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的儒教圈裡,美唱了《問》歌,“說同志組家庭會破壞家庭制度,其實異性戀組成的家庭已經支離破碎了,所以才需要社會支持系統補破網。反對同性婚姻的異性戀者太杞人憂天了,對於已經發生的問題視而不見,卻紮了一個尚未發生的稻草人猛砍。”
“從一些佛教徒的角度,上帝僅是色界天其中一個天的leader而已,這些佛教徒認為上帝沒有那麼偉大。但是這是否為佛陀所說,天曉得!(我個人認為這也是狗屁,跟口口聲聲‘上帝云’一樣狗屁)”
“如果真如基督徒所說上帝反對同性戀,那上帝一定同意亂倫了,因為它創造了亞當,再從亞當身上取一根肋骨創造了夏娃,亞當夏娃偷嘗禁果生下了人類的後代,亞當夏娃的子女一定是亂倫,才能繁衍後代,不然他們找誰婚配?可是又說不通啊,亞當夏娃應該是白種人,為什麼人類有黑黃白紅各色人種?”
野草唱了《說》歌,“亞當與夏娃生了‘該隱’與‘亞伯’,該隱殺了亞伯;耶和華懲罰該隱,趕逐該隱離開居住地,該隱說,‘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給該隱立了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這就是耶和華在‘亞當、夏娃、該隱、亞伯’外,另外又造了人的證據。”
“Jesus answered, Have you not read that he who created them from the beginning made them male and female, and said, Therefore a man shall leave his father and his mother and hold fast to his wife, and the two shall become one flesh? So they are no longer two but one flesh. What therefore God has joined together, let not man separate.”(Matthew 19:4-6)
“Bible不贊同同性戀與同性婚姻,我也不贊同同性戀與同性婚姻,我更不贊同用仇恨來對待人!”(漢文字源於甲骨文,甲骨文是巫符咒,漢文字傳承了甲骨文的巫毒,漢文字會混淆Truth,我不認為用漢文字可以清楚表述概念,尤其無法表述Spiritual concepts與Individual independent abstract and logical thinking,因此文裡的關鍵字我用英文表述)
美繼續唱歌,“既是讀同一本聖經,為何有的基督徒是接受同志的,有的基督徒是不接受同志的!是人的問題,亦或是聖經的問題?所以人類不是亂倫者的後代,可是為什麼會產下不同膚色的人種?為什麼有的牧師會支持同性戀?”
野草繼續唱歌,“Bible記載,撒但曾引用經文來迷惑主耶穌基督(Mt 4:1-11),因此人或那些自稱是基督徒者(仍有Original sin)也有可能引用經文來迷惑人;Bible也指出,世界是被撒但所控制的(I John 5:19)。如此,人想要用自己的智慧來了解Bible裡的智慧,人想要用自己的智慧來了解耶和華的智慧,如何可能?”
“從一些佛教徒的角度,上帝僅是色界天其中一個天的leader而已,這些佛教徒認為上帝沒有那麼偉大。但是這是否為佛陀所說,天曉得!(我個人認為這也是狗屁,跟口口聲聲‘上帝云’一樣狗屁)”
“如果真如基督徒所說上帝反對同性戀,那上帝一定同意亂倫了,因為它創造了亞當,再從亞當身上取一根肋骨創造了夏娃,亞當夏娃偷嘗禁果生下了人類的後代,亞當夏娃的子女一定是亂倫,才能繁衍後代,不然他們找誰婚配?可是又說不通啊,亞當夏娃應該是白種人,為什麼人類有黑黃白紅各色人種?”
