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但我信心不足
——從聖經真理認識真正的信心、因信稱義、行為的見證、完全的順服與在基督裡的救恩
——透過十大屬靈主題、七個偉大信心的聖經歷史故事,以及七個小信與信心軟弱的聖經故事,深入探討信心的真正定義、信心與行為的關係、神的應許、耶穌基督的內住,以及永生的盼望。
核心經文: 馬可福音 9:24;希伯來書 11:1、6;羅馬書 4:17–22;以弗所書 2:8–10;雅各書 2:14–26;約翰福音 14:15、21、23;馬太福音 7:21;路加福音 9:23;14:26–27;加拉太書 2:20;約翰福音 15:4–10。
第一部分:前言——在這末日世代,耶穌基督的門徒應當如何理解「我信,但我信心不足」?
在這充滿戰爭、殺戮、疾病、苦難、謊言、欺詐、不公不義、道德混亂、宗教迷惑,以及各種人造哲學與神學思想的末日世代,耶穌基督的門徒必須認真思考一個關係神的救恩與永生的重要問題:
究竟什麼才是聖經所教導的真正信心?
信心是否只是相信神的存在?是否只要口頭宣告「我相信耶穌」,就代表自己已經擁有真正的信心?是否只要參加教會、接受洗禮、熟悉聖經、接受某一套神學理論,或者曾經作過一次決志禱告,就可以認為自己已經具備得救的信心?
聖經對信心的教導,遠比人的宗教觀念更加深刻。
真正的信心,不只是人的思想對神的認同,更是人因為相信神的話語,而願意信靠祂、愛祂、敬畏祂、遵守祂的命令,並且在生活中以實際行動回應神。
一、我信,但我信心不足
《馬可福音》9:23–24 記載,一位父親帶著被污靈折磨的孩子來到耶穌面前,懇求耶穌醫治他的兒子。
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孩子的父親立刻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這是一句極其深刻的信心告白。這位父親沒有宣稱自己擁有完全的信心,也沒有假裝自己毫無疑惑。他承認自己相信耶穌,同時也承認自己的信心仍然軟弱。
然而,他作了一件極其重要的事:他沒有因為自己的信心不足而離開耶穌,反而帶著不足的信心,來到耶穌面前,懇求主的幫助。這正是真正信心的重要表現。
信心軟弱的人,仍然可以選擇來到耶穌面前;心中充滿疑惑的人,仍然可以選擇信靠神;面對困難與苦難的人,仍然可以選擇遵行神的話語。
真正信心的關鍵,不是人宣稱自己有多大的信心,而是人在軟弱、疑惑、試煉與苦難中,是否仍然願意信靠耶穌基督。
二、人的理性不能取代神的智慧
《以賽亞書》55:8–9: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人類的理性可以探索宇宙、研究科學、建立哲學與神學體系,卻不能以有限的智慧完全測度神無限的智慧。
真正的信心,不是要求神的每一項作為都必須符合人的邏輯、期待與計畫,而是在尚未完全明白神旨意的時候,仍然願意相信神的信實、公義、慈愛與智慧。
亞伯拉罕不知道神將如何成就祂的應許,卻仍然相信神。摩西不知道紅海將如何分開,卻仍然帶領以色列人前進。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不知道神是否會救他們脫離火窯,卻仍然拒絕敬拜偶像。
這些故事共同顯明:真正的信心,不是人已經看見一切結果,而是人在尚未看見結果以前,仍然選擇信靠神。
第二部分:聖經對「信心」的真正定義——相信神、信靠神、敬畏神,並以行動回應神
一、信心是對所盼望之事的確信
《希伯來書》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新約希臘文「信心」主要使用 pistis(πίστις)一詞,具有信心、信任、信實等意義。
相關動詞 pisteuō(πιστεύω),則具有相信、信靠、信任的意思。
在聖經的信仰生活中,信心不只是接受某個宗教命題,更包含對神的信靠與忠誠回應。
《希伯來書》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這節經文揭示真正信心的兩個重要層面:
第一,相信神確實存在。
第二,相信神是值得人尋求、信靠與順服的主。
因此,真正的信心,不應停留在對神存在的認知,而應當進一步成為尋求神、親近神與遵行祂旨意的生命。
二、信心不只是知道神存在
《雅各書》2: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這節經文對所有自稱相信神的人提出嚴肅的提醒。
鬼魔也知道神的存在,卻沒有因此成為順服神的僕人。因此,單純相信神存在,並不等於擁有聖經所教導的得救信心。
真正的信心,必須超越知識上的認同,成為對神的信靠,並在生命中產生相應的回應。
三、舊約的信心與信實
舊約希伯來文中,與信心相關的重要詞語包括 'aman(אָמַן)及其相關名詞 'emunah(אֱמוּנָה)。這些詞語涉及相信、可靠、堅定、信實等意義。
《創世記》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這裡的「信」,來自希伯來文 'aman 的動詞形式。
亞伯拉罕相信神的應許,即使當時尚未看見應許完全實現。
《哈巴谷書》2:4:
「惟義人因信得生。」
這節經文中的 'emunah,包含堅定與信實的意涵。
因此,聖經中的信心既涉及相信神的應許,也涉及人在神面前持守信靠與忠誠的生命。
四、信心必須建立在神的話語上
《羅馬書》10: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信心的根基不是人的哲學、宗教傳統、個人感覺或神學體系,而是神所啟示的真理。真正的信心,不是人自己創造一位符合個人期待的神,而是認識聖經所啟示的神,並願意接受祂的話語與權柄。
信心的根基是神的話語;信心的對象是神;信心的生命表現是信靠、愛與順服。
第三部分:因信稱義——亞伯拉罕相信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一、亞伯拉罕因信被神稱為義
《創世記》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並不是因為他擁有超越一切人的能力,而是因為他相信神的應許。
神應許亞伯拉罕將有眾多後裔,然而當時他與妻子撒拉都已年老,從人的生理條件與理性判斷來看,這個應許似乎難以實現。然而,亞伯拉罕所相信的,不是人的能力,而是神的大能。
