈的平安與喜樂、無法獲得神的憐憫與救恩,其實質是等於「靈魂的死亡」。


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大量繼承了巫文化、巫文字、巫語言的內涵,巫文化、巫文字、巫語言的主體內涵就是「邪惡、謊言、暴力、非人、專制」,因此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大量繼承了「邪惡、謊言、暴力、非人、專制」的內涵,也具有高度容忍與吸納各種外來的「邪惡、謊言、暴力、非人、專制」的本質。


漢文化的早期外來文化,例如,佛教,佛教最早反印度教,後來佛教又印度教化了,佛教與印度教都是拜蛇教;漢文化的近期外來文化,例如,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繼承1932年張東蓀、張君勱在北平成立的中國國家社會黨的思想影響,如國民黨、共產黨、民進黨,支持大量的國營企業)、馬列思想、無神論(Anti-truth)、進化論(獸化人)、唯物論(物化人)、辯證法(Oppose logic and value)、階級鬥爭論等。


這些思想都具備有高度容忍「邪惡、謊言、暴力、詭辯、專制、非人、壓迫人」等的本質,這些思想使現代的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更增加了多元與豐富的邪惡特質,都屬於邪教。


漢文化裡有三大主體教義,即儒教、道教與佛教。漢文化裡的儒教與道教支持皇權與專制,也支持皇權與專制壓迫與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漢文化裡的佛教,容忍皇權與專制,也容忍皇權與專制壓迫與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


凡是支持壓迫與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者就是邪惡;凡是容忍壓迫與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者就是邪惡,因為只有邪惡才有可能容忍邪惡;漢文化裡的儒道佛三教都是邪教,因此總體的漢文化就是「邪靈合體」。


十七,普世價值取代儒道佛三邪教


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馬太福音12:43-45)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 a,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摩太前書4:1-5)


普世價值(Universal values or common values),它的本質具有Rule according to a higher law,A higher law不是Human law or Natural law而是The Law of God(10 Commandments);普世價值就是耶穌所說的「Truth」,就是哈佛大學校徽盾牌裡的拉丁文「VERITAS」(Verity or Truth) 。


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帝王榮耀在乎民多,君王衰敗在乎民少。不輕易發怒的大有聰明,性情暴躁的大顯愚妄。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惡人在所行的惡上必被推倒,義人臨死有所投靠。智慧存在聰明人心中,愚昧人心裡所存的顯而易見。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27-34)


普世價值存在的目的與價值就是要「公義使邦國高舉」(Righteousness exalts a nation),就是要讓人知道「罪譴責任何人」(Sin condemns any people)。


普世價值的實踐主體是「Individual」,「Individual」必須具備有「Free person(Freeman)」、「Individual self-government」與「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等本質。


「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包含了「Respec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與「Respecting individual liberty and individual justice」的內涵,也包含了「Fight for 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與「Fight for liberty, freedom and justice for everyone」的意義;這裏的「for everyone」最高意義應該是「For Every Person On The Earth」。


十八,「Freeman」是實踐普世價值的主體


耶穌說這些話的時候,許多人就信了他。於是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如果住在我的話語中,就真是我的門徒了,並且你們將明白真理,而真理將使你們自由。」(約翰福音8;30-32)


唯有「Free person(Freeman)」才有可能成為實踐普世價值的主體,漢文化裡的「人」與「民」的本義是「奴」,「奴」不可能成為實踐普世價值的主體;「Free person(Freeman)」的真實定義,可以從下列經文來理解:


1,Now the Lord is the Spirit, and where the Spirit of the Lord is, there is freedom.(2 Corinthians 3:17)


主就是聖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哥林多後書 3:17)


2,So Jesus said to the Jews who had believed him, “If you abide in my word, you are truly my disciples, and you will know the truth, and the truth will set you free.”(John 8:31-32)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1-32)


3,It is for freedom that Christ has set us free. Stand firm, then, and do not be encumbered once more by a yoke of slavery.(Galatians 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5:1)