野草唱了《說》歌,“亞當與夏娃生了‘該隱’與‘亞伯’,該隱殺了亞伯;耶和華懲罰該隱,趕逐該隱離開居住地,該隱說,‘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給該隱立了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這就是耶和華在‘亞當、夏娃、該隱、亞伯’外,另外又造了人的證據。”
“Jesus answered, Have you not read that he who created them from the beginning made them male and female, and said, Therefore a man shall leave his father and his mother and hold fast to his wife, and the two shall become one flesh? So they are no longer two but one flesh. What therefore God has joined together, let not man separate.”(Matthew 19:4-6)
“Bible不贊同同性戀與同性婚姻,我也不贊同同性戀與同性婚姻,我更不贊同用仇恨來對待人!”(漢文字源於甲骨文,甲骨文是巫符咒,漢文字傳承了甲骨文的巫毒,漢文字會混淆Truth,我不認為用漢文字可以清楚表述概念,尤其無法表述Spiritual concepts與Individual independent abstract and logical thinking,因此文裡的關鍵字我用英文表述)
美繼續唱歌,“既是讀同一本聖經,為何有的基督徒是接受同志的,有的基督徒是不接受同志的!是人的問題,亦或是聖經的問題?所以人類不是亂倫者的後代,可是為什麼會產下不同膚色的人種?為什麼有的牧師會支持同性戀?”
野草繼續唱歌,“Bible記載,撒但曾引用經文來迷惑主耶穌基督(Mt 4:1-11),因此人或那些自稱是基督徒者(仍有Original sin)也有可能引用經文來迷惑人;Bible也指出,世界是被撒但所控制的(I John 5:19)。如此,人想要用自己的智慧來了解Bible裡的智慧,人想要用自己的智慧來了解耶和華的智慧,如何可能?”
“We live by faith, not by sight.(2 Corinthians 5:7),你若非Jehovah's slave(Mt 24;45-47; 1 Cor 7:22-23),你如何能有堅強的Faith(Mt 17:20)?你如果沒有堅強的Faith,你如何能認識Truth(John 14:6)?殺人魔王孫文(支那暗殺團的首領)與蔣介石(暗殺陶成章)自稱是基督徒,還有那些不願意喝苦杯(Mt 26:39; Mark 14:36; John 18:11; Heb 5:7-9; Rev 2:10)與背苦刑柱(Mt 16:24-26)而卻自稱是基督徒者(仍死在Original sin裡),他們的話能全信嗎?”
“亞當與夏娃的兒子(該隱與賽特)的配偶都非亞當與夏娃所生,耶和華還另外創造了許多人,耶和華是世界的創造者(Col 1:16-20),耶和華無所不能,耶和華當然能創造不同的人種;另外,亞當與夏娃未必是白種人,主耶穌基督與猶太人(God chosen people)都是東方黃種人,Bible不談種族主義,Bible只談Love(十誡的本質)。”
“當我沒有Faith(Mt 17:20)時,Bible對我只是一本廢紙書;當我接受了Faith(Mt 17:20)時,Bible對我就是我的Moral compass;我若沒有這Moral compass,我只是黑暗中永遠原地自轉的陀螺,我永遠無法認知‘Light’(Matt 24:14; Matt 28:18-20; John 8:12; John 1:4; 1 John 5:1; 1 John 2:8; Ex 19:18)與‘Truth’(John 14:6; John 8:32; John 6:35; Mat 24: 35; Gen 1:28; John 6:35-40; John 6:48–58),因為我長期受漢文化的蠱惑,我也長期受Original sin的控制。”
“當我未接受Bible時,我曾上電視訪問節目,並用醫學理論支持同性戀,我的朋友看了此節目後,給了我許多掌聲;當我接受了Bible後,我服從Bible的經文,我了解了耶和華創造人的本意(Gen 1:26-31),我因此不接受同性戀與進化論(Matthew 19:4-6)。我不需要人的掌聲,我不需要任何人的認同或支持,那根本不是我表達意見時需要考慮的問題,我只想成為Jehovah's slave(Mt 24;45-47; 1 Cor 7:22-23)而非Slave of man;我不接受同性戀與進化論,這是我的抉擇。”
