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認識神」的真正定義
——從舊約希伯來文與新約希臘文,透過七大屬靈主題、十四個聖經歷史故事,以及舊約與新約各七個「認識」的原文字義案例,深入探討真正對神的信心、愛神、敬畏神、遵守神的命令、行公義、跟隨耶穌、得著耶穌的救恩與獲得永生
核心經文:約翰一書 2:3–4;約翰福音 17:3;14:15、23;何西阿書 6:3、6;耶利米書 9:23–24;22:16;撒母耳記上 2:12;馬太福音 7:21–23。
第一部分:前言——在這末日世代,耶穌基督的門徒應當如何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真正認識神?
在這充滿戰爭、殺戮、仇恨、疾病、災難、謊言、欺詐、不公不義、道德混亂、宗教迷惑,以及各種人造哲學與神學思想的末日世代,耶穌基督的門徒必須認真思考一個關係屬靈生命與永生的重要問題:究竟什麼才是真正的「認識神」?
一個人知道神的存在,就是認識神嗎?一個人熟悉聖經、研究神學、取得神學學位,就是認識神嗎?一個人參加教會、接受洗禮、奉獻金錢、擔任牧師、長老、執事,甚至建立宗教組織,就是認識神嗎?一個人奉耶穌基督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就必然代表他真正認識神嗎?
這些問題不能單憑人的哲學、神學理論、宗教傳統或個人經驗回答,而必須回到神自己的話語,從聖經中尋求答案。
以賽亞書 55:8–9: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人的理性可以研究宇宙、探索自然、發展科學、建立哲學與神學體系,卻不能憑自己的思想取代神的啟示。
馬太福音 7:21–23: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持續地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這是耶穌基督對所有自稱認識祂之人極其嚴肅的警告。
這些人並非完全沒有傳福音的活動。他們甚至宣稱曾經奉耶穌的名傳講、趕鬼、行異能。然而,耶穌卻對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這說明傳福音的活動、屬靈恩賜、外在成就與人的自我宣稱,都不能取代遵行天父旨意。
約翰福音 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伯記 22:21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
腓立比書 4:7
這樣,神的平安——那高過一切理性的平安,就會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你們的意念。
約伯記 42:5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約翰福音 14:21:
「那持續地有了我的命令又持續地遵守的,這人就是持續地愛我的;持續地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馬太福音 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持續地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耶穌將認識父神與認識祂自己,直接聯繫於遵耶穌的命令,直接聯繫於看見耶穌顯現,也直接聯繫於得著耶穌的救恩與獲得永生。
因此,認識神不應只停留在頭腦中的知識,更應當成為人對神的信心、對神的愛、遵耶穌的命令、住在耶穌的話語裡、活出基督的生命、持守聖潔、成為聖潔、遵行神的旨意與行公義。
第二部分:新約希臘文對「認識神」的定義
新約希臘文中,「認識」最重要的動詞之一是 γινώσκω(Ginōskō),其基本意義包括知道、認識、了解、察覺,以及透過經驗而認識。
這個詞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可以指向一般知識、個人的認識,或與他人之間真實的關係。
在談論認識神與認識耶穌基督時,部分經文特別強調這種認識具有關係性與生命性的意義。
但是,從嚴格的語言學角度來說,γινώσκω 並不是在每一處都直接表示愛、信心或順服。這些屬靈意涵必須根據相關經文的教導來理解。
新約也使用 ἐπιγινώσκω(Epiginōskō),這個動詞可以表示認出、辨認、知道或了解,有時強調更明確的辨識或認識。
另一個相關名詞是 γνῶσις(Gnōsis),意思是知識或認識。
哥林多前書 8:1:
「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保羅並非否定知識本身,而是警告人:如果知識使人驕傲,卻沒有愛,就不能達到神所喜悅的生命目的。
約翰一書 2:3–4: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這段經文提供了極其明確的屬靈判準。真正認識神的人,應當遵守祂的命令。口頭宣稱認識神,並不能代替實際的順服。遵守基督的命令,不是用人的行為購買救恩,而是真正認識基督的重要生命證據。
第三部分:舊約希伯來文對「認識神」的定義
舊約希伯來文中,「認識」最重要的動詞之一是 יָדַע(Yādaʿ),它可以表示知道、認識、了解、察覺、辨認,或透過親身經歷而認識。
在某些經文中,它也用來描述人與人之間非常親密的關係。例如,創世記 4:1 使用這個動詞描述亞當與夏娃的夫妻關係。然而,不能因為這個詞有時表示親密關係,就認為它在所有經文中都必然包含愛與順服。
當聖經談論認識耶和華時,這個詞的屬靈意義需要結合神與以色列人的立約關係、神的律法,以及先知對公義、慈愛與忠誠的教導來理解。
何西阿書 6:6: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其中「認識神」的希伯來文是 דַּעַת אֱלֹהִים(Daʿat Elohim)。這裡的認識神,不只是宗教知識,而是放在神要求祂子民忠誠、慈愛與守約的背景中。
耶利米書 22:16:
「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是舊約中最能直接說明認識神與公義行動之關係的經文之一。
撒母耳記上 2: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與非尼哈,具有祭司身分,參與聖所的宗教事奉。但是,他們藐視神的祭物,濫用祭司職權,並且犯下嚴重罪行。
這說明宗教身分、宗教職分與宗教活動,不能取代對神真正的敬畏、忠誠與順服。
何西阿書 6:3:
「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
認識神不應被理解為一次性的宗教經驗,而應成為持續的生命追求。
第四部分:認識神的七大屬靈主題
第一大主題:認識神,就是承認獨一真神,並相信耶穌基督
申命記 4:39: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約翰福音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 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真正認識神,不是把神當作一個可以研究的抽象概念,而是藉著耶穌基督,與永生的神建立真實的關係。
第二大主題:認識神,就是愛神,並遵守祂的話語
申命記 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約翰福音 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約翰一書 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真正認識神的人,不應只說「我愛神」,卻在生活中持續拒絕神的命令。
第三大主題:認識神,就是敬畏神,不可藐視祂的話語與聖潔
箴言 1:7: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申命記 4:2: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撒母耳記上 2: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真正認識神的人,必須敬畏神的聖潔與權柄。
第四大主題:認識神,就是行公義、好憐憫,實踐神所喜悅的事
耶利米書 9:24:
「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22:16:
「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真正認識神的人,應當關懷弱小、幫助困苦人、拒絕欺壓、實踐公義,並以慈愛對待他人。
第五大主題:認識神,就是以真誠的生命敬拜祂,而不是依靠宗教儀式
何西阿書 6:6: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阿摩司書 5:24: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約翰福音 4:23: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真正認識神的人,應當使外在敬拜與內在生命相一致。
第六大主題:認識神,就是持續追求祂,在試煉中仍然忠心
何西阿書 6:3:
「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
耶利米書 29:13: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
腓立比書 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真正認識神不是一次性的信仰決志,也不只是短暫的屬靈熱情,而是一生持續性的追求。
第七大主題:認識神,就是在基督裡持續信靠、遵行天父旨意,走永生的道路
以弗所書 1:4: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約翰福音 15: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
馬太福音 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持續地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以弗所書 2:8–10 教導我們,救恩本乎恩,也因著信,並且信徒是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行神所預備的善行。
真正認識神的人,不是依靠自己的善行換取永生,而是藉著神的恩典與對耶穌基督的信心領受救恩,並在生命中結出順服、聖潔、公義與愛的果子。
第五部分:舊約七個認識神的歷史故事
第一個故事:亞伯拉罕——真正認識神的人,願意信靠神並遵行祂的命令
主要經文:創世記 12:1–4;22:1–18;雅各書 2:21–23。
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前往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因信心回應神的呼召,踏上未知的道路。
後來,神又試驗亞伯拉罕,要求他將所愛的兒子以撒獻上。
創世記 22:12: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創世記 22:18: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真正認識神的人,應當以信心回應神的話語。亞伯拉罕的順服不是以人的行為取代信心,而是讓信心透過行動得到證明。
第二個故事:摩西——真正認識神的人,願意回應神的呼召,遵行祂的旨意
主要經文:出埃及記 3:1–15;33:12–23。
摩西在曠野看見荊棘被火焚燒,卻沒有燒毀。神從荊棘火焰中向摩西顯現,呼召他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出埃及記 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好在你眼前蒙恩。」
摩西已經經歷神許多奇妙作為,卻仍然向神祈求:「使我可以認識你。」
這說明認識神並不是一次經驗就可以完全達到的境界。真正認識神的人,應當不斷尋求明白神的道路。
第三個故事:撒母耳——真正認識神的人,必須聆聽神的話語
主要經文:撒母耳記上 3:1–21。
撒母耳年幼時,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
撒母耳記上 3:7:
「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也未得耶和華的默示。」
撒母耳記上 3:10:
「耶和華又來站著,像前三次呼喚說:『撒母耳啊!撒母耳啊!』撒母耳回答說:『請說,僕人敬聽!』」
撒母耳雖然已經在聖所中事奉,卻尚未經歷神向他直接啟示祂的話語。
這個故事提醒我們:參與宗教事奉,不等於已經完全認識神。真正的屬靈生命需要以謙卑的態度回應神。
