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2026

人的理性與神的智慧——加爾文主義五點要義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思想的有限性與貧困

 人的理性與神的智慧——加爾文主義五點要義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思想的有限性與貧困


前言:人的神學可以研究神,卻不能取代神的話語、耶穌基督的教導與聖靈的引導


《以賽亞書》55:8–9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神藉著先知以賽亞向人類宣告了一項極其重要的屬天真理:神的意念不是人的意念,神的道路不是人的道路。人的理性、哲學、神學及宗教制度,無論多麼精密,都不能完全測度神無限的智慧。


根據現代宇宙學的估計,可觀測宇宙的直徑約為930億光年。如此浩瀚的宇宙,已經遠遠超越人類日常生活所能想像的尺度。然而,即使如此廣大的宇宙,也不能成為衡量創造天地萬物之神的智慧的標準。


同等級的存在者才有可能了解另外同等級的存在者的意念與道路,受造者與造物者並不同等,如此受造者怎麼可能完全地了解造物者的意念與道路?


唯有耶穌的話語才能完整地詮釋神的話語,因為耶穌是神的兒子;人造的神學與哲學永遠無法完整地了解與詮釋神的話語,因為人是被造者。除非此人能全心全靈地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他才能因此被聖靈充滿,他才能在聖靈的引導下進入與詮釋神的話語。


當人用自我意識、人造的神學與哲學、世界文化來增減或改變「神的話語與命令」時,他就自以為神與大於神了;當人自以為神與大於神時,他就會以自我為中心而非以神為中心時,他就是在吃分別善惡知識樹的果子而非生命樹的果子,他就會因此走入世界文化與受造者意識的陷阱裡,如此他就會遠離了神與其所賜的救恩了。


人的理性可以研究宇宙,卻不能完全測度創造宇宙的神;人的哲學可以探索真理,卻不能創造真理;人的神學可以研究聖經,卻不能增減、改變與取代聖經。


因此,任何神學家的思想,無論在歷史上具有多麼有名望與深遠的影響,都必須接受神的話語與耶穌基督教導的檢驗。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著名人物,也是改革宗神學的重要奠基者之一。他在《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及其它著作中,系統性地論述神的主權、人的罪性、預定、揀選、恩典、救恩與教會生活。


他的思想深刻影響了後世改革宗、長老宗及其它神學傳統,也影響了西方教育、倫理、政治與社會思想。


然而,加爾文的思想並不等於神的話語,也不能取代神的話語。


後世改革宗神學將與加爾文思想相關的救恩論整理為五點要義,通常以英文縮寫TULIP表示:


一、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


二、無條件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三、限定救贖(Limited Atonement)。


四、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五、聖徒永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這五點並不是加爾文本人親自整理成TULIP,而是後世改革宗神學發展的結果,尤其與1618–1619年的《多特信經》(Canons of Dort)有密切關係。


此外,後世部分福音派傳統又流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Once Saved, Always Saved)的說法;但這並不是出於聖經的教導。


這些教義都試圖解釋神如何拯救人類,以及人如何得到永生。然而,我們必須提出一個根本問題:


究竟應當以加爾文的神學體系解釋耶穌基督的話語,還是應當以耶穌基督的話語檢驗加爾文的神學體系?


《約翰福音》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耶穌親自宣告:耶穌是唯一的道路、真理與生命。因此;人的神學不能成為真理的最高權威,人的宗教制度不能取代耶穌基督,人的哲學推論也不能凌駕於神的啟示之上。


在此將以聖經經文,分別檢視加爾文主義五點要義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思想,並指出其思想的局限性遠貧困。


這些教義涉及歷代神學家之間的深刻爭論。在此我將「從強調神對人的救恩呼召、人在基督裡回應恩典,以及門徒持續遵行耶穌命令的立場」進行論述,而不是將不同神學傳統的解釋簡化為毫無聖經依據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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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


——人的罪性是否意味著人完全不能回應神的呼召?


一、加爾文主義的主要觀點


全然敗壞主張,人類因亞當犯罪而受到罪的全面影響,包括人的理性、意志、情感及道德能力。


人在屬靈方面不能單靠自己的力量真正認識神、愛神或接受救恩,必須依靠神主動施予恩典。這項教義強調人的罪性,以及神恩典的必要性。


然而,我們必須思考:人需要神的恩典,是否就意味著人在神的呼召與恩典之下,不能作出真實的悔改與信心回應?