4,For the one who was a slave when called to faith in the Lord is the Lord’s freed person; similarly, the one who was free when called is Christ’s slave. You were bought at a price; do not become slaves of human beings.(1 Corinthians 7:22-23)


要知道,做奴僕時在主裡蒙召的,就是主的自由人;同樣,做自由人時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被重價贖回來的,不要成為人的奴僕。(哥林多前書 7:22-23)


5,He has shown you, O mortal, what is good. And what does the Lord require of you? To act justly and to love mercy and to walk humbly with your God.(Micah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6:8)


6,Blessed is the one who does not walk in step with the wicked or stand in the way that sinners take or sit in the company of mockers, but whose delight is in the law of the Lord, and who meditates on his law day and night.(Psalm 1:1-2)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與罪人為伍,不和輕慢上帝的人同流合污,只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默誦,這樣的人有福了!(詩篇1:1-2)


7,I will always obey your law, for ever and ever.I will walk about in freedom, for I have sought out your precepts.(Psalm 119:44-45)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詩篇119:44-45)


具備有信仰上列七經文者,就是認識「Truth」者,就是有能力寫出《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1620)、《維吉尼亞權利法案》(The 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1776)、《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美國憲法》(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1787)、《美國權利法案》(United States Bill of Rights, 1789)等文件者。


不具備有信仰上列七經文者,就是不認識「Truth」者,不僅不可能寫出上列文件,也不可能真實了解與真正去實踐上列文件裡的理念,漢文化圈裡的人至今大都是上列理念文件的絕緣體。


再者,若是不能綜合了解上列七經文,就不能了解「Free person(Freeman)」與「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的必然關係,也不能了解上述「for everyone」與「for all」即「For Every Person On The Earth」的意義。


十九,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


下列經文是「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的理念基礎:


1,Then God said, “Let us make mankind in our image, in our likeness, so that they may rule over the fish in the sea and the birds in the sky, over the livestock and all the wild animals, and over all the creatures that move along the ground.”(Genesis 1:26)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世紀1:26)


2,“ You are worthy, our Lord and God, to receive glory and honor and power,


for you created all things, and by your will they were created and have their being.”(Revelation 4:11)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哪,你配接受榮耀、尊貴和權能,因為你創造了萬有;萬有是因著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創造的。(啟示錄4:11)


3,But there is a place where someone has testified: What is mankind that you are mindful of them, a son of man that you care for him? You made them a little[a] lower than the angels; you crowned them with glory and honor and put everything under their feet.


有人在經上某處鄭重地見證說:人算什麼,你竟然顧念他?人之子算什麼,你竟然照顧他?你使他暫時比天使低微 ;你賜他榮耀和尊貴為冠冕;你使萬有都服從在他的腳下。(希伯來2:6-8)


4,His glory is great through Your salvation, Splendor and majesty You place upon him.(Psalms 21:5) 


他因你的救恩大有榮耀,你又將尊榮威嚴加在他身上。(詩篇 21:5)


5,Yet to all who did receive him, to those who believed in his name, he gave the right to become children of God.(John 1:12)


但是所有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


二十,Fight for liberty, freedom and justice for everyone


下列經文是「Fight for liberty, freedom and justice for everyone」的理念基礎:


1,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and with all your strength.  The second is this: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There is no commandment greater than these.(Mark 12:30-31)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馬可福音12:30-31)


2,To the Jews who had believed him, Jesus said, “If you hold to my teaching,b you are really my disciples. 32 Then you will know the truth, and the truth will set you free.”(John8:31-32)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如果住在我的話語中,就真是我的門徒了, 32 並且你們將明白真理,而真理將使你們自由。(約翰福音8:31-32)


3,Whoever oppresses the poor shows contempt for their Maker, but whoever is kind to the needy honors God.(Proverbs 14:31)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箴言14:31)