二、亞伯拉罕相信使死人復活的神
《羅馬書》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這節經文揭示亞伯拉罕信心的核心。他所相信的神,不受人的能力、自然條件與生命限制所約束。
神能使無變為有,也能使死人復活。
《羅馬書》4:20–21: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亞伯拉罕的信心不是建立在眼前的環境,而是建立在神的信實與能力上。他深信神既然應許,就有能力成就。
三、因信稱義是神的恩典,不是人的功勞
《羅馬書》4:3 宣告: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馬書》4:5 宣告: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保羅強調:稱義並非人類憑藉自身的成就所能換取的報酬;相反地,稱義是神恩典的作為,使凡信靠祂的人得以被視為義。
沒有人能夠憑藉宗教上的成就、善行的數量、社會地位、道德聲譽或個人功德,要求神接納自己;人類無法透過宗教儀式購買神的公義,也不能藉由自身的努力賺取神的救恩。相反地,每個人都必須謙卑地承認自己需要神的憐憫、赦免與拯救的恩典。
這項真理是基督福音的基石。救恩的起點不是人的成就,而是神恩典的倡議。信心是人領受神恩典賜予的管道,而非一項迫使神必須給予救恩的人類成就。
然而,因信稱義並不意味著人可以一邊宣稱相信神,一邊卻故意拒絕遵守祂的命令。宣揚因信稱義的同一本聖經,同時也教導真正的信心必然會透過信徒的行為與言行顯明出來。
使徒保羅強調,在神面前的義不能靠人的行為來賺取;使徒雅各則強調,真正的信心絕不可能在人的行為中毫無生命、不作表達。這兩項教導分別闡述了信心與行為關係的不同層面:保羅解釋了人的行為並非人在神面前得稱為義的根基;雅各則解釋了真正的信心會透過相應的行動彰顯出來,若只有口頭宣告而無行為,在屬靈上是空洞的。
因此,信心與順服不應被視為相互對立的選項。相反地,神的恩典是救恩的根基,信心是領受祂恩典的管道,而流露出愛與順服的更新生命,則是真正信心所結出的必然果子。
《以弗所書》2:8–10 以極其清晰的文字表達了這層關係: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這些經文揭示出:救恩是神的恩賜,而非對人類功德的賞賜。同時,那些在基督耶穌裡重獲新生的人,被召要去行神預先預備叫他們行的善事。信徒的順服並不是用來購買神的恩典,而是展現出那份恩典在一個完全降服於耶穌基督之生命中的更新大能。
亞伯拉罕的一生完美地詮釋了信心與順服之間這層深刻的關係。他相信神的應許,就被算為義;後來,當神吩咐他獻上以撒以試驗他時,亞伯拉罕藉由甘心順服的意願,證明了他信心的真實性。他的順服並未取代他的信心,而是展現了他對那位立約之神極其深厚的信靠。
由此可見,聖經中關於因信稱義的教導,絕不能與愛神、信靠祂的話語並遵守祂命令的屬靈呼召割裂開來。真正的信心會領受神的恩典、安息於祂的應許,並透過忠心順服的人生結出果子。
因此,對每一位耶穌基督的門徒而言,核心問題不單單是:「我是否相信神的存在?」更是:
「我是否真正信靠那位說話的神?當祂的命令挑戰了我的理解、慾望與個人利益時,我是否仍願意順服祂的話語?我的生命是否展現出我確實屬於耶穌基督?」
亞伯拉罕的見證呼召每一位信徒,不要將信心建立在人的能力、個人的成就或順遂的環境上,而要建立在活神身上——祂能使死人復活,且必忠實成就祂所有的應許。
當我們的信心軟弱、理解有限,甚至神的應許看似超乎我們所能想像時,我們仍可以帶著與《馬可福音》9:24 中那位父親相同的謙卑告白,來到耶穌基督面前:
「主啊,我信!但我信心不足,求主幫助!」
第四部分: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各書論述因信稱義與行為的關係
一、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顯明真正的信靠
《雅各書》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雅各在這裡提出一個極其嚴肅的問題:一個人若只是口頭宣稱相信神,卻沒有任何與信心相符的行為,這樣的信心是否真正具有屬靈生命?
《雅各書》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雅各書》2:18:
「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雅各的教導非常清楚:真正的信心不只是口頭宣告,而會在生活中產生可見的行動。
二、亞伯拉罕獻以撒——信心與行為共同作用
《雅各書》2:21–22: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亞伯拉罕相信神,因此願意遵守神的命令。當神吩咐他獻上以撒時,他面對的是極其嚴峻的信心考驗。以撒不只是他的兒子,也是神應許後裔的重要承受者。
然而,亞伯拉罕相信神的大能,即使面對死亡,神仍然能夠成就祂的應許。
《希伯來書》11:17–19 說明,亞伯拉罕相信神甚至能使死人復活。因此,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行動,不是用自己的功勞購買神的救恩,而是藉著順服,顯明他對神真實的信靠。
三、亞伯拉罕被稱為神的朋友
《雅各書》2:23–24: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這段經文將《創世記》15章的信心與22章的順服聯繫起來。
亞伯拉罕先相信神的應許,後來在獻以撒的考驗中,藉著行動證明了他的信心。因此,真正的信心不是靜止不動的宗教觀念,而是會在順服中得到實踐與成全。
四、喇合以行動證明她相信神
《雅各書》2: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約書亞記》2:9–11 記載,喇合知道耶和華已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也承認耶和華是天地的神。
然而,喇合並沒有停留在口頭承認。她冒著生命危險保護探子,並協助他們安全離開。她的行為證明,她真正相信耶和華的權柄與應許。
五、保羅與雅各是否互相矛盾?