二、第一段經文:《申命記》30:19——神命令人揀選生命


《申命記》30: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神藉著摩西向以色列人提出生命與死亡、祝福與咒詛的選擇,並命令他們揀選生命。這段經文清楚地呈現了超乎人能理解的神的慈愛與恩典,即「神不僅向人啟示祂的旨意,也要求人對祂的話語作出回應,神希望人能揀選生命,也希望人的後裔都得存活」。


神的呼召不是毫無意義的宗教形式,而是要求人真實面對祂的命令:即離開罪、遵神的旨意、選擇生命,如此人才能得著神的救恩。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將全然敗壞解釋為人即使面對神的恩典與呼召,也完全不需要作出真實的信心回應,那麼就完全地否定了神命令人揀選生命的教導,也完全無視於神的慈愛與恩典,即


然而,這段經文直接證明的是神要求人回應,並未單獨回答墮落的人能否在沒有神恩典的情況下作出屬靈回應。因此,我們應當同時承認人的罪性與神呼召人悔改的真實性。


屬靈結論:神不僅指出人的罪,也呼召人離開罪惡,選擇生命,遵行祂的旨意。


三、第二段經文:《以西結書》18:32——神不喜悅人的死亡


《以西結書》18:32


「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轉而存活。」


神藉著先知以西結宣告,祂不喜悅人的死亡,而是呼召人回轉,得到生命。這段經文完全地彰顯了神的憐憫與慈愛。


神不是只向人宣告罪的結果,也向人發出悔改的呼召。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一套神學體系過度強調人的敗壞,卻未充分強調神願意人回轉的心意,這就會使人無視與輕忽神對罪人的憐憫。


神的智慧不僅使人認識自己的罪,更引導人向神悔改,回轉歸向神。


屬靈結論:神的恩典不是使人停留在罪惡之中,而是呼召人離開罪惡,得到生命。


四、第三段經文:《馬可福音》1:15——耶穌命令人回轉並相信福音


《馬可福音》1:15


「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回轉(μετανοέω),信福音!」


耶穌開始公開傳講時,直接宣告神國臨近,並命令人回轉歸向神、相信福音。


耶穌沒有要求人先建立一套關於人類敗壞的哲學理論,而是直接呼召人回轉歸向神。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全然敗壞被錯誤理解為人的悔改、對神的信心與遵神話語不具有實際重要性,就偏離了耶穌親自宣告的命令。


屬靈結論:耶穌的門徒不應只停留在研究人的罪性,而應當真實回轉歸向神、相信福音,並遵行耶穌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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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無條件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神的揀選是否意味著救恩只預先賜給某些特定的人?


一、加爾文主義的主要觀點


無條件揀選主張,神在創世以前,按照自己的主權與恩典,揀選某些人得到永生。


這種揀選不是根據神預先知道誰會相信、行善或遵守祂的命令,而是出於神自己的旨意。


因此,人的信心被理解為神揀選的結果,而不是神揀選人的條件。


然而,聖經同時宣告神愛世人、願意萬人得救,並呼召人回轉歸向神。


這些經文應當如何理解?


二、第一段經文:《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


《約翰福音》3:16


「神愛世界,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凡持續地相信進入他的,持續地不至滅亡,持續地得永生。」


耶穌宣告神愛世人,並將永生的應許賜給一切相信祂的人。


這段經文將神的愛、基督的降世、人對耶穌的信心與永生直接聯繫起來。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將無條件揀選理解為神的救恩邀請在實質上只對某些預先選定的人具有意義,如此就無法解釋耶穌為何使用「世人」與「一切相信他的」來宣告救恩。


改革宗通常認為,這段經文宣告所有相信的人都必得救,但沒有直接說明信心如何產生;改革宗的觀點明顯與《約翰福音》3:16裡的真理不同。


屬靈結論:神的愛不能被人的神學分類輕易縮小;耶穌宣告,一切相信祂的人都能得到永生。


三、第二段經文:《提摩太前書》2:3–4——神願意萬人得救


《提摩太前書》2:3–4


「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理。」


使徒保羅宣告,神願意萬人得救,並明白真理。這段經文顯明神救贖心意的廣闊性。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一套神學體系將神的救贖旨意嚴格限定於某些預先揀選的人,那麼這就不符合保羅所說的「願意萬人得救」了。


屬靈結論:人造的預定論不能取代神願意萬人得救的聖經宣告。


四、第三段經文:《彼得後書》3:9——神願意人人回轉歸向神


《彼得後書》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回轉。」


使徒彼得宣告,神的忍耐與祂願意人回轉歸向神的心意密切相關。神沒有立即施行最後的審判,而是顯明祂的寬容。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神的忍耐與回轉呼召完全被納入一套預定論體系,這就是不尊重經文所表達的神慈愛與憐憫,如此就違反了這段經文的內在屬靈意義。