4,This is what the Lord says: Do what is just and right. Rescue from the hand of the oppressor the one who has been robbed. Do no wrong or violence to the foreigner, the fatherless or the widow, and do not shed innocent blood in this place.(Jeremiah 22:3)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耶利米書 22:3)


5,The Spirit of the Sovereign LORD is on me, because the LORD has anointed me to proclaim good news to the poor. He has sent me to bind up the brokenhearted, to proclaim freedom for the captives and release from darkness for the prisoners,(Isaiah 61:1)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報好信息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捆綁的得自由。(以賽亞書61:1)


奠基在基督信仰的「Individual」與其本質內涵裡的「Free person(Freeman)、Individual self-government與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等理念,是「American Conservatism, Republican Party and Tea Party(TEA: Taxed Enough Already)」與「Individual spiritual liberalization」等思想的基礎。


二十一,雷根的六經濟政策


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詩篇 37:23)


義人的道是正直的,你為正直的主,必修平義人的路。(以賽亞書 26:7)


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箴言 21:21)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言 22:4)


雷根(Ronald Wilson Reagan,1911-2004年)是愛神的人;他的基督信仰使他擁有堅強的道德勇氣,敢於面對強權而不畏縮。


1987年6月12日他在西柏林的勃蘭登堡門(Brandenburg Gate in West Berlin)前演講時說,「戈爾巴喬夫先生,撕毀這堵牆!」(Mr. Gorbachev, tear down this wall!)


他曾說,「沒有神,就沒有美德,因為沒有良心的提示。如果沒有神,民主就不會也不會長久存在。如果我們忘記我們是一個在神之下的國,那麼我們將成為一個被摧毀的國。」


Without God, there is no virtue because there’s no prompting of the conscience. And without God, democracy will not and cannot long endure. If we ever forget that we’re one nation under God, then we will be a nation gone under.


他曾說,「和平不僅僅是沒有戰爭。真正的和平是正義,真正的和平就是自由。真正的和平決定了對人權的承認。」


Peace is more than just the absence of war. True peace is justice, true peace is freedom. And true peace dictates the recognition of human rights.


他曾說,「美國是由那些相信神是他們安全之石的人建立的。我承認我們必須謹慎地聲稱神站在我們這一邊,但我認為是可以繼續問神,我們是否站在他身邊。」


America was founded by people who believe that God was their rock of safety. I recognize we must be cautious in claiming that God is on our side, but I think it’s all right to keep asking if we’re on His side.


奠基在基督信仰的「Individual」與其本質內涵裡的「Free person(Freeman)、Individual self-government與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等理念,是建構「雷根的六經濟政策」的理念基礎,這六經濟政策促進了美國經濟的成長。


這六經濟政策就是「大規模減稅(降低所得稅可幫助企業發展與降低失業率)、降低利率(促進投資產業與帶動經濟發展)、減少聯邦政府支出(Small government and limited government,大政府會吃垮經濟)、推動自由放任資本主義(Laissez-faire Capitalism)、撤銷政府的干涉與管制、限制貨幣供應量與減少通貨膨脹」 。


這六經濟政策就是處理1981美國經濟大衰退的方法,它創造了美國自1982年後的十年經濟發展與繁榮。


我認為最好的減稅方案就是實行「單一低稅率制」(Flat tax,A single low tax rate),例如,實性類似「摩西的什一税」,即由十人來分攤支付一忠心僕人的工資。


二十二,USA is a Constitutional Republic, Not a Democracy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詩篇119:1-8)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申命記 5:8-10)


在漢文化圈裡的人普遍不了解「USA is a Constitutional Republic, Not a Democracy」。


「Democracy」與「Constitutional Republic」都是透過選舉產生政治家,兩者的區別在於法律對政府的限制。


「Constitutional Republic」主張用憲法或權利憲章限制「由多數選民選出來的政治家與其政府」不可以剝奪某些人的「絕對不可剝奪權利」(Certain inalienable rights)。