《以弗所書》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雅各書》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保羅強調,人不能依靠自己的功勞獲得救恩。雅各強調,真正的信心不能缺少相應的行動。
兩者的論述重點不同,卻可以共同說明一項重要真理:救恩的根源是神的恩典;人藉著信心領受神的恩典;真正的信心則會在順服與善行中結出果子。
人不能用行為購買救恩,也不能用口頭上的信心作為拒絕遵行神命令的藉口。
第五部分:真正的信心建立在愛耶穌、遵守祂的命令與基督的內住上
一、愛耶穌的人必須遵守祂的命令
《約翰福音》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耶穌沒有將愛祂定義為單純的宗教感情。
愛耶穌,不只是口頭讚美祂,也不只是參加敬拜活動,而是願意遵守祂的命令。
《約翰福音》14:21:
「那持續地有了我的命令又持續地遵守的,這人就是持續地愛我的;持續地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這段經文將愛、順服與耶穌的顯現緊密聯繫起來。
二、遵守耶穌話語的人,蒙應許得著父與子的同住
《約翰福音》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這是理解真正信心與基督內住的重要經文。
耶穌親自指出,愛祂的人必遵守祂的話語,而父與子應許與這樣的人同住。因此,真正的信心不應與愛耶穌和遵行祂的命令分開。我們不能一方面宣稱相信耶穌,另一方面卻故意拒絕祂的教導。
三、在基督裡的生命
《約翰福音》15:4: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
《約翰福音》15: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
耶穌以葡萄樹與枝子的關係,揭示門徒與基督之間生命聯合的重要性。枝子不能離開葡萄樹而獨立結果。同樣,門徒不能離開耶穌基督,單靠自己的能力產生真正屬神的生命。
《約翰福音》15: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
這節經文進一步說明,遵守耶穌的命令與常在祂的愛裡具有密切關係。
四、在基督裡蒙神揀選
《以弗所書》1:4: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這節經文特別強調「在基督裡」。神的揀選與救恩,不能與耶穌基督分離。我們應當藉著信靠基督、愛祂、遵守祂的話語,持續住在祂裡面。
《約翰福音》14:23 所應許的父與子的同住,與《約翰福音》15章所教導的常在基督裡,共同顯明門徒與主之間親密的生命關係。
然而,也必須注意,《以弗所書》1:4 並未直接將人的順服描述為神在創世以前揀選的原因。不同基督教神學傳統對揀選與人的回應有不同解釋,但都應認真面對聖經對信心、聖潔與順服神的教導。
第六部分:信心的最高考驗——愛耶穌勝過家人、財富、世界與自己的性命
一、愛耶穌必須超越一切屬世的關係
《馬太福音》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耶穌並不是教導門徒不愛自己的父母與兒女。聖經明確教導人應當孝敬父母,也應當彼此相愛。然而,耶穌要求門徒將對祂的忠誠置於一切其他關係之上。
當人的家庭期待、社會壓力或個人利益與神的命令發生衝突時,門徒必須選擇忠於耶穌基督。
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
《路加福音》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定自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真正的信心不只是相信耶穌能夠賜福,也包括願意為了跟隨耶穌而捨己。
否定自己己意味著不再將自己的慾望、利益、權力與榮耀放在生命的最高位置,而完全地接受耶穌的話語,並且活出基督的生命與樣式。
背十字架意味著即使因遵行神的旨意而面對苦難、誤解、損失與逼迫,仍然願意跟隨主。
三、愛耶穌勝過自己的生命
《路加福音》14:26: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這節經文裡的「恨」代表「少愛」,指愛耶穌大於愛自己的家人與自己的生命。這節經文強調門徒必須將對耶穌的忠誠置於一切其他的愛之上,而不是鼓勵人仇恨家人或傷害自己。
《啟示錄》12:11:
「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這些經文提醒我們,真正的信心必須經得起生命中最嚴峻的考驗。
四、保羅以基督為生命的中心
《加拉太書》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保羅的信心不是一種抽象理論,而是生命中心的根本改變。
他不再以自己的成就、地位與榮耀作為人生的終極目標,而是以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主。因此,信心的成熟,不只是知道更多聖經知識,而是讓耶穌基督在我們的思想、言語、行為與生命中居首位。
第七部分:聖經中七個偉大信心的歷史故事——從實際行動認識真正的信心
故事一:挪亞造方舟——尚未看見洪水,卻遵守神的命令
相關經文: 創世記 6:13–22;7:1–5;希伯來書 11:7。
《希伯來書》11:7:
「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
神告訴挪亞,祂將以洪水審判充滿罪惡的世界。
挪亞當時尚未看見洪水,卻相信神的警告。他沒有要求神先讓洪水出現,才開始建造方舟。他選擇相信神的話語,並且按照神所吩咐的尺寸、材料與方式建造方舟。
《創世記》6:22:
「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
屬靈意義:
第一,真正的信心不是等到神的話語實現以後才相信,而是在尚未看見結果以前就信靠神。
第二,挪亞的信心表現在具體的順服行動中。
第三,方舟成為神施行拯救的器具,預表性地提醒我們,人必須依靠神所預備的救恩,而不是自行發明得救的方法。
第四,挪亞的故事說明,神的警告應當受到認真對待,不能因為審判尚未來到就輕忽祂的話語。
第五,真正的信心包含敬畏神,也包含持續的忍耐。
挪亞不是只相信一天,而是在漫長的建造過程中持續遵行神的命令。