屬靈結論:神的道路充分地彰顯了其慈愛、公義、忍耐、憐憫與回轉的呼召;人應當謙卑地回應神的恩典,即敬畏神與遵神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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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限定救贖(Limited Atonement)


——以「神在基督裡揀選我們」檢視加爾文主義限定救贖思想的局限性與貧困


一、加爾文主義的主要觀點


限定救贖又稱「特定救贖」(Particular Redemption)。


這項教義主張,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具有足以拯救所有人的價值,但其特定救贖目的,是確實拯救神所揀選的人。這項教義認為:基督的救贖具有確定的拯救對象。


然而,我們必須提出一個重要問題:神在創世以前所預定的,究竟是只有某些特定的人可以得到救恩,還是神已經在基督裡預備救恩,使凡願意接受祂恩典、相信耶穌並真正住在基督裡的人,都能領受神所預備的救恩?


以下將以三組經文進行論述。


二、第一組經文:《以弗所書》1:4與《約翰福音》14:23——神在基督裡揀選我們


《以弗所書》1:4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這段經文是理解神的揀選與救恩計畫的重要依據。


使徒保羅宣告,神在創世以前已經在基督裡揀選我們。


這段經文包含三項重要真理。


第一,神的救恩計畫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


第二,神的揀選是在基督裡成就的。


第三,神揀選人的目的,是使人在祂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


我們必須特別注意,保羅使用的是「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這段經文直接宣告的是神在基督裡的揀選,而不是基督只為某些預先揀選的人而死。


因此,神在基督裡的揀選,與基督救贖的範圍只限於特定的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觀點與主張。加爾文主義明細地不接受《以弗所書》1:4裡的真理。


前者是經文直接宣告的真理;後者則是加爾文主義透過其他經文與神學推論所建立的觀點。這兩者完全是不同的。


那麼,什麼是「在基督裡」?耶穌在《約翰福音》14:23提供了明確的教導與定義。


《約翰福音》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耶穌在這段經文中,宣告三項相互關聯的屬靈真理。


第一,真正愛耶穌的人,必須遵守祂的話語。


耶穌沒有將愛祂簡化為口頭承認。真正愛耶穌的人,必然重視祂的教導,並願意遵行祂的命令。


第二,天父愛那些愛耶穌、遵守祂話語的人。


耶穌宣告:「我父也必愛他。」,這顯明門徒與耶穌的關係,也與天父密切相關。


第三,天父與耶穌要與這樣的人同住。


耶穌宣告:「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這是極其寶貴的屬靈應許。


真正的門徒生命,不是外在的宗教身分,他必會敬畏神與遵耶穌的話語,他會同天父與耶穌基督建立真實而持續的生命關係。


《約翰福音》14:23呈現了耶穌對「在基督裡」的完整定義,也明確地描述了與基督相交之人的重要生命特徵。


三、神在創世以前已經預備救恩,凡真正願意在基督裡的人,都能領受神所預備的救恩


從上述經文出發,我們可以提出一項重要的觀點:神在創世以前已經預備在基督裡的救恩;凡願意接受神的恩典、相信耶穌、愛祂、遵守祂的話語,並真正住在基督裡的人,都能領受神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救恩。


這項理解強調,救恩的根源是神的恩典,救恩的中心是耶穌基督,而人應當以信心、愛與順服回應神的呼召。


因此,「人只要願意在基督裡,他就是神預定救贖的人」,可以作為聖經裡的真理。


然而,這句話必須正確地理解:這裡所說的「願意」,不是指人可以不依靠神的恩典,單憑自己的意志賺取救恩,而是指人願意回轉歸向神、向神認罪與悔改、相信耶穌基督、遵耶穌的話語、持續地住在耶穌的話語裡、持守聖潔、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基督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以弗所書》1:4呈現了「神預定救贖」的真理;任何論述「神預定救贖」者,都不可以違背此經文裡的真理。


四、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


第一,保羅直接宣告的是「在基督裡揀選」,而不是「只為被揀選的人完成救贖」。


《以弗所書》1:4,直接指出基督的救贖並不是以特定個人為對象。


第二,耶穌強調愛祂、遵守祂的話語,以及與神同住的生命關係。


《約翰福音》14:23並沒有將與神同住的應許描述為一項只需要研究預定論才能理解的奧祕。


耶穌直接教導門徒:「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語。」,因此,任何救恩論都必須符合遵守耶穌的話語的要求。


