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am Jehovah. That is my name; and to no one else shall I give my own glory, neither my praise to graven images. (Is 42:8; John 3:16; John 17:24-26; Mt 6:10; Dan 2:44; Psalms 2:1-12)
6/27/2009
Hugo:走向“曼德拉的地下武裝鬥爭路線”
兔子對老虎說, “你應該平反趙紫陽與六四了!”;老虎反問兔子, “你的爪子在哪裡?”
從1989年六四到2009年的今天,經由CCP政權所安排的無數五毛與特務的努力滲透工作,東亞大陸所謂的知識分子與民運人士,大部分都拜倒在“嗑頭下跪的保皇改良路線”下,20年了一事無成,真是令人恥笑不已!
嗑頭嗑了20年了,就算你嗑頭嗑出血,也沒啥用;除非你徹底地否定CCP政權的合法性,除非你有武力,除非你敢參予地下武裝鬥爭,除非你敢對CCP政權機器進行攻擊,除非你讓CCP政權感受到足夠的壓力,否則一切都是屁,你再等20年吧!
當曼德拉(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參加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參與創建國民大會青年聯盟,並於1951年擔任主席時,曼德拉與白人統治者之間,並不存在有寬容與和解的可能性,白人統治者也沒有解嚴與廢除種族隔離制度的可能性。
1961年,當曼德拉提出了“轉入地下從事武裝鬥爭的路線”,經由他們29年的努力,最後白人統治者才從高高在上的統治者角色,降格為平等談判的角色,最後迫使戴克拉克(Frederik Willem de Klerk)政府無條件釋放曼德拉(1990年),並使曼德拉再次當選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最後迫使戴克拉克宣布解嚴(1990年) 與宣布廢除種族隔離制度(1991年2月) ;最後曼德拉當選總統(1994年) ;最後才會有“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1995年12月16日,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TRC)的出現,沒有槍桿子這一切如何可能?
那些還在走“嗑頭下跪的保皇改良路線”的白癡,該清醒了;那些被耽誤20年青春的東亞大陸人,也該清醒了,不是嗎?
2009-6-26(Hugo Liberalitas:http://hugolovelordjesuschrist.blogspot.com/)