故事二:亞伯拉罕獻以撒——相信神的大能勝過死亡
相關經文: 創世記 22:1–18;羅馬書 4:17–22;希伯來書 11:17–19;雅各書 2:21–23。
《創世記》22:2 記載,神吩咐亞伯拉罕將他所愛的兒子以撒帶到摩利亞地獻為燔祭。
這是亞伯拉罕一生中極其嚴峻的考驗。神曾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裔要從以撒而出。如今,神卻吩咐他獻上以撒。從人的理性來看,這似乎與神先前的應許產生衝突。然而,亞伯拉罕相信神即使面對死亡,也有能力成就祂的應許。
《希伯來書》11:19:
「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屬靈意義:
第一,真正的信心不是要求神的每一項命令都符合人的理解,而是相信神的信實與智慧。
第二,亞伯拉罕愛神勝過愛自己最寶貴的兒子,顯明神在他生命中的最高地位。
第三,亞伯拉罕的順服使他的信心藉著行為得以成全。
第四,神最終阻止亞伯拉罕殺害以撒,並預備公羊代替以撒,顯明神的供應。
第五,這段歷史在基督教的預表性解讀中,使人聯想到神在耶穌基督裡所預備的救贖。然而,這是神對亞伯拉罕的一次特殊試驗,不能被當作今日傷害子女的理由。
第六,真正的信心不只是相信神會賜下祝福,更是願意將自己最寶貴的一切交託給神。
故事三: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在絕境中相信神的拯救
相關經文: 出埃及記 14:10–31;希伯來書 11:27–29。
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前方是紅海,後方是法老的軍隊。從人的角度來看,他們已經陷入無法逃脫的困境。百姓因此懼怕、埋怨,甚至認為留在埃及作奴隸比死在曠野更好。然而,摩西相信神的拯救。
《出埃及記》14:13–14: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不要作聲。」
隨後,神命令摩西舉杖向海伸手,神使海水分開。
屬靈意義:
第一,信心不是否認危險的存在,而是在危險中仍然相信神的權柄。
第二,當人看不見道路時,神仍然有能力開道路。
第三,摩西的信心不只是等待神行動,也包含遵照神的命令採取行動。
第四,神的拯救使以色列人明白,真正的安全不是建立在埃及的軍事力量,而是建立在神的能力上。
第五,這段歷史提醒門徒,不要因為眼前的困難而否定神的應許。
故事四:約書亞與以色列人攻取耶利哥——信心表現在遵守神所指定的方式
相關經文: 約書亞記 6:1–20;希伯來書 11:30。
耶利哥城有堅固的城牆。然而,神沒有吩咐以色列人首先依靠傳統的攻城方法,而是命令他們連續六天每日繞城一次,第七天繞城七次,祭司吹角,百姓呼喊。
這樣的命令,從一般軍事策略的角度來看,似乎難以理解。然而,約書亞與以色列人按照神的命令行動。
《希伯來書》11:30:
「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
屬靈意義:
第一,真正的信心不是依靠人的方法取代神的命令。
第二,順服神不只是接受祂的目標,也包括遵行祂所指定的方式。
第三,信心需要忍耐,因為神的應許不一定按照人的時間表實現。
第四,耶利哥城牆的倒塌彰顯神的能力,而不是以色列人自己的榮耀。
第五,這段歷史提醒我們,人的智慧不能凌駕於神的話語之上。
故事五:大衛面對歌利亞——不依靠人的武器,而是信靠萬軍之耶和華
相關經文: 撒母耳記上 17:1–50。
歌利亞身材高大,裝備精良,具有豐富的戰鬥經驗。以色列軍隊看見他就懼怕。然而,年輕的大衛沒有因為自己缺乏軍事裝備而失去信心。
《撒母耳記上》17:45:
「大衛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
大衛相信,決定勝敗的最高權柄不在人的武器,而在神。
屬靈意義:
第一,真正的信心不是建立在人的外貌、能力與地位上。
第二,大衛記念神過去的拯救,因此在新的困難中仍然相信神。
第三,信心使人勇敢面對挑戰,但這種勇敢不是自我膨脹,而是信靠神。
第四,大衛不是毫無準備地面對歌利亞,而是運用自己熟悉的甩石技能,說明信心與負責任的行動並不衝突。
第五,信心的目的是彰顯神的榮耀,而不是使人誇耀自己的成就。
故事六:但以理的三位朋友拒拜金像——即使神不施行拯救,仍然忠於神
相關經文: 但以理書 3:1–30。
尼布甲尼撒王命令眾人敬拜金像,違抗者將被投入烈火窯中。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卻拒絕敬拜偶像。
《但以理書》3:17–18: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這是聖經中最深刻的信心宣告之一。他們相信神有能力拯救他們,卻沒有將自己的順服建立在神必須按照他們期待的方式拯救他們之上。
屬靈意義:
第一,真正的信心相信神有能力施行神蹟。
第二,真正的信心也接受神擁有最高的主權。
第三,信心不是與神交換條件:「只要你保護我,我才順服你。」
第四,即使面對死亡,真正的信心仍然願意持守神的命令。
第五,這段故事說明,信心的最高表現之一,是無條件忠於神,而不是只在蒙福時才相信祂。
故事七:百夫長相信耶穌一句話就能醫治僕人——信心建立在基督話語的權柄上
相關經文: 馬太福音 8:5–13;路加福音 7:1–10。
一位百夫長來到耶穌面前,為自己的僕人懇求醫治。當耶穌表示願意前往時,百夫長卻說:
《馬太福音》8:8:
「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
百夫長明白權柄的意義。他知道自己在軍隊中可以藉著命令指揮士兵,因此相信耶穌擁有遠超過人的權柄。
《馬太福音》8:10:
「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屬靈意義:
第一,真正的信心承認耶穌基督的最高權柄。
第二,信心不是要求耶穌必須按照人的方式行事,而是相信祂的話語具有能力。
第三,百夫長表現出謙卑,沒有因為自己的軍事地位而要求耶穌服從他的安排。
第四,耶穌稱讚他的信心,說明信心的價值不取決於人的民族、社會地位或宗教背景。
第五,真正的信心是將盼望建立在耶穌基督身上,而不是建立在人的資格與功勞上。
七個故事共同揭示的真理:真正的信心必須相信神的話語、承認神的權柄、遵守神的命令,並在困難、試煉與苦難中持續信靠祂。
第八部分:聖經中七個小信與信心軟弱的故事——從人的疑惑、恐懼與失敗,認識神的憐憫與信心的成長
故事一:彼得在海面上行走卻開始下沉——小信的人為何疑惑?