第三,限定救贖的神學推論,不能直接取代「在基督裡」的聖經教導。


《以弗所書》1:4宣告神在基督裡揀選我們;《約翰福音》14:23宣告「在基督裡」的定義,即「天父與耶穌要與愛祂、遵守祂話語的人同住」。


從強調人在基督裡回應救恩的釋經立場來看,這兩段經文共同支持一項重要觀點:神在基督裡預備救恩;那些遵耶穌話語的人,才能住在基督裡,才能分享神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恩典與生命。


第四,神揀選人的目的,是使人在祂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


凡是全心全靈地遵行基督話語者,他才能完全地住在基督裡;他才能因完全地住在基督裡而成為新造的人,他才能分別為聖、持守聖潔、成為聖潔、活出基督的樣式、活出基督的生命、發出基督的馨香之氣、在基督裡行公義、在基督裡愛人、在基督裡結出果子。


如果人只強調自己是否已經被預定得救,卻忽略向神回轉、持守聖潔與遵行天父的旨意,那就是偏離《以弗所書》1:4裡所宣告的內容,也是偏離了真理。


屬靈結論:神的揀選是在基督裡,神的救恩也是藉著基督成就;真正的門徒應當相信耶穌、愛耶穌、遵守耶穌的命令,並持續住在基督裡。


五、第二組經文:《約翰一書》2:2——耶穌為普天下人的罪作挽回祭


《約翰一書》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使徒約翰宣告,耶穌基督不僅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也為「普天下人的罪」作挽回祭。


這段經文使我們看見,基督救贖的意義超越某一個特定群體。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限定救贖的支持者通常認為,「普天下」可以理解為世界各地的蒙揀選者。然而,這並不符合《約翰一書》2:2的教導。


如果某神學體系預先確定基督只為蒙揀選者完成救贖,而將「普天下」限制為蒙揀選者,如此這就是嚴重地改變經文的行為了。


從強調普世救恩邀請的立場來看,約翰的宣告更自然地顯明:基督的救贖不應被人的神學分類輕易地限定與縮小。


然而,基督救贖的普世宣告,並不意味著每個人最終都必然得救。聖經仍然呼召人認識耶穌、相信耶穌、向神認罪與悔改、回轉歸向神、遵行神的旨意。


屬靈結論:耶穌基督為普天下人的罪作挽回祭,彰顯神救贖的廣闊性,也彰顯了超越人所能認知的神的慈愛與公義本質;人的神學不能輕易地縮小聖經所宣告的救恩。


六、第三組經文:《提摩太前書》2:3–6——神願意萬人得救,基督為萬人捨己


《提摩太前書》2:3–6


「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宣告神願意萬人得救,並且耶穌基督為萬人捨己作贖價。這段經文將神的救贖心意與基督的中保身分聯繫起來。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限定救贖的支持者通常將「萬人」理解為各類人,包括不同民族、階層及社會身分的人。


然而,從強調普世救恩邀請的立場來看,保羅所說的「神願意萬人得救」及「基督為萬人捨己」,並不是將救贖對象嚴格限定於某一群體。


當神學家將神的救贖對象嚴格限定於某一群體時,他就可以任意地定義那一群體會得救,他就可以用自己意見去恐嚇與操控人,這不就是他能成為世界宗教領袖的方法嗎?


人可以研究神的揀選,卻不能因此無視與輕忽神願意萬人得救的宣告;人可以研究基督救贖的有效性,卻不能因此無視與輕忽基督為萬人捨己的經文。


屬靈結論:神願意萬人得救,耶穌基督是神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耶穌的門徒應當向萬民傳揚福音,呼召人回轉歸向神、相信耶穌,並遵行耶穌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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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神的恩典是否排除人抗拒聖靈呼召的可能性?


一、加爾文主義的主要觀點


不可抗拒的恩典主張,當神向蒙揀選者施行有效的救恩呼召時,聖靈必然更新他的內心,使他甘心悔改並相信耶穌。這項教義強調神恩典改變人心的大能。


然而,聖經也明確記載人可能抗拒聖靈、拒絕耶穌的呼召,以及不願意接受神的真理。


二、第一段經文:《使徒行傳》7:51——人可能抗拒聖靈


《使徒行傳》7:51


「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


司提反責備那些拒絕神話語的人,指出他們經常抗拒聖靈。這段經文清楚表明,人確實可能抗拒神藉著聖靈所發出的警告與呼召。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將不可抗拒的恩典擴大解釋為人完全不可能抗拒聖靈,這就完全地不符合上述經文裡的宣告了。


屬靈結論:耶穌的門徒必須謙卑地聆聽聖靈,不可硬著心拒絕神的話語。


三、第二段經文:《馬太福音》23:37——耶穌願意招聚,人卻不願意


《馬太福音》23:37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


耶穌為耶路撒冷哀嘆,表達祂願意招聚人的心意,同時指出人拒絕回應祂的呼召。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