第四個故事:以利的兩個兒子——不敬畏神、藐視神的祭物,就是不認識神
主要經文:撒母耳記上 2:12–17、22–25、27–36。
何弗尼與非尼哈是祭司以利的兒子。他們具有祭司身分,也參與獻祭的宗教事奉。
撒母耳記上 2: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撒母耳記上 2:17: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他們利用祭司的權柄,違反神對祭物的規定,並且藐視神的祭祀。
這個故事清楚證明,一個人即使擔任祭司、牧師、長老或其他宗教職分,也不能因此證明自己真正認識神。
第五個故事:掃羅王——不遵守神的命令,卻以獻祭作為理由,不能蒙神喜悅
主要經文:撒母耳記上 15:1–35。
神藉著撒母耳吩咐掃羅執行祂的命令。然而,掃羅沒有完全照著神所吩咐的去行。
撒母耳記上 15:22: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撒母耳記上 15:23:
「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掃羅的問題不在於完全不知道神的命令,而在於他明知神的命令,卻沒有完全遵行。真正認識神的人,不應以獻祭活動作為不遵神命令的藉口。
第六個故事:約西亞王——真正認識神的人,必須實踐公義,並按照神的話語改革自己的生命
主要經文:列王紀下 22:1–23:25;耶利米書 22:15–16。
約西亞作王期間,祭司在聖殿中發現律法書。當約西亞聽見律法書的內容,他立即謙卑悔改,並推動宗教改革。
列王紀下 22:11:
「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便撕裂衣服。」
耶利米書 22:16:
「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約西亞的生命證明,真正認識神不只是研究律法,更是願意因神的話語而悔改、改正錯誤、除去偶像、施行公義。
第七個故事:但以理——真正認識神的人,在強權、試煉與死亡威脅下仍然忠心
主要經文:但以理書 1:8;6:1–28;11:32。
但以理被擄到巴比倫後,仍然持守對神的忠誠。
但以理書 6:10:
「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
但以理書 11:32:
「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
真正認識神的人,不應因為世界的權力、利益、威脅或逼迫,就放棄對神的信靠。
第六部分:新約七個認識耶穌基督的歷史故事
第一個故事:撒瑪利亞婦人——真正認識耶穌,必須認識祂是基督,並以心靈和真理敬拜神
主要經文:約翰福音 4:1–42。
耶穌在撒瑪利亞的敘加城附近,與一位婦人在井旁談話。
約翰福音 4:23:
「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真理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約翰福音 4:26:
「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
婦人後來回到城裡,向人見證耶穌。真正認識耶穌,不只是知道祂是一位教師或先知,而是逐漸明白祂是神所差來的基督。
第二個故事:彼得——真正認識耶穌,必須承認祂是基督,並以愛與順服回應祂
主要經文:馬太福音 16:13–17;路加福音 22:54–62;約翰福音 21:15–19。
馬太福音 16:16: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然而,彼得後來在耶穌被捕時,三次不認主。
耶穌復活後,再次向彼得顯現,三次問他:「你愛我嗎?」
真正認識耶穌,不只是口頭承認祂是基督,也包括在失敗後回轉歸向神,重新回應祂的愛與呼召。
第三個故事:撒該——真正認識耶穌,應當產生悔改、公義與實際的生命改變
主要經文:路加福音 19:1–10。
路加福音 19:8: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路加福音 19:9:
「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撒該不只是口頭表示相信耶穌,而是願意改變自己對待財富與他人的方式。
第四個故事:馬大與馬利亞——真正認識耶穌,必須重視祂的話語,並相信祂是復活與生命
主要經文:路加福音 10:38–42;約翰福音 11:1–44。
路加福音 10:42:
「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約翰福音 11:25: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事奉神固然重要,但忙碌的事奉不能取代聆聽耶穌的話語,以及與祂建立真實的關係。
第五個故事:生來瞎眼的人——真正認識耶穌,就是從屬靈黑暗走向光明
主要經文:約翰福音 9:1–41。
約翰福音 9:25:
「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
約翰福音 9:38:
「他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
這個故事不只是肉體眼睛得到醫治,也呈現一個人逐漸認識耶穌的屬靈過程。
第六個故事:保羅——真正認識基督,就是以祂為至寶,願意為祂放下屬世的榮耀
主要經文:使徒行傳 9:1–22;腓立比書 3:4–14。
使徒行傳 9:5:
「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腓立比書 3:8:
「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真正認識耶穌的人,應當讓基督改變自己的價值觀、人生目標與生命方向。
第七個故事: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真正認識復活的耶穌,需要祂開啟人的心,使人明白聖經
主要經文:路加福音 24:13–35、44–49。
路加福音 24:31: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
路加福音 24:45: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真正認識耶穌,不只是依靠人的理性、哲學、神學或宗教知識。人需要藉著神的啟示與聖經真理,正確認識耶穌基督。
第七部分:在這末日世代,耶穌基督的門徒應當如何實踐真正認識神的生命?