相關經文: 馬太福音 14:22–33。
當門徒在海上遭遇風浪時,耶穌在海面上向他們走來。彼得看見耶穌,就請求主吩咐他在水面上行走。耶穌說:「你來吧。」彼得便下船,在水面上向耶穌走去。然而,當彼得看見風勢猛烈,就開始害怕,並且逐漸下沉。
《馬太福音》14:30–31:
「只因見風甚大,就害怕,將要沉下去,便喊著說:『主啊,救我!』耶穌趕緊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
屬靈意義:
第一,彼得起初確實具有信心,因為他願意回應耶穌的呼召。
第二,當他將注意力轉向風浪時,恐懼開始動搖他的信心。
第三,信心軟弱並不代表人必然完全失去對耶穌的信靠。
第四,彼得在下沉時呼求耶穌,說明他仍然知道真正的拯救來自主。
第五,耶穌沒有因彼得的小信而立即拋棄他,反而伸手拯救他。
第六,這段故事提醒門徒,在人生風浪中,應當將信心建立在耶穌身上,而不是只看環境。
故事二:門徒在風浪中恐懼——耶穌責備他們為何膽怯
相關經文: 馬太福音 8:23–27;馬可福音 4:35–41。
耶穌與門徒同乘一艘船。忽然海上起了猛烈的風暴,波浪甚至掩蓋船身。門徒十分害怕,急忙叫醒耶穌。
《馬太福音》8:25–26:
「門徒來叫醒了他,說:『主啊,救我們,我們喪命啦!』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膽怯呢?』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地平靜了。」
屬靈意義:
第一,門徒雖然親自跟隨耶穌,仍然可能因環境而恐懼。
第二,與耶穌同行,不代表人生不會遇見風浪。
第三,真正的信心不是否認危險,而是相信耶穌在危險中仍然具有權柄。
第四,耶穌的責備提醒門徒,他們需要更深地認識祂的身分與能力。
第五,這段故事顯明,神可以藉著困難使門徒更深地認識祂。
故事三:彼得三次不認耶穌——自信不等於真正堅固的信心
相關經文: 馬太福音 26:31–35、69–75;路加福音 22:31–34、54–62;約翰福音 21:15–19。
彼得曾經向耶穌宣告,即使其他門徒都跌倒,他也絕不跌倒。然而,當耶穌被捕後,彼得面對旁人的質問,竟然三次否認自己認識耶穌。
《馬太福音》26:74–75 記載,彼得第三次否認主以後,雞就叫了。他想起耶穌先前的預言,便出去痛哭。
屬靈意義:
第一,人對自己的信心可能過度自信。
第二,真正的信心不是靠人的意志與勇氣就能完全維持。
第三,恐懼可能使人作出與自己原先承諾相反的行為。
第四,彼得的痛哭顯明他認識自己的失敗,並為此憂傷。
第五,復活的耶穌後來重新呼召彼得牧養祂的羊,顯明主的憐憫與恢復。
第六,真正的信心不只是宣稱自己永不跌倒,而是在跌倒以後願意悔改,重新跟隨耶穌。
故事四:多馬懷疑耶穌復活——看見才相信的信心
相關經文: 約翰福音 20:24–29。
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但多馬當時不在場。其他門徒告訴他,他們已經看見主。多馬卻表示,除非親眼看見耶穌手上的釘痕,並親自觸摸,否則他不相信。
八天以後,耶穌再次向門徒顯現,並對多馬說:
《約翰福音》20:27:
「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約翰福音》20: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屬靈意義:
第一,多馬的疑惑顯明,人容易將信心建立在自己能夠直接驗證的事物上。
第二,耶穌並沒有拒絕多馬,而是向他顯現,幫助他面對疑惑。
第三,耶穌稱讚沒有親眼看見卻相信的人,顯明信心不必依賴直接的感官經驗。
第四,多馬最後宣告:「我的主!我的神!」顯明他對耶穌身分的認識。
第五,真正的信心不是要求神不斷滿足人的每一項驗證條件,而是願意接受神所賜下的見證。
故事五:一位父親呼喊「我信,但我信心不足」——軟弱的信心仍然可以來到耶穌面前
相關經文: 馬可福音 9:14–29。
一位父親帶著被污靈折磨的兒子來到耶穌面前。他曾經尋求門徒幫助,但門徒未能趕出污靈。
這位父親對耶穌說:
《馬可福音》9:22:
「你若能做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
耶穌回答:
《馬可福音》9:23:
「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父親立刻喊著說:
《馬可福音》9:24:
「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屬靈意義:
第一,真正的信心可以包含對自己軟弱的誠實承認。
第二,信心不足的人不應因此遠離耶穌,反而更應當來到主面前。
第三,這位父親沒有假裝自己完全相信,而是謙卑求主幫助。
第四,信心的成長不是單靠自我激勵,而是需要神的恩典與幫助。
第五,耶穌醫治孩子,彰顯祂的權柄與憐憫。
第六,這段故事不能被解釋為所有未得醫治的人都是因為信心不足。聖經並未將每一個人的疾病或苦難都歸因於信心軟弱。
第七,這位父親的禱告,應當成為所有信心軟弱之人的屬靈提醒:主啊,我相信你,但我仍然軟弱;求你幫助我的不信,使我更加信靠你。
故事六:亞伯拉罕與撒拉面對神的應許曾經疑惑——信心之父也經歷信心的考驗
相關經文: 創世記 16:1–4;17:15–19;18:9–15;21:1–7。
神應許亞伯拉罕與撒拉將有兒子。然而,隨著時間過去,他們仍然沒有看見應許實現。撒拉便建議亞伯拉罕與使女夏甲同房,希望藉著人的安排獲得後裔。後來,當神再次宣告撒拉將生兒子時,撒拉因為自己已經年老而暗笑。
《創世記》18:13–14:
「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
屬靈意義:
第一,即使是信心之父,也曾經歷等待與信心的考驗。
第二,人的信心可能因為神的應許遲遲沒有實現而動搖。
第三,人容易以自己的方法取代對神應許的耐心等候。
第四,神的應許不受人的生理限制所約束。
第五,亞伯拉罕與撒拉的經歷說明,信心可以在長期的等待中逐漸成熟。
第六,神的信實不因人的軟弱而失去祂自己的能力。
第七,這段歷史提醒我們,不能因為尚未看見應許實現,就認為神已經忘記祂的話語。
故事七:門徒因缺乏信心而不能趕鬼——信心必須伴隨禱告與對神的倚靠
相關經文: 馬太福音 17:14–21;馬可福音 9:14–29。
一位父親帶著患病的兒子來到耶穌面前,說明門徒未能醫治他的孩子。耶穌責備當時世代的不信,隨後醫治了孩子。門徒私下問耶穌,為何他們不能趕出污靈。
《馬太福音》17:20:
「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
《馬可福音》9:29:
「耶穌說:『非用禱告,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
屬靈意義:
第一,門徒雖然曾經接受耶穌所賜的權柄,仍然可能因信心不足而失敗。
第二,信心不能建立在過去的屬靈經驗或個人的能力上。
第三,禱告是人承認自己需要倚靠神的重要表現。
第四,芥菜種的比喻強調,即使信心起初微小,仍然可以因真正信靠神而具有重要意義。
第五,信心不是操控神能力的工具,而是謙卑倚靠神的態度。