如果一套神學體系只強調神的主權,卻沒有充分重視耶穌所說的「我多次願意」與「你們不願意」,這就是完全地無視與輕忽「耶穌對拒絕神呼召之人的悲痛」。


屬靈結論:神的道路充滿慈愛與憐憫;人應當回應耶穌的呼召,而不是以人造的神學理論無視於耶穌的悲痛與哀嘆。


四、第三段經文:《約翰福音》5:39–40——人查考聖經,卻不願到耶穌面前得生命


《約翰福音》5:39–40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耶穌指出,有些人雖然熟悉聖經,卻不願意到祂面前接受生命。


這段經文尤其值得研究神學的人深思。人可能擁有豐富的聖經知識,建立複雜的神學體系,卻仍然拒絕耶穌親自宣告的真理,他因此不肯到耶穌這裡來得生命。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任何恩典理論如果使人忽略耶穌對「不肯到我這裡來」的責備,就可能偏離經文的實際重點;人必須警惕,不可讓人造的神學知識取代對耶穌的信心、愛耶穌與遵耶穌的話語。


屬靈結論:真正重要的不是人建立了多麼精密的恩典理論,而是人是否願意來到耶穌面前,接受生命並遵行祂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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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聖徒永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得救的確據是否可以與持續相信、遵行神旨意與忍耐到底分開?


一、加爾文主義的主要觀點


聖徒永蒙保守主張,真正蒙神揀選、因信稱義並獲得重生的人,必蒙神保守,最終持守信心而得到永生。


真正得救的人雖然可能犯罪、跌倒或經歷屬靈軟弱,但神不會讓他們最終完全失去信心。


這項教義強調神的信實與救恩的確據。


然而,耶穌也反覆教導門徒,必須遵行天父的旨意、常在祂裡面,務要至死盡忠與忍耐到底。


啟示錄 2:10 


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馬太福音 24:13


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二、第一段經文:《馬太福音》7:21——惟獨持續地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入天國


《馬太福音》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有持續地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耶穌明確宣告,口頭承認祂是主,並不等於真正遵行天父的旨意。


這段經文直接否定了任何將得救簡化為口頭宣告、宗教身分或一次性決志的觀點。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聖徒永蒙保守被錯誤理解為人只要曾經宣稱相信耶穌,就不需要繼續遵行神的旨意,然而這種觀點與理論完全地違背了耶穌的教導。


這「聖徒永蒙保」與「人只要曾經宣稱相信耶穌,就不需要繼續遵行神的旨意」的觀點,不就是現世代那些擁護恩典神學與追求廉價恩典者所主張的論據嗎?他們不就是用這種「虛假的救恩確據」來迷惑與誤導人,並使人因此失去神的救恩嗎?


屬靈結論:進入天國不能只依靠宗教宣告;耶穌的門徒必須真實地遵行天父的旨意。


三、第二段經文:《約翰福音》15:5–6——不常在基督裡面的枝子將被丟棄


《約翰福音》15:5–6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耶穌以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強調門徒必須持續住在祂裡面。離開基督,人就不能結出屬靈的果子。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神學體系使人認為持續住在基督裡面並不重要,就忽略了耶穌對門徒的明確要求。


至於被丟棄的枝子是否代表真正重生的人可能失去救恩,不同神學傳統存在分歧。然而,無論採取何種解釋,都不能否認耶穌要求門徒持續與祂保持生命的連結。


屬靈結論:真正的屬靈生命不是停留於過去某一次的信仰經驗,而是每天住在基督裡面、遵行祂的話語、追求神的國與義、結出生命的果子。


四、第三經文:《馬太福音》24: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馬太福音 24:13


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耶穌在論述末世的患難、逼迫與迷惑時,明確強調務要至死忠心與忍耐到底的重要性。真正跟隨耶穌的人,不能因為患難、誘惑或世界的壓力而輕易放棄真理。


加爾文主義此項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將永蒙保守解釋為使人的忍耐、警醒及持守信心失去必要性,就偏離了耶穌的教導。


改革宗認為,真正蒙神保守的人必然忍耐到底;其他神學傳統則強調,人必須持續回應神的恩典,並警惕離棄信仰的危險。兩者都需要認真地面對耶穌所說的「忍耐到底」意涵。


屬靈結論:耶穌沒有教導門徒可以忽略患難中的忠心;祂呼召門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持守真理直到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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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Once Saved, Always Saved)