第一,求神開我的眼睛
詩篇 119:18: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第二,晝夜默想神的話語
詩篇 1:2
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第三,以遵守耶穌的命令,證明自己真正愛祂。
約翰福音 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第四,不可讓人的哲學、神學與宗教傳統取代神的話語。
歌羅西書 2:8: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第五,不可依靠宗教身分與事奉成就,取代真正認識神。
馬太福音 7:21: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第六,以公義與憐憫對待他人。
耶利米書 22:16:
「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第七,在苦難中仍然信靠神,持續跟隨耶穌。
路加福音 9:23: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定自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第八,以認識耶穌基督為生命中最大的至寶。
腓立比書 3:8:
不但如此,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損失,因為我把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看為是至高無上的。我為基督耶穌損失了一切,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第九,為基督而活,為基督而死
羅馬書 14:8
就是說,我們如果活著,是為主而活;如果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無論是活著,還是死了,總是屬於主。
第八部分:舊約與新約「認識」的其他用字——從各七個聖經故事探討認識、親密關係、經驗、辨識、理解與屬靈生命的深刻意義
在探討聖經對「認識神」的定義時,有一項非常重要的語言學問題必須深入理解:聖經中的「認識」,並不只有一般所理解的知道、了解或具有知識的意思。
在舊約希伯來文中,יָדַע(Yādaʿ)可以用來描述一個人知道某件事情、認出某個人、了解某種情況、親身經歷某件事情,甚至用來委婉表達男女之間的性關係。
在新約希臘文中,γινώσκω(Ginōskō)同樣具有廣泛的語義範圍。它可以表示知道、認識、察覺、理解,也可以在特定的上下文中,用來表達男女之間的性關係。
例如,舊約《創世記》4:1 記載亞當與夏娃「同房」,希伯來文原文使用的就是「認識」這個動詞。
新約《路加福音》1:34 記載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其希臘文原文的字面意思則是:「我不認識男人。」
這兩段經文極其重要,因為它們顯示,在希伯來文與希臘文的聖經語境中,「認識」有時不只是頭腦中的知識,而可以指向人與人之間實際而親密的關係。
然而,我們也必須謹慎:不能因為「認識」在某些經文中表示性關係,就認為聖經所有關於「認識神」的經文都帶有相同意義。
認識神與男女之間的性關係,在性質上有根本的不同。聖經使用相同或相關的詞彙,並不表示兩者的具體內容完全相同。
因此,以下將從舊約與新約各七個聖經故事,分析「認識」在不同上下文中的實際意義,進而理解聖經如何使用這個詞來描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人與神之間的屬靈關係。
一、舊約希伯來文「認識」的七個聖經故事
第一個故事:亞當與夏娃同房——「認識」可以表示夫妻之間的性關係
主要經文:創世記 2:24;4:1。
創世記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世記 4: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在《創世記》4:1 中,中文聖經將亞當與夏娃之間的行為翻譯為「同房」。
但是,希伯來文原文使用的動詞是 יָדַע(Yādaʿ),意思是「認識」。字面意思是:「亞當認識了他的妻子夏娃。」
在這段經文中,「認識」並不是指亞當第一次知道夏娃是誰,也不是指亞當第一次看見夏娃,而是委婉地表示夫妻之間發生了性關係。
這是希伯來文的一種語義用法:在特定的上下文中,「認識」可以表示男女之間的性親密行為。
屬靈意義:
第一,這段經文顯示「認識」不一定只是抽象的理性活動,也可以用來表達人與人之間真實的身體關係。
第二,夫妻之間的親密關係,應當放在《創世記》2:24 所描述的婚姻與二人成為一體的背景中理解。
第三,這個詞彙的用法提醒我們,在解釋聖經時,不能只依照中文翻譯理解原文,而必須注意希伯來文的語義範圍。