第六,門徒的失敗應當使他們更深地學習禱告,而不是更加依靠自己。
第七,真正的信心必須將榮耀歸給神,而不是將神蹟視為個人能力的證明。
七個小信故事共同揭示的真理:信心軟弱並不意味著人必須絕望。神呼召門徒在疑惑中尋求祂,在跌倒後悔改,在苦難中信靠祂,並藉著禱告與遵行祂的話語,使信心逐漸成熟。
第九部分:在基督裡的信心——本乎恩、因著信,為要行神所預備的善事
一、救恩的根源是神的恩典
《以弗所書》2:7–10: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這段經文揭示救恩與信心之間的重要關係。
第一,救恩的根源是神的恩典。
第二,人藉著信心領受神的救恩。
第三,人不能依靠自己的功勞誇耀自己。
第四,得救的人是在基督耶穌裡被重新塑造的生命。
第五,神預備祂的子民行善,使他們的生命彰顯祂的榮耀。
因此,《以弗所書》2:8–10 不是否定善行的重要性,而是指出善行不是購買救恩的代價,而是神恩典在人生命中所結出的果子。
二、信心與遵行天父旨意不能分離
《馬太福音》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持續地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耶穌清楚提醒門徒,單純的宗教稱呼不能取代真正的遵神的旨意。
《馬太福音》7:22–23 更指出,有些人雖然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最終仍然受到耶穌的責備。
這說明,宗教活動、神蹟經驗與外在成就,都不能自動證明一個人真正認識耶穌。真正的門徒應當遵行天父的旨意。
三、真正的信心必須結出生命的果子
《約翰福音》15:8: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加拉太書》5:22–23: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心、溫柔、節制。」
真正的信心,應當在人的生命中產生可見的改變。
這種改變不只是外在宗教活動的增加,更包括人的品格、思想、言語、行為與生活目標逐漸符合神的旨意。
四、信心需要持續地跟隨耶穌
《約翰福音》8:31–32: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真正的信心不只是過去某一個時刻的宗教決定,也包含今天與未來持續信靠耶穌的生命。
《希伯來書》12:1–2:
「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耶穌是信心的創始成終者。因此,信心的成熟,不應只是追求更多宗教知識、屬靈能力或個人成就,而是更加親近耶穌、認識耶穌、愛耶穌,並遵行祂的話語。
五、信心的成長需要禱告、悔改、忍耐與實際行動
《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
「要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雅各書》1:22: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雅各書》1:3–4:
「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門徒應當透過持續聆聽神的話語、禱告、回轉歸向神、行義、愛人、忍耐與持守盼望,使對神的信心逐漸成熟。
信心的成長不是一夜之間完成的。彼得曾經下沉,也曾經三次不認主;然而,主仍然呼召他繼續跟隨。
亞伯拉罕曾經經歷等待與軟弱,卻仍然被神帶領,成為信心的重要榜樣。因此,真正的信心不是自稱自己永不軟弱,而是在軟弱時仍然願意尋求神的幫助。
第十部分:結論——主啊,我信,但我信心不足;求神使我的信心能夠全心全靈地愛神、遵神的命令、將身體獻給神作活祭、與主同死、與主同活、為主而死、為主而活
當我們仔細研讀聖經對信心的教導,就會發現,真正的信心遠遠超越人對宗教教義的認同。
信心不是單純相信神存在,因為鬼魔也相信神存在。信心不是只在口頭上稱呼耶穌為主,因為耶穌親自警告,並不是所有稱呼祂「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
信心不是依靠自己的善行換取神的救恩,因為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信心也不是完全沒有行動的宗教觀念,因為雅各明確指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真正的信心,是相信神的話語、信靠神的應許、接受神的恩典、愛耶穌基督、遵守祂的命令,並在生活中結出與信心相稱的果子。
一、真正的信心不是人的自信,而是對神的信靠
亞伯拉罕相信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挪亞相信神尚未實現的警告,因此建造方舟。
摩西相信神的拯救,因此帶領以色列人走向紅海。
約書亞相信神的命令,因此帶領百姓繞行耶利哥城。
大衛相信萬軍之耶和華,因此勇敢面對歌利亞。
但以理的三位朋友相信神,即使面對死亡,也拒絕敬拜偶像。
百夫長相信耶穌一句話就有權柄醫治他的僕人。
這些故事共同顯明,真正的信心不是依靠人的能力,而是依靠神的權柄、信實與慈愛。
二、信心不足的人應當更加親近耶穌
彼得在海面上開始下沉時,耶穌伸手拯救了他。
門徒在風浪中恐懼時,耶穌平靜了風浪。
彼得三次不認主後,復活的耶穌仍然呼召他。
多馬懷疑耶穌復活時,耶穌向他顯現。
那位患病孩子的父親承認自己信心不足時,耶穌仍然憐憫他。
亞伯拉罕與撒拉在漫長等待中經歷軟弱,神仍然成就祂的應許。
門徒因信心不足而不能趕鬼時,耶穌教導他們更深地倚靠神。
這些故事提醒我們:神不是只呼召那些自認信心完全的人。神也呼召軟弱、疑惑、恐懼與曾經跌倒的人,悔改歸向祂,繼續信靠祂。
三、信心最重要的方向,是得著耶穌基督
《腓立比書》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保羅認識到,人生最大的寶貴不是財富、名聲、權力、學問或宗教成就,而是認識耶穌基督。
真正成熟的信心,不只是相信耶穌能夠賜給我們祝福,更是認識到耶穌基督自己就是我們生命中最寶貴的主。
我們不應只尋求神所賜的恩典,而忽略賜恩典的神。我們不應只尋求醫治,而忽略醫治我們的主。
我們不應只尋求平安,而忽略賜平安的基督。我們不應只尋求永生的應許,而忽略那位賜永生的耶穌。
《約翰福音》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四、真正的信心應當以愛與順服回應耶穌
《約翰福音》14:23: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這節經文應當成為每一位耶穌門徒生命中的重要提醒。
我們是否真正相信耶穌?我們是否真正愛耶穌?我們是否願意遵守祂的命令?我們是否願意在自己的家庭、工作、財富、名聲、思想、行為與人生選擇中,讓耶穌基督居首位?我們是否願意在面對疾病、苦難、失敗、損失、逼迫與死亡時,仍然信靠神?