在「Pure Democracy」中,「被多數選民選出來的政治家與其成立的政府」不會受到憲法或權利憲章的約束,他們可以將其意志強加給少數的人。


「Constitutional Republic」是「Rule of law」,必定是「三權分立的政治」,例如,美國、英國、日本、韓國。


「Democracy可以是沒有三權分立的政體,例如,實行Democracy的結果:選出希特勒、漢共政權的民主專政、台灣的司法不獨立與司法腐敗(政治酬庸法官、收賄法官、恐龍法官、娃娃法官)、新加坡的李家王朝(假三權分立的政體,實為專制政體)。


在漢文化圈裡,竟然將「Republic」翻譯成「共和國」,漢文的「共和」本義就是「周公與召公共同執政與實行專制」,因此「Republic of China and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都是從「專制政權」開始的政體。


在漢文化圈裡的人,普遍受邪教文化的影響,大都存在有反普世價值的本質,例如,在台灣的所謂「民主制度」經常成為「選舉政治秀與人情交易活動」的產物。


一群人經由選舉方式逐漸形成新的利益集團;他們熱衷於取得權力,但卻沒有真正擔任「僕人」與「義工」的意識,最明顯地是「選舉前鞠躬拜票,當選後無限傲慢」。


這新掌權的利益集團經常會順應漢文化的特質,然後自然地轉換傳統文化而逐漸建構新的「官僚經濟、權貴利益、權力尋租、權錢交易、官商勾結、行賄受賄、官僚腐敗」;然而,台灣卻被某些人稱為亞洲民主的燈塔,他們看不見台灣人的普遍缺乏普世價值與反普世價值的貧困本質。


事實上,民主(Ruly by people, Rule by majority)經常會產生「暴民政治」,例如,現在使用ROC憲法的台灣;唯有奠基在「基督福音的三權分立憲政」(Rule of Law)才是人類的未來,因此未來「亞洲憲政的燈塔」是崇尚神的美國(In God we trust)而不是到處充斥著拜偶像的台灣。


二十三,開明專制與民主選舉政治


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箴言29:2)


1988年1月1日,蔣經國解除實施30多年的黨禁和報禁限制;1978年5月20日-1988年1月13日擔任總統;1988年1月13日過世,他到死才放權。


蔣經國政治就是許多東亞大陸人所崇尚的「開明專制」,他們不明白「開明專制就是專制」,專制具有踐踏「Individual dignity and individual rights」的邪惡本質。


在漢文化的世界裡,許多人以為只要是實行全民選舉的政治,就是符合普世價值的憲政,他們經常高喊「民主、自由、人權、法治、憲政」。


結果他們經常永自己的選票選出奴役自己的政客,他們經常選出了類似希特勒或騙子,他們永遠無法擺脫「民主政治裡的內部專制的暴力攻擊」(Under attack from the forces of tyranny within)。


例如,台灣是漢文化的重災區,台灣人受「儒教一黨專制」所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影響,崇尚「儒教家長制與聖王政治」,因此台灣的選舉是在選「家長」,不是在選「僕人」,選出來的「家長」如同皇帝,不僅權力過大且可以操控「行政、立法、司法」,如此就註定了選舉人依然是奴的命運了。


韓國也是漢文化的重災區,也崇尚「儒教家長制與聖王政治」,由於總統權力過大,又難以避免儒教「人情政治與權錢交易」(企業支付政治獻金,當選者回饋護航企業)的文化,因此韓國總統與台灣總統一樣,都有面臨坐牢的命運。


韓國有三權分立憲政,因此可以將現任總統關進監牢;台灣沒有三權分制度,因此只能透過政黨輪替,由下屆總統將本屆總統送進監牢。儒教圈的選舉制度,經常是「逼良為娼」的制度,這是儒教人情文化的規則,即「收取政治獻金的當選者,必須為支付獻金者回饋相應的利益,這是禮數」,如此當選者將無法避免因「權錢交易」而最終走向「坐牢」的命運。