第四,當聖經使用同一個動詞描述「認識神」時,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個詞具有表達個人關係的能力,但不能將夫妻性關係的意義直接轉移到神人關係之中。
第二個故事:該隱與妻子同房——「認識」也可以表示婚姻中的生育關係
主要經文:創世記 4:16–17。
創世記 4:17: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這裡的「同房」再次使用希伯來文 יָדַע(Yādaʿ)。
原文並不是使用一個專門表示生育的動詞來描述該隱與妻子的性關係,而是使用「認識」。
這與《創世記》4:1 亞當與夏娃的記載形成直接的語言學對照。
屬靈意義:這段經文進一步證明,「認識」在希伯來文中可以成為描述性關係的委婉語。
但是,這種用法不代表每一次出現 יָדַע 都含有親密、愛情或婚姻的意義。
因此,研究聖經原文時,必須讓上下文決定詞義,而不能把一個詞在某處的特殊意義套用到所有經文。
第三個故事:亞伯拉罕認識神的應許——「認識」可以表示神對人的認可與揀選
主要經文:創世記 18:17–19。
創世記 18:19: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這裡中文和合本翻譯為「我眷顧他」,但希伯來文原文使用的是 יָדַע(Yādaʿ)的形式 יְדַעְתִּיו(Yədaʿtîw),字面上可以理解為「我認識他」。
在這個上下文中,神所說的「認識亞伯拉罕」,不只是知道亞伯拉罕的存在,而是涉及神對亞伯拉罕的揀選、認可,以及祂與亞伯拉罕之間的特殊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神接著提到亞伯拉罕應當吩咐自己的子孫遵守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
屬靈意義:神對亞伯拉罕的認識與祂對亞伯拉罕的揀選、應許及立約關係密切相關。
這個故事顯示,在某些聖經語境中,「認識」可以具有超越一般資訊知識的關係性意義。而這段經文也將神的揀選與遵守祂的道、秉公行義聯繫起來。
第四個故事:羅得與所多瑪人——「認識」可以在特定語境中表示性行為的要求
主要經文:創世記 19:1–11。
創世記 19:5:
「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
這段經文描述所多瑪城的人要求羅得交出來訪的兩位客人。
希伯來文原文在「任我們所為」的位置使用 יָדַע(Yādaʿ)的形式,字面上是「使我們認識他們」。
結合《創世記》19:1–11 的上下文,這裡的「認識」通常被理解為性行為的要求,而且具有暴力、羞辱與侵犯他人的性質。
創世記 19:8:
「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甚麼。」
羅得提到女兒尚未與男人發生性關係,原文同樣使用 יָדַע 的否定表達。
屬靈意義:這個故事顯示,同一個「認識」的動詞,既可以用於夫妻之間的性關係,也可以出現在暴力與侵犯的語境中。因此,不能認為 יָדַע 這個詞本身必然具有愛、聖潔或良善的意義。
一個詞的道德性質,必須根據行為本身及其上下文判斷。這也是解釋「認識神」時必須遵守的重要語言學原則。
第五個故事:利百加與以撒的婚姻——「認識」可以用來表達女子尚未有性經驗
主要經文:創世記 24:15–67。
創世記 24:16: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這段經文描述利百加尚未出嫁時的情況。
中文聖經說「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希伯來文原文使用 יָדַע(Yādaʿ)的否定形式。
字面意思是:「沒有男人認識過她。」
在這個上下文中,這是表示利百加尚未與男人發生性關係。
屬靈意義:這個故事進一步證明,「認識」在希伯來文中可以作為性關係的委婉表達。但是,這種表達的目的不是將性行為神祕化,而是以當時的語言習慣描述人的婚姻與性經驗。
研究聖經的人必須分辨字面形式、慣用語義與上下文所指的實際事件。
第六個故事:參孫與大利拉——「知道」可以表示掌握某個人的祕密
主要經文:士師記 16:4–21。
參孫愛上大利拉之後,非利士人的首領利用大利拉,試圖找出參孫力量的祕密。
士師記 16:9:
「原來有非利士人的首領預先埋伏在婦人的內室裡。婦人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就掙斷繩子,如掙斷經火的麻線一般。這樣,他力氣的根由人還是不知道。」
這裡的「不知道」使用與 יָדַע 相關的形式。
這個詞並不表示性關係,也不表示對神的屬靈認識,而是指人尚未掌握參孫力量的祕密。
後來,參孫向大利拉透露自己的祕密。
士師記 16:17:
「參孫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
屬靈意義:這個故事顯示,「認識」可以指對某項隱藏資訊的了解。
大利拉想要知道參孫的祕密,並不是出於敬虔或真正的愛,而是為了利用這項知識。因此,知識本身並不等於良善。一個人可以知道許多事情,卻仍然缺乏公義、忠誠與愛。