這些問題不能只用宗教口號回答,而應當藉著生命中的實際行動回應。
五、最深刻的信心告白:我信,但我信心不足
《馬可福音》9:24:
「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這句話不只是兩千年前一位父親的呼喊,也可以成為今天每一位耶穌門徒的禱告。
當我們面對疾病時,可以向主說:主啊,我相信你有醫治的權柄,但我仍然害怕;求你幫助我的信心。
當我們面對經濟困難時,可以向主說:主啊,我相信你知道我的需要,但我仍然憂慮;求你幫助我先求你的國和你的義。
當我們面對不公義與逼迫時,可以向主說:主啊,我相信你是公義的神,但我仍然軟弱;求你幫助我持守真理。
當我們面對死亡時,可以向主說:主啊,我相信你是復活與生命,但我仍然恐懼;求你幫助我信靠你的應許。
當我們發現自己沒有完全遵守耶穌的命令時,更應當謙卑悔改,懇求主的憐憫與幫助。
信心的成熟,不是從此再也沒有疑惑,而是在疑惑中仍然尋求真理;不是從此再也沒有恐懼,而是在恐懼中仍然信靠神;不是從此再也不會跌倒,而是在跌倒後願意悔改,重新跟隨耶穌。
六、最後的屬靈呼召——仰望耶穌,直到生命的終點
《希伯來書》12:2: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馬太福音》24:13: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啟示錄》2:10:
「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願我們不只在順境中相信神,也在逆境中信靠神。
願我們不只在蒙福時讚美神,也在苦難中敬畏神。
願我們不只在口頭上承認耶穌,也在實際生活中遵行祂的命令。
願我們不只追求神所賜的祝福,更渴望得著耶穌基督自己。
願我們真正明白:
因信心稱義,使我們謙卑領受神的恩典。
信心與行為,使我們明白真正的信心必須在生活中彰顯。
愛耶穌與遵守祂的命令,使我們認識門徒生命的實質。
在基督裡,使我們認識神所賜救恩與生命聯合的寶貴。
持續信靠與跟隨耶穌,使我們在苦難中仍然持守永生的盼望。
七、活出真正的信心
我信,但我信心不足:唯有全心信靠耶穌基督、遵行神的命令、常在基督裡,才能活出真正的信心
當我們深入研讀聖經中有關信心的教導,並思想亞伯拉罕、挪亞、摩西、約書亞、大衛、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以及百夫長的信心見證時,我們便能明白一項極其重要的屬靈真理:真正的信心,不是人對自己能力的自信,而是全心信靠神的話語、權柄、信實與應許,並以實際的順服行動回應神。
亞伯拉罕相信神是那位使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因此願意將自己最寶貴的兒子以撒交託給神。挪亞相信神尚未實現的警告,因此按照神的命令建造方舟。摩西相信神的大能,因此在前有紅海、後有追兵的絕境中,仍然遵行神的吩咐。約書亞相信神的話語,因此帶領以色列人按照神指定的方式繞行耶利哥城。
大衛相信萬軍之耶和華,因此勇敢面對歌利亞。但以理的三位朋友相信神,即使面對烈火與死亡,仍然拒絕敬拜偶像。百夫長相信耶穌基督話語的權柄,因此深信主只要說一句話,他的僕人就必得醫治。
這些偉大的信心見證共同顯明:真正的信心,不只是相信神能夠施行神蹟、賜下祝福與成就應許,更是願意在尚未看見結果、尚未明白神的旨意,甚至面對苦難與死亡時,仍然敬畏神、信靠神、遵守神的命令。
然而,聖經同時藉著七個信心軟弱的故事,使我們認識人性的有限、信心的不足,以及神豐盛的慈愛與憐憫。
彼得曾經因看見風浪而恐懼,甚至在海面上開始下沉,但耶穌伸手拯救了他。門徒曾經在暴風中驚慌失措,但耶穌平靜了風浪。彼得曾經三次否認耶穌,但復活的主仍然呼召他繼續牧養祂的羊。多馬曾經懷疑耶穌的復活,但耶穌向他顯現,使他最終宣告:「我的主!我的神!」
那位患病孩子的父親,雖然承認自己的信心不足,卻仍然來到耶穌面前,懇求主的憐憫與幫助。亞伯拉罕與撒拉曾經因漫長的等待而經歷信心的考驗,但神仍然按照祂的應許賜下以撒。門徒曾經因信心不足而無法趕出污靈,但耶穌教導他們藉著禱告,更深地倚靠神。
這些故事使我們明白:信心軟弱並不意味著人必須遠離神;相反,當人認識自己的不足時,更應當謙卑地來到耶穌基督面前,尋求祂的憐憫、赦免、引導與幫助。
《馬可福音》9:24:
「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這句話不只是兩千年前一位父親的呼喊,更應當成為今日每一位耶穌基督門徒對自己屬靈生命的深刻省察。
當我們面對疾病與苦難時,是否仍然相信耶穌基督的權柄與慈愛?
當我們面對經濟困難與生活憂慮時,是否仍然願意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當我們面對不公義、欺詐、逼迫與損失時,是否仍然願意持守神的真理,行公義、好憐憫,並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當我們面對家庭、財富、名聲、地位與個人利益的抉擇時,是否真正願意將愛耶穌基督放在生命的最高位置?