其原因就是他們「不曉得如何將權力關進籠子裡」與「分不清楚Democracy與Constitutional Republic的巨大差別」;其原因就是漢文化圈裡的選舉者與被選舉者都是受漢文化的「人的等級與專制文化」制約的奴,都是真實意義上的反普世價值者。


二十四,三權分立:檢驗憲政的基本標準


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以賽亞書 33:22)


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Montesquieu,1689-1755年)提出了三權分立學說,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政府權力分別由三種不同職能的政府機關行使、互相制約和平衡的制度;這思想是建立在「對人性的不信任」與「對人行使權力的設法制約」。


它可以藉由使用「獨立的立法權與司法權」來制約行政權,事實上,美國還有第四權,即「獨立的新聞媒體權」,因此「獨立的立法權、司法權、新聞媒體權」可以制約行政權,即所謂的「將權力關進籠子裡」。


然而,大陸的一黨專制(民主專政)與蔣家政權時代的台灣五權憲法(行政權獨大,立法權、司法權、考試權與監察權附屬於行政權之下),都是拒絕三權分立的政治,都是一權憲法(行政權獨大,總書記與總統權獨大),都是掛著民主選舉招牌的新獨裁專制政治,都是一黨專制、黨國政治、大政府、貪腐政治等餘毒的延續,都是一群擁護家長制、一言堂、權謀詭詐、坑蒙拐騙、黨爭派系、人情政治、利益政治的幫派分子。


共產黨與蔣家政權時代的國民黨都是類似納粹黨,都實行國家社會主義,都是充滿了經營國營企業的政權,都屬於大政府與黨國專制的左派政黨;民進黨是從國民黨分裂出來的政黨,民進黨受國民黨思想與政治體制影響,民進黨也是屬於大政府與傾向黨國專制的左派政黨,因此共產黨、國民黨與民進黨具有許多相同的特質。


納粹主義(德語:Nationalsozialismu)與國家社會主義(德語:Nationaler Sozialismus;英語:National Socialism)在德語拼字類似,差別是一單詞與2單詞;納粹主義崇尚種族主義和法西斯主義,也崇尚極端的愛國主義與黨國獨裁專制統治。


納粹主義非常類似儒教的種族軍國主義,以大屠殺為常態,例如,王守仁對苗人大屠殺、曾國荃的天京(南京)大屠殺(伏屍百萬)、左宗棠對回族大屠殺、王震對維族大屠殺、日本軍國主義對東亞人大屠殺等。


二十五,福澤諭吉《脫亞論》vs.《脱儒入美論》


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以弗所書6:10-12)


脱儒入美,是指拒絕儒教病毒的污染而接受基督福音信仰,美國是充滿基督福音的地方,因此東亞與台灣應該奮起擁抱基督福音信仰,如此才能獲得「自我的救贖」與「平安與喜樂」的價值。


王陽明是崇尚儒教專制與獨裁統治的曾國藩、梁啟超、孫文、蔣介石、毛澤東、李光耀、習近平等人崇拜的對象;王守仁也是日本吉田松陰(主張征韓論)、坂本龍馬、高杉晉作、福澤諭吉(主張脫亞入歐)、大久保利通、木戶孝允、西鄉隆盛、東鄉平八郎、山縣有朋、伊藤博文等擁護軍國主義者崇拜的對象。


日本受儒教影響,在歷史上曾發生「尊王攘夷」、「華夷之辯」、「自稱是中國」、「自稱是中華」等思想,日本將東亞大陸稱為「夷」;後來日本主張「脫亞入歐」,於是開始鄙視「中國」與「中華」名稱,改稱日本是「神國」、「皇國」,自稱是「東洋盟主」,認為日本是亞洲文化的中心,宣傳「外夷野蠻」,將位居東亞大陸的「中國」與「中華」改稱為「支那」,稱東亞大陸人為「豬仔」,日本這種自大與混亂的思想模式完全是學習自傳統儒教的假大空文化。


