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用《使徒信經》閹割真理2/1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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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罪惡的世代,魔鬼正在統治世界,魔鬼用各種的謊言來欺騙人;例如,《使徒信經》就是蛇給亞當與夏娃後裔吃的禁果,蛇用《使徒信經》來取代神對人的命令,這等於蛇用《使徒信經》來閹割真理。
誰讓神的旨意暗昧不明?
馬太福音 23:13
經文士和法利賽人哪,你們這些偽善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在人的面前封閉了天國。你們自己不進去,也不讓正要進的人進去。
《使徒信經》讓神的旨意暗昧不明,它用人的意念來取代神的意念;它用各種的訊息來讓人遺忘向神認罪與悔改、遵守耶穌的命令、遵行天父的旨意。這不就是魔鬼用《使徒信經》來誤導與閹割真理的詭計嗎?
人若不專注在向神認罪與悔改、遵守耶穌的命令、遵行天父的旨意,那麼他未來如何能走耶穌所說的窄門、進入天國與獲得永生呢?
《使徒信經》讓人無法了解走耶穌所說的窄門、進入天國與獲得永生的真理;它不就是魔鬼阻擋人進入天國的煙霧彈嗎?它不就是魔鬼要推人進入火湖的詭計嗎?
《使徒信經》裡的「信」等同於世界文化的「知道」,《使徒信經》裡的「信」並沒有「遵神旨意的行為」的實質意涵。
然而,人若不能全心、全靈、全意地專注在有「遵神旨意的行為」,那麼他如何能進入天國?《使徒信經》不就是魔鬼要讓人失去救恩的假祈禱文嗎?
《使徒信經》説,「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穌基督,神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十字架,受死,埋葬,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The Apostles’ Creed》:"I believe in God, the Father Almighty, the Creator of heaven and earth, And in Jesus Christ, His only Son, our Lord, who was conceived by the Holy Spirit, born of the Virgin Mary, suffered under Pontius Pilate, was crucified, died, and was buried. He descended to the dead. On the third day, He rose again from the dead. He ascended into heaven and is seated at the right hand of God the Father Almighty. From there, He will come to judge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I believe in the Holy Spirit, the holy catholic Church, the communion of saints,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and life everlasting. Amen."
《使徒信經》應該改為《魔鬼信經》,因為《使徒信經》裡的「信神」同魔鬼的「信神」,同樣是沒有「遵守耶穌的話語」與「遵行天父旨意的行為」等內涵。
《使徒信經》裡所說的「信神」還比魔鬼的「信神」的本質更薄弱。
連鬼魔也相信神
雅各書 2:19
你相信神只有一位,你就做得很好!連鬼魔也相信,並且恐懼戰兢。
從這經文可知,魔鬼也「信」神,而且魔鬼比人更「信」神;魔鬼「信」神信到了恐懼戰兢的地步,那麼那些經常隨眾朗讀《使徒信經》者裡,有多少的人會「信」神信到了恐懼戰兢的地步呢?
約翰福音 14:21
那持續有(having)了我的命令(commandments,directions),又持續持守(keeping)的,這人就是愛(agapaó)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emphanizó)。
約翰福音 14:23
耶穌回答說:「如果有人愛我,他就會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會愛他,而且我們將要來到他那裡,並且在他那裡安置我們的住處。
馬太福音 7:21-23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入天國;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在那一天,有許多人會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說預言,奉你的名驅趕鬼魔,奉你的名行了很多神蹟嗎?』那時候,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離開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
從上述三經文可知,凡是信耶穌的人,他必會遵神耶穌的命令與遵行天父的旨意;《使徒信經》刻意地不提人必須要「遵神耶穌的命令」與「遵行天父的旨意」,這不就是魔鬼要引導人遺忘遵神的命令嗎?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雅各書 2:26
要知道,就像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照樣,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從這經文可知,《使徒信經》(The Apostles’ Creed,Creed是信條)裡提到了「信條」,而「信條」裡卻不提「行為」,即「遵神旨意的行為」;這樣的「信」不就是死的嗎?