——這項教義的歷史來源,以及與聖經警告之間的張力


一、「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歷史來源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Once Saved, Always Saved,簡稱OSAS)是一句後世流行的神學口號,它與「永恆保障」(Eternal Security)及「聖徒永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密切相關,但三者並不完全相同。


這句口號並非直接出自聖經,也不能確定是由加爾文本人首先提出。


其相關思想的歷史發展,可以追溯至以下幾個重要階段。


第一階段: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354–430)


奧古斯丁在晚年的恩典與預定論著作中,尤其是《論堅忍的恩賜》(On the Gift of Perseverance),強調人能夠在信心中持守到底,是神所賜的恩典。


奧古斯丁的思想成為後世西方預定論與聖徒堅忍教義的重要歷史來源。然而,奧古斯丁並沒有使用現代「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口號。


第二階段: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


加爾文在十六世紀進一步強調神的主權、揀選、恩典及神對蒙揀選者的保守。按照加爾文的救恩論,真正蒙神揀選、重生並與基督聯合的人,最終不會完全失去救恩。


然而,加爾文並沒有將這項教義整理成現代流行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口號。


第三階段:1618–1619年的《多特信經》(Canons of Dort)


荷蘭多特會議在1618–1619年間召開,並形成《多特信經》。


其中第五項教義專門論述「聖徒的堅忍」(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該教義主張,真正蒙神重生的人雖然可能犯罪、跌倒,卻會蒙神保守,最終持守信心直到得救。


這成為後世改革宗聖徒永蒙保守教義的重要正式表述。


第四階段:後世浸信會與福音派的發展


十七世紀以後,部分浸信會及其他福音派傳統繼續發展救恩保障的教導。例如,1689年《第二倫敦浸信會信仰告白》第十七章,明確論述聖徒的堅忍。


在近現代英語福音派及浸信會的講道與教學中,「Once Saved, Always Saved」逐漸成為表達永恆保障觀點的通俗口號。


然而,這句口號的確切最早使用者與首次使用日期,並沒有得到一致而可靠的歷史確認。


因此,「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並不是聖經的教導,也不是可以直接歸屬於加爾文本人的一句話,而是後世不同神學傳統用來表達救恩保障觀點的通俗說法。


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主要思想


按照永恆保障教義的一般理解,一個人只要真正獲得救恩,就不會最終失去救恩。


然而,必須區分兩種不同的主張。


第一種認為,只要曾經作出信仰決志,此後即使持續犯罪、拒絕悔改或離棄信仰,也必然得救。


第二種則認為,真正蒙神重生的人必蒙神保守,並且會持守信心直到末了。


改革宗的「聖徒永蒙保守」主要屬於第二種,而非第一種。


從強調人必須持續回應神恩典的釋經立場來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若被理解為無條件的永久保障,就存在嚴重的聖經解釋問題。


因為耶穌基督不僅呼召人相信祂,也命令門徒遵守祂的話語、住在祂裡面,並忍耐到底。


三、第一段經文:《希伯來書》6:4–6——曾經蒙受屬靈恩典的人,仍受到離棄真理的警告


《希伯來書》6:4–6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美善話語的滋味與來世權能的人,他們若跌倒,就不可能再次更新以至於悔改了。因為他們親自把神的兒子再次釘上十字架,公然羞辱他。


這段經文提出了一項極其嚴肅的警告。


這段經文描述一群曾經蒙受屬靈光照、嘗過天恩、與聖靈有分,並經歷神話語能力的人。然而,經文接著警告他們離棄真理的嚴重後果。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有人宣稱,一個人只要曾經相信耶穌,此後即使背棄真理,也絕不可能面臨救恩上的危險,那麼這種觀點就無法解釋《希伯來書》如此嚴厲的警告了。


經文並沒有鼓勵人依靠過去的宗教經歷獲得安全感,而是要求人嚴肅看待離棄真理的後果。


不過,這段經文是否證明真正重生的人可能失去救恩,仍存在神學爭論。改革宗通常認為,這些人雖然經歷了屬靈恩典,卻未必真正重生;其他神學傳統則認為,經文描述的是確實曾經領受救恩的人。


無論如何,這段經文裡的警告,絕不可以被輕易地淡化。


屬靈結論:神的恩典不是讓人輕忽真理的藉口。耶穌的門徒應當敬畏神、持守真理,不可因為過去曾經相信,就忽略今日對神的忠心。


四、第二段經文:《希伯來書》10:26–27——認識真理之後仍故意犯罪的人,將面對神的審判


《希伯來書》10:26–27


「因為我們得知真理的知識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這段經文直接向已經認識真理的人發出嚴肅警告。