例如,福澤諭吉《脫亞論》寫道:「我們日本的有識之士,基於國家為重、政府為輕的大義,又幸運地依靠帝室的神聖尊嚴,斷然推翻舊政府,建立新政府。國內無論朝野,一切都採用西洋近代文明,不僅要脫去日本的陳規舊習,而且還要在整個亞細亞洲中開創出一個新的格局。其關鍵所在,唯脫亞二字。……在當今交通至便的世界中,對文明的事物不見不聞是不可能的。但僅僅耳目的見聞還不足以打動人心,因為留戀陳規舊習之情是千古不變之理。 如果在文明日新月異的交鋒場上論及教育之事,就要談到儒教主義。學校的教旨號稱仁義禮智,只不過是徹頭徹尾的虛飾外表的東西。實際上豈止是沒有真理原則的知識和見識,宛如一個連道德都到了毫無廉恥的地步,卻還傲然不知自省的人。」。


福澤諭吉看清了儒教的陳腐與虛偽,但是他的思想依然繼承了儒教「崇拜王權(尊王,尊天皇)、強權、文明自尊與中心思想(日本應當為東洋諸國之文明中心)、富國強兵、儒粹軍國思想、儒粹種族中心主義(大和論)、儒粹種族仇恨與歧視」等邪惡思想。


福澤諭吉要歐洲的科技與思想文明而不要基督福音(Love God, and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這就好像「買樹卻斬斷其根,此樹便不能種活了」。


福澤諭吉的思想、最後他為日本帶來了軍國主義的災難-所有日本人在78年(1867年至1945年,從明治維新到廣島與長崎遭受核武攻擊而投降)的辛勤努力,最終化為二戰後的一片廢墟。


二十六,陽明學是日本軍國主義的靈魂


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詩篇 5:6)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紀9:5-6)


王陽明認為人本著自己良知而行,便可合乎聖人之道,無須向外求索;他創立了「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等學說。


王陽明認為「心即理」的「理」與「知行合一」的「知」都是「良知」,因此「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都是講「良知」的學問。


王陽明所講的「良知」只不過是「他用來殺人立功的貞節牌坊」,真是「滿口仁義道德,滿肚嗜血殺人」;王陽明在大屠殺數萬苗人時,手上拿著正是這把屠殺良知的刀,這把刀又名「陽明式謊言」。


王陽明開啟了日本的明治維新與儒教殺人的軍國主義,日本軍國主義發動侵略東亞戰爭的背後導師是王守仁;王守仁的「尊王攘夷」思想是日本發動侵略東亞戰爭的主要理論基礎。


日本的陽明學,就是日本軍國主義的靈魂;孫文、蔣介石、毛澤東、習近平所崇尚的陽明學,也是儒教軍國主義的靈魂,這些事實都可以從《王陽明全集》找到答案。


《王陽明全集》就是《儒教學習殺人魔王寶典》,其主體思想,就是「口說仁義,手殺萬人」,好讀此書者必成為殺人魔王;王守仁曾說,「惟是爾等冥頑不化,然後不得已而興兵,此則非我殺之,乃天殺之也。」(順生錄之八,年譜ㄧ),「守仁與天殺論」正是「孔丘口説仁者愛人,孔丘手殺少正卯」的再版,它充分呈現了「儒教嗜殺」與「儒者說一套做一套的厚黑本質」。


《王陽明全集》共分「知行錄」、「靜心錄」、「悟真錄」、「順生錄」四部,王陽明從「知行錄」、「靜心錄」、「悟真錄」開始談「存天理」、「去人欲」、「致良知」、「親民」、「聖人之學」、「仁義」、「孔子」、「孟軻」、「知行合一」。