第七個故事:波阿斯與路得——「認識」可以表示辨認一個人的身分
主要經文:路得記 2:1–23;3:1–18。
路得記 2: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這裡中文翻譯為「顧恤我」,希伯來文使用 נָכַר(Nākar)的相關形式,具有辨認、認出、注意或特別看待的意思。
這個詞與 יָדַע 不同,卻同樣屬於聖經中與辨識、認出相關的詞彙。
波阿斯並不是單純知道路得是一位外邦女子,而是注意到她的處境,並且以恩慈對待她。
路得記 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其中「素不認識」使用 יָדַע(Yādaʿ)的相關形式。
屬靈意義:這個故事顯示,聖經中的認識與辨識,可以涉及知道某人的身分、了解某人的經歷,以及對他人的處境產生實際回應。
波阿斯不只是知道路得的故事,更以慈愛和實際行動幫助她。這與聖經所強調的慈愛、公義及憐憫具有重要的倫理呼應。
二、新約希臘文「認識」的七個聖經故事
第一個故事:馬利亞對天使說「我不認識男人」——γινώσκω 可以表示尚未發生性關係
主要經文:路加福音 1:26–38。
天使加百列奉神差遣,到加利利的拿撒勒,向童貞女馬利亞宣告她將懷孕生子,並且要給孩子起名叫耶穌。
路加福音 1:31:
「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
馬利亞聽見天使的宣告後,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
路加福音 1:34:
「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這裡中文和合本翻譯為「我沒有出嫁」,但希臘文原文的字面意思是:「因為我不認識男人。」 其中 γινώσκω(Ginōskō)就是新約希臘文常見的「認識」動詞。
但是,在這段經文中,「不認識男人」不是指馬利亞從來沒有見過男人,也不是指她不知道男性的存在,而是指她尚未與男人發生性關係。
這與舊約《創世記》4:1 亞當「認識」夏娃的希伯來文用法,具有重要的語義相似性。
天使接著回答馬利亞:
路加福音 1:35: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
屬靈意義:
第一,這段經文證明,新約希臘文 γινώσκω 在特定上下文中,也可以委婉地表示性關係。
第二,馬利亞的問題與耶穌基督童女懷孕的記載密切相關,強調耶穌的降生是神特殊的作為。
第三,舊約希伯來文與新約希臘文雖然屬於不同語言,卻都可以使用「認識」來委婉表達男女之間的性關係。
第四,這個詞在此處的意義由上下文決定,不能直接套用到所有關於認識神的經文。
第二個故事:約瑟與馬利亞——「認識」可以表示夫妻尚未發生性關係
主要經文:馬太福音 1:18–25。
馬太福音 1:24–25: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這裡的「沒有和她同房」,希臘文原文使用 γινώσκω 的相關形式。字面意思是:「他沒有認識她。」
在這個上下文中,意思是約瑟在耶穌出生以前,沒有與馬利亞發生性關係。
屬靈意義:這段經文與《路加福音》1:34 形成直接呼應。兩段經文都使用「認識」的希臘文形式,描述男女之間的性關係。
這說明聖經中的「認識」有時具有具體的身體關係意義,而不只是理性的了解。同時,這段經文也強調約瑟遵從天使的指示,尊重神在馬利亞身上的特殊計畫。
第三個故事:彼得三次不認耶穌——「認識」可以表示承認或否認自己與某人的關係
主要經文:路加福音 22:54–62。
耶穌被捕後,彼得跟隨到大祭司的院子。
當有人認出彼得曾經與耶穌同行時,彼得因為恐懼而否認。
路加福音 22:57:
「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他。」
這裡「不認得」使用希臘文 οἶδα(Oida)的相關形式,意思是知道或認識。
彼得並不是不知道耶穌是誰。
他曾經與耶穌同行,聽過祂的教導,看過祂的神蹟,也曾公開承認耶穌是基督。
但是,在危險與恐懼之下,他卻否認自己認識耶穌。
屬靈意義:這個故事顯示,人在語言上宣稱「不認識」某人,有時不是缺乏知識,而是拒絕承認與對方的關係。
彼得的失敗提醒門徒:真正認識耶穌,不只是內心知道祂的身分,也應當願意在困難中承認祂。然而,彼得後來悔改,並重新回應耶穌的呼召,也顯示神的恩典能夠扶持軟弱的人重新站起來。
第四個故事: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認識」可以表示辨認一個人的真實身分
主要經文:路加福音 24:13–35。
耶穌復活後,兩個門徒往以馬忤斯去。
耶穌親自與他們同行,但他們起初沒有認出祂。
路加福音 24:16:
「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
這裡的「不認識」使用 ἐπιγινώσκω(Epiginōskō)的相關形式。