這段經文指出,人若認識真道理,仍然故意犯罪,就必須面對可怕的審判。


這裡的警告尤其涉及明知真理卻故意背棄、拒絕基督救贖的嚴重罪行,而不應簡化為門徒偶然犯罪就立即失去救恩。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一套神學教導,使人認為自己只要曾經接受耶穌,此後便可以持續犯罪、不願悔改,仍然必然得到永生,那麼這種教導就無視於《希伯來書》裡的警告了。


聖經並沒有將神的恩典描述成縱容罪惡的許可證。真正的信心不能與故意背棄真理、拒絕悔改的生活態度分開。


改革宗同樣反對這種放縱犯罪的理解,並認為真正重生的人最終必會悔改。因此,這段經文直接反對的是不需要悔改的救恩保障觀,而其是否否定聖徒永蒙保守,仍須結合上下文討論。


屬靈結論:神的智慧不會使恩典成為犯罪的藉口。耶穌的門徒必須敬畏神、遠離罪惡、真實悔改,並持續遵行神的旨意。


五、第三段經文:《彼得後書》2:20–21——重新被罪惡制伏的人,結局可能更加嚴重


《彼得後書》2:20–21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


使徒彼得描述一些因認識主耶穌基督而脫離世上污穢的人。


然而,他們後來又重新陷入罪惡,被罪所纏住、制伏,甚至背棄已經認識的義路。


彼得嚴肅指出,他們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加不好。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觀點的局限性與貧困:如果有人主張,只要曾經認識耶穌、接受福音,此後無論如何背棄神的命令,都不會影響最終的結局,那麼這種觀點就難以解釋彼得為何如此嚴肅地警告那些重新被罪惡制伏的人。


彼得並沒有鼓勵人依靠過去的信仰經歷,而是警告人不可背棄已經認識的義路。


改革宗可能認為,這段經文描述的是曾經在外在行為上脫離罪惡、卻沒有真正重生的人;其他神學傳統則認為,這段經文警告真正相信的人也可能背離救恩。兩種解釋都必須認真面對經文所強調的責任與危險。


屬靈結論:耶穌的門徒不能僅以過去的信仰經歷作為永生的保證,而應當每天遵守耶穌的命令,遠離罪惡,持守真理,忠心跟隨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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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以神的意念與道路檢視人造神學體系的根本局限


一、人的神學是有限的,神的智慧是無限的


《以賽亞書》55:8–9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神的智慧遠遠超越人的理性。


加爾文主義試圖以五項相互關聯的教義解釋救恩,具有一定的神學系統性。然而,系統性不等於完全性,邏輯一致也不必然代表每項結論都已充分呈現整本聖經的教導。


人應當在神面前謙卑地承認,即使最龐大複雜與精密的神學體系,也無法完全地詮釋神的話語與了解意念。


二、神的智慧超越人的哲學


《哥林多前書》1:25


「因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


保羅藉著強烈的對比,宣告神的智慧超越世人的智慧。


神學研究可以運用邏輯,但不能將邏輯推論提升到高於聖經啟示的地位。


當一項教義需要對多處聖經經文作出特定解釋,才能維持其系統的完整性時,研究者更應謙卑地重新查考經文,而不是預先認定自己的體系必然正確。


三、真正認識神,需要聖靈的引導


《哥林多前書》2:12


「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保羅在此指出,認識神的恩典需要聖靈的工作。


《哥林多後書》 3:14 可是,他們的心思剛硬;事實上,直到今天誦讀舊約的時候,同樣的帕子仍然存在,沒有被揭去,因為那帕子只有在基督裡才被除去。


《路加福音》 24:45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約翰福音》 16:13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人可以研究神學,卻不能僅憑神學知識取代與神的真實關係。


因此,耶穌的門徒不應將任何神學家的思想視為最終權威,而應當在聖靈的引導下,謙卑研讀聖經,認識耶穌基督,並遵行祂的命令。


四、真正的門徒必須遵守耶穌的話語


《約翰福音》8:31–32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話語,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耶穌沒有將門徒的身分建立在對某位哲學家或神學家的忠誠之上,而是強調門徒必須常常遵守祂的話語。


因此,無論是加爾文、馬丁路德、奧古斯丁、阿奎那,還是其他神學家,他們的思想都應當接受聖經的檢驗。


人造的神學不等於真理,也不能取代神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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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以耶穌基督的教導重新認識救恩、天國與永生


一、耶穌是唯一的道路、真理與生命


《約翰福音》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耶穌沒有宣告某位哲學家、神學家或宗教改革者是通往天父的道路。