然後,接著在「順生錄」講「征剿稔惡瑤賊」、「擒斬首百名顆」、「擒斬千百名顆」、「俘獲數多」,在「順生錄」的前七章都是王陽明對皇帝的上奏疏,他不斷地在奏疏裡報告自己的軍功,非常詳細地報告自己斬首多少名顆,在「順生錄」裡的王陽明不斷地炫耀自己是千人斬、百人斬的殺人魔王;這「順生錄」的意思就是「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實為王陽明的「殺生錄」。


儒教嗜殺,因此東亞儒教文化圈不斷地出現殺人屠夫,包括:孔丘、嬴政、李斯、趙高、白起、王莽、劉邦、呂雉、衛青、霍去病、曹操、李世民、冉閔、黃巢、石勒、石虎、武則天、岳飛、朱元璋、朱棣、王守仁、崇禎、張獻忠、李自成、努爾哈赤、多爾袞、乾隆、雍正、洪秀全、曾國藩、曾國荃、左宗棠、岑毓英、孫文(主張大一統與北伐殺人)、蔣介石、毛澤東、周恩來、張宗昌、盛世才、馬步芳、徐樹錚、戴笠、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王震、陳儀、彭孟緝等;這些殺人屠夫們集體為儒教圈不斷地開創了「中華帝國的大屠殺血腥統治」與擴張了「中華殖民擴帝國的巨大版圖」。


二十七,漢文化是普世價值的絕緣體


直到今天,摩西書無論什麼時候被誦讀,那帕子仍然蓋在他們的心上。 可是一個人什麼時候歸向主,那帕子就被除掉了。主就是聖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哥林多後書 3:15-17)


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是普世價值的絕緣體,因為漢文化圈裡的人普遍信奉各種拜偶像的邪教,這些邪教包括「儒教」、「佛教」(現在漢人的佛教已完全印度教化了,印度教即拜蛇教)、「道教」、「馬列教」、「無神論」等。


倚靠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很難真正了解奠基在普世價值裡的「Individual」、「Everyone is made in the image of God」(Human beings are created in the image and likeness of God)(The image is a spiritual attribute of the moral qualities of God)、「Individual self-government」、「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Free person」(Freeman)、「No one is free while others are oppressed」(While one is oppressed, all are oppressed)、「A freeman cannot tolerate evil and autocracy」、「We the People」、「Constitutional Republic」(Separation of powers in the constitution;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divides government into three separate and distinct branches: the Executive,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branches)、「Without God, constitutional republic will crash」等價值理念。


倚靠漢文化、漢文字、漢語言,也很難真正了解普世價值是要建構「A Constitutional Republic」而不是「A Democracy」的政治,因為「A Democracy」是培養希特勒與新極權專制的溫床,那些自稱為「民運人士」未來可能成為「暴民政治」與「大一統新獨裁專制政權」的催生者。


笑蜀先生在1999年出版的《歷史的先聲──半個世紀前的莊嚴承諾》一書裡記載了40年代共匪支持普世價值的大量言論,這些言論根本不是承諾,而是騙子騙取政權的謊言。


竹籃子根本不能盛水,凡是沒有對「Truth」(基督福音)有堅實信仰的支持普世價值言論者,最終其言論只能變成口號而不是信仰,最終只能變成騙取盲目群眾、支持者、政權、權位或選票的謊言。


二十八,基督福音是拯救人靈魂的真理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這便醫治你的肚臍,滋潤你的百骨。(箴言3:5-8)


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篇 33:12)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申命記 28:1)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做你們的神,你們也做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耶利米書 7:23)


唯有真實信仰「Truth」(基督福音)者,才有可能全盤深入了解真正普世價值的意義。


唯有東亞大陸大多數人真實信仰「Truth」(基督福音),東亞大陸共產黨政權才能有真正永久崩塌的基礎,東亞大陸人才能真正實現奠基在普世價值基礎上的「Constitutional Republic」政治。


否則東亞大陸終將會不斷地出現各種革命活動與推翻舊政權,而東亞大陸人依然無法擺脫「永恆回歸非人與為奴的命運」。(福和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