美繼續唱歌,“你說,‘自稱是基督徒者(仍有Original sin)的話能全信嗎?’ 誰才是沒有Original sin的基督徒?誰又仍有Original sin?幸好我不是基督徒,我的那些同志學生可以與我自在的相處,不需要被我抓來輔導。”
“我的那些同志學生與非同志學生,每天騎著腳踏車,迎著朝陽馳騁在溪堤上,彼此嬉鬧追趕快樂的上學,每天在優美的校園裡讀書打混聊天打屁,他們的喜怒哀樂和人格發展完全無異,只是他們多了一項煩憂,就是他們愛戀的對象與一般人不同。我如何告訴他們他們需要被輔導?他們是不被上帝喜愛?他們很正常啊。”
野草繼續唱歌,“唯有耶和華才能完全體察人心(Jeremiah 17:9-10),人是有限的存有,人都易受Original sin的控制或影響,尤其是驕傲,只是程度不同。”
“Individual的存在意義,在於Individual(A creation)與Jehovah(Creator)的建構關係,Individual如何認知Creator,這是Individual尋找‘Truth’(John 14:6)的過程,這也是Individual的存在責任。選不選擇走耶和華的道路,這是耶和華給人的Freewill,人須尋找‘Truth’(John 14:6),人須自己找答案,他人的意見與此無關,人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e and only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all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 (John 3:16)
美繼續唱歌,“我對待我的同志學生,猶如對待其他學生,這樣的心態我引以為‘驕傲’!他們都是好孩子,只是他們愛戀的對象與多數人不一樣,他們的人格發展也很正常,他們成年之後的發展也很正常。”
野草繼續唱歌,“同性戀者所要面對的‘Truth’(John 14:6)問題,遠比同性戀者所要面對的‘人的對待態度’與‘人所製定的法’問題要大得多,這是同性戀者所需要面對的根本問題,也是人存在意義的問題,這世代與世代的人都會過去,只有‘Truth’(John 14:6)永不改變。”
“主耶穌基督說,‘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and love your enemies’(Matthew 22:37-40; Matthew 5:43-48)(love your enemies ≠ love sin ≠love satan),這是基督徒的誡律,這誡律是雙向的保護牆,這誡律可以防止人成為吃人的獸,這誡律可以防止人被其他人所吃,主耶穌基督所說的‘Love’也是‘Jehovah ten commandments’的本質;Jehovah ten commandments與主耶穌基督的話,早已回答了Individual的所有問題。”
“亞當與夏娃的兒子(該隱與賽特)的配偶都非亞當與夏娃所生,耶和華還另外創造了許多人,耶和華是世界的創造者(Col 1:16-20),耶和華無所不能,耶和華當然能創造不同的人種;另外,亞當與夏娃未必是白種人,主耶穌基督與猶太人(God chosen people)都是東方黃種人,Bible不談種族主義,Bible只談Love(十誡的本質)。”
“當我沒有Faith(Mt 17:20)時,Bible對我只是一本廢紙書;當我接受了Faith(Mt 17:20)時,Bible對我就是我的Moral compass;我若沒有這Moral compass,我只是黑暗中永遠原地自轉的陀螺,我永遠無法認知‘Light’(Matt 24:14; Matt 28:18-20; John 8:12; John 1:4; 1 John 5:1; 1 John 2:8; Ex 19:18)與‘Truth’(John 14:6; John 8:32; John 6:35; Mat 24: 35; Gen 1:28; John 6:35-40; John 6:48–58),因為我長期受漢文化的蠱惑,我也長期受Original sin的控制。”
“當我未接受Bible時,我曾上電視訪問節目,並用醫學理論支持同性戀,我的朋友看了此節目後,給了我許多掌聲;當我接受了Bible後,我服從Bible的經文,我了解了耶和華創造人的本意(Gen 1:26-31),我因此不接受同性戀與進化論(Matthew 19:4-6)。我不需要人的掌聲,我不需要任何人的認同或支持,那根本不是我表達意見時需要考慮的問題,我只想成為Jehovah's slave(Mt 24;45-47; 1 Cor 7:22-23)而非Slave of man;我不接受同性戀與進化論,這是我的抉擇。”
美繼續唱歌,“你說,‘自稱是基督徒者(仍有Original sin)的話能全信嗎?’ 誰才是沒有Original sin的基督徒?誰又仍有Original sin?幸好我不是基督徒,我的那些同志學生可以與我自在的相處,不需要被我抓來輔導。”