雅各書 2: 20-21
唉,你這虛空的人哪!你想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faith)是無用的嗎?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難道不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
雅各書 2: 22 -23
你看,信心(faith)和他的行為相輔相成,而且信心(faith)是本於行為得以完全的。 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他又被稱為「神的朋友」。
雅各書 2:24-25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同樣,妓女喇合(Rahab)接待了那些使者,又從另一條路把他們送走,難道不也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to do justly),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從上述五經文可知,凡是信耶穌的人,他必定會有「遵神旨意的行為」;《使徒信經》刻意地不提人必須要有「遵神旨意的行為」,這不就是源於魔鬼的詭計嗎?
耶穌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
約翰福音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要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 3:36
持續地相信(believing in)子的人,就有永恆的生命;但是不遵從(not obeying)子的人,見不到生命,而且神的震怒也停留(abide on)在他身上。
約翰福音 6:47
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持續地相信(believing)的人,就有永恆的生命。
約翰福音 5: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持續地聽(hearing)我話又持續地相信(believing)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翰一書 5:10
那持續地相信(believing)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裡面;那不持續地相信(believing)神的,就把神當做說謊者,因為他不相信神為自己的兒子所做的見證。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界(world),甚至賜下他獨特生的子,凡持續地相信並進入(believing in)他的人,將持續地不致滅亡,將持續地得到永恆的生命。
提摩太前書 2:5
要知道,神只有一位,在神和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位,就是成為人的基督耶穌。
從上述七經文可知,人應該聽從耶穌的命令「信耶穌」,而不是「信聖而公之教會」(catholic Church);《使徒信經》怎麼可以讓人在「信耶穌」時,又要求人「信人造的catholic Church」呢?
約翰一書 1:8-9
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罪,我們就是在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sins),神是信實的、公義的,他就會赦免我們的罪惡(sins),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的不義。
約翰福音 9:31
我們知道神是不聽罪人的,然而,如果有人敬畏神、遵行他的旨意,神就垂聽他。
約翰福音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人,絕不會在黑暗裡行走,卻要得到生命的光。」
以弗所書 5:8-9
你們從前原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裡就是光;你們要像屬於光的兒女行走,原來屬於光的果子 ,就是一切良善、公義、真理。
約翰一書 1:7
但如果我們在光明中行走,就像神在光明中那樣,我們就是彼此相契合的;而且神的兒子耶穌的血也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的罪。
從上述五經文可知,人必須要向神認罪與悔改、遵耶穌的命令,他才能跟隨基督;跟隨基督就是行走在光中。
《使徒信經》説「我信罪得赦免。我信永生。」,但它卻不提人必須要「向神認罪與悔改、遵耶穌的命令」,如此「罪得赦免、得著永生」與那些不「遵耶穌的命令」者有何關係呢?
《使徒信經》的貧困
申命記 10:12-13
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路,愛他,全心、全靈事奉他,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命令你的,為要叫你得福。
路加福音 1:46-47
瑪麗亞說:「我的心尊主為大,我的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路加福音 14:26-27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凡是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
馬可福音 10:29-30
耶穌說:「我確實地告訴你們:無論誰為我的緣故、為福音的緣故而捨棄房屋,或兄弟,或姐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產,都必定在今世得到百倍,就是房屋、兄弟、姐妹、母親、兒女和田產,也會有逼迫;但在來世得到永恆的生命。
腓立比書 3:8
不但如此,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損失,因為我把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看為是至高無上的。我為基督耶穌損失了一切,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藉著神的各樣憐憫勸你們,要把自己的身體獻上,做為聖潔、蒙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理所當然的事奉。
馬太福音 16:24-25
於是,耶穌對他的門徒們說:「如果有人想要來跟從我,他就當否定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然後跟從我。因為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將失去生命;凡為我的緣故失去自己生命的,將尋得生命。
羅馬書 14:7-8
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而活,也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而死。就是說,我們如果活著,是為主而活;如果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無論是活著,還是死了,總是屬於主。
羅馬書 6:7-9
因為一個死了的人,已經脫離了罪。那麼,如果我們與基督一同死了,就相信也要與他一同活著。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就不會再死,死亡再也轄制不了他。
從上述九經文可知,「信耶穌」就是「敬畏神與遵神的命令、尊主為大、愛基督大於愛自己的生命、願意為福音的緣故而捨棄家人與田產、為基督耶穌損失了一切、願意獻上自己的身體作活祭、願意為基督失去自己生命、願意『為主而活、為主而死』、願意『與主同死、與主同活』」。
《使徒信經》只說「我信我主耶穌基督」,而卻不提人要遵行上述九條件;這不就是魔鬼誤導人離開真理的方式嗎?