當我們面對死亡時,是否仍然相信耶穌基督是復活與生命,並堅定信靠祂所應許的永生?
這些問題不能單憑宗教知識、神學理論、口頭宣告或外在宗教活動來回答,而必須透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真實信心、愛心與順服行動來回應。
《雅各書》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真正的信心不是沒有行動的宗教觀念,也不是以人的善行換取神的救恩。
《以弗所書》2:8–10 清楚指出,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並不是出於自己的功勞。
然而,神在基督耶穌裡重新塑造我們,正是為了使我們行祂所預備的善事。因此,神的恩典是救恩的根源,信心是人領受恩典的途徑,而愛神、遵行神的命令與行善,則是真正信心在生命中所結出的果子。
真正的信心不能只停留在相信神能夠賜給我們恩典、醫治、平安、智慧、祝福與永生的應許,而必須使我們深刻認識:我們生命中最寶貴的,不只是神所賜下的一切恩典,而是賜下恩典的主耶穌基督自己。
《腓立比書》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保羅深刻認識到,人生最大的價值不是財富、權力、名聲、學問、哲學、神學知識或宗教成就,而是得著耶穌基督,以祂為生命的主。
因此,真正成熟的信心,不只是相信耶穌能夠醫治我們,而是願意在疾病中仍然愛祂;不只是相信耶穌能夠賜給我們豐盛,而是願意在貧乏中仍然跟隨祂;不只是相信耶穌能夠保護我們,而是願意在逼迫與危險中仍然忠於祂;不只是盼望耶穌賜給我們永生,而是願意在今生就認識祂、愛祂,並持續住在祂裡面。
《約翰福音》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這是每一位耶穌基督門徒都應當深刻思想的屬靈真理。愛耶穌與遵守祂的話語不能彼此分離。真正的信心必須引導我們愛耶穌、遵行祂的命令,並珍惜父與子同住的寶貴應許。
《約翰福音》15:4: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
我們不能依靠自己的理性、智慧、能力、哲學、神學成就或宗教地位,取代與耶穌基督真實的生命關係。
唯有持續信靠基督、愛祂、遵守祂的話語,並倚靠聖靈的引導,我們才能在生命中結出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與節制的果子。
《羅馬書》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真正的信心,應當使我們願意將自己的身體、思想、言語、行為、時間、才能、財富,以及整個生命獻給神,成為聖潔而蒙神喜悅的活祭。
《加拉太書》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這是信心成熟的重要屬靈境界:不再以自我為生命的中心,而是以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主;不再追求自己的榮耀,而是追求神的榮耀;不再讓自己的慾望凌駕於神的命令之上,而是願意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
我們應當願意與基督同死、與基督同活,為主而活,並且即使面對死亡,也願意持守對主的忠誠。
《羅馬書》14: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這節經文使我們明白,真正的信心不只是人生某一階段的宗教選擇,而是整個生命對耶穌基督的委身。
然而,我們也必須謙卑地承認,即使願意全心愛神、遵守祂的命令,我們仍然可能像彼得一樣恐懼,像多馬一樣疑惑,像撒拉一樣因等待而軟弱,也可能像門徒一樣,因依靠自己的能力而忽略禱告。
因此,我們不能因為過去曾經相信神,就認為自己已經擁有完全的信心;也不能因為過去曾經經歷神的恩典,就忽略今日仍然需要持續信靠、敬畏與順服神。
《希伯來書》12:2: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耶穌基督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真正的信心成長,不是使人更加自誇自己的屬靈成就,而是使人更加謙卑地認識自己的有限,更加深切地渴望得著耶穌基督,更加願意遵守祂的話語。
《馬太福音》24:13: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啟示錄》2:10:
「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因此,在這充滿黑暗、罪惡、苦難、謊言、欺詐、不公不義與宗教迷惑的末日世代,耶穌基督的門徒應當更加警醒,持續持守神的真理,遵行天父的旨意,並以生命中的實際行動見證自己對神的信心。
願我們不只在順境中相信神,也在逆境中信靠神;
不只在蒙福時讚美神,也在苦難中敬畏神;不只在口頭上承認耶穌是主,也在生活中遵守祂的命令;不只追求神所賜的祝福,更要全心渴望得著耶穌基督自己。
願我們在一生的歲月中,不斷追求認識神、愛神、敬畏神、遵守神的命令,並持續住在耶穌基督裡。
願我們在面對疾病時,仍然信靠神的慈愛;在面對試探時,仍然持守神的聖潔;在面對不公義時,仍然遵行神的公義;在面對苦難時,仍然忍耐等候神;在面對死亡時,仍然堅定相信耶穌基督的復活與永生的應許。
最後,願我們每一位耶穌基督的門徒,都能從內心深處謙卑地承認:主啊,我信,但我信心不足!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見你話語中的奇妙;求你開我的心,使我真正明白聖經;求你使我不再依靠自己的智慧與能力,而是全心信靠你的話語。
求你使我全心、全靈、全意愛你,敬畏你,遵守你的命令,將身體獻給你作活祭,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
求你使我願意與基督同死、與基督同活,為主而死、為主而活;使我不再為自己而活,而是讓耶穌基督在我的思想、言語、行為與生命中永遠居首位。
求你使我持續住在基督裡,直到生命的終點。因為真正的信心,不是使人依靠自己,而是使人完全信靠神;不是使人追求自己的榮耀,而是使人將一切榮耀歸給神;不是使人只追求今生的祝福,而是使人認識、愛慕並得著耶穌基督,持守神所應許的永生盼望。
《約翰福音》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願我們一生最深切的渴望,不只是得著神的恩典、祝福與應許,而是得著耶穌基督自己;願我們一生最重要的追求,不只是增加聖經知識,而是真正認識神、愛神、遵行祂的旨意;願我們一生最堅定的信心,不是依靠自己的能力,而是持續仰望耶穌基督,直到生命的終點。
我信,但我信心不足;唯願主耶穌基督成為我一生的道路、真理與生命。
願一切榮耀、尊貴、權柄與頌讚,都歸給我們的天父與主耶穌基督,直到永永遠遠。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