“我的那些同志學生與非同志學生,每天騎著腳踏車,迎著朝陽馳騁在溪堤上,彼此嬉鬧追趕快樂的上學,每天在優美的校園裡讀書打混聊天打屁,他們的喜怒哀樂和人格發展完全無異,只是他們多了一項煩憂,就是他們愛戀的對象與一般人不同。我如何告訴他們他們需要被輔導?他們是不被上帝喜愛?他們很正常啊。”
野草繼續唱歌,“唯有耶和華才能完全體察人心(Jeremiah 17:9-10),人是有限的存有,人都易受Original sin的控制或影響,尤其是驕傲,只是程度不同。”
“Individual的存在意義,在於Individual(A creation)與Jehovah(Creator)的建構關係,Individual如何認知Creator,這是Individual尋找‘Truth’(John 14:6)的過程,這也是Individual的存在責任。選不選擇走耶和華的道路,這是耶和華給人的Freewill,人須尋找‘Truth’(John 14:6),人須自己找答案,他人的意見與此無關,人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e and only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all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 (John 3:16)
美繼續唱歌,“我對待我的同志學生,猶如對待其他學生,這樣的心態我引以為‘驕傲’!他們都是好孩子,只是他們愛戀的對象與多數人不一樣,他們的人格發展也很正常,他們成年之後的發展也很正常。”
野草繼續唱歌,“同性戀者所要面對的‘Truth’(John 14:6)問題,遠比同性戀者所要面對的‘人的對待態度’與‘人所製定的法’問題要大得多,這是同性戀者所需要面對的根本問題,也是人存在意義的問題,這世代與世代的人都會過去,只有‘Truth’(John 14:6)永不改變。”
“主耶穌基督說,‘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and love your enemies’(Matthew 22:37-40; Matthew 5:43-48)(love your enemies ≠ love sin ≠love satan),這是基督徒的誡律,這誡律是雙向的保護牆,這誡律可以防止人成為吃人的獸,這誡律可以防止人被其他人所吃,主耶穌基督所說的‘Love’也是‘Jehovah ten commandments’的本質;Jehovah ten commandments與主耶穌基督的話,早已回答了Individual的所有問題。”
美繼續唱歌,“說實話,我覺得好恐怖!還好我不是基督徒。我的同志學生有的不是基督徒,有的是基督徒,想想這些基督徒學生還真的很受煎熬。這有點像2009年的莫拉克風災,慈濟的人協助政府安置受災戶,興建‘大愛’屋,慈濟的人要求基督徒的受災戶要禮敬佛教的神祇、要唸誦證嚴法師的靜思語、要吃素。我心裡代基督徒的受災戶OS,‘你們佛教徒要吃素要禮敬你們的神祇,才能拿到進入西方極勒世界的門票,可是我又不是你們,我又不想進西方極樂世界,幹嘛叫我跟你們一樣!’”
野草繼續唱歌,“主耶穌基督願意喝苦杯(Mt 26:39; Mark 14:36; John 18:11; Heb 5:7-9; Rev 2:10),願意背苦刑柱,願意在受害時說‘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Luke 23:34),願意為每一sinner流血(Mt 5:43-48);這血就是‘God's love and justice’,就是人類世界的‘Light’(John 8:12),就是‘Common values’的本體,就是奠定現代英美文明與憲政的主體基礎,就是‘The only hope and direction for the future of mankind civilization’!”
“Individual有Freewill選擇走主耶穌基督的道路,Individual也有Freewill選擇不走主耶穌基督,主耶穌基督從不持刀逼人(如儒教、馬列教與伊斯蘭教等)作選擇(Mt 26:52-54),這完全由Individual作抉擇!”
黎明時,天空中的飛鳥唱著《The truth will set YOU free》歌,“Jesus said: YOU will know the truth, and the truth will set YOU free.”(John 8:32)
2013-11-7(Hugo Liberalitas:http://hugolovelordjesuschrist.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