結論
在這罪惡的世代,魔鬼正在統治世界,魔鬼知道如何利用經文來試探人,如同魔鬼利用經文在曠野試探耶穌。
《使徒信經》説,「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魔鬼也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但是魔鬼絕對不會提「遵行神的旨意」,因為魔鬼不要「遵行神的旨意」。
《使徒信經》説,「我信我主耶穌基督,神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十字架,受死,埋葬,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魔鬼也信這些事實,但是魔鬼絕對不要「遵行神的旨意」,因此不提「遵行神的旨意」等於閹割了「信」的本質意義。
《使徒信經》説,「我信聖而公之教會。」;神、耶穌、聖靈從來沒有說「我信聖而公之教會」,這是人所設定的傳統,而不是神的命令。
《使徒信經》説,「我信聖徒相通。」;在此只講「聖徒相通」而不講「信徒之間必須遵神命令彼此相愛」,這是閹割真理。
《使徒信經》説,「我信罪得赦免。」;在此只講「人的罪得赦免」而不講「人要認識自己的罪、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遵守神的話語」,這是閹割真理。
《使徒信經》説,「我信身體復活。」;在此只講「人會身體會復活」而不講「人要遵神旨意至死,如此身體復活時才能得生」。
《使徒信經》説,「我信永生。」;在此只講「人相信有永生」而不講「人要遵神旨意至死,如此他才能得神所賜的永生」。
《使徒信經》説,「阿們。」;在此只講「阿門」而不講「人在說阿門前,他必須要全心全靈地遵神的旨意」,否則人說「阿門」有什麼意義呢?
太監對人說「我是男人」,並且他具有男人的許多特徵;然而,事實上他的生殖器早已被閹割了。《使徒信經》陳述了部分的事實,然而,它將「信」所要求的「行為」(即遵神旨意的行為)閹割了,因此這樣的《信經》在本質上已經死了。
《使徒信經》説,知道有「永生」與「遵天父旨意得永生」是決然不同的,這不就是《使徒信經》與《馬太福音 7:21-23》的決然差距嗎?
耶穌的門徒必須要完全地倚靠「神的話語」,而不是倚靠人造的《使徒信經》;「神的話語」與「人造的《使徒信經》」,其差距到底有多遠呢?
以賽亞書 55:8-9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宇宙的可觀測範圍約是 930億光年;那麼「人造的《使徒信經》」同「神的話語」,其差距豈止930億光年?
耶穌的門徒應該要「全心、全靈、全意地遵守耶穌的話語與遵行天父的旨意」,否則他如何能「認識自己的罪、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住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在基督裡結出聖靈的果子、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使徒信經》的內容,明顯地沒有提到「人要全心、全靈、全意地遵守耶穌的話語與遵行天父的旨意」;因此它的教導明顯地不指向「人要認識自己的罪、向神認罪與悔改、離開罪、回轉歸向神、住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在基督裡結出聖靈的果子、跟隨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感謝主,讚美主!一切的榮耀歸於我主,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