後來,當耶穌擘餅時:
路加福音 24:31: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這裡「認出」同樣使用 ἐπιγινώσκω 的相關形式。
屬靈意義:這個故事顯示,認識可以表示辨認某人的真實身分。兩個門徒並非完全不知道耶穌的事蹟,而是在當時沒有認出與他們同行的就是復活的耶穌。
這也提醒我們,人可以熟悉許多聖經知識,卻仍然需要神開啟心竅,才能更深地明白耶穌基督。
第五個故事:多馬認識復活的耶穌——「知道」與「相信」具有不同但相關的意義
主要經文:約翰福音 20:24–29。
多馬起初不相信其他門徒關於耶穌復活的見證。
約翰福音 20:25:
「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後來,復活的耶穌向多馬顯現。
約翰福音 20: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約翰福音 20: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這段經文的重點動詞是「看見」與「相信」,而不是 γινώσκω。
因此,它不是「認識」一詞的直接詞彙例證,而是有助於分辨認知、經驗與信心之間的關係。
屬靈意義:一個人可能需要透過證據或經驗來確認某件事情,但真正的信心並不只是停留在感官經驗之上。
多馬的故事提醒我們,認識耶穌不應只停留在理性的判斷,也應當引導人相信祂是主,是神。
第六個故事:耶穌與好牧人的比喻——「認識」可以表示彼此之間真實而持續的關係
主要經文:約翰福音 10:1–30。
約翰福音 10:14: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這裡「認識」使用 γινώσκω 的相關形式。
耶穌不是單純說祂知道羊的數量或外在特徵,而是以牧人與羊之間的關係,描述祂與屬祂之人之間的相互認識。
約翰福音 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屬靈意義:這段經文將認識耶穌與聆聽祂的聲音、跟隨祂聯繫起來。
真正認識耶穌的人,不只是知道祂的名字,也應當願意聆聽祂的話語,跟隨祂的道路。
第七個故事:耶穌對作惡的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認識」可以表示關係上的承認與認可
主要經文:馬太福音 7:21–23。
馬太福音 7:22–23: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這裡「認識」使用 γινώσκω 的相關形式。
耶穌並不是說祂完全不知道這些人的存在,也不是說祂不知道他們曾經做過什麼事情。
這段經文中的「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具有關係上的否認與審判性的意義。
這些人雖然宣稱自己奉耶穌的名行事,卻被耶穌稱為作惡的人。
屬靈意義:這是整篇講道最重要的警告之一。真正認識耶穌,不是人單方面宣稱自己與祂有關係,而是人的生命必須真實回應祂的話語。
人不能以宗教活動、神學知識、傳道成就、趕鬼經驗或行異能的宣稱,取代遵行天父的旨意。因此,真正重要的問題,不只是「我是否宣稱認識耶穌」,更是「我的生命是否真正信靠耶穌、愛祂、遵守祂的話語,並跟隨祂」。
三、從舊約與新約十四個「認識」用字案例,歸納七項重要的語言學與屬靈原則
第一,「認識」可以表示一般知識。
人可以知道某個人的名字、身分、經歷或某件事情的內容。這是認識最基本的語義之一。
第二,「認識」可以表示辨認與識別。
例如,以馬忤斯的門徒最初沒有認出耶穌,後來才認出祂。這說明知道一個人的事蹟,與在特定情境中認出他,並不完全相同。
第三,「認識」可以表示親身經驗。
人在經歷某件事情之後,可能對它具有比單純聽聞更深刻的理解。
第四,「認識」可以在特定上下文中表示性關係。
舊約《創世記》4:1 亞當與夏娃同房,以及新約《路加福音》1:34 馬利亞說自己不認識男人,都是重要例證。
第五,「認識」可以表示個人之間的關係。
例如,《約翰福音》10:14 描述好牧人認識自己的羊,羊也認識牧人。
第六,「認識」可以在特定語境中表示承認或認可。
例如,《馬太福音》7:23 耶穌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並不是否認自己知道那些人的存在,而是拒絕承認他們為真正屬祂的人。
第七,聖經中的「認識神」,必須根據整體經文理解其屬靈意義。
「認識」這個詞本身並不在所有經文中直接表示信心、愛、順服、聖潔與公義。
但是,當《何西阿書》6:6、《耶利米書》22:16、《約翰福音》10:27、《約翰一書》2:3–4 與《約翰福音》14:23 被放在一起理解時,我們可以清楚看見,聖經將真正認識神與愛神、忠誠、聆聽、順服、公義,以及真實的屬靈關係緊密聯繫起來。
因此,我們可以提出一個重要的神學結論:真正認識神,不只是知道神的存在,也不只是熟悉神的話語,而是藉著耶穌基督與神建立真實的關係,並以信心、愛心、敬畏、順服、公義與持續的忠誠回應祂。