祂宣告自己就是道路、真理與生命。因此,任何神學體系都不能取代耶穌基督。


二、真正愛耶穌的人,必須遵守祂的話語


《約翰福音》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耶穌將愛祂、遵守祂的話語,以及父與子同住的應許聯繫起來。真正的門徒生命,不只是口頭上的信仰宣告,而是與神建立真實而持續的生命關係。


三、耶穌命令門徒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馬太福音》6: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耶穌將神的國與神的義放在門徒生命的首位。


真正跟隨耶穌的人,應當以神的旨意作為人生的最高方向。


四、耶穌命令門徒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路加福音》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定自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耶穌沒有將門徒的道路描述成只需要一次性的宗教決志。耶穌呼召門徒天天否定自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持續跟隨祂。


五、耶穌命令門徒遵行天父的旨意


《馬太福音》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持續地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耶穌明確指出,口頭上的宗教宣告不能取代遵行天父的旨意。因此,任何救恩教義都必須認真面對耶穌對遵神旨意的要求。


六、耶穌命令門徒忍耐到底


《馬太福音》24:13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耶穌提醒門徒,在患難、逼迫與迷惑中,必須持守信心。真正的門徒生活不是短暫的宗教熱情,而是持續地忠心跟隨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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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論:人的理性與神的智慧——不要讓人的神學取代耶穌基督的話語


加爾文主義的五點要義,試圖以一套具有邏輯關聯的神學體系,解釋神的主權、人的罪性、基督的救贖、聖靈的恩典,以及救恩的確據。


然而,人的神學無論多麼精密,都無法完全等同於神的智慧。


第一,全然敗壞提醒人認識罪的嚴重性,但不應使人忽略神對悔改與信心的呼召。


第二,無條件揀選強調神的主權,但不應使人忽略神愛世人、願意萬人得救的經文。


第三,限定救贖強調基督救贖的有效性,但不應使人忽略神在基督裡的揀選,以及基督為普天下人的罪作挽回祭、為萬人捨己的宣告。


《以弗所書》1:4提醒我們,神在創世以前已經在基督裡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沒有瑕疵。


《約翰福音》14:23提醒我們,愛耶穌的人必須遵守祂的話語,而天父與耶穌要與這樣的人同住。


從強調「在基督裡」的救恩立場來看,凡願意回應神的恩典、相信耶穌、愛祂、遵守祂的話語,並真正住在基督裡的人,都能領受神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救恩。


第四,不可抗拒的恩典強調聖靈改變人心的大能,但不應使人忽略聖經對抗拒聖靈、拒絕耶穌呼召的警告。


第五,聖徒永蒙保守強調神的信實,但不應使人忽略耶穌要求門徒遵行天父旨意、常在祂裡面及忍耐到底的教導。


第六,「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如果被理解為人只要曾經作出信仰決志,此後即使故意犯罪、拒絕悔改、背棄真道,仍然必然得到永生,那麼這種理解就無視於聖經的警告,這並不是出於聖經的教導。


《希伯來書》6:4–6、《希伯來書》10:26–27與《彼得後書》2:20–21,都提醒我們不可輕忽離棄真理、故意犯罪與重新被罪惡制伏的嚴重後果。


我們必須承認,神學家不能僅憑一套人造的神學體系就宣稱已經完全地掌握神的旨意了。


《以賽亞書》55:8–9提醒我們: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


因此,耶穌的門徒不應以加爾文的思想取代耶穌的話語,也不應以任何其他神學家的思想取代聖經的啟示。


我們應當以敬畏神、謙卑與遵神話語的心研讀聖經;唯有遵神話語的人,他才能得著聖靈內住,他才能依靠聖靈的引導,持續查考與進入屬神的真理。


《約翰福音》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馬太福音》6: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路加福音》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定自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真正重要的,不是人能否建立一套完美的神學體系,而是人是否真正認識耶穌基督、愛祂、遵守祂的命令、尋求神的國與神的義,並在聖靈的引導下,忠心跟隨耶穌,堅持忍耐到底,直到生命的終點。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神的智慧是無限的;人的神學需要接受檢驗,神的真理卻永遠長存。


願我們不以人造的哲學代替神的智慧,不以人造的神學取代耶穌的教導,不以人造的宗教形式取代真實的信心,也不以過去的信仰經歷取代今日的向神認罪與悔改、遵神的話語、持守聖潔與忠心事奉神。


願所有耶穌的門徒都能認識聖靈、看見聖靈、接受聖靈、經歷聖靈;願所有耶穌的門徒都能在聖靈的引導下以聖經解釋聖經、以耶穌基督的話語解釋神的話語、以耶穌基督的話語檢驗一切人的觀點與言論;願所有耶穌的門徒都能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遵行天父的旨意、得著耶穌、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