第九部分:結論——真正認識神的人,必須讓神的話語成為自己生命的根基
綜合舊約希伯來文 יָדַע(Yādaʿ)、דַּעַת(Daʿat),以及新約希臘文 γινώσκω(Ginōskō)、ἐπιγινώσκω(Epiginōskō)、γνῶσις(Gnōsis)與 οἶδα(Oida)的語義,以及相關聖經歷史故事,我們可以看見:
認識神不只是知道神的存在,不只是熟悉聖經,也不只是參與宗教活動,而是藉著信心與神建立真實的關係,並在生命中持續回應神的話語。
亞伯拉罕以信心和順服回應神。摩西渴望更深地認識神的道路。撒母耳以謙卑的心聆聽神的聲音。
以利的兩個兒子雖有祭司職分,卻因藐視神而被稱為不認識耶和華。掃羅王因違背神的命令,失去神對其王權的認可。約西亞王因神的律法而悔改,並實踐公義。但以理在逼迫中仍然忠心信靠神。撒瑪利亞婦人認識耶穌後,向他人見證祂。
彼得在失敗後重新回應耶穌的愛與呼召。撒該因遇見耶穌而悔改,並以實際行動補償自己的不義。馬大與馬利亞學習聆聽主的話語,並相信祂是復活與生命。
生來瞎眼的人從經歷醫治,進一步走向相信與敬拜耶穌。保羅從逼迫基督徒的人,轉變為以認識基督為至寶的使徒。以馬忤斯的門徒因耶穌解明聖經而認出復活的主。
此外,從舊約與新約各七個關於「認識」的語言學案例,我們更深刻地了解,聖經中的認識可以表示知識、辨認、經驗、個人關係、性關係,以及在特定語境中的承認與認可。
舊約《創世記》4:1 使用「認識」描述亞當與夏娃的夫妻性關係。新約《路加福音》1:34 使用「認識」描述馬利亞尚未與男人發生性關係。
這些經文說明,「認識」並不總是抽象的知識概念,而可以具有具體的關係性意義。但是,當聖經談論認識神時,我們不能將性關係的特殊用法直接套用於神人關係,而必須根據聖經整體的啟示,理解真正認識神所涉及的信心、敬畏、愛、忠誠與順服。
《何西阿書》6:6: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耶利米書》22:16:
「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約翰一書》2:3–4: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約翰福音》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約翰福音》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這些經文共同向我們揭示一個極其重要的屬靈真理:
真正認識神的人,應當信靠祂、愛祂、敬畏祂、遵守祂的話語、實踐祂的公義,並持續跟隨耶穌基督。
人可以熟悉聖經,卻不願遵守神的命令。人可以研究神學,卻缺乏對神的敬畏。人可以擔任宗教領袖,卻不願實踐神的公義。
人可以參加宗教活動,卻沒有真實的回轉歸向神。人可以口頭宣稱愛耶穌,卻在生活中持續拒絕祂的話語。
因此,耶穌基督的門徒必須經常省察自己的生命:我們所追求的,究竟只是有關神的知識,還是真正認識神自己?
我們所依靠的,究竟是自己的宗教資歷、神學成就與事奉功勞,還是神在耶穌基督裡所賜下的恩典?我們是否願意讓耶穌的話語,真正成為自己思想、言語、行為與人生選擇的最高準則?
願所有耶穌基督的門徒,不只是口頭宣告自己認識神,更願意每天藉著對神的信心、回轉歸向神、遵神的命令、愛神的心、公義與聖潔,遵神的旨意、活出真正認識神的生命。
願我們不以自己的福音知識、神學成就或事奉功勞誇口,而是像保羅一樣,以認識主耶穌基督為至寶。
願我們在這充滿了黑暗、邪惡、暴力、謊言、試煉、苦毒、衝突、戰爭與動盪的世代,仍然持守神的真理,遵行天父的旨意,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持續地住在基督裡,直到見主面的日子。
結束禱告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藉著聖經向我們啟示祢的真理,使我們知道什麼才是真正認識祢。
求祢開啟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見祢話語中的奇妙;求祢開啟我們的心,使我們明白耶穌基督的教導。
求祢保守我們,不讓人的哲學、神學、宗教傳統、世界文化、個人驕傲與屬世的誘惑,使我們偏離祢的真理。
求祢賜給我們像亞伯拉罕一樣的信心,像摩西一樣渴慕認識祢,像撒母耳一樣願意聆聽祢的話語,像約西亞一樣願意悔改並遵行祢的律法,像但以理一樣在試煉中忠心。
求祢使我們像撒該一樣願意離開不義,像彼得一樣在軟弱後重新站起來,像保羅一樣以認識基督為至寶。
求祢幫助我們知道如何為罪人禱告,讓他們認識聖靈、經歷聖靈、遵耶穌的命令、接受聖靈;讓他們認識自己的罪、回轉歸向神、遵守耶穌的話語、行走在光中、住在耶穌的話語裡、跟隨耶穌、走天國與永生的道路。
主耶穌啊,求祢使我們不只是口頭稱呼祢為主,而是真正愛祢、信靠祢、遵守祢的話語,並遵行天父的旨意。
願我們的一生,不是為了追求屬世的榮耀,而是為了認識祢、愛祢、跟隨祢,並在祢裡面得著永生。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